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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以警竄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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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晚上七點半的時候回的刑偵大隊,此時,刑偵大廳內依舊有不少的刑偵人員在到處行走著,沒辦法,年底了,又到了罪案高發期,我們刑偵大隊的三個組手上幾乎都接滿了案子,所以我想,在整個市區,除了那些KTV和酒吧,最熱鬧的,應該就屬我們刑偵大隊了。

我看了一眼時間,尋思還早,順手就叫了一盒外賣,然後就在我的記錄本上瘋狂的用筆整理著這整個案子的所有細節。

這個案件被停滯的主要原因就是死者的身份,很顯然,兇手並不擔心屍體被我們警方找到,我甚至有一種感覺,他似乎,想讓我們警方快點找到屍體。

我在辦公桌前伏案良久,最後終於落下了筆桿。

從東郊水壩案出案之後,我和方源調查到了那個老式小區,在這個小區的某棟樓的樓頂之上,我們曾發現了一排腳印,腳印分兩組,一排往前,一排往後,我隨後馬上做了腳印比對,發現這排腳印的主人,是同一人。

而這排腳印的朝向,正好是朝著東郊水壩的。

也就是說,兇手站在這層樓的樓頂,手持望遠鏡,所看到的,正巧是東郊水壩,而那個值班室,也不偏不倚的坐落在東郊水壩的大門口。

我推測兇手早就已經得知我們警方著手此案,可儘管是這種迫切的情形之下,他居然還跑到了張拙家中,將她和其母親殺害,然後還大搖大擺的從屋內走出。

張拙早在三年之前就和沈思其離了婚,按理來說,她不該和沈思其扯上一點兒關係,所以,兇手應該是在他們離婚之前,曾和張拙照過面,也得知,張拙是沈思其的妻子,這才痛下殺手。

至於張拙的母親,我只能說她很無辜,因為衝入房門的那一剎那,她母親正好在場,也目睹了兇手殺人的全過程,所以兇手又怎麼可能放了她?

重點劃到了這裡,我緩緩地停下了我手中的鼻尖,如果說,將李紅霞告訴我的事情,連線在這個案件之上,或許,這整個案件都通了。

我緩緩地閉上了雙眼,遙想著我就是當年那名死在手術臺上孕婦的家屬,當我得知是沈思其不顧反對,強行將孕婦推入手術室,從而導致一屍兩命,我會不會憎恨這個醫生。

但……沒過多久,我就睜開了雙眼,我不能感同身受,因為我不是死者家屬。

可,兇手如果是那孕婦的家屬,他又為什麼要在三年之後行兇?

“滴滴滴……”

這時,一通簡訊直接將我從焦躁狀態拉回了現實。

我拿出手機一看,是李炎發來的,簡訊很簡單,只是讓我開啟郵箱檢視。

看到這通簡訊的時候,我不自覺的就笑了起來,隨後側身開啟了電腦,等待那封郵件的來臨。

“我說,你小子,案子結束之後得好好請我吃頓飯,那醫院的檔案系統雖然非常撿漏,但你要的這份檔案卻是加密的,我找了好多朋友這才把這份檔案拿到的,哦對了,我和方源還有一會兒,夜宵等我們回來了再叫。”

我在等待開機的同時,李炎又發來了一封簡訊,看到這簡訊之後,我頓時就笑了,這小子,乍一看還真不好相處,可時間久了,我越來越覺得,這人簡直顛覆了頭腦簡單,四肢發達這句俗語。

等我開啟這封郵件之後,第一眼就看到了一個皮膚黝黑,唇白齒黃的女人,說實在的,這女人長得還真不是這麼好看。

我看了一眼電腦旁的拉伸條,很好,拉伸條很短,說明李炎查的不止是這個女人的資料。

在接下來的半個小時內,我仔細的翻閱這份資料,從這份資料上來看,這女人叫龔美娟,東市人,01年在東市登記結婚,其丈夫在02年的那一場地震之中去世。

在之後的兩年,她一直流轉在東市打工,做過網咖收銀,做過服裝廠質檢,也做過流水線員工,06年時,突然來到本市,和一名叫做黃光的男人登記結婚,兩人婚後一年,龔美娟就懷孕了,懷孕期間,黃光一直在外市打工,將龔美娟交給了自己的姐姐照顧,臨產當天,黃光沒能從外市趕回,而龔美娟,也沒有從手術臺上下來。

奇怪的是,我用電腦查閱了有關於龔美娟的所有資料,卻沒發現她在之前,有來過本市的記錄。

那她和黃光又是怎麼認識的?網路嗎?

從東市到本市,坐火車都得一天一夜,如果是網路上兩人暗生情愫,龔美娟來到本市見黃光奔現也無可厚非,可兩人也不至於在來到本市的第二天,就登記結婚吧?

黃光是本市人,和龔美娟一樣,他從來都沒有去過東市,所以兩人只能在網上認識,而當我看到黃光照片的時候,我頓時愣住了,這不是……

“這個人,我怎麼覺得那麼眼熟呢?”

忽然,李炎的聲音瞬間就從我身後傳來,我心中一震,連忙起身轉頭對方源說道:“頭兒,張拙被殺當日,你還記得,那一樓的老太太說過什麼嗎?”

方源看了我一眼,點頭說道:“恩,老太太買菜回來,發現鑰匙沒帶,在門口等候自己的兒子,這個時間點,恰巧在兩點到三點之間。”

我看著方源,說張拙是在兩點半被害,礙於老太太這一點,兇手應該在兩點之前就已經來到了兇案現場,但礙於老太太還在樓下等候,兇手如果這時從樓上下來,老太太一定看得到,而那些催款人員是在三點十五分左右來到的現場,這一前一後的時間點,就只有十五分鍾時間,兇手要想在這十五分鍾內,從樓上下來,還扛著一把非常,並且長達三十公分寬的刀,還不被人發現,這是一件及其困難的事情。

所以,如果我是兇手,我會選擇一直待在兇案現場,亦或者……

“待在兇殺現場樓上,伺機離開。”

“待在兇殺現場樓上,伺機離開”

又一次,我和方源異口同聲的說道。

“哦……我記起來了,這個人,我在兇殺現場看到過,但……臥槽,他用的方法……”

李炎在我們說完這句話後,頓時茅塞頓開,指著電腦上的那一張照片,驚訝的說道。

“是,如果他用的是黃光的身份,在警方到達現場時,即刻就會封鎖現場,就算他藏匿在這樓層其中某戶人家內,也遲早都會被我們找到,所以最安全的辦法,就是最危險的辦法。”我看著李炎,緩緩地說道。

我記得很清楚,我離開現場的時候,曾遇到過一名穿著刑警制服的警員,離開時我還將我對那些住戶做的筆錄直接塞到了這男人的手上,而這個男人,正是黃光。

是啊,他只有穿著警方的制服,混入警方的隊伍中,這才能悄無聲息的消失,能在現場逗留這麼久,我想,他應該是在找尋什麼東西,什麼,能直接證明他身份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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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殺死張拙的刀是長達十公分左右的匕首,而砍去張拙雙腿及殺死她母親的兇器,則是一把三十釐米長的刀具,如果黃光當時混入了警隊,他又是如何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情況下,帶著這些刀具離開的?”李炎撓了撓後腦勺,皺眉問道。

我看了一眼方源,隨後搖了搖頭的說道:“頭兒,這一點我也在想,當時辦案人員幾乎將這一整棟樓的隱秘處都找過了,始終都沒能找到任何兇器,我們現在已經明確,黃光在殺人之後利用我們警務人員的身份離開現場,但卻始終無法找到兇器……”

“既然已經確定了兇手就是黃光,那麼,現在第一件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抓捕,李炎,下發通緝令,抓捕黃光。”方源沒有回答我的問題,而是直接讓李炎下了一份逮捕令,並宣告不惜任何代價,將黃光帶回來。

我抿了抿嘴,不知道為什麼,我心裡總有一種不祥的預感,我總覺得,黃光還會殺人。(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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