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是怎麼殺人的呢?”
“是你殺的!”
還是不行啊。
紀凌歌心想,若沒有指證他倆的證據,他們就會一直這樣互咬下去,最後不了了之。
她看了看法賽,見法賽也沉默著,一定是還沒想出合適的辦法吧。
要挖坑嗎?似乎沒多大用,金陽和杜南海肯定都會防備。
現在還能怎麼做呢。
“總之呢,現在殺人兇手肯定在你們倆中間,雖然我們是認為你們倆都是兇手,但是證據不足。”法賽說,“但只要你們誰能提出另一個人單獨行兇的罪證或手法,那很好,有罪證的就能定罪,剩一個證據不足的疑犯我們也抓不了。沒辦法,我們只能這麼做。”
紀凌歌搞不懂,法賽這是什麼話啊,真的無奈要放走一個嗎?
“但是如果你們提不出對方行兇的證據,那我們只能判斷是你們倆合謀殺人的,給你們都定罪。不然沒別的可能了!”法賽這麼說道。
他是想讓雙方對咬得更厲害?
沒用的,他們倆手上怎麼會有證據,即使有證據早就被清洗乾淨了。
兩人看了看法賽,又相互怒視著對方。
這可不是在演戲,這是生死決戰,你死我活。
但他們手裡都沒證據,也想不出對方單獨行兇的手法啊。
法賽盯著他們,似乎在說:我們警察手上也沒證據,現在就看你們倆誰更聰明了。
過了好一會兒,杜南海終於說話了。
“對不起各位,我想我必須承認一件事。”
嗯?
“我確實買刀了。”
杜南海,居然承認了?
“你……”金陽指著他說,“果然是你幹的!”
“不,”杜南海說,“殺害呂逸欣的刀,確實是我買的。我一直沒有承認,只是怕你們把罪名冠在我身上。但是請你們相信我,我並沒有拿刀殺她!我是不可能把刀帶進教室的!”
確實如此,因為當天刀子是放在金陽的手提包裡,然後又被藏到金陽的舞蹈服裡的。
杜南海接著說:“所以,是金陽偷了我的刀。”
什麼?
“金陽偷翻我的手提包,找到了這把刀,案發當天藏到自己的手提包裡,殺害了呂逸欣。”杜南海說道。
這是杜南海的策略。他首先做出讓步,承認自己買刀了,然後把兩人的合謀殺人,說成是金陽一個人偷了刀去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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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胡說!”金陽怒喝道,“我可沒偷你的刀!”
“除了這樣我想不到別的解釋。”杜南海說,“你的衣櫃和手提包都不能長期藏刀,你只能是在案發當天翻開我的手提包,偷了我的刀。”
“我可沒翻過你的包!”
“別不承認了。”杜南海說,“信不信從我的手提包上,可以驗出你的指紋呢。”
杜南海這麼有自信?看來金陽果然在案發當天有從杜南海的包裡拿出刀子,所以會留下他的指紋。
“我……”金陽急了,“好!我翻過你的包,不過是為了找別的東西,我當時根本不知道你買了刀!”
“找什麼?”
“找襪子!”金陽很流利地回答。
“結果呢?”
“沒找到,我就回去了。”
“等一下!”法賽攔住說,“你說你找襪子,沒找到?”
金陽點頭稱是。
法賽便問:“你沒找到,那就說明你一定是把杜南海的整個手提包都翻遍了吧。”
“沒錯。”
“你確定,你只是沒找到襪子而已……”
嗯?
是沒找到襪子啊,金陽想,當時杜南海的手提包裡連一雙襪子都沒有,怎麼可能找到襪子。
但是法賽這樣問,到底是什麼意思。
金陽看著法賽,見他那雙眼直逼自己,彷彿要求自己再說些什麼一樣。
難道說……
對了,杜南海的包裡,並不僅僅是找不到襪子啊。
還有一個重要的內容!
“我沒找到襪子,但是……”金陽說,“我想起來了,我,我發現了包裡有一把……刀!”
沒錯,金陽必須說自己發現了刀。否則杜南海會反咬說:我包裡那麼大一把刀,你怎麼沒發現呢?是被你偷走了吧。而且金陽本來就是來拿刀的,不可能沒看到。(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