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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蔡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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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混混看見如此可愛的小姑娘,對身後的兄弟說:“著啊,這麼漂亮的小娘皮,我們把她弄到青樓去,最少能得二三百兩銀子!”說完就把爪子向小姑娘的臉頰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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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個沒心沒肺的傢伙,反正只要不是調戲他的阿秀,再漂亮的姑娘,他也沒有救美的覺悟。畢竟阿布才十歲大的孩子,雖然他喜歡阿秀,但是他對阿秀的喜歡並不是因為阿秀漂亮,而是一種感情。就像初戀一樣,為什麼說初戀是最美好的,就是因為初戀是一種心靈感覺。而不是像人說的,男人就是下半身考慮的動物,見了美女就想要的那種對異性的渴望。

而阿布這時才十歲,正處於這種初戀的感覺下,所以他對這個小美女可沒什麼感覺,也就起了看熱鬧的心思,畢竟進賢冠不是人人都能戴的。要知道古代的冠,可不是人人能戴的,戴上了冠,就說明是士,而戴進賢冠的人,最不濟也應該是個孝廉。

可是,我卻是不行。看著那只骯髒的爪子,就要碰到那張晶瑩剔透的臉頰時。我用陰沉的聲音說道:“你如果碰到了她的臉頰,我就把你那只骯髒的爪子給砍下來!”而阿布聽見我的聲音就知道,我怒了。而且我一旦怒了,就會像狼一樣兇狠。阿布用幸災樂禍的眼神看著那不知死活的混混,而那個混混卻還在得意洋洋。

那個混混聽見我說話,向我看來,看到我只是個十來歲的少年,大笑道:“誰的褲襠沒夾緊,露出你這麼……啊……”那個混混話沒說完,我一個箭步跳起,用膝蓋頂向他的下巴,就見那個混混被我一個重擊,飛了出去,摔在地上,一些小白點像暗器一樣撒了出來。那一群混混,見老大被我打了,就全都圍了上來。

而我這時卻擋在馬車前,對著那個小姑娘溫柔一笑,說:“別看!”說完,我放下簾子。猛地衝進混混群中,幾乎是一拳一個,打倒在地。而且還盡量避免混混受傷時的血液和倒地時的揚起灰塵撲在我身上。不一會,就那群混混,就只能在地上直哼哼了!我這架打的那叫個瀟灑。

那個中年男子看的是目瞪口呆,而阿布卻是搖搖頭說:“大哥現在越來越厲害了,看來平時和我練手的時候,應該留了不少餘力吧!”

這時,就看見一票衙役從街口衝過來。看來中國的警察,自古以來都是在事情結束才出場。我都把這些混混放倒了,他們才出現。而這群混混惹事的時候他們在哪?我搖搖頭,把不相干的念頭甩出腦袋。我發現,我現在越來越能感慨了。

那些衙役中走出一個帶頭的,我記不得漢代衙役頭叫什麼了,我就記得管治安的好像叫做縣尉,一縣的士兵衙役什麼的都歸他管,不過這裡咱們就叫他衙役頭。

衙役頭說:“誰那麼大膽,敢當街鬧事?不怕王法麼?”我心道:怎麼這年頭都喜歡把王法掛在嘴邊的,有種你去找漢靈帝劉宏研究下王法,看看他會不會抽你。現在漢靈帝應該上臺了吧。現在好像年號叫什麼熹平,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劉宏當皇帝,我就記得東漢末年,有個中平元年,那是張角老大造反的那一年,也就是公元184年,喜歡玩三國志的兄弟應該都知道,然後就是196年的建安元年了。咳,又想遠了,先應付眼前吧。

那個衙役頭看沒人理他,似乎很惱火,走到我面前指著躺在地上的混混說:“這些人是你打的?跟我走一趟吧!”估計他是看在場的人中我最好欺負。阿布衝過來,剛要說話,我制止了他。

“大人,你問都不問就拿人,未免太霸道了吧。剛才你還說王法,這就是王法?”我向衙役頭問道。

“呦呵,你小子太不知死活了,敢這麼和我說話,我說的就是王法!”說完就把腕口粗的鐵鏈子套在了我脖子上,拉著我就往縣衙走,然後叫其他衙役扶起幾個帶頭的混混一起帶回縣衙。

那個中年男子,看著衙役把我帶走了,叫家奴趕著車一起往縣衙走。那個衙役對中年男子說:“先生,你跟著作甚?還不離開!”

中年男子說:“別人幫了我,而我卻獨自離開,是否有點不仗義?”

衙役頭說:“先生,你別敬酒不吃吃罰酒,到了縣衙我會教你好看的!”衙役頭威脅到。

中年男子冷笑道:“那就試試!不是說,你說的就是王法麼?我倒要看看,這個王法是不是和你說的一樣!”說完理也不理那個衙役頭,就向縣衙走去。那些小混混敢惹這個先生,畢竟是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可是這個衙役不敢啊。中年男子身上的貴氣那麼明顯,若是得罪死了,就怕吃不了得兜著走了!

來到縣衙,衙役把我們往大堂一送,就去後衙請縣令去了。

縣令來到大堂,看見我和中年男子,問道:“為何不跪?”

中年男子問道:“我大漢何時有見官下跪的律法了?”縣令愕然,不過看著中年男子的進賢冠,他忍了!

縣令對衙役問道:“所犯何事?”

“回稟大人,此人當街鬧事!”衙役頭指指我說道。

“當街鬧事,杖二十,拖下去!”縣令發號施令道。

兩個衙役走過來,就要拖我下去,我冷笑一聲,往地上站定,兩個衙役拉了半天,紋絲不動。衙役頭看情況又叫上了幾個衙役,照樣拉不動。我身子一動,幾個衙役全摔了出去,我拿下脖子上手腕粗的鐵鏈,猛的一拽,就見那鐵鏈斷成幾節。那縣令見狀大叫:“你想造反麼!”

中年男子實在看不下去了,沉聲說道:“大人,你好大官威啊。嫌犯上堂,你一不問原告,二不問被告,三不問事由,僅憑一個衙役一面之詞就濫施刑法,看來你的官是幹不長久了。”

“呵呵!”那縣令怒極而笑說道:“說的好,那就請先生說明下情況吧!”

中年男子不理縣令憤怒的眼神,把事實敘述了一遍。那縣令道:“如何可知,你所說即是是事實?你亦是一面之詞,何人可以為證?”

我說:“某可作證。”

“哼!你乃疑犯,何以作證?”縣令道。

門外看熱鬧的百姓中有個文士走出來,說:“某可為證!”

那衙役頭,惡狠狠的對作證的人說:“小子,你可要想清楚了!”

來人用不屑的眼神看看那衙役,然後對我說:“兄臺見義勇為,某甚是欽佩,不知兄臺貴姓?”

我拱手道:“某家姓呂名峰,字霸先,九原呂家長子!不敢當兄臺之稱,某年方十二!”這下,全傻了。一票成年人被一個十二歲的小孩子給揍了。

“哈哈哈!”中年男子,仰天大笑,說道:“真是英雄出少年,年方十二就能以一當十,雖衛、霍亦不如也。”

“先生謬讚,不過有把傻力氣罷了!”我謙虛道。其實我報出我九原呂家的時候,那縣令就已經不想找事了。雖然呂家不是什麼名門望族,也不是什麼世家大戶,但是在九原還是說的上話的。

縣令看看我們說:“既然有人作證,你們可以走了!”縣令心想:幹嘛為點小事得罪九原呂家呢!可是那小混混還是不知死活,拉住衙役頭說:“叔叔,不能那麼便宜他,你看我一口牙!”小混混說話有點漏風。縣令那個氣啊,在心中暗罵那小混混不識時務。衙役頭看著縣令的臉色,也知道這事不好辦了。

“哼!”中年男子冷哼一聲說道:“既然爾不知死活,那我等就來論一論理!”

“縣令大人,當街訛詐,依漢律當如何?”中年男子向縣令問道,那久居上位的威嚴讓縣令有點心悸。

“按律,按律當…”縣令一咬牙說:“當街訛詐,依漢律當杖五十或罰金,役一年。”

“作為衙役,包庇罪犯,魚肉鄉民,又該當何罪?”中年男子又問道。

“當革其職,杖八十,役三年!”縣令回答道。

“不錯,量刑適當,為何剛才如此魯莽?嗯?”中年男子對縣令詰問道。

“我…我…”縣令結結巴巴的說不出來話。

“哼,念你尚未鑄成大錯,此次就不予你計較了,汝要實心任事,再有怠慢,必嚴懲不貸!”中年男子轉過頭來對進來作證的那個人說:“感激先生仗義執言。”

作證的人道:“不用謝我,我觀先生氣度非常人,若無我亦應無事,先生該感謝那位小兄弟,不然先生當吃皮肉之苦了!”說完大笑著走出縣衙揚長而去。我和中年男子都感嘆道:“高人啊!”

中年男子又對我行禮道:“多謝小兄弟。”

我趕忙還禮道:“先生不必如此,見義勇為實是我等應做之事。如若先生不棄,可去寒舍一敘,在此實非說話之處。”

中年男子哈哈一笑說:“你可做的了主?”原來先生想起我年方十二,貿然請陌生人回家,若是父母不喜,會讓我難做。

“自然!先生氣度非凡,若是光臨寒舍,我父必是倒履相迎!”我回答道。

而那個被先生震懾了的縣令,叫衙役把那個衙役頭和混混押入大牢,寫好文書宗卷。拿來給中年男子看,並問道:“先生看如此可合適?”

中年男子沒有接過卷宗,對縣令說:“不必了。”轉身拉著我走出縣衙。

縣令在中年男子身後叫道:“先生可能留下姓名?”

中年男子轉過身,似笑非笑的看著那個縣令,緩緩的說道:“老夫蔡邕!”(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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