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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瘋狂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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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東海岸,一輛越野車開在沿海公路上。

陽光透過車窗照射在了柔軟的座椅上,沉睡在黑色磚塊裡面的男人透過攝像頭察覺到了升起的太陽,於是他愉快地“伸了個懶腰”,然後自動開機。

已經在駕駛位開上了一整夜的陳莫忽然聽見了什麼聲音,轉頭就看見副駕駛座位上的黝黑磚塊亮起了燈,一個豪爽的男低音從右手邊傳了過來,離奇的是這種施瓦辛格般的低音居然透出一股子淫賤的氣息,陳莫左手單手過彎,右手拿起了頗有些沉重的磚塊手機。

雖說手機像個黝黑的磚塊,半面屏的設計也有諾基亞和摩托瑞拉的洪荒氣息,不過螢幕還算寬敞,螢幕裡儼然一個二次元的銀灰髮色的施瓦辛格,臉上帶著諂媚的笑容—和聲音完全對的上。

“師兄早上好啊,芬格爾牌跑路導航竭誠為您服務。”

陳莫滿頭黑線的看著在螢幕裡頭盡情作妖的二貨版師弟,想起從冰窖臨走的時候小師妹一本正經地讓他拿走中央機房裡這個古怪的手機,宣稱這是重要的禮物。

螢幕裡的芬格爾正對著他擠眉弄眼,不得不說設計出這個二維形象的畫師深諳此道,無論什麼表情,他都能一眼認出這個師弟。

陳莫把手機的螢幕翻了個面,想緩一緩自己的神經,其實從前世看的小說裡,大概清楚以前的芬格爾是個怎樣的人,可是第一次和他見面時,還是沒辦法把那個滿臉驕傲,渾身上下都是超級混血種的霸氣與自信的硬漢和路明非視角裡的廢材師兄結合到一起。

好不容易習慣了“史泰龍”氣質的鐵血硬漢,再去接受“嶽雲鵬”樣式的芬格爾格外地困難。

“師兄啊!許久不見你就如此無情嗎?師弟可是願意為你做牛做馬的哦!”螢幕朝下,磚塊背後的攝像頭像眼珠一樣骨碌碌地轉動。

陳莫也忍不住想那天晚上格陵蘭的冰海底下到底發生了什麼?把一個滿腔屠龍熱血的大好青年霍霍成了這個樣子。

芬格爾還在不斷地胡扯些白爛話,陳莫從前就看出這個師弟頗有些悶騷,不過在他面前大多時候還是個鐵血硬漢,人家悶騷也是對著漂亮女朋友,可現在芬格爾已經從一個人的暖手寶變成了中央空調,對著四面八方開始“明騷”。

陳莫踩了踩油門,壓抑住腦袋上突出的青筋,心平氣和地說:“eva給你配了個好身體,我檢查過了,雖然不是鍊金金屬,但用的是裝備部研發的特殊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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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當然!”手機裡的芬格爾洋洋得意,“還是我的女孩懂我,你師弟我一直都是臂上能走馬的好漢,體力活幹的都是一等一的好,這樣的身體才配得上我嘛!”

陳莫看了看又黑又硬的手機機身,面龐忍不住抽了抽。他緩了緩,等著再一次心平氣和,說:“師弟你一直都是數學天才,不妨幫師兄來算個問題。”

芬格爾愈加洋洋得意,“師弟我啊,可是當年卡塞爾的數學小王子,理科專案蟬聯第一,不在話下,有事儘管問我。”

“一塊裝備部特殊合金製作機殼的手機,螢幕是特種玻璃,被一輛越野車用一百二十公里的時速碾過去,要幾次才能碾碎合金外殼裡面的晶片?”

“當然,為了方便計算,越野車和手機的資料你就取我們這輛車和你這個手機。”

“計算結果可以向上取整,十位取整也不是不行。”

微笑逐漸爬上了陳莫的臉,溫潤的面龐,似有波瀾的桃花眼在加上無比溫和的微笑,大概比此刻東海岸的陽光還要耀眼,手機裡的芬格爾只覺得手腳冰涼,大夏天冷的渾身發抖---如果他有手有腳還能夠發抖的話。

芬格爾從手機裡發出的聲音都帶了哭腔:“師兄,這我是真算不出來,您大人不計小人過放我一馬,您說什麼我就做什麼。”

“說話正經點兒,別真把自己也騙進去了,到時候龍王來了連刀怎麼握的都不記得了。”

芬狗沉默了一下,笑著說:“好嘞!”

陳莫從懷裡掏出一盒黃鶴樓,來了手瀟灑的單手點菸,微微吸了口,吐出些看不清的霧。

與此同時,車窗外也開始起霧了。

芬格爾晶片裡的資料庫也從沒見過怎麼詭異的天氣,豔陽高照的天氣,碧藍色的海浪只在右手邊幾百米處,轉眼間起了大霧。

這種情況十有八九是撞見鬼了。

不對,很快芬狗大概是在資料庫的低層翻到了什麼,不可置信的聲音從手機的揚聲器裡傳了出來。

“我們這他媽是要進尼伯龍根?”

陳莫深深吸了一口氣,煙霧在胸腔裡打轉,但混血種強悍的代謝能力讓無論是菸草還是與之類似的玩意都產生不了什麼效果,他不滿地“嘖”了一句,輕輕將還剩大半的煙丟進了窗外的煙霧中。

“傳聞中尼伯龍根是死者的國度,處在現實與幻想交界的地方,那對煉金術士來說是真正的聖殿,遍地都是完美的鍊金材料,因為尼伯龍根裡的物質都是死的,鍊金術的第一步就是儘可能完美地殺死物質。”陳莫語調忽然帶上了諷刺。

“幾千年來混血種嘗試了無數種方法,不同的配方,更高的溫度,離奇的火種,血腥的儀式去殺死物質,這樣的小事對龍王來說只需要一個命令。”

“在龍王面前,混血種真是卑微的像螻蟻一樣的東西。”

陳莫已經把油門踩到了最底,這輛越野車不是超跑那樣的速度怪物,可任何在這樣的霧氣下速度敢把速度提到60邁往上的都是妥妥的瘋子。

芬狗的聲音從揚聲器裡不斷傳出來,痛罵著疑似“瘋子”的駕駛員,然後它功能優良的麥克風就聽到了這樣的話。

“瘋子?你們下格陵蘭海的時候就沒想過這兩個字怎麼寫?”

“那麼明顯的陷阱看不出來嗎?滿腦子的屠龍大義,那不是屠龍,那是找死。”

“卡塞爾學院裡那個不是瘋子,初代種級別的東西哪一次不是靠人命去堆?”

“你滿腦子混血種世家的榮耀就帶著eva去送死?“

黑色的磚塊彷佛一下子被按下了靜音鍵,沒了聲音。

世界突然恍忽了起來,有點抑鬱的芬格爾發現綁在後視鏡下疑似護身符的金幣突然自己開始晃動,霧氣逐漸散去,身後是籠罩在蒼白霧氣中的黑色大橋,越野車行駛在橋的末端,不遠處是一座夜幕中的城市。

“沒有哪個混血種想要承認,但從很多方面看,龍族都是比人類更加高貴的物種。“

“龍族掌握著言靈,鍊金,他們擁有龐大強健的龍軀,他們殘忍,堅硬,絕不妥協,龍族是自私,自由,自足的。龍族擁有旺盛的權力欲,他們超出善惡,沒有道德,甚至有人認為龍族是進化的終點,並不斷為進化為龍不擇手段。“

“但總有龍族永遠做不到的事情。“

“人類之所以能夠成為世界的主宰,混血種之所以能夠屠龍,從來都是因為人類的軟弱。“

“軟弱?“芬格爾已經完全不明白了,他出身於德國的混血種世家,不算大家族,每一代的家族繼承人都會進入卡塞爾進修。與招募一般野生混血種的目的不同,秘黨以此牢牢地控制著中小型的混血種家族,像是封建時期,分封領主的子嗣前往王都接受高等級的教育。

這些家族的繼承人並不會從長輩身上得知有關混血種世界的資訊,直到畢業回到家族,大腦從屠龍熱血中冷卻下來,在家族事務的逐步交接中才會瞭解到真實的世界。

“因為人類的軟弱,所以他們不斷地前進,就像是推磨的驢子永遠吃不到吊在面前的蘋果,人類克服不了自己的軟弱,但依舊成了這顆星球的主宰,驢子吃不到蘋果,卻磨出了麵粉。“

芬格爾對故作高深的師兄的謎語人行為不太滿意,他評論說:“被比作驢子的感覺不太好。”

陳莫沒有理會這個滿口白爛話的師弟,繼續說:“混血種體內流淌著龍血,但我們某種意義上比龍族更可怕。因為混血種懂得軟弱的價值,並且能把他運用在敵人身上。”

越野車已經駛入了黑暗與燈光中的城市,芬格爾嘗試入侵城市中可能存在的計算機系統,卻一無所獲。

城市的上空看不到一點陽光,好像被一張龐大的黑色幕布一整個地包裹起來,但通明的燈火算是沒讓她被黑暗吞噬。街道上的每一個人都有些特殊的氣質,連空氣都顯得有些粘稠。

芬格爾有了個危險的猜想,他在考慮把它說出來。

可見鬼的一個搭載了人格系統的人工智慧的心理活動也能被猜出來?陳莫提前肯定了他的猜想。

“你想的沒錯。”

“這是一座混血種的城市。”

“世界上最大的混血種聚居地。”

“建立在混血種軟弱之上的,瘋子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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