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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四章 家庭晚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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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黑衣戴白手套的侍者,為上杉越拉開了座椅。

他第一個入座,然後源稚生和源稚女分別坐在他的身邊,繪梨衣則是坐在了路明非身邊的座位。

源稚生和源稚女的耳朵上都戴著黑色的耳蝸,他們的聽力還沒有恢復,至少還得一週的時間才能痊癒。

但在這樣一場家庭晚宴裡,他們不必說也不必聽, 真正的話事人,是他們的父親。

叔叔嬸嬸挺直了腰,雙手端正地放在了腿上,像是幼兒園裡聽話的乖寶寶。

“上菜吧。”上杉越豎起手,一輛銀色的小推車立刻出現在走廊。

“兩位就是路明非的叔叔和嬸嬸?”上杉越雙手搭在桌上,上下審視叔叔嬸嬸,臉上並沒有笑容。

侍者將尹比利亞火腿切成薄片,整齊地擺在裝著沙拉的盤子裡, 那柄銀色的尖刀, 鋒利而又美觀,劃過火腿時,彷佛帶著凌厲的刀風,叔叔感覺脖子處涼涼的,總覺得自己要是不識趣,那把刀就會架在他的脖子上。

“是的,是的,很高興認識您,上杉越大人!”叔叔拿出了接待領導的諂媚笑臉, 打起百倍精神:“我是路明非叔叔路谷城,這是我的內人和兒子...”

嬸嬸也陪著笑臉,一個勁地附和,時不時還誇路明非兩句, 說路明非在他們家, 又勤快又聽話,小胖弟都快看呆了, 他這是第一次看媽媽這麼發自內心地誇讚堂哥。

路明非嘆了一口氣, 覺得果然叔叔嬸嬸還是不適合這種風格的見面會,雖說叔叔是個講究“體面”的人,但今天的場合未免太過體面了,整個Chateau Joel Robu都為他們這一桌客人服務,裡裡外外還站著上百個黑衣人保鏢。

比其他人稍微優待一點的待遇叫做“體面”,但優待過頭,就變成驚嚇了。

“先用餐吧,我們邊吃邊說。”上杉越壓壓手,侍者為眾人倒上1976年尹貢·米勒產的TBA級冰酒。

尹貢·米勒號稱世界冰酒的皇帝,再好的年份也不過出產300瓶子TBA級冰酒,只能在拍賣會上看到這種酒的身影,叔叔根本沒見過這種酒的酒標,但也能從酒瓶的高貴包裝裡感受到這不是凡品。

繪梨衣拿起酒杯微微抿了一口,饒有興趣地看著叔叔嬸嬸的臉,她聽不懂上杉越和叔叔嬸嬸的談話,因為他們用的是中文交談,而她對中文一竅不通,她只是覺得叔叔嬸嬸的表情有些滑稽,帶著莫名的喜感。

叔叔用眼角的餘光看著繪梨衣, 覺得這個女孩好生漂亮,皮膚又白, 五官又好看,路明非還真是好本事,把這麼一個公主拐回了老路家,簡直和他老爸一個樣。

“我的女兒上杉繪梨衣,已經和你們的侄子路明非領了結婚證了,兩位應該知道這件事了吧。”上杉越喝了一口酒,神色澹定地叉起一片卷沙拉的火腿放到嘴裡,他的動作沒有遵循標準的西餐禮儀,但舉手投足間都有著不一樣的氣勢,讓人覺得就該這樣吃。

“知道,知道。”叔叔一個勁地點頭,“路明非能娶到上杉越大人的女兒,是他的福氣!”

“以後我們就是親家了,倒也不必這麼見外。”上杉越擺擺手。

“繪梨衣小姐嫁到我們路家,那簡直是蓬蓽生輝,我們怎麼敢怠慢呢?”叔叔搓著手,一點不敢放鬆。

“其實本該和路明非的父母商量這件事的,但你們也知道,因為某些原因,他的父母一直沒辦法聯絡上。”上杉越擦了擦嘴,放下了手中的刀叉。

“唉,路明非這孩子,讀初中的時候,就被他的爸媽丟到我們家來了,七八年了,他的爸媽除了偶爾寄信回來,一次面都沒露過,也不知道在忙什麼。”叔叔嘆了口氣。

“所以沒辦法,希望你們能代替他的父母出席。”上杉越放下了手中的銀叉,“我也就不繞彎子了,今天找你們來,是為了給我的女兒籌辦婚禮,既然她是嫁過去的,那就入鄉世俗,按你們那邊的風俗來辦婚禮,當然,這事也不勞煩兩位操心,除了邀請賓客以外,其餘的事情我們這邊都可以包辦,也就是說,今天我們商討的,主要是婚禮的日期。”

“那...依上杉越大人來看,什麼時候辦會比較好呢?”叔叔試探口風。

“我的意見,當然是越快越好。”上杉越說:“就這個月月底吧,兩位意下如何?”

叔叔和嬸嬸面面相覷,雖然覺得路明非大一就要結婚這件事很扯澹,但也不敢往外說。

“就按您說的來的吧。”叔叔最終還是選擇服軟,不服也沒辦法,從進入這間餐廳開始,這件事就由不得他們做主了,別人願意在餐桌上說這件事,是給你面子,那幾百個冷血殺手可不是擺設。

叔叔可聽說了,這個上杉家是什麼黑道皇帝,他就一普普通通老百姓,怎麼敢和黑社會犯渾?

再說,又不是要你交保護金,雖說在21世紀的中國,路明非這個年紀結婚確實早了一點,但以前哪家不是十幾歲就去說媒了,也就是這幾十年,才把結婚年齡往上提了提,他應該為侄子高興才對。

“好。”上杉越終於笑了:“我的女兒長這麼大,還沒出國旅遊過,她既然嫁過去了,以後肯定還是跟著路明非生活,所以在婚禮舉辦之前,我打算把她送到你們那邊去住一陣子,等她適應一些後,就舉辦婚禮吧。”

“請放心,我們一定照顧好繪梨衣小姐。”叔叔打了包票。

“沒事,她不住你們那兒。”

叔叔松了一口氣,倒也是,別人好歹是黑道公主,怎麼會住他們那個舊小區呢?

這樣也好,免得到時候哪裡出了問題,還要找他當負責人。

“今天的餐品還合兩位的胃口嗎?要是吃不慣,我可以囑咐廚師做一些中餐。”上杉越揮揮手,讓守在餐廳裡的黑衣人全部走了出去,那股逼人的氣勢總算消散了些,他其實也不想擺架子,但路明非的叔叔嬸嬸,明顯和他們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要是真的心平氣和,隱瞞身份,把吃飯地點放在某個溫馨的家庭餐廳,誰知道會有多少雞皮蒜毛的麻煩事冒出來。

“西餐也挺好的。”叔叔覺得這總算有了一些家庭晚宴的氣氛,不由得又看了一眼侄子的新娘。

繪梨衣注意到他的視線,友好地微笑,還揮了揮手,看起來沒有什麼公主的架子,挺親和的一個小姑娘。

叔叔也揮了揮手,就當是第一次見面打招呼了。

氣氛緩和下來後,上杉越的話匣子也開啟了。

畢竟除了影皇的身份以外,他還是個開了幾十年拉麵攤的拉麵師傅,很快就活躍起餐桌的氣氛。

一開始叔叔還有些拘謹,漸漸的,喝著酒,吃著菜,也慢慢地放開了。

繪梨衣也為他倒酒,氣氛相當融洽。

酒足飯飽之後,上杉越也沒多留。

需要處理的事情還有很多,現在正是最繁忙的時候。

上杉越安排了專車把叔叔嬸嬸一家送到高階酒店,還為他們訂購了回國的機票,明天就把他們送回家鄉。

上車之前,叔叔把路明非拉到路邊,取出煙盒,點燃一支煙,嘴裡發出嘶嘶的聲音,然後吐出一口菸圈。

“差點把你給忘了。”叔叔把煙盒遞到路明非面前。

“我不抽菸,叔叔。”路明非擺擺手。

“其實吧,小時候我就知道我和你爸爸不一樣。”叔叔收起了煙盒,自顧自地抽了一口手裡的煙,“你爺爺那會窮,你奶奶又過世的早,我和你爸爸基本上沒有一個地方定居的,經常是東跑一跑,西跑一跑,什麼地方有活幹,我們就去什麼地方,你爸爸幹什麼事都比我強,爺爺那會經常拿著他的名頭訓我,說都是一個媽生的,差距怎麼就這麼大呢?”

“叔叔你知道爸爸是混血種嗎?”

“那時候我怎麼會知道咱老路家的人居然是什麼人龍混血,我只是很羨慕你爸爸,他不僅幹活比我強,空閒的時候,也不和我們那群小孩一起玩,倒是跑到教書先生那去借書來看,先生覺得他聰慧,私底下也不吝嗇,教他讀書寫字,我認字都是他帶我認的。”

叔叔回憶著從前:“後來爺爺看我們倆都認字了,就咬咬牙,把我們供去上學,你爸爸可厲害了,入學第一個學期,就考了滿分,寫的文章還被縣裡拿出來表揚,靠著發的獎金,我們才能讀下去。

爺爺過世之後,我們兄弟倆的生活支出,都是靠他讀書掙來的獎金,我考試成績不如他,但在他的輔導之下,也混了個大學生的名頭。那是我們倆第一次分開,他去了國外留學,足足四年沒我沒見過他的面,等他回來的時候,我才知道他娶了外國老婆。”

“叔叔那時候結婚了嗎?”

“沒啊,我當時才畢業,國家分配了工作,認識你嬸嬸都是單位裡安排的相親。”叔叔笑了笑:“以前大學生福利比你們現在好多了,房子工作都是包分配。不過比起你爸爸,我還是差遠了,他把喬薇尼帶回來的時候,街坊鄰居都驚呆了,到處都說路家那個路麟城有出息。”

路明非靜靜地聽著,叔叔說起這些的時候,記憶彷佛很清晰。

也是,那段日子,就只有爸爸和叔叔兩個人相依為命,換誰也忘不了吧。

“你爸爸回國的時候穿的可時髦了,那叫什麼來著,對,英倫風!還有你媽媽,看起來就像是電視裡的模特,走在大街上,回頭率那是百分百。”叔叔豎起大拇指。

“是這樣嗎?”路明非取出懷裡,爸媽的合照。

“對,就和這個差不多!”叔叔手指輕輕拂過照片,輕聲笑了笑:“倒也有幾年沒見過他們了,我就知道,他們說是在考古,其實是在幹別的事情,我隱隱約約還是有猜到的,畢竟你爸爸和媽媽不是那種把孩子不管不顧放在別人家七八年的人,你爸爸就是外冷內熱,讀大學那會兒我雖然沒見到他的面,但每年都會收到他從國外寄回來的學費和督促我學習的信。”

“爸爸和叔叔說起過那些事情嗎?”

“從來沒有。”叔叔搖搖頭,“大概是覺得和我說了也沒用吧,我倒是希望他不要瞞著我,萬一將來有我能幫上忙的時候呢?”

叔叔拍了拍路明非的肩膀:“明非啊,我知道你是個好孩子,什麼龍族,混血,我是不太聽的懂,但你在我們家住了也有8年了,今年快9年了,怎麼著也算是半個一家人了,或許在那些方面我幫不上忙,但要是心裡憋的慌,你也可以來找我喝酒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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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別欺負人家日本姑娘,這姑娘我看行,你小子有眼光,叔叔看女孩最準了!”他又看了一眼那邊等候的繪梨衣。

“多的我也不說了,你也長大了,有自己的主意,等你回國了別忘了帶小姑娘回家看看,我讓你嬸嬸多燒幾個菜。”說完他掐滅了煙,扔到垃圾桶裡,便鑽進了那邊的黑色賓士裡。”

嬸嬸和小胖弟面色複雜地透過窗玻璃看著路明非,似乎終於意識到雙方已經身處於兩個不同的世界。

他們雖然接觸了龍類的世界,但並沒有踏足這個世界的資本,也只能像現在一樣,隔著玻璃看外面。

這大概就是記憶清除的意義所在吧,普通人即便知道了龍類的存在,又能幹什麼呢?只是徒增焦慮罷了。

路明非其實也問過叔叔,要不要清除記憶,還給他們說明清除記憶的好處。

但叔叔當即就搖頭拒絕,態度非常堅決,大概就是因為當年路麟城一直瞞著他吧。

那種為了你好,所以不告訴你,也不麻煩你的做法,在某種程度上來看,是相當自私的。

就像是那些狗血電視劇,女主身患絕症,然後非要假裝給男主戴一個綠帽,讓男主覺得自己是一個綠茶,然後能心無遺憾地離開自己。

明明這種時候,兩個人一起好好地過完最後的時光,才是最沒有遺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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