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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怕死的神棍——評的《血夜鳳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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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國慶左右,有幸收到勿用寄來的《血夜鳳凰》。翻著簇新的書頁,邊看邊順手在書的天頭地腳隨意寫上些感受,性起翻檢出來,就從一個朋友的角度聊聊勿用的這套書,聊聊他為這套書所付出的煎熬,和掙扎。

一、署名

由於是出版社寄給勿用兄的樣書,這部書自然印刷得非常不錯,不過相對花哨的封面(這是我和勿用兄都頗不滿意的,可惜市場畢竟不是咱們這樣不懂市場的人所能琢磨的),我久久地凝視著“勿用著”這三個字。記得有次和朋友一起去文廟,朋友笑談:你回去告訴勿用,他的書大陸終於有的賣了。然後我和勿用說起此事的時候,他呵呵一笑:署名是黃易還是莫仁?要麼還是“知名網友”?我說:署名“網友原創”。他開心的說:總算不姓“黃”了。

我想一個人總想留些什麼的,不說豹死留皮,總得雁過留聲吧。可是真的留下一個名字,名字背後究竟又意味著什麼呢?就勿用而言,至少要明白,總會有人指著書說:這就是勿用啊!

上次聽勿用說,他的《臨兵一》已經談妥由廣西人民出版社出簡體版了,我和他開玩笑說:也算葉落歸根。

二、正文

1.楔子

小說的楔子就像開胃的冷盤,既不能喧賓奪主,讓讀者撐飽了沒興趣咂摸下面的主菜;又不能寡淡得失了動筷子的念頭。再打個鄙俗的比喻,小說展開有點象小姐招客,就是一步步把你勾著往裡走,等到你錢花到了,才能有個興頭,還得心裡存一個再來一次的想法,而這個楔子就像大姑娘花枝招展的一揚手絹,那麼勿用這個亮相是怎麼回事呢?

這是個和小說完全沒有關係的楔子,至少乍看下來。

不過這個楔子裡有句話比較扎眼:“咱們也不用住在這什麼都沒有的鄉下!”

記得那時剛看了幾章《臨兵》,我曾經問勿用是哪裡人?勿用要我猜,我說總是西北那片的,感覺每個字都含著一包土。他說那裡不止是萬里黃沙,還有很高的天,但真的很多地方除了山,還是山。

在勿用的小說裡充滿了一種焦灼,一種人僅僅因為出生地不同而不得不接受的焦灼。那裡的人同樣有智慧和勇氣,可惜基本沒什麼機會。自然也可以去浪跡天涯,但且不說能不能出來,出來又怎麼樣呢?於是在那片貧瘠的土地上,他們也許僅僅就為了一口井,拼搏著,奮鬥著。至於最終能得到什麼,他們也許根本沒有力氣去思索了,或者說也不是都有資格和權利去思索的。

在這個短短的楔子裡自然出場人物不多,但那個指點神棍的古怪老人還是有些意思的。他的使命難道就是說那兩句話嗎?抑或他還是會在日後出現(顯然他不是韓遠山或者吳冷泉),他的真正使命又是什麼呢?

2.第一章 死水

圖窮匕見有一個前提,那就是這張圖要有看頭,在小說而言自然就是第一章。書無涯而身有涯,如果第一章勾不起我的興趣,錯過也就只好錯過了,欲抱琵琶半遮面在現在的我看就是矯情,所謂任你矜高自慢,俺就當你鴨蛋。而勿用用一灘死水作為揚起鳳凰翅膀的萬丈波濤,卻叫我突然覺得這個題目是一個過去,一個接下來主人公不斷要掩藏。卻無奈地不斷暴露的過去。

這一章勿用利用主人公方榕是個書店老闆的背景,寫了一幫孩子買書的喧鬧。

“叔叔,叔叔,我們的補充教材有了嗎”,我們是四年紀的。”

記得我讀書那會也常有這種層出不窮的補充教材。但我們那時候一來老師還算不很黑心,二來書源也比較充足,開始並沒有覺得不便。倒是上了高中,面臨大學這道坎,同學間把自己的參考書秘不示人實在是屢見不鮮的,而所謂有門路的朋友知道哪裡有的買書甚至可以作為泡妞的砝碼。

我一直在想那些閃著晶瑩的眼睛,期待方榕給他們一套新書的娃娃,是不是隨著歲月的增長也會迅速學會這套爾虞我詐、勾心鬥角呢?我衷心期望他們早點學會,一顆骯髒黑暗的心靈也許就會覺得現在這個社會並不是那麼難於忍受。

小蔣出現了,方榕這條漂泊的野狼還是惹上了這種無邪的小姑娘,這真是和三角戀愛一樣古老的設定啊!但我非常喜歡這種邂逅,也許是疲倦到了極點的人總會想隨便靠一靠,雖然潛意識裡也知道這一靠的後果,靠!

勿用描寫愛情還是笨拙的要死,我常和他開玩笑說他是不是就是那種:“行不行,不行就拉倒”的主,也不說指望他花言巧語吧,可翻來覆去就那麼一招:老是忙不迭地點煙,這含糊到哪是個頭啊。可他老是笑:“我不懂愛情啊!”日子久了,我也不想改造這個土得掉渣的傢伙,因為,我發覺俺的線條也越來越粗了,近墨者黑,如之奈何呢?

3.第二章 微瀾

這一章裡出現了個小混混,其實也是後面的一個重要線索人物——王小明。他對小蔣的那個,他對方榕的這個,他的受傷,乃至他痊癒以後,其實很大程度上,他就象一串開啟小說的鑰匙。雖然上面的鑰匙都比較遜,可有了他,一扇扇門就這麼被開啟了...

這個小混混的第一個任務就是讓這本書沾了血,狂野的西北民風,使一件本來靠苟且偷生就能平安無事的敲詐勒索,變成了一個爛司機的差點橫屍街頭。而極力避免這一切的方榕似乎預見了什麼,畢竟這對他早已沒什麼新鮮的了。第一塊多米諾骨牌已經被推倒,死水微瀾的第一個漣漪也已經起於萍末。未來是未知的嗎?但對方榕來說,其實不過是場已知的輪迴。他想走,想逃避,這個空有一身本領的傢伙寧願用悽婉的楚歌淬鍊自己,他真是怕死嗎?

章節快結束了,趙三一閃而過,如同《臨兵》裡的小莊,又是一頭野獸,我似乎聞見了腥味,我笑了:上帝關上了門,卻在別處開了窗。既然方榕不動手,總該有個人去咬吧?去咬。

4.第三章 邂逅

這一章以趙三和方榕的交鋒開始,實際揭示了這麼個情況:這是屬於趙三的一章。

趙三是怎麼從人變成野獸的,又是怎麼試圖使自己暫時象一個人的,都在這一章裡得到了側面的勾勒,當一個體制無法從最本原的原則上去保護一個人,當你所愛的人受到傷害而狗日的公正置若罔聞時,我喜歡看到他們去咬,咬破那疏而不漏的天網,反正是同歸於盡,那就來吧,哪怕折斷最後一顆牙齒,也要去咬!

這一章的氣氛是陰鬱的,即便正義最後還是得到了伸張,法律還是保住了自己的尊嚴,但天知道,下一次會怎麼樣?又有多少人,能有資格看到這個下一次。

當我準備隨著方榕殺入一個無法逆轉的時代的時候,他碰到了她。

他,碰到了她。

5.第四章 交會

我曾經問過勿用:你為什麼寫的男人都那麼命苦?

他沉吟了半晌:你覺得男人在真實的生活裡怎麼樣?

“葉楓,我很久沒見的。”......“同學!”。

如果說見到一個心愛的人,那麼《悲慘世界》裡馬呂斯在德納迪家隔壁見到珂塞特那微柔的藍光說明了一切。但見到一個曾經心愛的人呢?就好象過了五百年,至尊寶以為自己已經忘記了紫霞,一抬頭,卻看見她在那裡,面貌如初。

而事情當然不是到此為止,在遇見葉楓的同時,和方榕有著“逆緣”的劉英奇也跟著來了,而被推到浪尖的方榕距離那個悠閒地坐在自己書店裡翻書的方榕不過一百頁。

趙三在這一章裡接了一個人,一個不到兩章就要死掉的人。

6.第五章 風雲

讀者不耐煩了,出版商不耐煩了,也許勿用也不耐煩了,於是孕育了五個空白的花兒終於怒放了!

如果說那個倒黴的貨車司機還算是小風浪的話,那個上來就玩妖法的劉英奇,不由使得方榕這頭負傷累累的野獸,出於本能乾脆就想再一次“夜遁逃”了,可惜樹欲靜而風不止,既然大風起了,又往何處逃呢?

忍無可忍,無須再忍。

劉英奇洋洋得意地對方榕說“只能怪他運氣不好。”大有替天行道,逆我者亡的味道。可惜方榕逆天而行也不是一天兩天了。猶記謝遜當年:賊老天!死老天!雖然就像《烈火金剛》裡的豬頭小隊長總要撐到最後,劉英奇自然最多奄奄一息,那麼好歹,撕破他西裝先。

7.第六章 往事

這一章基本是使作者和讀者都鬆弛一下,基本上緩解一下讀者對於勿用“胡說八道”的憤怒,在荒誕不經時猛地澆一盆冷水下來,大家都歇歇氣,書的第二本,就要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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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第七章 抉擇

我吃魚喜歡中段,吃肉喜歡啃骨頭邊上,看文章自然喜歡那令我眉毛一跳的地方,很多情節忘記了,主人公的名字也忘記了,寫手想透過這表達什麼也忘記了,唯獨那些片斷輕輕地被記住了:

記得今何在揚起金箍棒,只指蒼穹,面對十萬天兵天將:來吧!

記得泥人拿著那只金釵,片刻之後,公堂上下將為之奪目;

記得火狐狸等在屋外,等到臉上的鬍子如路上的青苔慢慢席捲他的思念,只為了她出來時,能夠見到他;

記得無常正在山寨上逍遙,從天而降幾個雜毛來他這裡搶盤纏,不,是匡扶正義;

記得楊叛興沖沖地準備踏入江湖,可還沒進城就給人麻翻了;

那麼勿用呢?

野蠻。

從認識勿用的第一天起,就覺得這個人很野蠻,就像小莊第一次遇見方羽,他的作品裡總有這樣的相遇,男人遇見男人,野獸遇見野獸,火遇見火,狼遇見狼。

由於第五章那個只活了兩章的人死掉了,他的死不能白死,從小說角度,至少令趙三要和方榕交鋒一次。

我們都是看江湖片長大的,我們的記憶裡都埋藏著兩個男人遭遇從形同水火到莫逆於心,而勿用的書就可以把這根筋剔出來,把早已被生活煨涼的這碗湯再烤熱...

現在來說說這碗湯的菜色:

其一:借劉英奇受傷側面點出“五鳳伏魔印”,並正面引出“天妖”。

其二:由眼鏡碎片糾纏出趙三和方榕的對決

其三:趙三回憶往事

其他就是第一次把小明和小蔣這根副線挑明了,一個現在怎麼都看不出有什麼重要的角色——黃毛也有了個亮相。

而這一章裡大家都在抉擇:劉英奇抉擇了和方榕的宿命;小明抉擇了作為一個男人開始對小蔣的追逐,趙三抉擇了於方榕究竟是友是敵,方榕呢?自然又一次地抉擇了所有的東西一個人扛。

就我個人而言,最喜歡趙三回憶往事的一段。

首先我對功法絲毫沒有興趣,臨兵裡凡是涉及到這一部分我全部不看,記得我另一個朋友很肯定地告訴我這些非但有記載有根據還有例項,我咧嘴一笑:這總讓我覺得隔壁鄰居孫悟空。口吐白光,飛劍千里取人頭顱我倒不是覺得荒謬,只是覺得缺乏“於人為本”的精神,我喜歡殺人就讓對方死得明白又無力報仇的那種,所以刀子和拳頭就比較過癮,當然,我們只是從渲染小說出發,俺們是好市民。

趙三和方榕對決一段最大的功用是表示一下三哥的確有兩把刷子,因為在後續的章節裡,這兩把刷子不斷地要拿出來用,事實上,在張振(這個人物總讓我想起中原一點紅)出現以前,趙三的確要屬方榕之外最能打的人,刻薄一點講,看官們老是看方榕打,估計會厭得快。

所以,我最喜歡的還是趙三的“你聽我說。”畢竟趙三的回憶其實並不僅僅為了趙三。

“那種被你信任和期待的人群拋棄了的感覺...那種註定了你只能生存在黑暗裡的失落感和撕心裂肺卻又無處發洩的傷痛感...”(主啊!你幫幫勿用,讓他喜歡上標點符號吧!)”

其實不管趙三還是方榕,他們的痛苦都具有一定的宿命性,他們不習慣將自己的痛苦轉註出去,只是希望用自己的忍耐和修養去化解,可惜,解決宿醉的辦法,自然是吐個乾淨。每當看見他們“懸崖勒馬”非但沒有如釋重負的痛快,總是把眉頭皺的越來越緊:過不了幾頁又要殺個痛快了!

趙三幾乎就是在這樣的搏殺裡送了命,刀,哪怕是屠龍刀他還是會斷的?

而方榕呢?一次次地壓抑,可是一次次地只能是揮起血腥的翅膀。

那麼問題就是,那粘連的血夜是不是也是他們一手造成的呢?

而也許此刻的方榕和趙三還是蒼茫地被生活卷著往前走,他們無力停下來靜靜地思考。他們只能被動地去解決一個個接踵而來的煩惱,不知如何才是個盡頭。

而更諷刺的是,真正威脅這兩個人的危機其實都還沒有開始...

8.矛盾

《鳳凰》屬於那種在泥濘中滑行的小說。

基本上兩三章一小殺,七八章一大殺,勿用曾笑談:這章我真不想再殺人了。小說的推動畢竟不靠這個啊,那麼靠什麼呢?矛盾,和所有小說一樣,靠矛盾。

基本上小說有這麼幾個矛盾:

其一:方榕要擺脫(戰勝?)身上的天妖。

其二:方榕要面對劉的傾軋。

其三:方榕要逃遁楊姓警官的替天行道。

其四:方榕要解開趙三和其他幫會的死結。

其五:方榕要防備他流浪歲月的那些還魂的鬼。

其六:方榕要使韓家寨的人們喝上水。

其七:方榕要讓小蔣這樣一批聊城裡的普通人幸福起來。

如果還有力氣的話,自然還可能談個戀愛,不過那個小蔣估計會給小明,小林好像要歸張振...

這裡面其一是最主要的一個矛盾。方榕(其實也可以換作勿用^_^)之所以痛苦簡單講就是不知道自己算是個什麼東西。有心一死了之吧,他又吃了知識的虧:一旦肉體消滅了,這事還不叫完。我一路看下來,又看出另外一個意思:這盤踞在他身上的東西又給了他強大的力量,(有很多評論都說勿用寫的是綠色巨人,我覺得也有點象,甚至不要麻煩“什麼從某種角度看”這類的話。就像當年周星馳版《鹿鼎記》裡,林青霞不是說過“痛”能激發人的力量...)所以一旦他驅除了這個老朋友,他也許就是個洩了氣的皮球?

對了,我覺得在那麼漫長的歲月裡,哪怕是給方榕帶來如此痛苦的“天妖”從某種角度來說就是老朋友。與其和他來個神前刀功對決,是不是還有點別的什麼?

其二基本上就沒什麼好說得了。可以說所有的矛盾都是糾纏於此,但問題也就在這裡。

小說的基本矛盾如果出了問題,小說就會象多米諾骨牌崩塌下來。

目前方榕和劉就是情敵,而如果僅僅是“你是瘋兒我是傻”是遠遠不夠的,簡單講劉是公子自然也不行,“仇富”這頂帽子可不是鬧著玩的?因為法術的派別之爭?因為商業上的矛盾?他們的矛盾要到什麼樣的級別呢?要採取什麼方式?

其間有兩種搏殺:一個是術法,這是勿用的“晴空霹靂”,雖然看來要堅持到底;其二是商戰,希望勿用能夠不要人云亦云,倒是可以考慮不擇手段。

其三不能過火,畢竟率土之內,青天白太陽啊!不過有孟在其中斡旋,我覺得最後還是英雄相惜的比較有可能。相對他,我倒是很期待“達叔”這個片警的發展,方榕要在聊城真正做些什麼事,他是個不錯的引子。

其四可以說是至今支撐小說的重頭戲。

趙三屬於那種逼上梁山又漂白終遭失敗的例子,他只是想求一個生存的資格,自然很多的時候他不屑靠“求”而直接去搶。他捲入這件事的次序是這樣的:

1.感覺方榕要出事。

2.從蒼狼嘴裡得知方榕有可能出事。

3.蒼狼的猝死使他認定了方榕有事。

4.而蒼狼本身就該是四海來收編的,無功而返和客死異鄉其實結局一樣。我基本傾向於哪怕趙三接受蒼狼的斡旋,四海照樣會殺過來。物質決定意識,聊城是塊肥肉,私人恩怨是敵不過經濟增長點的。所以趙三沒必要過於自責,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其五是使小說不斷有新的看點或是賣點的利刃,務必不斷挑開讀者“哦,原來是這樣”的眼簾。不過枝蔓一多,收拾起來也不見得能夠利落...

其六比較好辦的是打上水,但能不能保住水就難說了。

其七其實是我的胡思亂想,但總覺得勿用該不止是勿用啊。

好了,本來繼續分析是新的一章,哪知道小小走了個神,就到這裡,休息一下,休息^_^

10.第八章 亂雲

記得有次看勿用兄的一篇舊文《最後一個六一》,當時我和他說:那樣的事情即便是發生在上海,結果也是不會改變的,千里不同風,可感情,特別是當感情受到傷害的時候往往“天下大同”。

方榕和葉楓分手使我想起了苗人鳳和南蘭,想起了苗人鳳不自覺地和她說:胡一刀夫婦如何如何,他在火裡,她也在火裡。可惜我們往往只能要求自己,她把美麗帶走,我把悲傷悄悄留下。

當感情不得不有個了斷後,勿用又借趙三這把刀把後面的情節劈開,然後又把我們帶入大山。難道真的要發生什麼了?

這裡有個小疑問:為什麼韓老的屋子比其他的矮,好像我後面也沒有看見交待...

11.第九章 故人

“因為我總覺得老天生個人到這個世上,總是有這個人存在的道理的,...這世界上在關心著他們,也在等待著他們的關心。”

“從那是起,我就知道這老天絕對是沒眼的,如果它真的有眼的話,那麼它的眼早已瞎了。”

老人總是覺得萬物都有它的理由,哪怕無因也只是一種輪迴的安排;而年青人總覺得可以改變什麼,可以無視什麼。簡單地把兩者分開和合攏都有失偏頗。那本就是人生的一個側面,而我們不過只是執象一端。

曾經看過《焦點訪談》一些關於西部缺水的報道,只能是無語。

小結:連著兩章沒有任何起伏情節的《血夜鳳凰》,在濁世中逆流而上,在還沒有任何預警的前提下,一根根鎖鏈繞了上來,一塊塊鐵板象烏雲正一點點地吞噬著什麼。

12.第十章 暗流 ※ 第十一章 逆流

先來看看這兩章發生了什麼事:

* 夜總會前,劉英奇遭難,小明從此一傷不起。

* 福清被殺,直接導致了趙三走上了不歸路。

* 方榕重返地下拳市。

小說的推動無非兩條:偶然和必然。

因其偶然,跌宕起伏也好,層巒疊翠也罷,方顯得小說諸多巧妙不同;

因其必然,順理成章如是,水落雲開亦如是,才顯得小說到底有根有底。

回過來看兩章的主線。

可以這麼試想,如果劉英奇並沒有在夜總會前飛遭橫禍,他是否會鐵了心和方榕幹到底實在是未知之數,畢竟聊城一役,雖說鎩羽而歸,但畢竟沒有任何實質性的損失(葉楓,這個昔日方榕最珍視的也已經回來,並以其對方榕的熟悉——她甚至知道五鳳伏魔令的來龍去脈。即將成為劉以後的殺人利器)。而在這裡,究竟是誰要把他這個註定會和方榕成為宿敵的人推向風口浪尖呢?這個必然至少到目前為止還是只能歸之於偶然。

至於小明的受傷,除了在趙三的傷口上再撒一把鹽之外,似乎更大的用途在於折斷方榕和正常生活的聯絡。其實仔細的讀者也許可以發現,方榕在度過短暫的平靜生活之後,凡是能夠使他趨於正常化的聯絡被一個個地折斷。這裡面,有的必然,有的偶然,有的也在互相變化,但結果只有一個,這只血夜裡欲飛的鳳凰幾乎逃脫不了毛被一根一根拔光的命運,是否只有這樣?他才能涅磐,他才能展翅飛翔?

福清被殺就顯得非常必然了。所謂“匹夫無罪,懷璧其罪”。趙三基本上想把聊城建設成為一座世外桃源,而長風和四海是沒那麼容易“讓世界充滿愛”的。在狼的世界裡,不被吃掉的最好辦法自然就是先下手為強。而趙三顯然忘記了這一點,他役使福清出馬依舊還是有些善良,不管是幕後的四海,抑或是想和他談判的長風,蒼狼的死是絲毫沒有意義的。而也真是對這個情況的全盤失控,造成了趙三的勢力幾乎在剎那之間分崩離析。有時候逼一個人是沒有用的,必須把和他有關的人一起拖下水:向為生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歟而為之?

說起方榕的重返拳市,我不由想起了《基督山伯爵》。可以說從這類捲土重來的小說最讓作者尷尬的問題就是怎麼讓主角富起來。在武俠的時代是一個個的山洞,而目前比較流行的大抵有遺產、彩票、股票等等,也就是說飛來橫財比較多見。而方榕則實在就是一個肉體工作者了(鑑於男妓的局限性比較大,所以一般還是言情小說的作者用的比較多),基本上就是靠力氣搏生活。當他需要一大筆流動資金的時候,不由得重作馮婦。)這裡我突然想起古龍的《鐵血大旗門》,古龍實在是個爽快的人,兄弟有難,乾脆就叫鐵英奇去搶他個痛快。而正由於方榕的從業經歷不同,這其中也就有了耐人尋味的地方。

方榕的投身拳市與其說是為了賺錢,還不如說是想死得痛快一點。他幾乎是渴望有人能用殘暴的速度替這個賊老天把他收拾掉,然後輪迴也好,沉淪也好,至少也許可以喘一口粗氣。可問題是老太爺豈是那麼好糊弄的,他讓方榕就那麼一直,贏。就算放你一條生路怎麼樣?就算你所向披靡腰纏萬貫又怎麼樣?他只不過想讓這個遊戲變得更精彩點,豢養的寵物吃得好點可以咬得更猛,從而也看得開心一點。

所以三件事裡,這件事最為必然。

三件事經過之後,方榕已經徹底和過去失去了聯絡,或者和前生又接上了頭,偶然必然之間,當他兇猛地向未來走去,我心一陣悲哀。

《第二冊》完

背後

據說以前有人用喝剩下的咖啡渣來預卜未來,可現在的人們喝的大都是速溶咖啡,面對空空如也的杯底,又能看見什麼?

如果說把一本書的閱讀里程看作是一個旅途的話,當我翻開《血夜鳳凰》(以下簡稱《血夜》)第三本的時候,我恰似陷入了沙漠或者說掉進了深淵,或者徑直就用書名來概括沿途的景色:一個血色喑啞的夜晚,沒有盡頭……

13.風暴P401~428   14.苦衷P429~458   15.困境P459~487   16.血戰P488~513   17.迷霧P514~542   18.妖吼P543~572   19.鬼屠P573~591

如果說以上這些題目是一把把蓄意打造的鑰匙,他開啟了什麼樣的門?

先還是簡單介紹一下小說的故事大綱:  趙三在無奈地放棄解釋之後,終於踏上了血拼的不歸之路;而歸來伊始的方榕面對“我不殺伯仁”的境遇,毅然地在自己早已破碎不堪的生命中壓上了又一根稻草,再一根……

《血夜》現在基本被定性為一本鬱悶的作品,推敲其原因除了屢屢四處飛濺的血漿之外,還有個理由不如概括為兩個字“背後”:男人的背後,平靜的背後,生命的背後……

穿梭於凡塵之間的百姓草民早已拒絕了“背後”,所作的一切無非是維持到表面的紋絲不動。至於背後,早已沒了體力去關心什麼背後,因為善良的人民也能意識到“背後”其實是在我們的能力之外。痛苦也許已經無法選擇了,那又何必再去之面為什麼理所當然的痛苦?!

但我們也許可以看看趙三和方榕的背後。

先看趙三。  趙三的被火併看上去似乎是由於無意間捲入了劉英奇和方榕的紛爭,但只要稍微分析一下,與其說那些如雪花般砍下的長刀粉碎了趙三的基業和肌體,根本就是砍向趙三的堅持,砍向他那種試圖在濁世中矜高自許的“堅持”。

說起來有些好笑,在號稱血狼的趙三凌厲的外表下,甚至一如嬰兒般的純潔,和軟弱。他在一次次地挫折之後首先還是想“我是否做錯了什麼,我是否還是做得不夠”。他似乎來不及意識到,哪怕蒼狼他們沒有橫死,哪怕福清後來不是無功而返,甚至沒有長風和四海的虎視耽耽,只要“大力推動聊城的旅遊事業”這種風聲一起,古城宛如**般純潔的淳樸是那麼的脆弱不堪。而趙三卻還是覺得自己可以乾乾淨淨做人的話,他甚至都比不上那些舉著長矛衝向風車的西班牙騎士:根本不知道究竟為何而戰,也不知道戰到何時才算是個盡頭。不過有一點,趙三倒是和堂吉柯德驚人地相似:他們都被一種巨大的力量彈了出去!當他終於飛離了自己習慣和依賴的軌道,他將不得不思索自己的未來。當然在此之前,他還有一個使命:他還得遇見方榕。

接下來看看這個試圖歸隱的小老闆——方榕。  中國的哲學其實很多時候就在仕隱這兩個象徵的符號下面首鼠兩端,難聽地說就是在“達”、“窮”兩個字間蠅營狗苟,好聽點也許可以粉飾成在這兩個字間儲存最後的自由:至少是自己選擇的。  方榕自然沒做什麼官,但如果把天妖釋放的一刻看作是他自我的完全舒展,而戴上眼睛後的傻笑認定為一個男人自以為的放棄,那麼他也在之間猶疑不定,兩種選擇都對他存在著誘惑,卻又都存在著明確的危險。所以他總是在逃跑,總是在躲藏,可是多年以後,那些昔日的影響都一起回來了,而趙三的出現,使其理直氣壯地放棄了再一次地奔跑,反正那麼多年下來,他早已知道,背後的東西再這麼躲避也甩不掉。

於是,趙三和方榕相遇了。  記得看《水滸》中史進荒山遇險,恰好魯智深從欄杆後轉身出來,金聖嘆批到:多日不見大師,想煞我也。當看見方榕終於和趙三,和“正躺在離這三十裡的小鎮蘭亭等人救命!”的趙三的重逢,我想趙三可以送一口氣,縱然以前只是淡淡的回應,那聲“三哥”令這兩人都會有這樣的覺悟:在無盡血夜中從來不是只有自己一個人在奔走,也不是一個人在為撕碎那太多人都習以為常的黑暗而一次次地煽動自己的翅膀,也許他們都隱約感到對方都相信,也必須相信的兩個字“光明”就算再怎麼遙遠,但的確就在前頭。

據說以前有人用喝剩下的咖啡渣來預卜未來,可現在的人們喝的大都是速溶咖啡,面對空空如也的杯底,又能看見什麼?

如果是方榕和趙三面那只空空的咖啡杯呢?

《血夜鳳凰》第三卷完 作者 :luoying6(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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