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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l.1我的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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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son 1

vol.1我的戰場[1/1頁]

二十二歲的生日,是在和連風分手半個月後,我做了一個決定——我要改變自己。

這個決定的初衷完全來自於連風,我曾經交往了4年的男朋友,從高一到大一,最終我還本著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精神和他報了同一所大學。

這所A大坐落於蘇州城一個鳥不拉屎的郊區,坐車到市區要花費接近一個小時的時間,我常常疑惑校長當初是怎麼找到這麼一塊風水寶地的,放眼望去,周圍有大山,大山,和大山。大一我和連風剛來,一下車就覺得我們可以你耕田來我織布了。

可是就在上個月的時候,沒有任何預兆地,他對我提出分手,追問理由得到的答案是:“作為一個女人,你太強勢了。”然後他冷冷地問我:“你覺得你能改變嗎?”

那一瞬間我的腦子飛快地轉動起來,企圖啟動引擎,試圖搜尋出一個能夠讓他滿意又不至於我真要改變自己的回答,可是我的關鍵詞還沒有輸入完,他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又加了一句:“改不了對吧?我就知道你改不了,韓欣,你從來不會為了別人而改變自己,我太瞭解你了。我真的累了,也等不到看你為了我或者為了別的任何人改變,分開,對你對我都好。”

然後他對著我,伸出手,開啟的掌心裡是一把鎖,這把鎖是高中時我送他的生日禮物,上面還印著本城蓮和娜娜,那個時候我瘋狂的迷戀日本漫畫《娜娜》——看過的人都知道,在書中,娜娜送給她的戀人本城蓮一件吊飾,就是這樣子的一把鎖,而她則把能夠開啟這把鎖的鑰匙帶在身上,那時候,我覺得,這一對鎖和鑰匙就像是一個暗喻或者一種信物,象徵愛情。而在分手的時候,連風把鎖放在我的面前說:“有心的話,就去鎖別人吧。”

然後在我發愣的空兒,他拉過我的手把鎖放在我手心,轉身走了。

我是個特別後知後覺的人,後來我們就沒有聯絡了,而我仍然和每個人一樣過著上網上課上自習逃課吃飯睡覺的日子,大約過了一週,在一個週末的,除我以外空無一人的教室裡我意識到,我被甩了。

由於連風是我的第一個男朋友,所以,我也是第一次被甩——這不是第一次去遊樂園,不是第一次開車什麼的,而是第一次被拋棄。就像考試不及格一樣,這不是什麼讓人覺得有面子的事情。我在教室裡望向窗外,看到很多情侶漫步在校園裡,那個週末陽光很好,透過窗戶灑在我身上,我才發現,我被扔掉了。

然後我坐下,開始無聲無息地流淚,心裡始終迴盪著一個聲音:我他媽的究竟是做錯了什麼。

——幕曉就是在這個時候推門進來的。

說來鬱悶,我的生日是11月11日,多年來都是和全世界無物件階級同樂的,而這個生日的到來極大地擴大了我對這個節日的恐懼,於是我決定低調處理,拒絕了舍友給我慶祝的提議——她們還不知道我失戀了。幕曉用了半天的時間勸說我,大意是,戀人之間有糾紛是常有的事情,兩個人有一個人願意低頭就好,而我的性格也的確強勢,改一改對自己也是有好處的,不見得非要固執己見,把自己逼到死衚衕云云。

——事實證明,幕曉有做談判專家的天分,我就這樣被忽悠了。

於是在我生日的晚上7點,我重新翻出了那一對鎖和鑰匙,幕曉指了指那把鑰匙說:“這次,你把鑰匙給連風吧,算是表明你的決心。”

天氣倒還不錯,11月上旬的夜晚,空氣的粘稠中帶著微微的涼,而在我手心的那把鑰匙是溫熱的,我攥緊了它,就像握緊自己不願意輕言放棄的命運一般,因為醞釀了很多遍就要說出改變自己的話,在緊張之餘,一種躊躇滿志而悲壯的感覺在我心裡就像是一面紅旗一樣,冉冉升起。我站在連風所住的那一棟公寓樓下,身後是佈滿了雜草的花壇,花壇的後面就是我的孤單的親友團幕曉,我回頭看見他對我握緊拳頭做了個加油的手勢,然後我把目光移回到自己手中的手機上,手機也被我握的有些發熱了,我再次找到了連風的號碼,拇指停留在撥出的那個鍵位上,我又用手理了理急著出來沒有來得及梳理的頭髮,並在心裡默唸了一遍等一下要說的對白,回憶了一下一個小時之前練習好的笑容,才按下了撥出,與此同時,我聽到了我的名字——“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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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抬起頭,看見面前是連風,正看著我,他身邊依偎著一個女生,而他的手機已經響了起來。

他拿出手機看了一眼抬頭問我:“你打電話有事?”

我看見他身邊挽著他手的女生,瞬間腦袋就空白了,費了好大的勁掛掉手中的電話,然後抬頭努力綻放出一個笑容——估計是計劃好的那個笑容的扭曲版,接著回答:“沒事啊。”

“沒事你還打電話?”他的笑容裡面帶著一絲已經洞悉我一切陰謀的輕蔑,然後攬過了身旁女生的肩說:“我介紹一下吧,這是我女朋友袁默,”然後指指我:“這是韓欣。”

不得不承認那一刻我的腿很沒出息的有點軟了,左手背在身後,已經無法緊握那把鑰匙了,感受到手心的命運正在慢慢顯露它作為金屬的本性——它變得冰冷了。那種悲壯的感覺就像被注入了氫氣一般膨脹起來,我覺得我已經站在了一個戰場上面,對面是我的敵人,人數也不多,就倆,而倒黴的是,我就一個人,唯一一個有可能成為我的援軍的人,在我身後與我相隔了整整一個花壇的距離,因為腿軟我甚至都沒法回頭看他一眼,我清楚的聽見耳邊掠過的風發出嗚咽的聲音,好像在說“風蕭蕭兮花壇大,壯士一去兮不復還”,我身後傳來非常微弱的一聲“啪嚓”——那是鑰匙掉落在花壇裡了,這聲響讓我心裡一個激靈,我知道,我只能靠自己了。

我對連風身邊的女生笑了一下,然後保持著這個笑容看向連風,伸出左手說:“事實上,我打電話找你是因為,”我用右手緩緩取下戴在左手中指上的戒指說:“你把鎖還給了我,我覺得,我應該把這個還給你。”我保持著臉上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很難看的笑容,故作優雅的接著說:“有心的話,還可以給別人戴上。”

面前的連風變得面無表情,憑著和他相處多年的經驗,我知道他生氣了,這意味著,我贏了。

他伸出手接過了戒指,然後用了一個特別簡單的動作重新扭轉了局勢,他走到距離我們只有一米多遠的垃圾桶,輕輕抬了抬手,就把那個可憐的戒指扔了進去。

而我看著這一幕,我的頭腦是空白的,我不知道我的臉上是什麼表情,但是我清楚地看到了我對面這個所謂連風的女朋友,她看著我,嘴角泛起了淡淡的一抹笑意,我才明白原來我的敵人始終只有連風一個人,她頂多算是個拉拉隊的,等到我兵敗滑鐵盧,她的任務就只剩下鼓掌了。

然而即使敵人只有連風一個人,這個戰場也做不到勢均力敵,因為我還在原地打轉,而我的敵人已經海闊天空了,他有了一個無比強大但卻不露聲色的武器——叫做新歡。

一切思考終止於眼前突然襲來的黑暗,我失去了知覺。

醒來的時候是在校醫院,我看到牆上的掛鐘指示著北京時間10點,然後目光移動下來,我看見了掛鐘下面坐著的,正在看著我這邊發呆的幕曉。

他顯然也看到了我,我們就這樣四目相對,時間感和空間感都變得模糊起來了,不知道過了多久,他開口打破沉默,他對著我露出了一個無奈的表情,他說:“你真丟人。”

我張了張口,然後發現我被噎住了,我是想反駁他一下的,但是我實在找不出可以用來反駁他的話,一個我不願意面對然而卻又無比有力的事實擺在我的面前——他說的是對的。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簡直就是一句真理,而此刻,這句真理對我的意義比地球是圓的還要讓我信服。

於是我合上了自己的嘴,轉過頭來發現手腕上的針和頭頂的點滴瓶,然後終於找到一句可以說的話:“誰還給我打上點滴了?我又沒有病。”

“你說呢,難不成還是你那個重情重義的前男友啊?我看見你暈倒在那裡,你不知道我有多麼想就地在那個花壇挖個坑把你埋了,可是當時我實在是拉不下臉過去認領你,我就看著連風和他女朋友把你送到了校醫院,等他們走了我進來的時候發現那個醫生,就是你舍友陳曦的你男朋友已經在給你扎針了,說是沒有什麼大問題,就是最近沒休息好,營養攝入也不夠什麼的,輸點葡萄糖和鉀就可以了。”然後他看著我接著說:“你真行啊,叫你去真情告白,你去和人迂迴作戰不說,還餓得暈過去了,你......”

“真丟人。”我接過了他的話。

他愣了一下,說:“你這些天都沒有好好吃飯吧,我出去給你買點吃的,說吧,要吃什麼?看在你是病人的份上,隨便點。”

“你知道嗎,今天是我的生日,所以......”

“親愛的,別說蛋糕,”他打斷了我的話:“北京時間二十二點二十分,做生日蛋糕是要花時間的。”

“.......”

他看著我還停留在那個“所以”的口型上定格了不動的表情,嘆口氣開了口:“......我讓你隨便點,你可點的一點都不隨便。好吧,我去買,你不要亂跑,就在這裡乖乖的打點滴哦。”

我輕輕點點頭,算是回應他的交待,然後目送幕曉出去——我太累了,連回應個感激的情緒都有點奢侈,我儘量要讓自己忘記自己幾個小時前幹的丟人事兒,可是在這個蒼白空曠只有點滴聲的病房裡面,我的思緒被無限的拉扯著擴充套件開來了。為了讓自己不至於陷入到回憶的陷阱中去,我只好給自己找了一些別的東西來想。

這個別的東西,就是幕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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