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點小說網->軍事->懶唐->章節

第五百零四章

熱門推薦: 宇宙級寵愛 女配她天生好命 我有一座天地當鋪 食物鏈頂端的猛獸 諸天新時代 從嚮往開始制霸娛樂圈 劍仙三千萬 我真不是魔神 都市國術女神 特種兵之戰狼崛起

種了半天的土豆,結果收了個西瓜。這就是李二現在的感覺!

第一次,李二覺得自己似乎還有一個選擇。太子必需是嫡子,這是絕對不可以更改的。以前自己也是在李承乾和李泰之間艱難抉擇,可他有三個嫡子。誰能說太子就一定得在年長皇子中產生?自己龍精虎猛,再活個十幾二十年應該沒啥問題。到時候,李治也正在壯年。

無論是李承乾做了皇帝,還是李泰做了皇帝。他們之間必然有有一個會死於非命,不是做了皇帝的李承乾幹掉了李泰,就是做了皇帝的李泰幹掉李承乾。

內心之中,李二還是不想看到自己的兒子們互相殘殺。李淵那句“我的兒子互相殘殺,你的子孫將血流成河。”自始至終都是李二心裡的一根刺!

俗話說前邊有車後面有就轍,自己這個車駕的不好。後面的子孫,難免有樣學樣。

刀兵對於一個帝國的破壞,再也沒有人比李二更加清楚。一場政變,甚至可以毀掉他親手締造的大唐帝國。這是他一輩子的心血,也是作為帝王的驕傲。李二不能讓任何人毀了他,絕對不能!

“雉奴!林邑王似乎大唐頗有微詞,對朕也不是發自內心的恭敬。你說應該怎麼辦?”李二看著扮乖寶寶的李治問道。

“父皇,這樣的人不臨之以威不足矣讓蠻族宵小臣服。況且在交趾山高路遠,林邑更是在深山密林之中。父皇在此他就敢頗有微詞,父皇若是回了長安,他更加不會將大唐放在眼裡。兒臣所見,應該儘快剷除此人。”李治想了一下,中規中矩的答道。

“嗯!此事就由你來辦,十二歲的大孩子了。既然要開牙建府,也應該辦些差了。”李二大手一揮,就把事情扔給了李治。

“諾!兒臣這就去辦!”李治躬身施禮,然後退了出去。

林邑王現在就在交趾城,想要幹掉他簡直是易如反掌。不過李治還是沒有輕舉妄動,而是去找了雲浩。在大唐的將軍中,雲浩簡直就是殺人魔王一類的存在。尤其是對待異族,心狠手辣絕不手軟。這一次在南洋,更是搞起了種族滅絕。短短幾個月的時間裡面,海峽城堡方圓百里之內讓他弄得人煙稀少。

南海裡面不少的島國,甚至人口都被雲浩抓光了。聽說至今海峽裡面還盤踞著無數鯊魚,海灘上面更是有數百條巨大的鹹水鱷魚。隨時準備將死人的屍體吞進自己的肚子!

由於沒有經驗,李治認為自己很有必要請教一下專業人士。林邑王畢竟是王,手下管著八百裡僚寨。一個弄不好,絕對會出大事故。李治可不想自己帶著大兵,在叢林裡面追剿那些黑漆漆的僚人。

“陛下讓你辦這個差事?”雲浩看了一眼李治。他沒想到,李二居然會讓李治辦這件事情。

這是對李治的考驗,看起來李二終於將李治列為繼承人的考核物件。帝國需要一個堅毅的皇帝,具體表現在對李二和長孫要夠孝順。對待帝國的敵人,卻要心黑手很。現在,就是拿林邑王在試刀。看看這位年僅十二歲的晉王殿下,有沒有殺人的勇氣和魄力。當然,同樣考驗李治是不是還有一點智慧。

“晉王殿下想要怎麼辦?”雲浩坐回到矮榻上,悠閒的問道。好像兩個人討論的不是去殺人,而是明天早上吃什麼。

“孤並沒有想好怎麼辦,這才來請楚公幫著拿的主意。這種事情沒有楚公這樣的肱股之臣拿主意,小王怕辦不好。若是耽誤了父皇的事情,小王簡直是萬死莫贖。”事實證明,這孫子裝孫子的功夫了得。拱著手弓著腰,一副討好的表情看著雲浩。

雲浩撇了撇嘴,這就是一隻小狐狸。這年紀就知道借力打力,長大了那還了得。

【穩定運行多年的小說app,媲美老版追書神器,老書蟲都在用的換源App,huanyuanapp.org】

想了一下,雲浩決定還是幫一把這小子。別的不說,至少拉一段香火情。今後見面,也不至於尷尬。再說,如果事情處理不好。讓林邑王逃回到林邑去,他一定會成為大唐南部的一顆毒瘤。如果李二命令自己帶兵去討伐,那可就糟了。該死的叢林,蚊子和螞蟥就能把人給吃了。

“想要幹掉林邑王,殿下必需這樣……這樣……這樣……!!”

李治越聽小眼睛越亮,不得不佩服雲浩這只壯年狐狸。這樣做的話,林邑王斷無生理。

*****************************************************************

“啟稟陛下!晉王殿下從這裡離開之後去了楚國公那裡,並且跟楚公私會多時。”趙江躬著身子蝦一樣站在李二面前,向李二稟報李治離開之後的去向。

“噢!這倒是難得!”聽說李治去了雲浩那裡,居然還密會了很久,李二顯得有些意外。

雲浩這小子可是一向不參與皇子之間的事情,青雀請他飲宴,他居然以崴了腳這樣的藉口搪塞過去。在長安的時候,對李承乾的招攬似乎也不上心。除了李二參加的宴會之外,從無跟皇子們單獨飲宴的時候。

難道說雲浩也看好雉奴?這小子眼光一向獨到,且看雉奴這一次的差事辦得怎麼樣。如果差事辦的好,嘿嘿……!

趙江不敢說話,只能躬著腰在李二身前。聽到李二發出“嘿”“嘿”的冷笑,趙江的頭垂得更低了。這是皇帝心情愉快的訊號,侍候李二多年,對李二的脾氣秉性早就瞭解到骨頭裡。

“二郎!你讓雉奴辦這樣的差事,是不是難為了他。畢竟他今年才十二歲!”長孫聽到李二的冷笑,有些擔心的問道。

“十二歲不小了,雛鷹的翅膀需要摔打才能硬朗。朕在他這個年月,已經開始混跡於軍伍。在一個姓雲的將軍手下當差,還曾經被打板子。現在的孩子已經不錯了,至少不會有人敢打他們板子。

再說!有雲浩那個傢伙給他出壞主意,就算是林邑王有三頭六臂,恐怕想活過來也很難。你讓人看著晉王,晉王有何動作都要速速稟告給朕知道。”

李二要殺林邑王其實就是一句話的事情,之所以讓李治來說。練手的意思非常明顯,就像雲浩猜的那樣。到了該心黑手狠的時候,看看李治的心夠不夠黑,手夠不夠狠!皇帝這一行,絕對是該出手時就出手。李二就是其中的優秀代表。

李治只有透過了這一關,才能正式進入到李二的視野中,成為皇帝繼承人的又一位爭奪者。

交趾王下榻在他的大相家裡,他的老婆很多。所以整個大相的府邸就被他徵用,至於大相要去哪裡居住,那就不在他考慮範圍之內了。

這幾天簡直要鬱悶死了,來了一群穿著黑色鎧甲的狠人。進城第一件事情,就是幹掉了自己的大將軍。戰戰兢兢的交趾王被從王宮裡面掏出來才知道,中原帝國的王要來了。以前只有他去中原朝見的份兒,沒想到這一次中原的皇帝居然親自來了。自從有文字記載以來,這還是第一次。

那是一個真正的王者,聽說他的帝國騎馬要走一年才能從這一頭走到那一頭。遠不是自己這個小國王可以冒犯的,聰明的交趾王立刻開始裝孫子。這一裝就是半個多月,客人還沒有走的意思,難道說他們想常住?

交趾王很擔心自己的那座王宮,今後自己還能不能再住進去。

下人來稟報,那位帝王的兒子來了。不是那個胖胖的,頗為威嚴的兒子。而是他的小兒子!交趾王趕忙整肅衣冠,這麼晚了也不知道來幹嘛。

“交趾王!孤是晉王,今天奉陛下旨意要來與交趾王商量一件事!”李治冷著臉,對著交趾王說道。舌人很囂張的將李治的話翻譯一遍,不知道他是怎麼翻譯的。反正交趾王的腦袋垂得更低了,都快塞褲襠裡了。

“交趾王說,願意聽從天可汗的吩咐。”舌人將交趾王的話轉述給李治,李治滿意的點了點頭。

“很好!讓他點齊自己的兵馬,另外準備一些他們交趾人的軍裝交給段將軍。”

“不知道殿下要小王點齊兵馬幹什麼?”交趾王聽到這裡,不免有些疑惑的問道。

“誅殺林邑王!聽說你們這些年的關係並不好,有大唐做你的後盾,你小子有仇報仇有怨報怨的機會來了。”李治微笑了一下,然後轉身對身後的段珪說道:“讓咱們的人穿上交趾人的軍服,行動期間不許說話。趁著黑夜四面包圍,記住不許走漏一人。明白麼?”

“諾!末將明白!”李治手裡有李二的令牌,段珪自然不敢忤逆這位晉王殿下的意思。

聽說要誅殺林邑王,交趾王的眼睛明顯亮了一下。交趾與林邑交界,雙方其實並不和睦。邊境上時有摩擦,甚至林邑王還參與過自己爭奪王座的爭鬥。當時林邑王支援的可是自己的兄弟!如果不是自己當機立斷,早就成了刀下之鬼。

當上交趾王之後,更是幾次與林邑發生戰爭。雙方忽悠勝負,誰也奈何不了對方。這一次是唐人的皇帝來這裡,林邑王才不得不來交趾。不然,借他八個膽子也不敢來交趾城。

當然,唐人的背書很重要。如果沒有唐人的保證,林邑王也是不敢來的。交趾王正是害怕這些唐人,才沒有敢對林邑王下手。如今唐人發話了,甚至還要喬裝改扮幫著自己幹掉林邑王。交趾王的鼻涕都快樂出泡兒了!

立刻吩咐自己的手下,集合兵馬準備幹掉自己的老對手。

這就是雲浩的計策,借用交趾人的手幹掉林邑的王。然後大唐會以調停人的方式出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作為和稀泥的老祖宗,大唐帝國有許多這樣的專業人才。

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讓林邑人恨上交趾人,至於唐人只是作為他們的第二恨目標就好。人們會對強大的敵人選擇遺忘,卻對實力旗鼓相當的敵人恨之入骨。老虎在河邊走路的時候不小心踩破了一枚蛋,從此它喝水的時候就不得不時刻注意睡眠上,有沒有枯木一樣的東西在遊動。

這個時候,讓一頭狼去恨一隻狗就顯得非常有意義。

林邑與交趾接壤,一旦他們打起來。那麼交趾必將更加需要大唐,這裡是奴隸貿易和海外貿易的中轉站。未來的地理位置將會十分重要,更何況這裡還有一座天然良港。那港裡的水深,走大唐號這樣的巨無霸都沒問題。

自從唐人進城之後,交趾人的軍卒就被趕到了城外。這時候,反倒是成了便利。交趾人對地形非常熟悉,迅速的對林邑人形成了合圍之勢。

林邑王也不是一個簡單貨色,這次來交趾他也做了防備。他帶來了林邑最為勇猛的戰士,足足一兩千人。這幾乎就是林邑軍中精華,就算交趾王對他下手。林邑王也有把握衝進叢林裡面,到了叢林裡面就是林邑人的天下。交趾人……!他們還不成!

潛伏在暗中的探子,在第一時間就發現了交趾人的舉動。並且及時的發出了警報!

交趾王得了警報不敢怠慢,立刻帶領著自己的隊伍意圖向外衝殺。他的目標很明確,只要衝進叢林就好。在那裡,不管是唐人還是交趾人,都不會是林邑猛士的對手。更何況,自己在叢林裡面已經埋伏下三千人馬。只要自己進入叢林,就會在軍兵的保護下離開交趾回到林邑。

黑燈瞎火林邑王帶著人衝鋒的時候猛然發現,面前的對手雖然穿著交趾軍服。可一個個身材高大,手裡平端著強弩。前排第一個發射之後,立刻後退!第二排接著上前射擊,然後是第三排。等到第三排射完之後,第一排的士卒已經將弓弦拉好,鋒利的箭頭在月光下異常刺眼。

本书作者其他书: 遼東之虎 我的純真年代1999 篡秦 漢雄
相關推薦:貪吃蛇特殊乾飯技巧如何拒絕BOSS的特殊愛好網遊之女帝妖嬈重生九一從娶媳婦開始超巨鋒霸我看書就能變強我要做城主荒原求生:這個城主太秀了鬥羅:我以無窮武學打穿世界重生後,她撩的病嬌城主好像黑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