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無賴,也是分等級的。
小流氓欺軟怕硬,飯都吃不起了,麵皮也顧不得。
只要有便宜可賺,無所不用其極。
但真遇到硬茬子,卻是一秒就慫,甚至都不給對方打自己的機會,撒丫子跑了。
大流氓則欺硬怕軟。
能成大流氓,衣食自然是無憂的,雖然不懂什麼叫“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
但以前丟的臉面總是想要撿起來,遇到那些比自己弱的,便不好再欺負,免得落個仗勢欺人的名聲。
可如果遇到硬茬子,那是硬著頭皮也要頂上去的。
如若不然,傳出去之後,只怕在流氓界再無地位,惹同行們恥笑。
大流氓和小流氓都能活的自在,唯獨常亮這種不大不小的流氓,最是痛苦。
對待弱者,不敢欺人太甚。
對待強者,又不敢硬剛。
就像是現在,楊默沒來的時候,他嘻嘻哈哈的編排著楊默的壞話。
為了攀附李家,連祖宗都不要了,如何如何。
可楊默一來,即便知道對方並不能把自己怎麼樣,常亮心裡卻害怕楊默這個軟骨頭回去把話學給國公府的人聽。
不敢再說一句他的不是,只能說一些花邊訊息,滿足底層百姓們匱乏的精神生活。
從他們羨慕期待憧憬的眼神裡獲得暫時的滿足。
常亮終極是曾經太原城統治者階層的公子哥,很多騷話說出來就是比尋常流氓講的引人入勝。
連楊默也跟著聽的津津有味。
什麼汾河灣長街船舫的姑娘們喜歡會作詩的文人公子們。
而玉春樓的姑娘們則更喜歡關中精壯漢子。
楊默原本還聽的挺開心,腦子裡也有畫面感。
但一聽汾河灣這三個字,腦子就跳脫了。
又聽到說那兒的姑娘喜歡文人書生,於老師抽菸喝酒燙頭的形象就再也壓不住。
兩者本沒有什麼直接關係,卻在腦海裡揮之不去。
揮不去,便不揮了。
想著興致勃勃的書生上了船,一撩開簾子,正見到燙著頭的於老師抽著煙喝著酒,四目相對,展顏一笑:“來玩啦!”
腦子裡有了畫面,楊默笑出聲來。
“這算是誰玩誰啊?”
一邊笑一邊收回注意力抬頭望了望天:“孫爺,您老看看,今天有雨麼?”
草鞋大爺聽到楊默叫著原來的稱呼,苦笑一下,卻又不好說你別這樣叫了。
見他臉色淡然,和往日一樣,也安下心來。
“早霞不出門,晚霞行千里。今個晌午後,怕有大雨。”
說完又頓了頓:“往年裡這個時候,總是有雨,說不定哪一會。”
“是啊,夏天的天,孩子的臉,說變就變。”
楊默說笑著收拾草繩起了身。
草鞋大爺有些意外:“收攤麼?這還不到晌午呢。”
“收了,今個是做不得生意了。”
草鞋大爺也跟著點了點頭,忽而有些羨慕起楊默來。
大家都是編草鞋的,可人家不編回去還有飯吃,自己卻要餓著。
似乎入贅也沒有什麼壞處。
一想到自己的年紀,又嘆了口氣。
從集市走出來的時候,常亮還故意看了楊默,滿臉的不屑。
楊默自然不去理會他,買了兩份燒雞揣在懷裡。
集市旁的這家燒雞是老字號了,祖傳的秘方,熬製出來的雞肉質鮮美,香味濃郁。
用荷葉包裹著,更是別有清香。
從燒雞店出來,就聽到身後有吵鬧聲。
轉過頭看去,就見到一個兇巴巴的小姑娘叉著腰和常亮吵架。
小姑娘不大,也就十六七歲,身條很周正,看起來性格潑辣——要不然也不會和常亮吵起來。
流氓對付小姑娘,屬於天賦壓制。
尤其是好看的小姑娘,即便再潑辣也佔不到便宜。
若是長得好看的半老徐娘,對付起流氓來,那就又不同了。
三兩句下三路子的話,專攻男人的短處刺,再老的流氓也頂不住。
果不其然,沒兩句,小姑娘就面紅耳赤起來,引得常亮等人鬨堂大笑。
周圍有人勸她趕緊走,反倒被常亮推了一把。
姑娘也意識到一時激動惹了麻煩,提著竹籃邁著碎步趕緊離開。
流氓豈能讓她如願?
倆人的吵鬧已經引起周邊人的注意,常亮更是有心表現,彷彿自己越無恥,旁人越佩服。
吊兒郎當的跟著,小姑娘意識到了害怕,慌不擇路,低著頭向著楊默這邊走來。
“看著路,再走就掉河裡去了。”
眼見得小姑娘沒頭蒼蠅般勇往直前,絲毫沒有發現馬上就要栽進河裡,楊默開了口。
“啊...”
姑娘停住腳步,抬頭看去,清清的河水就在腳下。
小臉又是一紅,見楊默滿臉微笑,也跟著衝他尷尬的笑了笑。
“趕緊走吧,以後遇到這幫人躲遠點。”
楊默向前走了兩步,錯過小姑娘身邊,只聽到她低聲道了謝,快步離開。
常亮不願意招惹楊默,見他擋在路中央,又見小姑娘兔子般一路疾奔,哼了一聲,折返回來。
見常亮直接放棄追趕,不和自己發生衝突,楊默倒是有些意外:原本以為他會借題發揮呢。
隨後又瞭然了。
終究是讀過書的流氓,多少還有點腦子。
再者來說,之所以產生常亮會和自己發生衝突的想法,是受到了前世看的小說影響。
那些穿越小說裡的混混,不就擅長惹是生非,仗勢欺人,最喜歡與自己這種贅婿過不去麼?
但現實終究不是小說,他即便被外人認為是贅婿,那也是國公府的贅婿,斷然不是常亮這種家道中落的混混能夠招惹的。
現實裡哪裡有那麼多的不知天高地厚,也不懂得利弊的傻子。
嘆了口氣,看了回到高臺繼續講風花雪月獲得滿足感的常亮,楊默頗有些給他機會,他不中用的感慨。
出了集市,便是一片民宅。
靠著汾河而建,若是在前世,這些民宅都會開發成民宿之類的景點建築。
但這個年代的民宅都很破,按照馬三寶之前所說,太原城因為李家的原因,在北隋還算好的。
最起碼沒有什麼流民。
國公爺李淵最是見不得窮人,便經常開設粥鋪,又或者捐衣贈物。
但國公府再大,也大不過窮人的嘴巴。
時間一長,也是杯水車薪,治標不治本。
李建成出錢,官府出面,將國公府附近的窮人全都遷到這邊來。
雙方也都滿意:窮人們有了新房子,國公出門也見不到窮人了。
李淵這種法子,也就是騙騙自己,對於根本問題是解決不了的。
集市附近總是有幫孩子,三五成群,算不上乞丐,但嘴饞,喜歡在附近晃悠,遇到推著重物的一哄而上。
幫著推上橋,便眼巴巴的瞅著。
給吃的就接著,不給也便拉倒。
窮人的孩子早當家雖然聽起來挺勵志,但早當家也意味著早些明白這個世界的殘忍。
做任何一件事之前都會考量,這件事的後果我承擔的起麼?
惹的禍,我家裡賠的起麼?
楊默有一點和李淵很像,他也看不得窮人,尤其是衣不蔽體窮人家的孩子。
但也知道,自己改變不了他們任何人的命運,只能見到了盡己所能的給點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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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日回家前,總會買一些饅頭。
若是遇到這幫孩子,就挨個分了。
時間雖然不長,這幫孩子摸出了規律,每日傍晚就在路口蹲他。
只可惜今天楊默臨時下班,那群孩子沒見到,只見到一個跛了腳的孩子在河邊捶打衣服。
小孩叫順子,姓張,沒有大名。
伸手招呼順子過來,將懷裡的燒雞給他。
順子瞪大眼睛,滿臉不敢相信。
再三確定是給自己的,狼吞虎嚥吃了起來。
吃了一半,舔了舔手指,將剩下的一半用荷葉包好,家裡還有個瞎了眼的老孃沒吃飯呢。
楊默將懷裡另外一個燒雞拿出來,遞給他。
順子家裡的情況他自然知道,因此備了兩隻。
第二只燒雞,他卻是不敢接了。
楊默從懷裡掏出那本《羅織經》來:“這只不白給,天黑的時候,如果我沒來找你,你就把這本書送到那邊的客棧,給一個從長安來的來大人。”
順子接過書,顛倒著看了看,三個字都不認得。
翻了翻,書頁大部分都是白紙。
“若是他問你...”
“我就說不認識,一個駝背大鬍子給了五個錢,讓送來的。”
順子很機靈。
楊默笑了笑,從懷裡掏出五個大錢放在他手裡:“嗯,就這麼說。”
順子接過大錢放好好,衝著楊默露出憨厚的笑容。
楊默伸出手來,撓了撓他發硬的頭髮:“去的時候,擦乾淨嘴,別讓人發覺你身上的燒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