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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受冤的兩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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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走在路上莫名被人撞到,正想說說那個撞了她就跑掉的人,就聽到背後有人惡狠狠地喊了句“站住”。

難道那人是犯了什麼事被人追打,所以才這麼慌慌張張的嗎?

她和時崎回頭往聲音傳來的地方看去,卻是兩名警察提著**棍快跑過來。

本以為警察是在追剛才那個人,豈料兩人跑到他們面前就停下了。

其中一個警察抬手用警棍對著滿臉疑惑的十月和時崎,“你們兩個,別動。”

時崎立刻警覺地看向十月,兩人互相交換了眼色,雖然一個字沒說,但都明白對方的意思。

“是那個吧?”

“很可能,先看看再說。”

二人經過短暫交流後即站直身體並肩面向警察,一副遵紀守法的良民形象,絲毫不敢反抗。

這種狀況看起來像是發生了什麼案件,但並沒有因此吸引多少圍觀觀眾。

周圍的無關人員只是止步斜眼看幾眼、悄聲說兩句又匆匆離去,態度既戒備又冷漠。

警察象徵性地出示過警察證,隨後說明:“我們懷疑你們兩個盜竊,站到牆角邊去不要動,讓我們搜查一下。”

十月和時崎聽後只得乖乖舉起雙手接受搜身。

待警察將他們趕到街角牆邊時,十月才忽然想起自己好像是個女孩子啊,而對方卻是兩名男性,怎麼可以讓他們搜身佔自己便宜?

“哎,警官,等等。我是女孩子誒,你們搜我身好像不太方便吧,不該找位女警官來嗎?”

對方經她這麼一提醒也楞了半晌,雖然好像不太情願的樣子,但隨後還是讓她自己把衣兜裡的東西倒出來給他們檢查。

畢竟大庭廣眾之下,男警察強行搜女孩子的身影響太惡劣,他們也需要維護帝都警察的形象。

十月吐舌松了口氣,還好反應快,不然可就虧大了。雖然她平常總是大大咧咧的,但這種事關少女名節的事情可不能馬虎地大而化之。

兩隻手迅速按照警察的話伸進衣兜掏起東西,但在碰到兜裡的東西時,她當即怔住了。

咦,好像多了個盒子。

哪裡來的?

疑問從腦海中一閃而過,答案也跟著呼之欲出,是剛才那個撞她的人吧。

好一個人贓並獲!

這些人為了找由頭抓人可真夠用心的,什麼手段都用得上,還用得如此堂而皇之。

帝都尚且如此,更何況其他偏遠地方。司檢之類的部門估計都形同虛設,實際掌權的就是軍隊和警察系統。

那麼,隨便誣衊陷害人的事情肯定時有發生,不然街上的路人不會是那種反應。

害怕地抖著手將盒子掏出來,卻是個寶藍色的珠寶盒。盒子做工十分精緻,不知道裡面裝的是什麼值錢東西。

警察一眼就盯上她手裡的珠寶盒,奪過去開啟看過之後,便瞪著眼聲色俱厲地說到:“這就是珠寶店老闆說的戒指,果然你們是同夥。”

看著他們裝模作樣地做出的憤怒和驚訝狀,十月暗自不屑地嘲笑了一番。

真會演戲。

警察可不管他們心裡在想什麼,立即“邀請”二人隨他們去警察局。

這種結果正是十月求之不得的,但是她的戲也要演全,不能一聲不吭就認罪。

“啊!這這這,這是怎麼回事?我從來沒有見過這個盒子,它怎麼會跑到我兜裡的?警官,我是冤枉的,我可是守法公民,絕對不會幹這種偷雞摸狗的事,請你們一定要相信我啊。”

十月眼含淚光、畏畏縮縮向警察喊冤,時崎也在邊上無辜地幫腔:“對啊,我們都是良民,不會偷東西的。”

兩名警察有心抓人,哪裡會管他們冤不冤,一人抓一個厲聲說到:“冤不冤枉等跟我們回去再說。”

經過一番告饒掙扎,十月和時崎二人終於放棄抵抗,垂頭喪氣地隨警察往警察局去了。

他們本來以為會被帶到昨晚去過的那個監獄,誰知真的到了警察局。

莫非程式變了?還是他們遇到的是另一批人?

兩人不明所以,只得盡力配合、靜觀其變。

進入警察局後就是正常的盤問錄口供等程式。

雖然作為嫌疑犯的十月和時崎並沒有承認自己盜竊,但錄完口供之後還是要被暫時拘留。

拘留地仍在警局內部,並不把他們送去監獄。

走在通往拘留室的走廊上,十月不由得在心中泛起嘀咕:“還假惺惺地走什麼程式?像昨晚那樣直接點兒不行?”

正想著,忽然聽到旁邊一間問詢室裡傳出女人的哭聲。

那人邊哭邊抽抽搭搭地求到:“警官大人,請你們、一定讓我見見我丈夫,我聽說他是在、香取街一家旅社、被你們抓走的,你們怎麼會找不到他的記錄呢?”

“如果是我們抓捕的人,都會記錄在案的。但是剛才已經幫你查過了,你先生確實不在我們這裡。”

“那難道是人家記錯了?”

“……”

聽著裡面的對話,十月和時崎同時放慢腳步。

他們說的難道是昨天那個人?

兩人隱隱覺得哪裡不對。

為什麼他們此時的遭遇和昨晚在香取街遇到那個人完全不同?感覺他們好像真的成了盜竊犯。

後面的警察見他們慢吞吞地挪著碎步,便有些不耐煩地催促到:“走快點兒。”

二人只得抱著滿腹狐疑加快腳步往各自的拘留室走去。

在被拘留的時間裡,十月除了晚上睡覺以外,其餘時間基本都是在房裡煩躁地踱步。

時崎雖然表現得比較鎮定,但心裡其實也很焦慮。

要是真的被當做盜竊嫌疑犯送上法庭的話可就麻煩了。

他父親曾經就是一名縣級法院的法官,他從小在法律書堆裡長大,所以對這個國家的法律可以說相當熟悉,對執法程式也瞭如指掌。

審判期間各種冗繁的程式耽誤時間自不必說,如果最後判定盜竊罪成立的話,他們會被處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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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量刑力度表面上看來好像不算嚴苛,但是服刑期間會被送到軍隊服勞役。一旦去了那裡,能不能出來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作為祭神者,本不該過多參與和干預人世的事。但這次為了調查斷的行蹤,他們不得已以身犯險,沒想到竟會陷入這種危機。

兩人在各自的拘留室裡焦急不堪地待到第二天傍晚,才終於有人來提他們出去。

提他們的警官帶來的訊息是他們無罪。

據說是昨天那個真正的嫌犯已經落網,根據他的口供確定他是獨自犯案,並無同夥。

十月和時崎的嫌疑因此洗脫,在去問詢室確認簽字並拿回被扣押的隨身物品後即被當場釋放。

這個結果又令二人驚訝咋舌,不知道該慶幸還是遺憾。

站在警察局門口,十月一臉苦相看著時崎,“好像是個烏龍,白白浪費了一天時間。現在靈核也自動關閉了,得重新去找博士的助手幫忙。但是回去怎麼跟千影說?我可不想在她面前出糗。”

時崎也苦笑著搖搖頭說到:“我也不知道。不過,我覺得我們應該先去吃頓飯慶祝慶祝,這可以算是死裡逃生了。”

“不就是偷個東西嘛,有這麼嚴重?況且也不是我們幹的。”

“你不明白,我們這次真的是運氣好。”

“唔,是嘛。”

兩人正討論著,忽然有輛警車開過來停在他們面前,開車的警察探出頭對他們說到:“你們兩個上車,還有點兒手續要去總廳辦理。”

時崎奇怪地問到:“釋放無罪人員要去總廳辦理手續?好像沒有聽說過。”

那名警察聽後耐心解釋到:“你們是外地來的吧。最近帝都發生了多起人口失蹤案,尤以外地人居多。所以,上面要求外地來的人都要去總廳登記備案,以防止你們作案和被害時不好調查。”

“原來是這樣……”有些遲疑的回答。

時崎和十月本不想再耽誤時間,奈何那名警察強烈要求且答應辦完事後送他們回家,他們才不情願地上了車。(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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