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能感受到來自凱爾的怒火,但是他就是不明白,在這麼一個吃人地方,別說智通已經激怒的凱爾,就算智通沒有激怒凱爾,凱爾看智通不順眼,也會向智通動手。
可今天在這種情況下,凱爾偏偏忍住了,這很不正常。事出反常必有妖,智通饒有興趣的打量著凱爾,他很好奇凱爾的葫蘆裡賣的什麼藥。
難道說,凱爾覺得他們酒吧惹不起智通,所以才會處處退讓?但是從他的表現來看也不像啊,凱爾那恨不得將智通吃了的眼神,事後肯定是要報復智通的。
想不通就不想了,智通的思緒在此打住,但是接下來要怎麼做,智通就有些為難了,他今天是來給老槍找茬的,但是他手下的人不接招,這都讓智通有些不好意思了。
這所謂的大佬一點大佬的樣子都沒有,智通都不禁懷疑老槍這個大佬是徒有虛名,在混居點這麼個地方,那個大佬不是踩著屍山血海登上高位的,凱爾的行為實在有損老槍的威名。
“好吧,既然如此,那我在這裡打擂總行了吧?”既然見不到老槍,那智通只好曲線救國了。
只要在這擂臺上,站一天就能有五百萬美金的收入,這還不算每一場的賭資,智通需要錢,這個方法也不賴,他就不信,他在這裡坐一個月,老槍還會不出現?當然一個月時間太久,智通等不了那麼長時間,他也就這麼一想。
“你隨意!”對於智通提出打擂的這個說法,凱爾表達他的態度,來者是客,他沒理由拒絕智通,而且他也阻止不了智通,如果不是因為……
凱爾狠狠地擦著自己手裡的杯子,看著智通離去的背影,咬牙切齒,這是十幾年來,他過的最不爽快的一天了。
智通要去打擂,羅恩只能帶著智通去擂臺,被智通這麼一搞,他身上已經打上了智通的標籤,他現在肯定也被凱爾恨上了。
而傳說凱爾是老槍最忠誠的僕人,他現在離開智通可就死定了,凱爾沒有向智通出手,可不代表凱爾不會向他出手,現在他只有抱緊智通這個大腿才有可能活命。
而且,萬一,萬一智通真的成了幾十年來,這混居點橫空出世的一個新的大佬呢?那他……羅恩想到這裡,忽然打了個哆嗦,他被自己的想法給嚇到了。
【新章節更新遲緩的問題,在能換源的app上終於有了解決之道,這裏下載 huanyuanapp.org 換源App, 同時查看本書在多個站點的最新章節。】
老槍酒吧,表面上看起來只有三層,但是實際上是四層,它還有一層地下室,而地下室才是最熱鬧的一層,因為那座傳說中的擂臺就設在哪裡。
一樓是諸如羅恩此類的窮人,忍不住嘴饞喝酒的地方,二樓和三樓則是有錢人的包廂,這地下一層,才是整個酒吧的核心,也是整個混居點,最雜的一個黑市。
相比於一樓的吵嚷,這地下一層簡直吵翻了天,智通等人才走到樓梯口,就聽到了震耳欲聾的叫喊聲,這裡的聲音出奇的一致。
“打……打……打他的脖子……”
“咬他……”
“開槍啊!笨蛋……”
“shit……”
“#@*……”
各種不堪入耳的髒話,潮水般向智通他們湧來,智通和唐楚心在不同程度上,都表現出來,他們的不適應感,而羅恩對此早就麻木了。
站在地下一層的地面上,環顧四周,智通這才發現,這地下一層比上面要打很多,足以兩個足球場那麼大,整體上是仿古羅馬鬥獸場所建的。
智通他們落腳的是地下一層的第一個梯度上,向下看去那個傳說中的擂臺,正好建在地下一層,最中心的位置。
擂臺通體由鋼筋水泥澆築而成,表面上也沒有鋪設任何墊板,遠遠望去那就是一個高大的水泥石臺,而且這個擂臺和一般的拳擊臺還有不同之處,那就是一般的拳擊臺高度也就一米五左右,但是這個至少超過三米,而且周圍還沒有任何,可以供人上下的臺階。
在擂臺的四個角上,有四根粗糙的角柱上纏繞的也不是普通的圍繩,而是三條嬰兒手臂般粗細的鐵鏈,而且這三條鐵鏈上全都是鏽跡斑斑,磨損嚴重。
擂臺的顏色總體上是暗紅色的,只是有的地方顏色濃一些,有的地方顏色淡一點,還有的地方顏色鮮豔,有的地方顏色暗淡,造成這種效果的原因就是,它的顏色全都是鮮血染就的。
新的血液覆蓋在舊的血跡上,造成不同的色差,此時在擂臺之上,正好有兩個黑人在廝殺,他們一個手裡拿著一把牛角狀的大砍刀,另一個人卻是用一把,已經沒有了子彈的手槍。
很顯然他槍裡的子彈都打光了,都沒傷到那個那砍刀的,接輪到他來捱打了,一把沒了子彈的手槍,就是一個擺設……
擂臺上的戰況,智通不關心,只是掃了一眼,便看向擂臺周圍,此時擂臺周圍,水洩不通的至少圍了上千人,而且是上千個殺人如麻的暴徒,這些人聚集在一起,那是一種怎麼的火爆場面,可想而知。
擂臺上在打,擂臺下不同的地方,也有好幾處爭鬥,也許是因為誰踩了誰的腳,也許是誰不服誰的言論,總之很混亂,混亂到令人心生煩躁。
當然擂臺下的打鬥,遠沒有擂臺上精彩,擂臺上沒有裁判,所以不分勝負,只分生死,贏得那個人可以帶走死的那個人的一切,包括將他的屍體賣掉。
這裡的臺下,可匯聚了不少,‘餐館’的採集食材的人,這些都是智通從羅恩那裡瞭解到的。
羅恩一邊擠開人群,帶著智通向擂臺那邊艱難潛行,一邊向智通補充著關於擂臺上的規則,比如你在擂臺上,連贏十場就能成為擂主。
在成為擂主之前,是對手挑選你,你不能拒絕來自於任何人的挑戰,那怕對方沒有什麼東西可以押注,也就是說你打贏了沒有任何收入,你也必須打。
但是在十場之後,你成為擂主了,你就可以挑選對手了,如果對手拿不出可以和你相匹配的押注,你可以拒絕他的挑戰。
而這裡比鬥的規則也很原始,那就是雙方在上臺之前,將自己的全部身家拿出來擺在眾目睽睽之下,贏的人拿走一切,沒有公證人,但在場的每一個人都算公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