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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榮歸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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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平鎮北十里的張家橋鎮北八里的趙莊,是趙金菊的家鄉。趙莊的山沒有長高,水沒有

變濁。山還是那座山,水還是那個水。可人老了。趙金菊的奶奶去年就去世了,趙爸也不參加什麼勞動了。他堅守家門,拾輟自家的菜園,這點勞動他還是搞得。因為如此,他種的菜,自己一個人是吃不完的。多的就送鄰居,送朋友。絕不賣一分錢。女兒、女婿、妻子孫二娘,多次動員他到上海去,他不願意去。他認為家鄉環境好,空氣新鮮,蔬菜新鮮。人員熟悉、鄰居和睦。活動自由自在,一點也不寂寞。

上海他去過一次,是胡冬梅考取大學那年——一九八八年八月。以前胡冬梅回來過一次。一九八五年,胡冬梅初中畢業。剛好趙金菊倆口子在家休息,好照顧兒子胡秋果。孫二娘就帶著胡冬梅一起回樂平來看望老外婆及外公。胡秋果是沒有回過樂平的。說實在的,趙爸還是非常想念他們的。為見外孫,並祝賀胡冬梅考取大學(上海電影學院)。趙爸獨身一人赴上海。當然他們都非常歡迎他,可在上海住了十幾天,就覺得渾身不自在。睡,睡不安穩;吃,吃不習慣;玩,沒地方可去。加上腿腳不方便,更不願意出門。在家又無事可做(孫二娘不讓他做)。一天到晚只有電視可看,趙爸不感興趣。無論如何都要回樂平。心已去,人是留不住的,只好讓他回去。從此趙爸再也不願出門了。

一九九一年八月,胡秋果高中畢業,考取了上海復旦大學,這樣兩個外孫都住校了。孫二娘就閒下來了。就跟女兒趙金菊商量說:是不是一塊回樂平看看?

趙金菊與胡思一直很忙,經常外出拍片,倆口子幾個月幾乎都不著家的,好的是倆人常在一起,很少分開。開始是趙金菊怕胡思有外遇,看得是非常緊的。她就怕胡思犯老毛病。因此她不怎麼接新片。只要胡思導的片子,她就參與演出,絕不讓胡思離開她的視線。隨著名氣大了,片約不斷增加,都拒絕也不好。要不外人會說她耍大腕。所以不是胡思導的片子她也接過幾部。

後來,慢慢地變了,變成胡思不放心趙金菊了。一個那麼漂亮的女人,經常與不同的男主角配戲,難免有親有抱的場景。胡思心裡不舒服了。確實有點不放心了。隨著年齡的增長。胡思的年齡奔甲子(60歲)了,而趙金菊還只四十幾歲。“三十如狼,四十如虎”。趙金菊還在“虎”的範疇。胡思則有點怕“虎”發威了。有“見好就收”的說法,胡思建議說:生活不愁了,錢是賺不完的,是不是不再外接片約?多關心點家庭,多照看點小孩。趙金菊本不是什麼科班出身,紅了一段時間,已經不錯了。她覺得錢也賺了,名也出了。可以說名利雙收,可以見好就收了,於是很少外接片約了。鑑於胡秋果的進入大學,在家確實事情不多了。既然娘提出了回樂平的建議,她也覺得應該,就同意與娘一塊回家看看。

一九九一年十月十八日出發樂平。

金風送爽,萬里無雲。藍藍的天空,溫暖的陽光普照大地。趙莊的山還是綠的,青松不老,翠柏常青。滿山坡的茶樹仍然蔥綠,只是“六角刺”開始變黃,今年是再也不能採摘做“茶葉”用了。

趙爸已老,就象“六角刺”一樣,開始要入“終”了。不過還好,女兒與妻子來看他了。高興得像小孩一樣,忙上忙下。孫二娘發話了:你就休息吧,既然我回來了,家務還是我來做。趙金菊見爸爸的腿比以前更加不便了,不免心酸!可憐的父親,仍然覺得家鄉好,堅持不到大上海去。孫二娘也沒有辦法,有留下來的打算,不過暫時沒有同閨女說明。既然回來了,先是要看看親戚朋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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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要去的是周莊孫大孃家。

孫大孃家今非昔比。首先是周泰成家了,周泰升官了。人民公社不叫了,公社更名為鄉鎮:張家橋鎮人民政府。周泰在武裝部當副部長了。原公社江主任在家養病,據說是食道癌,快不行了。江媽還健康,孫子江夏雨今年十九歲,虛歲二十。據周泰說,是陽曆十月二十七日訂婚(物件是省羽毛球隊的)。

周泰的愛人是鎮中學的老師,學歷高中畢業。家中窮未能繼續升造,還是學校留她在初中部當一名化學老師。她的學歷比周泰高,周泰只初中畢業,可周泰如今是國家幹部,大小是個官。周泰所生一兒一女,皆入中學讀書。周泰的妹妹還不錯,居然上過中專,如今工作在樂平縣糧食局,也成家有小孩了。

趙金菊對於大孃家的變化,不感興趣,都一樣,一般般。不過送了兩千塊錢的禮,說是孝敬姨父姨母的。大娘知道趙金菊如今有錢了,沒有客氣推讓,就收下了。趙金菊感興趣的是江夏雨即日要訂婚。作為母親,碰上了,不能不表示什麼。儘管原有口頭協議,江夏雨全權歸江家管理,認不認她這個娘,由江夏雨決定。可如今兒子大了,又碰上訂婚。趙金菊與娘商量:一定要表示表示。孫二娘說應該的,不管如何,總是娘身上掉下來的肉。血緣關係切不斷。趙金菊何嘗不掛念呢?

周泰說:“我們一起去看看吧!”

江夏雨在鎮中學初中畢業,就沒再讀了。奶奶捨不得他離開,可江主任又主張他到外面去闖。說沒有堅定的意志,強壯的體魄,怎麼好成家立業。他是害怕江夏雨走江中流的路。身體不好,一切都是空的。透過關係,江主任把他弄進了縣體育大隊。江夏雨個子高,十二歲小學畢業時就有一米六一。初中畢業時,已長至一米七三。個子還在長,書讀得不怎麼樣,可籃球打得蠻好。一般的關係進不了體育大隊。是江夏雨的身體棒好,球打得好。一九八八年九月,江夏雨才十六歲,就被專區籃球隊選走,這時江夏雨長到一米八0了。江家是沒有這個種,江主任也不管這麼多,也搞不清什麼遺傳基因。江夏雨是自己的孫子,他一點也不懷疑。

一九九0年江夏雨十八歲,被省青年對選去。這時的江夏雨已是一米八三的個頭,且長得很橫壯。被羽毛球隊的錢怡紅看中。小姑娘一米六六,羽毛球也打得可以。可她對愛情也不放鬆,儘管有相關規定,公開的戀愛是不允許的。然而倆人談,是沒有辦法干涉的,只要是不結婚,好像不影響什麼,可能還有促進作用。錢怡紅家是景德鎮市的,好像是獨女,她很看中江夏雨,硬要搞一個什麼訂婚。好像訂了婚,就跑不掉了,真是有點幼稚!

在周泰的率領下,孫二娘、趙金菊一起來到了江家。都是熟人,孫二娘還在江家住過一個多月。趙金菊更不用說,可以說是到了家。他嫁給江中流是有結婚證的,可沒有離婚證。既然沒有離婚,她就仍然屬江家人。在喊過爸爸媽媽後,主要的還是對江主任的病進行了慰問。出手就是一千元,說是不知道爸爸喜歡吃什麼。自己想吃什麼就買什麼,是媳婦的一點心意。

江媽說:“他已經不能吃什麼了!”有謝絕的意思。

孫二娘說:“親家母太不給面子了。”

江主任示意江媽收下,不要駁了親家的面子。江媽說後天星期六,江夏雨會回來,問趙金菊要不要見見。

趙金菊說:“媽,兒子是我生的,我怎麼不想見呢?至於他認不認我,那是他的問題。星期六,我一定要來的!”

一九九一年十月二十七日星期日,江夏雨與錢怡紅的訂婚儀式,如期舉行。女方家只有錢怡紅的父母,是從景德鎮特意趕過來的。男方也沒有什麼人,就是江主任與江媽,由於江主任不能吃什麼,只是出面應付了一下。不過江媽星期六就告訴江夏雨了,說你生母從上海回來,一定會來參加的。江夏雨畢竟年青人,思想開通:來就來吧,見見何妨?約十一點鍾,周泰、孫二娘、趙金菊一行三人登場了。

首先打招呼的是孫二娘,她開口叫:“夏雨,我的好外孫呀,外婆想你呀!”

“你是外婆?”江夏雨似喊似問。接著趙金菊馬上走過去,抱住了江夏雨說:“我的兒呀!想死娘了!”就淚流滿面,泣如雨下地哭上了。

江夏雨一米八四的大個子,見一個漂亮的女人如此失態。真是泣不成聲啦,也感動得流下淚水:“娘,你永遠是我的親孃!”還能說什麼,離別近二十年後,今天還是相認了。

江媽說:“既然你們相認了,那麼我們就是一家人了,大家應該高興!”於是擦乾了眼淚,轉為笑臉了。

江夏雨忙給娘介紹:“這是我的物件,你的準兒媳婦,她叫錢怡紅!”又指了指另外兩位說:“這是錢叔叔,蘇阿姨!”錢叔即是錢怡紅的爸爸,蘇阿姨即她娘。互相握過手後,就算認識了。然後趙金菊從手提包中拿出一個大紅包,交給錢怡紅說:“第一次見面,沒有準備什麼禮物,一點小意思,請務必收下!”

“阿姨,你太客氣了!”推了幾下,還是收下了。

所謂訂婚,就是訂立婚約。簽訂婚姻條約,是不便反悔的,應該受條約的限制,不能隨便違約的。農村從前叫“扎鞋樣”,男方送一筆禮金給女方家,叫“過禮”。順便把男方的鞋的尺碼(大小)告知女方,女方則要按男方的尺碼,做好一定數量的鞋子(包括襪子——過去襪子也要做底的)。到時,再定婚娶日子,叫“看日子”。到日子即可迎娶過門了。

城鎮裡訂婚要複雜得多。分等級的,高階的要大辦宴席,親朋好友都會請到,象結婚差不多。人多證明,公開亮相,是不好違約的。低階一點的就是男女雙方家長會議,有介紹人的一定要參加。然後也是吃一餐完事。

訂了婚就可稱妻呼夫了,不過不能同床。如果偷偷地睡在一起,土話叫偷“冷飯”吃。當然要女方願意才成。

若不然,則稱釘“釘子”,釘釘子是帶有強迫性的,可又不是強姦,只是女方有點不情願而已。訂了婚,沒有特殊原因,一般是不能退婚的。男女雙方均有怕退婚的可能,退婚是件不光彩的事。有點等同於離了一次婚。男方為防止女方退婚,採取的策略是釘“釘子”。在婚約的基礎上,再釘上一顆釘子,加固一下,一般是不好跑掉了。女人“開了包”,再想退婚就虧大了。女方也有怕男方退婚,而去勾引男方上床的,這叫“生米煮成了熟飯”。飯都做好了,男方只有“吃不了,兜著走”了。從男女雙方的做法看,女方的主動,是不是有點傻呢?

江夏雨與錢怡紅的訂婚是低階訂婚。原因主要是雙方皆未到結婚年齡,單位是不允許的,悄悄的,當然就不能大張旗鼓,熱鬧操辦了。訂了婚是不是終究步入婚姻的殿堂,要看發展。但錢怡紅收的紅包可不是小數目,整整四千元呢!

趙金菊這次回來,看了姨媽,算是走了親戚;回了曾是的婆家;又認了離別近二十年的兒子。孫二娘的任務算是完成了,哪麼趙金菊還有沒有可去的地方呢?應該說是有的。那就是張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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