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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投師學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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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十月,天高氣爽,不冷不熱,晚飯後,無論是老師還是學生,都去溜馬路逛公園,尤其是單身老師,也混在學生中一塊壓馬路,企圖在學生中間尋找出路——找朋友、談物件。

趙金菊不是出名了嗎?除了學生給她不少資訊之外,也有不少單身老師,動了凡心。直接地給趙金菊資訊的倒是沒有,因為趙金菊太出眾了,害怕自己年齡大,人家不答應,自己下不了臺,其中有個老師採取了迂迴戰術,先找到馬蘭,請馬蘭幫忙。別看馬蘭平時不大說話,可是對於這位老師她還是說了:“尊敬的x老師,你還是自己找她吧,我才不幹這種拉皮條的事情呢!我勸你還是死了這條心,別自討沒趣!” 只一句話,把這位老師給頂回去了。

老師可以談戀愛,學生是不可以談的,既然學生不能談,老師找學生談就是違法的,所以這位老師乖乖地退縮回去了。

不準學生談戀愛,這是當時的規定,公開的不行,但是秘密的是不是可以進行呢?這就要看誰了,老實巴交的馬蘭是不可能這麼做的(以後也了),趙金菊就很難說了。談戀愛這個東西,明文禁止是不可的。但是人家秘密地進行,你就不好管了。人家悄悄的,打槍的不要!你到哪裡去管?誰來管?

自從林峰與趙金菊搭上火以後,倆人還是真接觸了幾次。林潔變成了哥哥的牽線人。每次林峰來,自己不出面的,只有麻煩妹妹去約人。林潔是站在哥哥一邊的,她願意做這事。對於外人來說,林潔去叫趙金菊,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以為是去搞文藝活動之類的事情的,只有馬蘭清楚,她屬百分之一的人。

國慶節放假,全國一樣,叫普天同慶。十月二日一大早,林峰約了趙金菊去他同學家拜訪艾伯父。

艾伯父叫艾布衣。布衣是老百姓的意思,當官的穿的是官服。官服是上級發的,老百姓沒有份。艾布衣他爸不願兒子當官,要他當百姓。自古就有“望子成龍”之說。哪個不想讓自己兒子有出息,弄他個一官半職的呢?原來,艾家祖上是官宦之家,可能官不大,被上級欺壓,或者覺得官場黑暗,就遵祖上意思要子孫遠離官場吧!艾布衣則攻音樂,早年畢業於四川某音樂學校,分配在成都某劇團。四川的地方戲是川劇,他不喜歡,除了應付工作,他一心拉他的二胡。自小就拉的二胡,是越拉越好,曾在“上海之春”的比賽中獲得優秀獎,被上海紅日電影製片廠某導演看中。一九六一年帶著妻兒調入上海。妻子是成都人。艾布衣家本是江蘇蘇州人,在成都幾年,除了會說蘇州話外,也能說一口流利的四川話。受父母影響艾青什麼話都會說,轉入上海讀書,考入上海復旦大學,與林峰是同班同學,分在上海某研究所工作。

艾青與父親在家等林峰。上午九點多鍾,林峰就到了。艾布衣見林峰身後跟著一位漂亮的姑娘,他就知道,這是要來拜師的學生。忙伸出手去握手,連連說:“歡迎歡迎!”握手這東西是極普通的禮節,見面寒宣一句,握握手,一般是不好拒絕的。況且是未來老師先伸出來的手呢!可艾青看得不順眼,忙招呼林峰他們坐,一邊去泡茶,一邊用眼瞟盯著被爸爸握過的手。細皮嫩肉的,白裡透紅,微微帶黑。十指尖尖,不象是農村人。肯定沒幹過農活。艾青不好意思握手,對林峰問:“阿峰,是你女朋友?”

“啊,是的,正處著呢!”處著並不等於。女朋友,這裡指的是物件,確定關係的女朋友才叫物件。一般認識的女的,也可稱女朋友,更確切的說是女性朋友。與稱為物件的女朋友,好象差距蠻大的。艾青是這麼理解的。

“聽阿峰說,你想學唱歌?”艾布衣握過手後,就自己先坐下了,一手端著茶杯,一手示意趙金菊也坐,就發問了。

“是呀,艾老師,現在學校不上課,天天搞運動,生活挺單調的。就想抽點時間學點東西,你看我能學唱歌嗎?”

艾布衣沒有回答趙金菊的話,而是仔細地上下打量了一下趙金菊。然後肯定地說:“唱歌沒問題,極簡單的!”然後又示意趙金菊站起來,讓她在他面前轉了一圈說:“學唱歌,太委曲你了,你的身材長相,應該去學表演,說不定將來還可成為一顆明星呢!”這是一句奉承話,也是一句大實話。

本來對唱歌就沒有什麼信心的趙金菊,一下子提升了,說她將來可能成為電影明星。不管艾布衣的話是真是假,聽起來還是舒服的。不過她暫時還沒有如此奢望。她還是想學唱歌而已。於是謙遜地說:“艾老師,你太會說笑了,我不是哪塊料,我就想學唱歌!”

艾布衣看了看兒子,又看了看林峰說:“行!我尊重你的選擇!”

艾布衣看兒子,是有想法的,現在放在心裡。沒有說出來的原因是他看到了林峰的眼神,他猜想,他不希望他女朋友成為明星,甚至連帶她來學唱歌也可能是勉強的。

話到此為止。最後確定,趙金菊跟艾布衣艾老師學唱歌。時間安排是早上自己練聲,吊噪子。因為學校到艾家太遠,老師不可能去現場指導,就給了一本簡譜教材,讓趙金菊照書練。一星期檢查一次,再現場面授。

然後告辭老師,由林峰作東,請艾青(艾布衣不去)在餐館吃了一頓。三位年青人邊吃邊聊,是有說不完的話語。

客人一走,老闆娘艾媽就從屋裡出來,她不願意招呼這種客人,賠本的買賣她不樂意。她悄悄地偷看了姑娘的背影。看到丈夫哪雙色迷迷的眼睛。要不是礙著兒子的面子,他是不會鬆手的。她瞭解自己的丈夫,是看見美女就走不動路的哪種人。今天算是表現得好的。她認為搞文藝的人都這樣(打擊面寬了),平時對丈夫也是睜只眼閉只眼。只要不出軌,她都不吱聲。她認為男人好色是天性,撲是撲不滅的。對兒子也一樣,兒子工作一年多了。大學時,雖然說不準談戀愛,可玩得好的女孩多的是。誰是真朋友,誰是假朋友,她也搞不清。反正女孩象走馬燈似的在她眼前變換。她正告過兒子,大學生是不準談情說愛的,千萬別犯錯誤!其餘的,讓兒子自己處理,從不干涉!兒子工作了,不一樣了,談物件是公開的事,可也不見明顯變化,真正跟兒子交往的到不多了。艾媽感到奇怪,一次就問:“如今你可以公開找朋友了,怎麼卻不見什麼女朋友了?”

艾青告訴媽媽說:“媽!你這就不懂了吧?那時候是玩,玩玩而已!談不上是找對象。現在不一樣,現在是要結婚的,結婚的!媽媽!我能不慎重嗎!”

林媽“啊”了一聲,似乎明白,似乎不明白。反正她相信兒子,兒子是大學畢業生,比自己文化水平高,看問題比自己準。不過今天,她自語地說:“阿青哪!這位姑娘可漂亮囉!”兒子沒有回。

艾布衣說:“你又沒有看見,你怎麼知道?”

“不,我看見了。雖然我只看到她的背影,可從她的身材看,就知是一個美人胚了。還有,我從你的眼睛中,也知道她很美,你那一副色迷迷的樣子,就說明了一切!”

“老婆子,現在說說可以,兒子回來了,可別亂說話,給我在兒子面前留點面子。”艾布衣是承認艾媽說對了。

過了兩個多小時,艾布衣倆口子吃過中飯了,艾青才回來。艾媽見兒子回來,劈頭就問:“兒子,那姑娘長得怎麼樣?”

“漂亮啊!”艾青沒弄清媽媽的意思,就說了三個字。

“那麼,你喜歡嗎?”艾媽緊著問。

“媽!你這是什麼意思?”艾青被媽媽問糊塗了:“媽,那姑娘是阿峰的朋友,我怎麼能喜歡呢?”

“你別管是誰的朋友,我只問你:你喜不喜歡?”又緊上一句:“說老實話喲!”

“漂亮的姑娘,誰不喜歡!”艾青又轉向他爸說:“爸,你說是嗎?”

“臭小子,你媽是問你,別把我扯上!”艾布衣怕了,他怕老婆在兒子面前損他。

“好!那姑娘既漂亮,你又喜歡,那就追吧!”艾媽鼓動兒子去追。

“媽!別亂說!林峰是我同學,我怎麼能去追同學的女朋友?”

“不是追,是撬!”艾媽唆使兒子去掄同學的朋友。“只要他們沒有結婚,你就可以去追求,自由競爭,不犯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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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什麼話呀?”艾布衣忍無可忍了!“哪有你這樣教唆兒子的。”忙又對艾青說:“兒子,莫聽你媽的話,俗話說:朋友妻,不可欺!你千萬別哪樣!”

“你還曉得‘朋友妻,不可欺’呀!”林媽問:“那姑娘是阿峰的妻子嗎?”沒等艾布衣回答又說:“既然不是妻子,追追又何妨?”

艾青被媽媽的話,說得有點打動了。他思考了一下,自己交過的女孩中:張三、李四、王二、趙五,一個個在眼前閃過,哪一個也比不上剛見過的女孩:趙金菊。他又比較了一下自己與林峰的優劣。林爸是研究員,學問很深,可目前不吃香;自己爸、音樂人、大小也算個作曲家,比林爸名氣大。林媽,一個中學老師,一般般;自己媽,電影製片廠合唱團演員也一般。林峰有個妹妹,長得挺漂亮的,可惜搞林業有點不合胃口,趙金菊也是的,怎麼就感興趣了呢?說穿了趙比林美。林家有兩個小孩,自己獨苗,是優勢還是缺陷,不好說。關鍵趙金菊愛文藝,是她來向自己爸爸求教,這點比林峰強。自古有“近水樓臺先得月”之說,只要她常來我家,我就有機會接近她,憑我的優勢,不怕撬不動林(趙?)家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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