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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⑤章 苗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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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一日記。】

【主講人:林奇】

【書記員:林奇】

在伍德前往四國會議談判時,我們把目光轉移到傷心河畔。

它順著月牙關的大瀑布一落千丈,近海河流支脈分作三條大江,像是旭日之國的好幾條大動脈,一路往南洶洶淌去。

一隻象徵和平的白鴿隨著溪流中產卵的魚群遷徙。

它飛過戰火連天的大地,兩翼讓狼煙燻得發黃,血紅的眼睛和烏鴉是一個顏色。有時死亡與和平也是一個意思。

在一週之前,它還不敢來到南國腹地,因為這裡滿是毒煙和硝火,遍地的屍體讓禿鷲啃得不成人形,蠅蟲成群結伴在空中飛舞,成了一道無形的壁障。

不過現在情況不一樣了。

小白鴿很開心,它飛得又快又穩。

說起來,它還要謝謝那些人類。

屍體堆積成山,變成細菌的苗床,焚燒時湧動出刺眼的烈焰,熱氣流將它拋得更高,更平穩,兩翼也不用拼了命地去振打空氣。

飛過一座山頭,還有一條大河。

它看見亂石灘裡的清水讓血染成暗紅色。

丟盔棄甲的士兵被流民扒得精光,綁在樹上受鞭刑。

暴徒切下了人質的一條腿,當做口糧。

在這場戰爭的倖存者中。

——有拿槍的,成了王。

——有拿刀的,成了賊。

——有殘疾的,做了菜。

——有識字的,逼作匪。

——有年少的,已經不再年少。

——有年老的,還想年少一回。

不少舉著國旗吶喊著的,嘴裡的話語和咽喉裡的聲帶一樣,讓彎刀割開砍斷。

橙黃色的彩旗國徽扔在柴禾堆裡,和亞米特蘭的櫻花旗放在一塊,共同成為做飯的熱源。

幾個高高矮矮參差不齊的小草屋壘起來,用泥巴封了頂,不過一場雨的功夫,它就能壽終正寢。

小白鴿飛得更高了,它害怕這些人把槍口和石頭都對準它。

它得離開這個可怕的地方,不能再多看一眼。

就在這裡——

——列儂與亞米特蘭的交界處。

傷心河的一條支脈淺灘上,從屍山中傳來一聲聲粗重的喘息。

林奇睜開了雙眼。

他驚恐萬分,眼睛已經讓血糊住,分不清光還是暗,看不見黑或者白。

他內心錯認為自己瞎了。

其實沒有,只是血太多,泥太厚。

他扒開一層層厚實的肉塊,從一團團發膿腫脹的屍體中爬了出來。

他幾欲虛脫,肚子餓得讓他發瘋,兩眼血紅,看見腐肉都像看見珍饈美味,難以剋制肚子裡的饞蟲。

但是……

“不能吃……不能吃……絕對不能吃!”

他咬緊牙關,在石灘上佝僂匍匐,好幾次爬起來,又摔倒好幾次。

兩眼滿是血絲,指甲裡都是泥巴和頭髮。

這些頭髮是誰的?

是活人還是死人的?

林奇想,它們應該是魔鬼的發須。

“不能吃……”

哪怕這些肉看上去很誘人。

對一個餓了七天的人來說,就算沾滿細菌的蛋白質,也是蛋白質,也是維持身體活性的能量。

“不,不不不,別來誘惑我。”

他的聲音嘶啞,喉嚨裡冒著水聲。

這七天七夜,他靠喝傷心河的水過活,藏在屍體中,躲過一波又一波搜查。

來搜他的人是誰?

是農民?

是土匪?

是軍人或者曾經是軍人的土匪?

林奇不知道,他對這個世界一無所知。

他才二十四歲,剛從大學畢業。

對他來說,生活就應該像是故事的開頭一樣,每一天都是一個新的驚喜或驚嚇。

但這種驚嚇對他來說未免也太刺激了。

從昏昏欲睡的大學講堂一覺醒來……

和伍德·普拉克身體中的陳玄穹一樣。

——天變地異。

這是他第八次爬出屍山,取水解渴。

他感覺心肺功能出了問題,一定是水源裡的細菌讓他患了病。

他知道這樣下去自己會死,但是他別無選擇。

——別無選擇的原因也很簡單。

自他醒來時就披上了向日葵軍裝,身上的衣服讓一幫暴民扒去,連一套裡衫都沒留下。暴民又撞上了敵國的兵員,被一刀砍去半個腦袋,上槽牙剛好磕在林奇的天靈蓋上,頗有一種後現代服裝藝術的感覺,當場給他戴了個人頭兜帽,他就這麼嚇昏過去。

直到他醒來時,他明白。

除了躲在這座腐肉堆砌的巨山裡。躲在這個疫病的苗床中——

——自己別無選擇。

林奇只是想要活下去,“懦弱”或“膽小鬼”一類的詞也不能加在一個求生慾望如此強烈的人身上,在陌生的環境裡,他能做到的事情就是保持呼吸,不要斷氣,然後儘量地,儘量地遠離這些危險之物、危險之人。

他兩眼因為血汙和泥巴暫時失明,摸到河床時,捧上一把水,用力地揉開臉上的穢物,想要讓河水照照自己的模樣,看清自己的臉。

他低下頭,儘量把腦袋泡在水裡,忍住肚子裡焦渴飢餓的本能,與身體做抗爭。

他穿著鏈條甲,是從死人身上扒下來的,差些把他孱弱的身子給壓趴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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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抬起了頭,甩乾淨腦袋上的細碎砂石。清理完鼻孔裡的汙垢,他終於重新回到了人間。

河流旁的大林子裡發出幽幽風聲。

除此之外天地一片祥和安靜。

連蟲豸和飛鳥都不見了。

他的心在狂跳,這是危險的訊號。

他睜大了眼,直起身子,半跪在淺灘裡,再也不去看腳下的生命之源一眼。

顧不上喝水,他一步步往後退,在這片陽光下和熙溫暖的山水中步步為營。

他知道,有人要來了。

只有人,能把野獸趕跑。

也只有火焰,能把蟲子殺死。

上游飄來結垢的黃液,林奇立馬就認出來了。

——這是血混著組織液的顏色。

還在打仗,他們還沒停止廝殺。

朝著這邊來啦!

他四顧張望,生怕從山石之後,從林地深處蹦出來一個影子。

哪怕一個逃兵,都能把他這個手無縛雞之力的文弱書生給殺死。

在這裡,殺人不問理由,更不談結果。

——有錢都不好使。

夏日時鬱熱的空氣燥得令人發狂。

他一步步往後退,退到屍山旁,眼角的餘光撇過“苗床”。

他看見一張張猙獰可怖的臉,一個個扭曲變形的姿勢。

多是大哭,常見猙獰。

不少解脫,稀罕笑臉。

比起活人,他更喜歡這些死人。

沒有這些死人,他早就死去無數回了。

“老天保佑……我如果能活下去,一定找個地方把你們好好葬了。”

林奇只說了這一句話,只這一句話,就壞了事。

一匹鐵騎從林間一躍而出!

馬蹄把亂石踩得稀碎,從河流中迸出的水花帶著血漿四濺,打在林奇的臉上火辣辣的疼。

騎士居高臨下,遮住太陽。

一身漆黑的鋼甲,像是被戰火煅燒過,手臂上的大弩箭頭足有一指粗細,腰上的火槍槍管能塞進一個嬰兒的拳頭。

從騎士鎧的頭盔裡,甕聲甕氣地傳出一個冰冷的男中音。

“你是逃兵?”

林奇矢口否認:“不是!不是的!我是平民!”

騎士:“你穿著士兵的鍊甲,是哪一國人?”

林奇連忙解釋:“我不是哪國人……我不是……”

騎士抬起手臂,大弩直指林奇的腦袋。

“不論哪國,逃兵都要死。”

“不不不!不不不不!”林奇驚慌失措,在這一刻渾身汗毛倒豎,拔腿就要跑!

騎士吹著響亮的哨子,從林中鑽出三四條軍犬,黝黑的毛發配著油綠色獸瞳,從嘴裡冒出的腥臭味能燻死人。

這些畜生追了上去,林奇連忙站定,乖乖回頭。

他在河裡跑不過狗,在林子裡跑不過馬,兩條腿更跑不過箭。

他苦苦求饒:“饒了我吧……我只是想活下去……”

“你有什麼?”騎士問。

林奇:“我只有這條命了……”

騎士沉默了。

——像是一尊雕塑。

在這短短的數秒之內,林奇決然不會猜到,眼前這位騎士到底在想什麼。

如果他會讀心,像索尼婭老師那樣,分辨出靈魂的形狀和光譜,讀出想法的顏色和善惡。

他就可以看見,在鐵盔之中的靈魂,已經變成一團黑中有紅的惡焰。

——下一秒。

他看見了鋒利的箭頭。

他看見破碎的骨片。

他看見自己的腦漿從前額迸出,紅白一片。

仰天倒地,最後看見軍犬猩紅的長舌。

騎士默不作聲,策馬上前佝腰折箭,把尾羽留下,箭頭還留在林奇的腦袋裡。

他要這枚箭頭作為證據,作殺敵的證明。

他要林奇完整的新鮮的屍首,身上的鍊甲是戰功的證明。

他要帶著林奇回軍營,這個星期的物資補給又多了一塊人肉。

他也要活下去,活到戰爭結束,回到故鄉見心愛的姑娘。

騎士剛想下馬拖屍體,一個不合時宜的聲音響起。

是個中氣十足的男聲。

“你不能帶走他。”

具有侵略意味的眼神。

“他還沒死。”

從上游姍姍來遲,趕到屍山旁,凱恩·巴巴耶夫就這麼突然登場。

像是命中註定,一個沉睡的愚者總會遇見生命中的引路人魔術師。

他穿著神袍,作為戰場上的無國界醫師,是兩方兵員的再生父母,在不知道自己會不會躺上病床之前,沒有人願意主動將槍口指向醫生。

騎士憤憤不平,還想爭辯幾句。

凱恩從袍子裡露出軍裝一角,露出校官的章。

“士官,你是哪個營的?”

騎士撇下林奇的肉身,敬禮告退。

軍犬悻悻不滿,一張張狗臉齜牙咧嘴,像是對著凱恩獰笑,畏懼著這頭雄獅的聲與威,只得作罷,跟著主人回了營地。

凱恩漠然不語,低頭看著林奇的傷勢,觀察著林奇的靈體。

有兩個靈魂在這具身體中打架,在互相爭鬥。

他驚訝地盯著林奇的傷口,為這個小子頑強的生命力感到欣慰。

他信仰的亞蒙神祇代表著生命。

這個小子身上同樣有生命,完全不輸給一般的星界魔鬼。

凱恩扶著林奇的腦殼,摸到後腦的透骨箭頭,小心翼翼地去掉木渣。兩手扶住天靈蓋,心中沒底。

——能治好嗎?

他不知道,內心沒有一點把握。

在這場戰爭開始時,凱恩先生作為森萊斯的兵員上了戰場,高強度的戰爭任務讓他徘徊在生與死的大門前,自然學會了魔術。

兩隻大手託著林奇的腦殼,陽光在凱恩手中,匯做一枚精緻的鐘擺,這就是他在星界得到的魂威。

它叫喪鐘,也是凱恩醫生內心深處的恐懼之源。

但是喪鐘也為生命而鳴。

凱恩看來,一個人死去了,遵循著生老病死的自然迴圈,屍體會在土壤中自然沉降,變成泥土的一部分,亞蒙作為大地的母親,將泥土重新塑形成樹木,變成生命的養分。是自然的迴圈。

此時此刻,他將喪鐘貼在林奇的傷處,抓起一把泥土捂上去。

這種做法會讓傷口感染,讓病人無藥可醫。

但是凱恩的魔術生效了。

只在一呼一吸的時間裡,林奇大腦的損傷迅速復原,額頭的骨質因為過度生長,一枚潔白的犄角刺出皮膚,血痂也跟著脫落。

不過幾分鐘的功夫,林奇又醒了過來。

這個小家夥醒來時刻表現得非常冷靜,這一切像是一場夢,饒是任何正常人都會被大起大落而逼得歇斯底里,但他不太正常。

他的記憶有一部分缺失,大腦中的語言區塊剛剛復原,眼睛也是處於色盲狀態,分不清紅色與藍色。

當他醒來時,凱恩正在焚燒屍體,像一個戰場打掃者,為戰火中犧牲的生命做收尾工作,把屍體中的病菌和迷途的靈魂送回亞蒙懷抱。

“你是誰?”

林奇認出河谷的模樣,心知肚明,自己再也回不去地球了。

凱恩的臉藏在袍子裡,只露出高挺的鼻樑,粗獷的眉弓,厚實的嘴唇。

“凱恩·巴巴耶夫。”

林奇又問:“我在哪兒?”

凱恩:“傷心河,具體來說,是加拉哈德星球,四國交界處,列儂與森萊斯國的主戰場,有七個國家的人種在這裡混戰,武器和裝備有著兩百年的差距,天上有飛機,地上有盾牌。”

林奇冒著冷汗,心中原本只有一個問號,現在變成了一百個,一千個。

眼下又有最重要的一個。

“你在幹什麼……”

指著凱恩身邊的火堆,指著屍體燃燒時,冒出滾滾濃煙,指著餘燼裡那一團蠕動的肉塊。

林奇追問著:“你在幹什麼?凱恩!凱恩先生!這東西是什麼?”

“這是魔鬼。”凱恩解釋道:“每當有人類成批成片的死去,能直接開啟星界的大門,這些無主的靈媒是魔鬼降生的材料。”

林奇:“魔鬼?”

“是的,這個世上沒有神,但是有魔鬼。”凱恩冷靜地闡述著這個事實,一腳將肉塊踩得粉碎,大皮靴上沾滿了汙穢之物,神袍也變得髒兮兮的:“它絕對超出你的認知,小家夥,我要告訴你一些事情,你不要害怕。”

林奇咽著唾沫,把身上的鏈甲裹得更緊,生怕它們擋不住魔鬼的犄角,用力點點頭。

凱恩接著說:“我希望你能成為我的學生,我是對付魔鬼的專家。”

林奇:“我需要時間來消化資訊。”

“我的時間也不多。”凱恩唸唸有詞:“首先,我要歡迎你,來自星界的客人,這麼稱呼你沒問題吧?地球人?”

此話一出,林奇身心俱震。

凱恩接著說:“我之所以要收你為學生,是因為你身上的魂靈非常特殊,你的【純度】和【份量】遠超一般人,生命力【旺盛】又【甘甜】,對於魔鬼來說,你就像是一份在週末不需要工作時,晚上七點半特價打折售賣的戰斧牛排,烤得滋滋響的那種,往外冒著香氣。只要你出現的地方,絕對會有魔鬼想方設法製造媒介,來找你,來吃掉你。”

林奇抬手想打斷:“等一下!”

凱恩不給林奇打斷的機會。

“不用等了,它馬上要來了,地球人。你等不及。”

林奇問:“你沒有騙我?”

凱恩:“好吧我騙了你。”

林奇松了一口氣。

凱恩立馬改口:“不是冒香氣,也不是滋滋響,你現在還凍在冰櫃裡,只要你吃飽穿暖,身體健康,你的魂火洶洶燃起時,立馬要上餐桌。”

林奇剛松的一口氣又提了回去。

“此話當真?”

凱恩用實際行動告訴林奇。

“是千真萬確。”

從屍體做的篝火中冒出一團黑影,在魔術媒介中匯做一個鹿角人身的怪形!

它叫溫迪戈,是食人劣魔。

也是最低等的,最容易對付的魔鬼。

它的下半身長著一對毛茸茸的蹄髈,支撐著接近三米高的健壯軀幹,身上的肌肉虯札盤結,像是一條條蠕蟲慢慢抽動著肥大的身體那樣。四條手臂像是枯萎的枝幹那樣,鋒利如刀,粗壯似樹。

凱恩面對這頭巨物時,攥緊了手裡的魂靈化身。

他輕聲呼喚著魂威。

“喪鐘。”

鐘擺的鋼絲在瞬間變形延長,死死縛住溫迪戈魔鬼的四肢。

怪物的四肢受制,剛睜開眼,就看見凱恩這個人類神官凶神惡煞的樣子。

它在咆哮,光是從喉結中鼓動出雷鳴一般的嘯叫,就把林奇震得頭昏眼花,喉舌發腥。

它掙扎著,被喪鐘的鋼絲繩索勒出汩汩腥臭的血,鹿角戳刺在粗糲的山石上化出一道道深刻的痕。

它的眼睛從來沒離開林奇半分,彷彿從星界中降臨至這團爛肉裡,就是為了解開生命中最複雜的公式,就是為了林奇這團洶湧的魂火。

“你的名字是什麼!?告訴它!不然它會追到天涯海角!”凱恩攥住鐘擺的那隻手,已經發脹通紅,讓絲線纏繞一層又一層,腕關節開始變形。

林奇只得大聲喊出自己的真名。

“林奇!”

“很好,這下它就記住你了!”凱恩大笑:“歡迎!歡迎!歡迎!”

林奇驚訝地罵出聲來。

“你在坑害我?”

“就像是姑娘倒追你時做的那樣。”凱恩猛然鬆開手,在腕骨到達極限之前放魔鬼自由,“如果不留個電話號碼,她在公開場合對你糾纏不休!”

溫迪戈魔鬼猛然一頭撞在山壁上,還沒等它回過神來,從滾滾濃煙中亮起兩隻紅彤彤的眼睛。

“R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ich!”

它低沉的嗓音在呼喚著獵物的名字。

凱恩揮著拳頭,把兜裡的槍扔給林奇。

“如果你沒走到絕路,絕對沒那個心情去看頭頂的風景!”

緊接著!

雙拳抱架,如瘋牛驚象。

兩隻腳板深深陷進了骨灰之中。猛然朝著魔鬼衝刺。

“開槍!然後做個選擇吧!Rich(林奇,又譯為富有),連它都覺得你很有錢,肯定是賴上你了!”

凱恩搖擺著上身,在四隻巨爪間來回遊蕩,軀幹像是一頭靈巧的貓科動物,像是身經百戰的叢林之王,兩拳高高抬起,宛如猛虎用爪趾逗弄著獵物。

他得用這種方式去擊潰身高超出自己一米的巨物!

依然有閒暇的功夫來換氣,來和林奇交談。

——他已經不是第一次遇見溫迪戈了。

“選一個你喜歡的!開槍打我!或者打它!”

林奇捧著手裡的加大加長號銀白色手炮。

——這幾乎是他柔弱的胳膊不能駕馭的口徑。

而且還有個事實擺在他面前——他不會開槍。

“我不會開槍啊!”

“開啟保險,在退彈的膛口下邊,和小紐扣長得一樣。”

“膛口在哪兒?”

“在彈匣制退開關上邊。”

“彈匣又在哪兒?”

“握住槍,在你的大拇指上。”

“我的大拇指……哦找到了。”

“你看!我的學生,你學得多快!”

從空氣中傳來洶湧的聲響,一陣陣拳風帶著血的味道湧進鼻腔。

林奇的臉色慘白,他看著那一幕……

——看看凱恩,他幾乎在和一個“神”搏鬥。

那頭溫迪戈魔鬼光是用一根指爪就能劃開花崗岩!

而凱恩先生的神袍完好無缺,手上握著一塊懷錶,還能在魔鬼身上留下一道道拳印,從印中迸出刺目的光來,彷彿對魔鬼的攻擊已經奏效。

他抬起槍口,扣下扳機的動作可用不著別人來教。

“凱恩先生!你別動!”

“你要開槍了?你想開槍了?”

“是的,我想通了!如果你說的是真的!我別無選擇,我接受了!”

“就這麼簡單?”

“我做你的學生!和你學拳,和你學槍!如果魔鬼的媒介要用這麼多人的命來換!我就是魔鬼的敵人!如果有人要召喚出魔鬼!那麼我就要去阻止他!就這麼簡單!”

“那就開槍吧!”

“等一下,我怕我打不準。”

“你知道自己打不準?”

“我指著它的腦袋,但是怕子彈不認人。”

“那就指著我的腦袋,子彈一定能認得它。”

“你都是這麼教學生的嗎?”

“威逼利誘說胡話都是老三樣了,全都用在你身上。”

“你能活到今天真是個奇蹟……”

“我見過奇蹟,是你的同鄉,也是個地球人。”

“他在哪兒?”

“在列儂,當你變得足夠強,我就帶你去見他。”

“好的!現在我多了個理由,要當你的學生。”

“你還想開槍嗎?”

“不,我不想殺死你。我怕槍裡沒有子彈。我也不想殺死我自己。”

“好的!你過關了。”

砰——

拳頭轟斷了溫迪戈的鹿角。

撐捶抵在魔鬼的長臉上,直直按往牆裡。

凱恩怒吼著,渾身的力量都調往一處,如流動不止的大河開閘洩洪。

手中的喪鐘好比超度亡靈的法印,讓不死不活的生物先活過來,讓屍體媒介煥發生機,再一次打進地獄

“林奇!”

凱恩兩手齊上,生生把鉅鹿的腦袋從上下兩顎分開,扯作兩瓣。

“我的拳頭叫神擊聖格——”

“——是亞蒙在人間的雙手。”

“它叫勇氣。”

“叫普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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