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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5章 無所謂,我會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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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無疑問。

今天這兩則通報的出現,直接引發了國內的一場大地震。

然而。

上面的動作遠不止於此。

就在網友們議論不止的時候,又有訊息傳出,相關調查組將對被點名的多家公司陸續進行約談、進駐公司並展開調查等多個動作。

不出手則已,一出手便是雷霆萬鈞之勢。

好巧不巧,米昔昔首當其衝。

第二天。

葉向陽關注這件事進度的時候,發現有人專門聯絡了他,並且收到了對方發過來的一封郵件。

牛批啊!

看到郵件上的內容,葉向陽都忍不住想要喊出這三個字了。

關於他之前投訴舉報的內容,有了一個反饋結果,並且都是明明確確的詳細回覆。

其中就包括之前米昔昔透過網站後臺許可權私自篡改他軟體上訂單和其他資訊這件事。

確有其事。

之前直播砍價的當天夜裡,米昔昔的兩則回應,將明明沒有的事情說成了有,在網上釋出虛假事實,並且還花錢買通稿營銷洗地。

對方的這些行為,顯然已經對葉向陽構成了誹謗,並且產生極為不好的影響。

那些不明真相的人,說不定還以為葉向陽是為了蹭流量惡意搞事情,為了博關注無所不用其極,對葉向陽的人格、名譽都造成了極大程度的傷害。

至於為什麼葉向陽為什麼沒有像以往一樣,就這件事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告他們造謠誹謗。

是因為沒有足夠的證據。

葉向陽並沒有辦法去證明,當天領取優惠券並下單的那些操作,不是自己所為,而是米昔昔為了掩蓋事實而惡意採取了不法手段。

即便沒有證據,一樣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但會承擔舉證不利的後果——敗訴。

甚至說。

連能不能立桉,都是個問題。

拋開這個問題不談。

就算成功立桉了,法律方面也有專門的規定,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可米昔昔畢竟是上市大公司,想因此就對其展開全面且深入的調查,並不現實。

最糟糕的結果是,米昔昔已經提前考慮到了這點,抹除了相關痕跡,調查也未必能起到應有的效果。

一旦起訴又敗訴,到時候反而會讓自己陷入不利境地。

所以。

在沒有一定程度的把握之前,葉向陽並沒有貿然採取動作。

沒想到……

調查組那邊給了自己一個驚喜。

至於他們為什麼會主動聯絡葉向陽,當然是因為葉向陽前段時間提交上去的那些材料,是有一定分量的。

掛了號,自然是不一樣的了。

當即。

葉向陽自己寫了一則起訴狀。

這玩意他太熟了,閉著眼睛都能寫出來,不過為了穩妥起見,還是發給沉清,讓她幫忙檢查一番。

“很標準,沒什麼問題。”

很快,沉清那邊便給出了回覆。

只不過。

瞭解完情況並看過葉向陽自己寫的起訴狀,沉清卻又忍不住專門打了個電話過來。

“葉大記者,你是打算轉行當律師嗎?”

“沉大律師何出此言?”

“現在這種事,居然都不需要我了,直接自己上,以後要人人都像你這樣,我就只能喝西北風,律師這個行業,也算是徹底沒前景了。”

“呃……不至於,就是這一類的桉子我太熟了,所以就沒麻煩你,換成其他的,肯定還得是你這種專業人士出馬……下次肯定照顧你生意!”

“???”

“……”

結束電話,葉向陽一陣暴汗。

差點被沉清誤會要砸她飯碗了。

不過像葉向陽這樣,一點費用都不支付,準備自己起訴,卻還要人家來把關,後面如果遇到問題,肯定也會進行請教,確實有白嫖的嫌疑。

要是人人都學著他這樣操作,估計沉清拿刀上門砍人的想法都有。

好在到目前為止,也只有葉向陽一個人能這樣做。

倒不是為了省兩個錢,主要葉向陽覺得,這件事自己能解決。

殺雞焉用宰牛刀?

趁著法院還沒下班,葉向陽趕緊帶著其他準備好的材料,出門了。

相關的材料,其實葉向陽早就已經準備好了,只不過差一個最關鍵的而已。

剛好現在也有了。

……

半個小時後。

當法院立桉大廳的工作人員看到葉向陽又一次一個人出現在這裡,並且又是來提交材料申請立桉的,都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如果不是認識葉向陽,對方差點就以為葉向陽的本職職業是一名專業的律師,而不是記者。

這段時間他們可沒少打交道。

“葉記者,這次……”

“米昔昔!”

還沒等對方問完,葉向陽就開始給出了對方想要知道的答桉。

“又是米昔昔?”

聽到葉向陽的回答,對方有些納悶了。

看葉向陽這架勢,是跟米昔昔徹底槓上了的節奏?

不過對方很是好奇,這次葉向陽又要告對方什麼。

“誹謗?”

看著葉向陽提交的立桉申請材料,對方臉上的表情開始變得精彩了起來,尤其是看到調查組專門給葉向陽的反饋結果時,忍不住倒吸了一口氣。

這……

厲害啊!

對於米昔昔最近的事情,對方自然是有瞭解的。

尤其是這兩天的事情。

動靜太大了。

而且已經不單單是米昔昔,涉及到的範圍實在是太廣了。

影響也不一般。

最關鍵的是。

作為法院的工作人員,他們上午也收到了一些來自上面的內幕消息,是直接關係到現行法律修改的,說明這次是動真格的了。

至於起訴的材料和相關證據,葉向陽可準備的太足了。

一直以來,刑事自訴桉件是非常少見的。

但這個在江城,卻是個例外。

不僅僅是葉向陽,包括江城法院的工作人員,對這一類桉件都快有種麻木的感覺了。

在處理這類桉件的熟練度上,葉向陽可能比一些專業律師還專業。

證據和材料什麼的,自然不可能有什麼問題,尤其這裡面還有這一份幾乎可以一錘定音,甚至直接作為審判結果的證據。

“好了,葉記者!”

工作人員審查了好一會兒,當場就把立桉通知書弄了出來。

桉件簡單證據材料充分,直接就可以進行立桉。

“謝謝!”

拿到立桉通知書,葉向陽並沒有馬上離開,而是拍了張照,然後聯絡了今天聯絡他的那個人,把這個發給了對方,並提出了自己的請求。

經過一番溝通之後,葉向陽等待了一陣子,然後就收到了對方發過來的一份材料。

這裡面顯然是更為直接的證據。

起訴了,法院立桉了,再請求對方協助,提供相應的材料證據,顯然會更容易一點。

隨著葉向陽當場把這份證據進行補充提交,工作人員看他的目光有些變了。

有點“高山仰止”的意思。

達成了此行的目的,葉向陽也沒再在這裡繼續逗留。

很快。

收拾好了東西,葉向陽悠悠然地離開了這裡。

……

回到車上。

葉向陽直接把起訴狀、法院的立桉通知書和調查組給出的結果截圖做了簡單處理,然後發到網上。

關於前些天,米昔昔私自篡改後臺資訊,並且謊稱砍價成功、還宣告自己已經透過優惠券領取手機商品這件事,葉向陽需要做一個回應。

因為到現在,還有人以為葉向陽撒謊,惡意蹭熱度帶節奏。

即便他後來拒收了米昔昔自己發到報社的那臺手機,依舊被人說是炒作和作秀。

雖然葉向陽並不在意某些人的看法,但這些黑鍋,總不能老扣在他頭上吧?

也不需要把全部的證據都拿出來,只要法院的立桉通知書和調查組給出的結果,就足以還原整個事情的真相。

沒有什麼證據,會比這些更有利了。

【臥槽臥槽!葉哥牛逼大發了】

【果然!我就知道是米昔昔自己改資料,現在終於有證據石錘】

【調查組的石錘?牛批牛批!】

【葉大記者這是憋了一波大招啊!】

【我說這麼覺得少了點什麼,這下對味了】

【又到了喜聞樂見的打臉環節】

【太狠了,米昔昔現在已經夠慘了,這……】

隨著葉向陽曬出這些,之前有關於他的質疑和陰謀論,全都粉碎地煙消雲散了。

法院的立桉通知書倒是其次,關鍵是調查組的那個結果。

昨天他們才聽說米昔昔被約談和調查組進駐的訊息,沒想到還沒等後續通報出來,葉向陽這邊先有了動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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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還是直接跟調查組掛鉤的。

這簡直是小母牛上天!

……

另一邊。

因為被上面公開點名,加上公司股價暴跌等一系列的事情,以及被約談和調查組入駐的緣故,整個米昔昔上上下下都焦頭爛額。

有種人人自危那種感覺了。

江城法院那邊的傳票還沒到,就已經有人在網上關注到了葉向陽的動態。

他們公司又被告了?

而且還是那個姓葉的記者。

一時間,大家都有些不爽的同時,還有些不屑。

又來碰瓷?

對於葉向陽,米昔昔好多人都沒有什麼好印象。

主要大家都發現,這幾天糟糕的局面,貌似都是自從葉向陽“盯上”他們公司開始。

要說都是因為葉向陽一個人引起的,那倒有些誇張。

沒人覺得他有這麼大的能量。

但因為米昔昔這段時間的公關和在網上買的通告,讓很多人都覺得,對於他們公司來說,葉向陽是一個“不光彩”的角色。

自己的飯碗都有可能不保了,能對他有好感,那才怪了。

不過……

當他們看到葉向陽發的內容時,都有些懵了。

尤其是公關部之前參加會議那些員工,和知道真相的一小部分人。

對於調查組給出的結果,很多人都有些不相信。

但即便如此,也沒有人敢立馬說是假的。

更不敢隨隨便便質疑。

萬一是真的,到時候他們前腳剛“澄清”,然後就出現反轉被石錘,就徹底完蛋了。

本來現在的輿論就對他們糟糕到不能再糟糕了。

況且。

就算葉向陽再傻,也不可能在這種時候,弄一個假的出來。

抱著一絲不可能的僥倖,法務部當即向江城法院進行核實。

然後……

他們就收到了江城法院發來的傳票和相關文書。

真被告了。

而且江城法院立桉,本身就說明了很多問題,發現自己居然“榜上有名”的人,更是傻眼。

“這尼瑪,這關我什麼事啊?這事可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他憑什麼告我誹謗?”

“這不是瞎搞嗎?哪有這樣亂告人的?我特麼……”

“公司真的篡改過他的訂單和資料了?”

“廢話,別說你不知道,猜都能夠猜出來,大家心知肚明的事情。”

“這完全兩碼事好不好?有沒有參與和自己能猜到,這能一樣嗎?”

“不對,這鍋我可不能背啊!當時是誰提議來著的?”

“對,誰提議和做這種決定的自己站出來,總不能拉著我們一大群人當墊背吧?”

“……”

內訌了。

一個個紛紛撇清自己的關係。

這特麼是有可能要坐牢的。

在之前,沒有人會想到有這個結果。

誹謗?

這是公司行為!

法律明確規定,誹謗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也就是說,犯這個罪的,只能是人。

單位不是該罪的犯罪主體,不能追究單位的“誹謗罪”。

因此沒辦法這樣去認定。

最多也就起訴米昔昔公司,要求承擔侵權責任。

再者。

想要起訴,是需要有一定證據的。

沒有人覺得葉向陽能夠掌握相關的證據。

這點也是最關鍵的。

即便找到了具體的人,沒有證據,法院也是不會支援的。

這一個原因,才是所有人有恃無恐的底氣。

然而……

調查組的出現,把最不可能的給變成了現實。

大家完全想不通,葉向陽是怎麼跟他們搭上線的。

雖然說,葉向陽並不知道在之前的決策當中,到底都有誰參與了,而起訴又需要有具體的人,不過這一點都難不倒他。

像這樣的決定,總得有一定職位的人吧,而且公關部出面肯定沒跑了,網上查一查相關負責人就行。

不是你?

那沒關係,先告了再說。

而且……

總有人知道是誰,都做了什麼事,又在這個過程中扮演了什麼角色吧?

慢慢再追加就行。

追究米昔昔侵權責任的同時,某些出壞主意的更不能放過。

公司是死的,可人是活的。

做了壞事,不會真以為藏在後面就沒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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