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下了婭婭,就要解決她的合約問題。
原有的經紀公司不能呆了,原有的經紀人也不能要了。
林誠瞭解了一下,婭婭籤的是10年長約,好在是新人,違約金並不高。
林誠派人去談判解約,蘭海公司態度很強硬的拒絕了。
林誠想一拍二散、法庭上見的時候,蘭海公司提出:違約金可以不要,但要參與林誠下一部大片的投資,並且使用他們的演員。
林誠是想休息一年的,但總有些人推著你走,資本永不眠。
林誠拿出《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並且說明:是讓《非誠勿擾》的副導演柳江做導演。但可以保證票房,就是說:保證蘭海公司的投資不虧損。
蘭海公司討價還價,最後林誠又同意給他們一些配角。
最終達成了協議,林誠把婭婭的合約買了過來。
“你要拼命給我賺錢,這次我可是送出去了幾千萬元。”林誠惡狠狠的對婭婭說。
“我這一百斤都交給你啦,把我剁吧剁吧烤了吃吧。”婭婭一點都不怕。
“我現在就吃”林誠直接上手了。
“別,這是辦公室,有人進來不好。”婭婭有點嬌喘。
“沒有人敢進來的”林誠的辦公室可是有套間的,有床有衛浴間。但他卻在大班臺上,玩起了限制級的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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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先與蔡一儂的約定,《仙劍奇俠傳三》拍攝完成後,《那些年》的拍攝,時間安排在2009年3月。
胡戈做為男一號出演柯震東;糖糖是女一號飾演沈佳宜;詩詩是女二號。陳賀飾演曹國勝。
其餘是趙齊、李金名、王傳軍、婁藝肖等人扮演。不夠的人,由糖人的簽約演員出演。
最後的吻戲,由替身代替糖糖完成。反正拍的都是側面。
這個吻戲,是全片的高潮和昇華,是不可刪除的。所以林誠只能用替身代替了。
現在又加入了蘭海公司一方,配角演員又分出去一些。
《那些年》,讓糖糖做女主角、是因為林誠對糖糖的承諾。而糖糖經過二年的磨練,演技大有提升;名氣上也是二流演員了。
胡戈做男主角,算是完成對唐人資源互換的承諾。
前世胡戈出車禍後,從來沒有演過電影,就因為高不成低不就,非主角不演,非大片不演。
現在林誠給了他登上大銀幕的機會,相信胡戈與《那些年》會互為增光。
等到《仙劍奇俠傳三》上映之後,胡戈、糖糖、柳詩詩都會變成焚手可熱的大明星,《那些年》也就可以因為他們做主演,而票房大爆的。
林誠也是因為這個理由說服了參與投資的四家公司(尤其是蘭海公司):主角不能改變。
在《那些年》裡,糖糖最初只需要:面無表情,神情冷漠就好。
陳賀,最初只要賤賤的,就好。慢慢要演出真情。
至於胡戈,他的演技不用擔心,自由發揮就好。
導演沒有變,林誠安排的是柳江。
柳江在林誠扶助下,成立了工作室。掛在新生活影業公司下面。林誠出資300萬元,佔60%股份,柳江出資100萬元,佔40%的股份。工作室總經理是柳江的妻子。
《那些年》本來是林誠全額投資,當然也享受全部的利潤。
蔡一儂一分錢不用花,卻塞進劇組好多個糖人的簽約演員,當然要偷著樂了。
林誠也注意到:工作室的男性年輕演員太少,拍青春劇不夠用的。
但他並不打算多招人,小姐姐們還不夠分享資源的,哪裡有資源給這些帥氣的小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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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又一想:愛情公寓的人手還不夠,乾脆藉著這部電影,把其他人也都招聘進來好了。
現在因為婭婭,又塞進了蘭海公司的人手,只能等拍攝《愛情公寓》時,再招聘其他人了。
同樣因為婭婭,本來林誠是全資的,現在乾脆把股份拿出來,讓糖人公司、蘭海公司、柳江工作室都參與投資。
林誠讓柳江自己做預算,可以充裕一點,拍攝資金在一千五百萬元以內,宣傳資金計劃五百萬。
這樣,投資總計2000萬元,以最終8000萬元票房計算,影片上映後不虧損就可以。
劇組預算多了,如果導演不貪汙,影片質量是可以大大提高的。
製片人、監製,就由蘭海公司、糖人公司委派,這樣可以互相監督。
初步投資比例分配是:新生活影業公司40%,糖人公司20%,蘭海公司20%,柳江工作室20%。
所以林誠說分出去了幾千萬利潤,還真不是誇張。
讓陳賀他們先出演《那些年》,是因為拍攝《那些年》的難度比拍攝《來自星星的你》,要小一些。
還是要先拍《那些年》吧,因為劇中角色都是高中生。
而《來自星星的你》,劇中角色可是大學生了。
至於《愛情公寓》,那就都是社會人了。愛情公寓上映後,陳賀他們的螢幕人設就固定了,10幾年可能都走不出來。
林誠在與陳賀他們簽訂《愛情公寓》的演員合同時,挨個提醒他們:
這個電視劇,會大熱,你的名氣會暴漲,直接進入一流電視明星行列。但害處是你的熒屏角色就固化了,人們提起陳賀可能不知道是誰,在大街上遇到,也只會叫你曾小賢。你考慮是否出演?
林誠的這段話,與其說是勸誡,還不如說是誘導。
陳賀他們聽完後,都迫不及待的立馬籤合約,恨不能立即就出名,哪裡還管角色固不固化。
《愛情公寓》的導演,林誠還是找韋爭來導演。
因為這個人要求很嚴格,到苛刻的程度,早上為叫演員起床,甚至讓人去撬演員的門。
而韋爭看了劇本後,又交給了他的老闆王遠。
韋爭,1982年生於上海,新生代導演,前世都市喜劇《愛情公寓》總導演。
王遠(1983年生)是著名編劇、製片人,中國青年影視制作人,大陸“80後”編劇代表人物之一。2006年創立上海高歌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前世都市喜劇《愛情公寓》總編劇。
最後王遠整理了幾十頁的劇本修改意見反饋給林誠。
林誠看到修改意見中那些被他忘記了的原段子,也覺得很搞笑。
就同意上海高歌公司加盟進來,參與投資,分給他們20%的電視劇利潤,可以在編劇處簽名(包括林誠、新生活公司五個編劇在內,簽名編劇有七個人)但版權不可能分給他們。
前世,《愛情公寓》因為涉及抄襲美劇的問題,在網上沸沸揚揚的。
現在,經過林誠工作室編劇的初稿,已經和前世大為不同,起碼不會再有人說抄襲了。
《愛情公寓》計劃在2009年6月份以後拍攝,韋爭、王遠他們可以先在上半年做好拍攝的準備工作,比如組建劇組,選擇外景、室內拍攝場地什麼的。
第一季計劃投資800萬元,投資成本很小,但也遠遠超過前世。前世才真的叫簡陋,第一季只投資了500萬元。
去掉臺灣sns網站提供的200萬元贊助費,林誠計劃再安排600萬元的植入廣告。這樣,林誠和韋爭、王遠,等於電視劇還沒有上映,就收回了全部投資。
第二季投資估計可以翻倍:1600萬元;第三季投資3500萬元。主要還是看第一季的銷售情況,看能否火爆。
林誠對愛情公寓的要求:誇張,極儘可能的誇張。
對男演員的要求:儘可能的耍賤;對女演員的要求:儘可能的白痴、花痴。
七個主要演員的片酬,林誠訂的是:4部劇,平均每人每集8萬元。
而第一部,每人片酬每集4萬元;第二部6萬元;第三部10萬元;第四部12萬元。每一年拍一部,但演員合同要一次簽完四部電視劇的。免得中途有人被挖牆腳,畢竟林誠只簽約了一半的演員做自己公司的藝人。
演員片酬是不多,但重要的是可以出名,可以紅,可以火的機會。所以陳賀他們毫不猶豫的簽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