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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民族忠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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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苞與岳飛都以復興中華民族為己任,精忠報國,英勇奮戰,譜寫了一曲曲可歌可泣的愛國主義英雄詩篇。但是曾炩覺得,他們都沒有擺脫封建主義的歷史局限性,最終都沒能徹底挽救其所處封建王朝的覆滅。這是和他們所處的時代與社會背景分不開的。

不同的是,趙苞生活在東漢末期,岳飛生活在北宋末期,雖然這時期的兩個朝代是處於風雨飄搖,苟延殘喘的時期,但時間上相差了近一千年。趙苞抗擊的是鮮卑族,岳飛抗擊的是女真族。

岳飛在抗擊金國侵略的戰爭中,在愛華山、牛頭山、朱仙鎮屢敗金兵,扭轉了長期被動的戰局,當岳飛正欲揮軍北上,驅除韃虜迎取二帝的關鍵時刻,卻因投降派秦檜等奸賊矯詔被迫班師,並被以“莫須有”的罪名慘死風波亭,未能完成恢復中原的事業。而南宋偏安朝廷也從此一蹶不振,直至被元忽必烈滅亡。

岳飛(11o3年—1142年),字鵬舉。河南湯陰人。他出生在一個貧苦農民家庭,從愛讀《春秋》、《孫吳兵法》等,又師從當代著名俠隱周侗。1123年2o歲應徵入伍,三年後,在趙楊所部任秉義郎,1129年,岳飛率軍收復建康,名聲大振,岳家軍逐漸成為南宋抗金力量的中流砥柱。1133年,岳飛收復襄陽、郢、隨、唐、鄧、信陽六州,使南宋王朝扭轉了被動局面,從此可以東援淮西,西聯川陝,南屏湖廣,北圖中原。114o年,金兵再次大舉南侵,岳飛率軍與金軍在郾城遭遇,大敗金兵,金兀術狼狽逃竄,岳家軍乘勝追擊至開封附近的朱仙鎮,準備與金軍展開最後的決戰,正在這緊要關頭,卻被宋高宗和秦檜連下十二道金牌,被迫退兵。被解除兵權的岳飛,進一步遭到秦檜的陷害,與子嶽雲、婿張憲等慘死風波亭,年僅39歲。岳飛的死,也使整個南宋抗金事業半途而廢。

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岳飛是一位氣吞山河的民族英雄,他一生戎馬征戰,精忠報國,為後世留下了極為寶貴的精神財富。岳飛以一《滿江紅·怒衝冠》為自己的一生作了高度概括:

怒衝冠,憑欄處、瀟瀟雨歇。抬望眼、仰天長嘯,壯懷激烈。三十功名塵與

土,八千里路雲和月。莫等閒,白了少年頭,空悲切。

靖康恥,猶未雪;臣子恨,何時滅。駕長車踏破、賀蘭山缺。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待從頭、收拾舊山河,朝天闕。

可以,在我國古代詩詞中,行伍出身的岳飛這《滿江紅》引無數文人競折腰,它氣勢磅礴,氣壯山河,社會影響深遠,有著鼓舞整個民族鬥志的豪情和力量。

趙苞(?—178年),東漢官吏。字威豪,甘陵東武城(今山東武城西)人。從兄宦官趙忠為十常侍之一,他深以為恥辱,不與往來。舉孝廉。初仕州郡。熹平末,升任遼西太守。其駐紮之地便是在漢代號稱“天下第一關”的陽樂郡。趙苞就任後,修繕域防,訓練士卒,開墾土地,一時間,北方少數民族不敢輕易入犯。

陽樂郡,位於高丘之上,易守難攻。何況,還有能征慣戰的漢軍。在遼西大凌河、淩河一帶,趙苞可以看到,草原上四處遊蕩著鮮卑人,他們進入遼西的丘陵地帶,像風一樣出現,像楔子一樣,時常會隔斷遼東與中原。

按東漢的習俗,地方官到任的第二年就可以接家屬來住。趙苞上任第二年,便趕緊派人到山東老家去接老母和妻子。那年的十二月,一家老到了離陽樂不遠的柳城(屬今朝陽市)境內,被侵入長城以南的鮮卑騎兵俘獲。

鮮卑酋長聽趙苞是著名孝子,就把趙苞母親、妻子做人質,“載以擊郡”,去攻打陽樂城。

趙苞率兩萬兵出城與鮮卑人對陣。鮮卑人押解趙苞的母親、妻子到陣前,威脅趙苞母親向兒子喊話勸降。威風凜凜的趙苞,一見到母親被綁忍不住一陣啼哭,突然大聲喊:“媽—我沒出息,本來想當官掙俸祿孝敬您,想不到卻給您老人家惹了禍。我現在是國家的官員,守土有責,不能只顧母子私情而壞了忠義。為了保衛國家,我萬死不辭!”

那位脖子上架滿利刃的漢族母親大聲回喊:“威豪(趙苞的字)!每個人有自已的命運。不能因為母子私情而壞了忠義節操。你努力吧!”母親話音剛落,趙苞就下令進攻。鮮卑酋長原以為趙苞這個孝子會為了使母親活命而投降的,沒有打仗的準備。經趙苞率軍衝殺,鮮卑人陣腳頓時大亂,殘兵敗將一路退到燕山以北。鮮卑酋長在潰逃的路上,殺了趙苞的母親和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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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子趙苞勝利回師。他將母親、妻子的屍體裝殮在棺柩裡,泣血祭奠,之後向朝廷上奏本章,乞求允准自己護送母妻棺柩歸葬故里祖墳。漢靈帝派使臣前來弔唁,並下聖旨封趙苞為隃侯(隃,音隃,地名,在今清河附近)。

趙苞回鄉辦完喪事,對鄉親們:“吃俸祿的官員如果因為私利而逃避職守不算忠,犧牲母親而保全忠義節操不算孝。在忠孝不能兩全的情況下,母親為我而死,我感到非常慚愧,還有什麼面目活在人間呢?”不幾天,趙苞嘔血而死。

在漢代,忠孝問題的意義與在今天很不同。今天的讀者或許會要聯想到“恐怖主義”或“民族大義”之類,但這兩樣,在那時都不存在。而重要的,是母親被劫一事。古代,“孝”在價值觀中的地位數一數二,陷父母於危境,甚至死亡,是不能考慮的事情。

類似的難題經常生,儘管不都如趙苞的處境那樣極端。君權與父權,忠與孝,家與國,難道是天生的冤家?楚國直躬的父親偷別人的羊,直躬去告。孔子認為這樣不是正直,而“父為子隱,子為父隱”,才算正直。強調君權的韓非子不同意孔子,他還看到了孝與忠的不可調和,“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而“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後世則有人,在家為慈父孝子,在國必為貪官汙吏,――你把公家的東西都搬到家裡來,算不算一種孝順呢?該怎樣協調這些關係?

在春秋時代,家是高於國的。著名的管仲,一打仗就當逃兵,這樣的行為也能得到原諒,因為,按鮑叔牙的解釋,管仲不是膽怯,而是家有老母。伍子胥過昭關,借吳兵以伐父母之邦,來報私仇,當時的人覺得他是正當的,司馬遷還讚揚他“棄義,雪大恥,名垂於後世”。

秦漢以後,天平越來越往君權的方向傾斜。“忠”的概念生了變化。以前,“忠”的意義廣泛,後來只指對皇帝及其家族的忠誠;以前是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包含雙方的義務關係,後來變成單向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孝呢?漢人編了一本《孝經》,在裡面,什麼都成了孝,“孝者所以事君也”,“事君不忠,非孝也”。――這本書應該叫《忠經》才對。同樣是漢人編的《禮記》,講打仗不勇敢就是不孝。打仗勇敢固然很好,但這和孝有什麼關係?――這是漢人在設法模糊忠與孝的衝突。

但這種衝突畢竟沒辦法給全抹掉。一方面,君主的統治是仿照父權建立起來的,把父權否認光了,君權何所依傍?另一方面,個人生活,家庭關係,都是如此強大的事實,怎能視而不見?所以趙苞的處境,依然沒有一種兩全的出路。劉邦“幸分我一杯羹”,在漢代給吹捧為“不以父命廢王命”。但劉邦是皇帝,趙苞不是,怎麼敢那麼?

宋代的哲學家程頤,給趙苞出了個主意,他可以先辭掉遼西太守,再以私人身份去鮮卑人那裡贖回母親。這個主意在實際中全不可行,而且也沒有觸到問題的實質。――不妨看另一個更鮮明的命題:假設君王與父親都得了一種重病,而只有一丸藥,只能救一人,那麼,該救誰呢?

這個問題是曹丕提出來的。程頤肯定知道這個命題,但沒有回答過。

忠孝衝突,揪扯了好幾千年。孝,以及與之對應的宗法結構,是古代唯一能平衡中央集權的東西,但當君權越來越強大,“忠”越來越被強調時,與之頡頏的“孝”,也越來越添進些可怕的內容,――割大腿肉來給父母治病,這樣的人,到唐代已至少有三十多位,到後世則更有刺心截腸、剔肝摳眼等等,十分恐怖。為什麼會走到這樣的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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