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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組織部派車與開自己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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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如果有人說他打壓了丁猛,那他羅信誠死也不會承認。他打壓了麼?丁猛還沒到竹遠,有關他的任命已經透過了組織部和縣委黨委會兩次討論決定,任命檔案早就開具好了,就等著丁猛同志來上班了。

至於此後的去村上當第一書記,那又算什麼呢?那不是打壓,那是壓擔子,那是專心培養,當然也多少帶有考驗的性質。如果丁猛連個村第一書記的工作都做不好,又哪有能力去帶領竹遠縣近十萬的青年團員呢。

這些理由是非常充分又充足的,足夠羅信誠在面對丁猛時,佔據著道德制高點。當然讓丁猛下去當第一書記,並不會由羅信誠直接說,這個得由團縣委內部自己解決。

丁猛是第一次到竹遠縣委組織部,負責接待的同志對丁猛都很客氣,4歲的副科級實職領導啊,他們這輩子是沒享受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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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為丁猛是“第一次”,而且他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夠離開竹遠,所以對接待他的同志也非常客氣,而且還仔細地看過對方的工作崗牌,把名字、職務等認真記在心裡,誰知道哪天大家就碰面甚至在一張桌子上吃飯了啊!

見到羅信誠,丁猛更是放低姿態,左一個羅部長右一個羅部長,讓羅信誠在某個瞬間,甚至滋生了一種後悔的感覺,如此熱情的一個陽光青年,自己又何必為難他呢。但這個念頭最多讓羅信誠臉上的笑容多一點兒,至於那些決定,絕對是鋼鐵般的,不容更改。

羅信誠這是代表縣委及組織部見丁猛了,他說根據上級組織的推薦和縣委常委會研究討論,決定派遣丁猛同志到竹遠縣團縣委工作,職務為團縣委副書記,行政級別副科級。希望丁猛同志愉快服從組織安排,儘快到團縣委上班,並儘快適應新的工作崗位,開闢工作新局面。

經常看檔案報紙的人,這種很鼓舞人的話,羅信誠幾乎是拈之即來。

丁猛一直認真地聽著,不時點頭贊同或表態,一定努力工作,不辜負組織和領導期望,不辜負羅部長的關心與培養。

丁猛這個不算套話,而是必須這樣說。其他任何表態,在此時都是不太恰當的。

然後羅信誠主動站起來與丁猛握手,宣告這次談話正式結束。

接下來的事兒有個小插曲,羅信誠安排組織部副部長謝登雲送丁猛去團縣委上升,羅部長說派車,丁猛馬上說不用不用,我自己有車,我報到後,把謝部長送回組織部即可。

其實上任用車送,也是一個規矩,畢竟丁猛也算是團縣委的一個領導吧。但是,因為羅信誠內心的小九九,再加上他對謝登雲本來也不太對付,於是就順勢問謝登雲:“老謝,你的意見呢?”

尼瑪,我的意見?組織部何時聽過我的意見?如果此時我說組織部派車送,這種城內出車,又沒有補助,豈不是把駕駛員也給得罪了?同時還把丁猛給擱一邊了?既然是相送,兩人肯定是要坐一個車的,多少是要擺談兩句的,難道各坐一個車?那得多大的領導多大的排場啊!

所以丁猛提出這個事兒,就表明差不多只能坐一個車了,而羅信誠在這裡就應該決斷,或坐組織部的派車,或坐丁猛的車,而不是把矛盾下交。

丁猛聽到羅信誠一問,知道自己犯了一個小小的錯誤,此時根本沒必要表示自己有車啊,自己作為一個團縣委的副書記,組織部派車送確實天經地義的呢。至於自己的車,報到後回縣委來開不就得了。

其實,在很多縣,團縣委都與縣委在一幢樓,但在竹遠縣卻有所不同。原來歷史上竹遠縣青聯曾出現過一個人物,以青聯的名義辦公司經商很是掙了一筆,後來公司沒辦了,卻給竹遠縣團的系統留下了一幢樓產,目前啥青聯啊、青少年書法協會啊,包括縣工商聯都在這幢樓裡辦公,至於團縣委,則當仁不讓地佔了兩層。團縣委雖然只有六七名工作人員,但會議室就有三個,書記會議室、團縣委會議室、青聯會議室等。

“既然丁猛同志帶有車,我和小費就坐丁猛同志的車吧。至於回來,也沒幾步路,我和小費步行回來即可,還有利於身體健康呢。”謝登雲選擇這個答案,也是出於某種心態。

謝登雲是組織部的老機關了。華夏在幹部體制裡有個很奇怪的現象,那就是各機關裡,有一種職務叫“常務副”,在大多數情況下,這種常務副都是業務能手、好手與高手,也能寫一手漂亮文章,機關上各種雜事都在他的算盤之內,而且絕對能弄得井井有條。但是,這種常務副卻經常多年甚至一輩子都得不到提拔,因為太能幹,所以不能提拔,就是指的這種情況。

也因為如此,謝登雲對於“縣委領導”的羅信誠,卻不是那麼心悅誠服。因為嚴格地說,羅信誠當年提拔副科時,還是謝登雲安排的組織鑑定並透過的,但羅信誠似乎從來沒有半句感謝的話語,這樣的年輕領導,呵呵,謝登雲內心裡也就明白那啥事了。

但是,當謝登雲看到丁猛的車時,卻不太蛋定了,因為丁猛開的車是一輛豐田陸地巡洋艦。

好車謝登雲見得多了,何況這款陸地巡洋艦是明顯的二手車,但謝登雲不太蛋定的,不是丁猛能開這輛陸地巡洋艦,而是這輛陸地巡洋艦他曾經坐過,雖然這輛陸地巡洋艦換了牌照,但這輛車,不應該說是所有警察系統的車,都有特殊標記。

畢竟警察系統的人有時也要開普通民用牌照辦事,或偵辦秘密案件什麼的,這時就需要同行隱密地知曉。

因為謝登雲本人也是個“正科級”幹部,所以他在市警局工作的一名老哥哥當時就指著這輛車的某個位置說這是我們警察內部車輛的特殊標記,哪怕這輛車換成了民用牌照,只要這輛車還是警方在使用,這個標記就會一直存在。(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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