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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勞里斯頓花園街的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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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爾摩斯理論的實踐性再一次得到了強有力的證明。我承認,這的確又令我大吃了一驚,所以,我對他的分析能力也更佩服了。不過,我心中依舊潛藏著一些疑慮,揣測這可能是他事先設計好的,想捉弄我一下,至於他捉弄我的目的,我就難以理解了。當我看著他的時候,他已讀完那封信,兩眼茫然,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樣。

“你是如何推斷出來的?”我問。

“推斷什麼?”他聲音低沉地反問。

“哦!你如何清楚他曾是一個海軍陸戰隊的軍曹呢?”

“這些瑣碎的事,我現在沒工夫談論。”他粗聲粗氣地回答道,不過又立即微笑著說:“請原諒我對你不禮貌。因為你打斷了我的思路,但這無關緊要。真的,你看不出他曾是一個海軍陸戰隊的軍曹嗎?”

“我真的看不出來。”我老老實實說。

“要弄清這一點是不太困難的,但要說明我如何弄清的,就不是那麼簡單的事了。假設讓你證明二加二為什麼等於四,你難免會感到很困難,但你清楚這是毋庸置疑的。首先,隔著一條街,我就發現這個郵差手背上刺著一個藍色的大錨,這是海員的特徵。其次,他的舉止又具備軍人氣質,絡腮鬍子也是軍人式的;所以,我就可以判定他曾是一個海軍陸戰隊員。另外,他的神態有些自大,並且帶有發號施令的特徵。你肯定也發現他那副昂首闊步的姿態了。總之,從他的外表上看,他是一個莊重而又穩健的中年人。因此,所有這些情況聯絡起來,我就可以判斷他當過軍曹。”

“真是妙極了!”我不由自主地大聲叫道。

“這很平常!”福爾摩斯謙虛地說。不過,從他的表情來看,我以為他見到我驚訝而且流露出佩服的神態,他也感到很高興,還有一點兒驕傲。

“剛剛我還說沒有像樣的犯罪案件,看來我說錯了——你看看這個!”說著他就把那封信遞給我。

“哎呀!”我隨便看了一下,便情不自禁地叫了出來:“真可怕!”

他沉穩地說:“這個案件的確非同尋常。請你大聲地把信念一遍,好嗎?”

下邊就是我念給他聽的這封信的內容:

親愛的福爾摩斯先生:

昨天晚上,在布裡克斯頓路盡頭的勞里斯頓花園街3號,發生了一起兇殺案。今日凌晨兩點鐘左右,巡警突然發現此處透出燈光,由於此房素來無人居住,因此巡警懷疑出了什麼問題。巡警發現房門大開著,前面的屋子空無一物,中間有一具男屍。死者衣著整齊,口袋內有名片,上面印有“埃諾克·J·德里伯,美國俄亥俄州J克利夫蘭城人”等字樣。屋內既無被搶劫的跡象,又沒有發現什麼可以證明致死原因的證據。儘管屋內有幾處血跡,但死者身上並無明顯傷痕。空房間裡為何出現死者?我們不得其解,深感此案無比棘手。至誠希望您在12點前惠臨案發現場,我將在此恭候大駕。在接到您的回示以前,案發現場一切均會維持原狀。若您不能惠臨,亦請將詳情奉告於我,倘蒙指教,則不勝感謝!

託比亞斯·格萊格森上

福爾摩斯解釋說:“在倫敦警察廳中,格萊格森算得上名列前茅的能幹人物。他與雷思維德都是那一群愚蠢傢伙當中的稀有人才。他們二人雖然稱得上是手疾眼快、驍勇機智,但也因循守舊,並且保守得很。他們彼此勾心鬥角,猶如兩個賣笑的婦人一般善妒。若他們二人都插手這件案子,那肯定會鬧出一些笑話來。”

看到他還在不急不躁、若無其事地誇誇其談,我特別訝異。我高聲叫道:“1分鐘也不要耽誤了,要不,我給你僱一輛馬車來?”

“去,還是不去?我還沒有定呢!我是這個世界上少有的懶漢,但那只是當我的懶勁兒上來的時候才會如此。有時候,我也是十分敏捷的。”

“你說什麼?這不恰好是你盼望的機會嗎?”我問。

“我親愛的夥伴,這跟我又有多大關係?若我將這案子完全解決了,我可以肯定,雷思維德與格萊格森這一幫人,將會把功勞據為己有。這是因為,我是一個非官方人物啊!”福爾摩斯感慨地說。

“不過,格萊格森現在求助於你啊!”

“是的。他清楚自己不如我,當著我的面他會承認這一點;不過,即使割掉他的舌頭,這一點他也絕對不願意在第三者面前承認。儘管如此,我們還是可以去瞧一瞧。我可以獨自偵查,一個人就可以破案。我雖然得不到什麼東西,但可以諷刺他們一下,我們走!”

他迅速把大衣披上,看到他匆匆忙忙的樣子,表明他企圖破案的心情已壓倒了消極冷漠、無動於衷的一面。

“把你的帽子戴上。”他說。

我問:“你願意我也跟著你一起去嗎?”

“是的,假設你沒有其他事情的話。”

一分鐘後,我們就乘上一輛馬車,匆匆忙忙地向布裡克斯頓路趕過去。

這是一個多霧而陰霾的清晨,一層灰褐色的帷幔籠罩著屋頂,好像下邊泥濘街道的反映。福爾摩斯興致勃勃、滔滔不絕地談論義大利克利莫納出產的小提琴,以及思特萊迪瓦利小提琴跟阿瑪蒂小提琴之間的不同特點,而我則沉默不語,安安靜靜地聽他侃侃而談,由於天氣沉悶,還有這次令人悲傷的任務,導致我的情緒消沉。

最終,我忍不住打斷了他在樂器方面的高論。我提醒他說:“你好像完全沒有考慮目前的這樁案情。”

他回答道:“還缺乏有用的材料呢!在沒有瞭解全部證據以前,若先做出假設,這是最大的錯誤,這樣往往會讓判斷產生偏差。”

“很快,你就能夠得到需要的材料了。”我一邊說一邊用手指著前面對他說道:“如果我沒弄錯,這就是布裡克斯頓路的盡頭,那兒就是出事的房子。”

“呀,真是的。”他連忙對車伕喊道:“車伕,停車!快停下!”在我們離那個房子尚有100米遠的地方,他就堅持要下馬車,我們步行走完了剩下的這段路。

從外表來看,勞里斯頓花園街3號特別像一個凶宅。離街道稍遠一些,一共有4幢房子,兩幢房子有人住,兩幢房子空著,3號就是空著的其中一幢。有三排窗子在空房的臨街一邊,由於很久無人居住,境況看來就顯得非常悽慘。“出租房屋”的帖子在塵封的玻璃上到處貼著,猶如眼睛上的白翳一般。每座房前都有一片不大的花園,草木倒是長得茂盛,花園將這幾所房子跟街道隔離開來。在小花園中,有一條用石子、黏土等鋪就的黃色小路,但經過一夜大雨的沖洗,顯得十分泥濘。小花園被矮牆圍著,牆高0.93米左右,牆頭上裝置了木柵。一個身軀魁偉的警察倚牆站立著,周圍有幾個看熱鬧的人正在探頭往裡邊張望,企圖能瞧一瞧屋裡的情況,當然,他們什麼也看不見。

當時,我猜測福爾摩斯肯定會馬上走進屋去,立即開始研究這個犯罪案件。但他好像並不著急,他露出了一種毫不在意的模樣。在這種情況下,我以為他未免有些裝腔作勢。在人行道上,他走來走去,似乎有些茫然地凝視著地面,偶爾又凝望天空、對面的房子,以及牆頭上的木柵。他如此精心地檢視之後,才緩慢地走上黃色小路。他是從路邊的草地上走過去的,他目不轉睛地盯著黃色小路的地面。有兩次他停下了腳步,有一次我發現他露出了笑意,而且我聽到他滿意的一聲歡呼。黏土地面潮溼而泥濘,上邊有不少腳印。不過,因為警察早已在上面來來往往地踩過,我真不知道他如何指望從這上面發現什麼線索。但是,我至今仍未忘記,他曾出色地證明了他敏銳的觀察力,所以,我堅信他一定能看出不少我所看不見的細節。

在這所房子的門口,一個面色白淨、頭髮淡黃的高個子走過來迎接福爾摩斯。他的手裡拿著記事本,跑上前來,十分熱忱地握住福爾摩斯的手說:“您來啦,真是太好了!這裡所有的一切,我們都維持原狀沒動。”

“嗯,那個除外!”福爾摩斯指著那條黃色小路說:“就算是牛群從那兒經過,也不會搞得更糟糕了。不過沒問題,格萊格森,你準是以為自己有了結論,因此才允許警察這樣做吧!”

“我在屋裡忙,我的同事雷思維德先生也在這兒,外邊的事都由他負責。”格萊格森推脫地說。

我的夥伴看了我一眼,將眉毛揚了一揚,嘲弄似地說:“格萊格森,有了你與雷思維德這樣兩位人物在場,當然,第三個人就難以再發現什麼線索了。”

“我以為,我們已經非常盡心盡力了。這個案件確實材料不多,我明白,這恰好適合你的胃口。”格萊格森搓著手,頗為得意地說。

“你不是乘馬車來的嗎?”福爾摩斯問格萊格森。

“不是,先生。”格萊格森回答。

“雷思維德也沒有乘馬車來嗎?”

“他也沒有乘馬車來,先生。”

“那麼,我們到房間裡去瞧一瞧!”福爾摩斯問完這些前後並不連貫的話之後,就大踏步走進了屋子。

他後邊跟著臉上露出很訝異神情的格萊格森。

一個短短的過道通向廚房,過道地上也沒有鋪地毯,滿地都是灰塵。各有一個門在過道左右兩邊。很明顯,其中一個門已有數週沒開啟過了。

另一個門是餐廳的入口,兇殺案就發生在這個餐廳內。福爾摩斯走進了餐廳,我跟在他後邊,覺得心情特別沉痛,這種不良情緒是因為死屍引起來的。

這一間大屋子是方形的,因為沒有擺設傢俱,所以顯得十分寬大。廉價的花紙糊在牆壁上,有的地方已經有了黴跡,斑斑點點;有的地方大片地剝落下來,裡面黃色的粉牆露出來了。有一個漂亮的壁爐在門對面。壁爐框是以白色的假大理石為材料製做的,一節紅色的蠟燭頭放在爐臺的一端。屋子裡僅有一個窗戶,空氣也汙濁,室內光線又昏又暗,處處都蒙上了一層黯淡的色彩,屋子裡塵封的積土更加深了人的不良情緒。

但這些情景是我後來才注意到的。在我剛進去的時候,注意力就完全被那個令人恐怖的死屍所吸引。在地板上,死者仰面躺著,茫然的眼睛凝視著褪色的天花板。他大約有四十三四歲,肩膀寬,身材中等,滿頭黑色的鬈發,留著又硬又短的鬍鬚,身穿背心和厚厚的黑呢禮服上衣,硬硬的領子,袖口潔白,褲子則是淺色的,他身邊的地板上還有一個整潔的禮帽。他雙拳緊握,兩臂伸張,兩腿交迭,看來,他在臨死前曾有過一番痛苦的掙扎。恐怖的神情留在他那僵硬的臉上,據我看,這也是一種無比憤恨的神情,是我這輩子沒有見過的。他面貌兇惡,加上齜牙咧嘴的樣子,真令人恐懼,再配上他那副低削的前額,鼻子扁平,下頜突出,乍看起來很像一個扁鼻猿猴,怪模怪樣的。另外,他那種極度緊張的痛苦翻騰的姿勢,讓他的整個面貌越發令人恐懼。我曾見過形形**的死人,不過,我還未見過比這個倫敦市郊大道旁的黑暗汙濁的屋子裡更令人恐怖的情景。

具有偵探家風度的雷思維德身材瘦削,他此時正站在餐廳門口,向福爾摩斯與我打招呼。他對福爾摩斯說:“這案件肯定要引起全城鬨動了,先生。我也不是一個沒有工作經驗的新手了,但我還沒有見過如此漫無頭緒的案件。”

格萊格森問:“沒有發現任何線索嗎?”

“一丁點兒也沒有!”雷思維德回答。

福爾摩斯走到屍體面前,蹲下來聚精會神地觀察著、檢查著。

“沒有傷痕,你們敢肯定嗎?”他一邊詢問一邊指著周圍的血跡。

“沒有!”兩個偵探一起回答。

福爾摩斯說:“那麼,這些血跡肯定是另外一個人的,說不定,或許是兇手的呢!假設這是一宗兇殺案,它不由讓我想起了1834年攸垂克特地區的範·簡森死時的情形。格萊格森,你還記得那個案件吧?”

“先生,我不記得了。”格萊格森回答。

“你呀,真應當把這個舊案重新仔細瞭解一下。世上本來就沒有任何新鮮事,事情都是前人做過的。”福爾摩斯說這話的同時,他靈巧的手指這兒摸一摸,那兒按一按,又解開死者的衣釦觀察、檢查。他的眼裡又出現了我談到的那種茫然的神態。儘管他觀察、檢查得特別迅速,但出乎我預料的認真、細緻。最後,他用鼻子在死者的嘴唇邊嗅了嗅,又看了看死者靴子的底部。

他問:“屍體始終沒有動過,是嗎?”

“我們進行必要的檢查之後,就再也沒有動過。”格萊格森回答。

“現在,可以將他抬走,去埋葬了。”福爾摩斯面無表情地說道:“沒有任何需要檢查的了。”

格萊格森早已預備好了一副擔架,還有4個抬擔架的人員。他一召喚,他們就走進餐廳將屍體抬了出去。不過,當他們抬起屍體的時候,一隻金戒指滾落到地板上。雷思維德急忙將金戒指撿起來,仔細瞧著。

“肯定有一個女子來過!這是一個結婚女子的金戒指!”雷思維德叫道。他一面叫著,一面將託著金戒指的手伸過來給我們看。大家都圍上去看。毫無疑問,這個金戒指是新娘戴的。

“如此一來,這案件就更加複雜化了,天知道,這個案子本來就很複雜了。”格萊格森抱怨說。

福爾摩斯說:“你如何知道?這金戒指為什麼就不能使這案件更清晰一些呢?呆呆地瞧著它,沒有任何用處,你在衣袋裡發現過什麼東西嗎?”

“哦,都在這裡。”格萊格森指著樓梯最後一級臺階上的一小堆物件,一一介紹說:“一塊金錶——97163號,倫敦巴落得公司製造;一根艾爾伯特金鍊,又結實又沉重;一個金戒指,上刻共濟會的會徽;一個金別針,上面有一個虎頭狗的頭,兩顆紅寶石做的狗眼;一張名片,上面印有”埃諾克·J·德里伯,美國俄亥俄州,J克利夫蘭城人等字樣,J字首跟襯衣上的EJD三個縮寫字母相符;沒有錢包,只有一些零錢,總計7英鎊13先令;一本袖珍版的薄伽丘的小說《十日談》,約瑟夫·斯坦傑遜的姓名寫在扉頁上;另外有兩封信,一封是寄給約瑟夫·斯坦傑遜的,另一封是寄給德里伯的。

“寄到什麼地方?”福爾摩斯問。

“河濱路美國交易所交本人收。兩封信都從概恩輪船公司寄出,內容是告知他們輪船自利物浦開出來的日期。由此可見,這個倒黴蛋正要回紐約去呢!”

“你們調查過斯坦傑遜這個人嗎?”福爾摩斯提醒道。

“先生,當時我馬上就開始著手調查了。”格萊格森說:“我已將‘尋人啟事’廣告稿送各家報館刊登,此外,我還派人到美國交易所去打聽情況,不過現在還沒有回來。”

“克利夫蘭方面,你們聯絡了嗎?”福爾摩斯繼續提醒道。

“今天早晨,我們已經發出電報聯絡了。”格萊格森回答:“我們只不過將這個案件的情形詳細說明一下,而且告訴克利夫蘭方面,希望他們告知我們任何可能有幫助的情況。”

“你沒有發現你並沒有提及關鍵的細節嗎?”福爾摩斯追問。

“我問到了斯坦傑遜。”

“沒問別的嗎?難道整個案件中沒有任何關鍵性的問題嗎?你是否需要再發份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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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報上,我將我要說的問題都說了。”格萊格森有些不高興地說說。

福爾摩斯偷偷笑了笑,正要再說什麼。此時,雷思維德又進餐廳來了,得意洋洋地搓著手。我們與格萊格森在餐廳裡對話時,他在前屋裡。

“格萊格森先生。”雷思維德驕傲地說:“就在剛才,我突然發現了一件最重要的事。若非我仔仔細細地檢查了牆壁,就會將它漏過去了。”他這個小個子說話的時候,眼睛炯炯有神,很顯然,他覺得勝過了他的同僚一丁點兒而得意洋洋。

“到這兒來吧!”他一面叫著,一面飛快地回到前屋裡。因為死屍已被抬走,屋裡空氣好像清新了不少。

“好的,請站在那兒!”

他在靴子上將一根火柴劃燃了,照著牆壁。

“看看那個!”他得意洋洋地說。

我在前邊提到過,牆上廉價的花紙已有不少地方剝落下來。在這個牆角上,有一大片花紙剝落了的地方,一塊粗糙的黃色粉牆露了出來。就在這處沒有花紙的牆壁上,有一個用血寫成的潦草的詞:

拉契(RACHE)

“你對這個有什麼看法?”雷思維德像馬戲團的老闆誇耀自己的表演一般,大聲說:“這個之所以被大家忽略了,是因為它是在最暗的角落裡,誰也沒想到來這兒瞧一瞧。這是兇手用死者或他(她)自己的血寫成的。看,血順著牆壁往下流的痕跡還在呢!光從這一點就能夠看出:不管怎樣,這絕非自殺。選擇這個角落寫,為什麼呢?我告訴你,你瞧壁爐上的那一段蠟燭。當時它肯定是點著的,若它燃燒著,晚上這個牆角就是最亮的而不是最暗的地方了。”

“但是,就算你發現了這個字跡,它又有什麼價值呢?”格萊格森不服氣地說。

雷思維德自以為是地說:“這說明,寫字的人是要寫一個女子的名字‘瑞契兒’(Rachel),不過有事打斷了他(她),所以他(她)沒來得及寫完。請你記住我說的話,等到這案子搞清楚之後,你肯定會發現一個名叫‘瑞契兒’的女子跟這案子大有關係。福爾摩斯先生,現在,你盡可以笑話我,你或許特別聰明能幹,但說到底,姜還是老的辣!”

福爾摩斯聽了他發表的意見以後,哈哈大笑。如此一來,這個小個子被激怒了。我的夥伴說:“真是對不起!確實,你是我們三個人當中首先發現這血字的,自然應該先歸功於你。並且正像你所說的那樣,據此可以充分地看出來,這血字是昨天晚上兇殺案中的一個人寫的。但我還來不及檢查這屋子。若你容許,現在,我就要進行檢查了。”

他說著,飛快地從口袋裡掏出一個巨大的圓形放大鏡與一個捲尺。他拿著這兩個工具,在屋子裡默默無語地來回走著,他偶爾站立,偶爾蹲下,有一次居然跪著趴在了地上。他一心一意地工作著,我們的存在彷彿都被他忘記了。他不斷低聲地自言自語,偶爾驚呼,偶爾嘆息,一會兒吹口哨,一會兒又像受到鼓舞似地小聲叫著。當我在一邊觀察他的行動時,不由得想起了經過特殊訓練的純種獵犬,在叢林裡奔來奔去,“汪汪”吠叫,一直找到它嗅出獵物的蹤跡,才肯罷休。我的同伴足足檢查了20分鐘,小心謹慎地測量了某些痕跡之間的距離。對這些痕跡,若是我肯定一點兒也看不出來。他不時地也用捲尺測量牆壁,真令人不可思議。後來,他小心翼翼地從地板上的某個地方捏起一小撮灰色的塵土,接著將塵土放進一個信封裡。然後,他用放大鏡仔細觀察了牆壁上的血字,包括每一個字母。最終,他好像感到心滿意足了,就將放大鏡、捲尺放進口袋裡去了。

我的夥伴微笑著說:“曾有人這樣說,‘天才’擁有無止境地吃苦耐勞的本事。儘管這定義下得不恰當,但在偵探工作方面還是可以適用的。”

雷思維德與格萊格森都非常好奇,又帶著幾分輕視,始終瞧著這個同行的一舉一動。很明顯,他們還不清楚我如今已逐步理解了的——我的夥伴每個最細微的動作,都具備很確切的實際目的。

“先生,你的看法究竟如何?”兩個偵探一起問道。

福爾摩斯說:“若我完全地幫你們,我就未免要奪取二位在這案件上的功勞了。其實你們目前辦案十分順利,什麼人都不便過多插手呢!”他的話含有一絲譏諷。他又說:“若你們可以將調查的情況隨時相告,當然,我願意儘量協助你們。目前,我還要去找發現死屍的警察好好談一下。你們可將他的住址、姓名提供給我嗎?”

雷思維德翻看自己的記事本說:“他叫約翰·朗斯,已經下班了。肯寧頓花園門路奧得裡大院46號,你可以找到他。”

福爾摩斯迅速將地址記了下來。然後對我說:“醫生,我們走吧,去找這個警察。”他回過頭對兩個偵探說:“我告訴你們一些對這案件大有幫助的事兒,這是一宗謀殺案。兇手是中年男性,身高有兩米多。相對他的身材而言,他的腳比較小,穿著一雙粗平方頭靴,抽的是印度雪茄。他是跟死者一起乘一輛四輪馬車來的。馬車被一匹馬拉著,那匹馬有三隻蹄鐵是舊的,只有右前蹄的蹄鐵是新的。這個兇手臉色赤紅,右手的指甲較長。儘管現在僅發現這幾點跡象,但對你們二位可能會有幫助。”

格萊格森與雷思維德對望著,勉強露出微笑,說明他們對此表示懷疑。

雷思維德問:“若死者是被謀殺的,那又是如何被謀殺的呢?”

“下毒致死。”福爾摩斯簡明扼要地說,接著就大踏步地朝門外走,“還有一點我要提醒你,雷思維德,”我的夥伴走到門口時又回過頭說,“在德文裡,‘拉契’這個詞的意思是‘復仇’(德語含義);因此,你別浪費時間去找那個什麼‘瑞契兒’小姐或女士了。”

說完這幾句臨別贈言,福爾摩斯馬上轉身就走,剩下那兩個偵探站在屋裡,瞠目結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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