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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第一百二十五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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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歡一回到教室裡, 李瀟瀟就好奇地問她,“薄歡,你去哪裡了?”

薄歡在位置上坐下來, 邊開啟書本邊回答說, “沒去哪裡,就是去解決了一件事情。”

李瀟瀟哦了一聲,她以為薄歡就是去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所以下一秒她就重新把注意力放回了書本上面。

很快, 下一節課的任課老師就來了。

薄歡看著課本上熟悉又陌生的字眼,總算是有了一種自己重回高三的感覺。

雖然她高三的時候成績優異,最後也以高分考取了香港大學,但是對她來說,距離那一年已經過去了整整十幾年,所以想要重新回到當初的高度,她依舊需要花費時間和精力。

好在她底子不錯,基礎牢固, 重拾知識點應該不會太難。

難的是程執那邊……

一開始她以為這只是一個夢, 所以在夢裡她可以盡情肆意,不用考慮任何後果, 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但是現在她已經知道這不是夢了。雖然她一點都不後悔自己剛才做的一切,不過接下去的路她還需要好好想一下。

程執是她此生必須追逐的。上一次她怯懦了,連一句她喜歡他都不敢說出口,陪著程執一直到了三十六歲都未婚。然後再睜眼,就是她回到了十九歲的這一年。但是這一次, 就算最後她和程執只能達成一個be,她也要努力追求。

她努力了,即便最終的結局並不美滿,但她此生也沒有遺憾了。

上一世長達二十年的單戀讓她清楚地知道他所有的喜好。

她知道他喜歡聽海菲茲,喜歡騎馬,喜歡飆車,但是他最喜歡的運動是保齡球,最喜歡的樂器是小提琴。

就因為知道他最喜歡的樂器是小提琴,上一世,她才會把自己把小提琴當做自己一生的事業。

在她重生之前,她已經成為了一名全球聞名的小提琴家。在她光輝而璀璨的職業生涯裡,她更是被媒體讚譽為當代的小提琴女王。同時,她也是唯一一個在維也納音樂大廳開過個人演奏會的華國女小提琴手。

除了將小提琴作為事業之外,她還學習騎馬,學習飆車,學習保齡球。

她想體驗過一切他喜歡的東西,也想呼吸他呼吸過的空氣,感受他曾經感受過的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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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畢業多年之後,她的小提琴事業已經算是小有成就,但是在那一年,她毅然決然地選擇了去英國皇家音樂學院繼續讀研深造。

她一個人漫步愛丁堡,一個人在康河邊慢悠悠地走過,一個人在劍橋的校園裡感受午後炙熱的陽光。

沒有人知道她為什麼會選擇英國這個國度。只有她自己知道。

因為程執在英國待了整整五年的時間。可惜當她一身榮耀來到英國的時候,他早已學成歸國。

兩人再一次錯過。

她一直都知道他有野心有抱負。程執碩士畢業回國之後,自己創業,是登過報紙的傑出青年企業家。

可惜這樣優秀的人,偏偏是個公子哥裡的異類,深情而執著。

一旦愛一個人,就是一輩子。

想到這裡,薄歡突然覺得自己剛才想錯了。程執最喜歡的,明明不是保齡球和小提琴,而是顧眠啊。

顧眠,程氏財團董事長程澈深愛的夫人,環球國際董事長顧國安寵愛的獨女。

除去這兩個牛逼哄哄的身份,她還長著一張貌美如花的臉,在娛樂圈裡如魚得水,粉絲遍佈全球。

顧眠三十歲那年拿到了奧斯卡影后。那一次的頒獎禮臺下,程澈,程執,她和程澈的女兒糯糯,還有她的圈中好友闞陽陽都在為她激動鼓掌。

她的所有粉絲都在為她歡呼,為她而感到驕傲。

薄歡想,大抵不少女生都想活成顧眠那個模樣吧。

就連她自己也不得不承認,她同樣羨慕過顧眠。但她不是羨慕顧眠的成就,也不是羨慕她的家世,而是羨慕她得到了程執的愛。

放眼程執三十六年的人生,只有顧眠,得到了程執的愛。如果不是愛,薄歡想不到一個合理的理由,能夠讓一個男人在長輩的耳提面命下到了三十六歲都堅持沒有結婚。

而這份愛,是她上輩子夢寐以求的。

好在,現在的程執才十九歲,離他遇到顧眠,還有整整七年的時間。

如今,顧眠還沒有成為程執的執念,他也沒有因為顧眠而蹉跎半生。

一切都來得及。

下午的時候,薄歡單槍匹馬殺到高三十二班向校草告白的事情就已經被傳遍了整個學校。

不少人都對此津津樂道。

李瀟瀟聽說這件事情之後震驚的不行,她看著薄歡,一臉的目瞪口呆,“你之前說的去做一件事情,就是去給程執告白?”

薄歡嗯了一聲。

李瀟瀟一噎,緩了好一會兒才拍了拍薄歡的肩膀,“薄歡,我敬你是一條漢子。”

薄歡知道很多人都在背後談論她告白的這件事情,有好的,也有壞的。但是她一點都不在意。

所有人對她的看法,在她心裡都顯得微不足道,還不如程執一個笑容來的重要。

下午每節課的課間十分鐘,薄歡都會去十二班門口晃悠一下。她的教室在二樓,十二班則是在三樓,不過好在她們教室拐角口就是樓梯,她只要上個樓梯就能到十二班的教室。

一次告白,讓整個十二班的同學都認識了薄歡。

所以薄歡一到十二班附近,就有十二班的同學衝她打招呼,調侃道,“又來看校草啊?”

薄歡表現得落落大方,“嗯。”

薄歡每次來也不喊程執,她就在視窗的地方看一看他。大多數時候,程執都趴在桌子上睡覺。

這個世界上總有些人是被眷顧的,比如程執。就算他上課不認真,但他依舊成績優異,就因為他有著一顆聰明的腦袋,他不管學什麼都學的很快,讓人只能羨慕。

薄歡這一次原本也沒想著程執能不在睡覺的,但是她沒想到,這一次她剛到十二班門口,程執就從裡面雙手插兜地走了出來。

即便薄歡面對的是少年程執,但她依舊有些緊張。

誰讓她這麼這麼這麼喜歡他呢?而且一喜歡,就是那麼多年。

他簡直都快成為她的心魔了。

程執一出來,就懶洋洋地說,“不要再來找我了。”

薄歡背在身後的雙手微微蜷縮,掌心開始冒出細細密密的汗珠,她咬唇問,“為什麼?”

程執淡淡看了她一眼,“你真的想知道?”

真話都是傷人的,所以薄歡下意識選擇了沉默。

程執嗤笑了一聲,轉身瀟灑地回了教室。

薄歡在原地站了一會兒之後才回了教室。

下午最後一節課上完,薄歡連書包都來不及背就急急地往學校門口跑。

她知道程執是不住校的,不是住校生不用上晚自習,所以他上完當天的課程之後就會回家。

薄歡跑到校門口的時候,程執才剛剛準備開著他的阿斯頓馬丁離開。

薄歡來不及思考,直接憑著心意往程執的車前快速跑去。

接下去一道刺耳而尖銳的剎車聲響起。

薄歡眼睜睜看著阿斯頓馬丁的車頭在離她幾釐米的地方堪堪停住。整個過程,她連一個眉頭都沒有皺過,一直直挺挺的站在原地。

下一秒,程執一臉氣急敗壞的開啟車門走了下來,“你做什麼?你知不知道剛才很危險?”

薄歡睜眼看著他,“知道。”

“知道你還衝過來?不怕死?”

薄歡垂眼看著自己的腳尖,她動了動腳指頭,誠實地說,“怕死……但是我更怕追不到你。”

程執被這句話堵得一下子都說不出話來了。

這人真有這麼喜歡他?

程執上上下下掃視了一番薄歡。

掃視完之後,他忍不住嗤笑了一聲,“就是個小矮子。”

程執的言外之意就是,一個小矮子也妄想追求他?

薄歡發育的晚,上一世,她一直到二十多歲整張臉才慢慢長開,身高才一點點拔高。

她發育完畢,整個人有一米六八,臉雖然比不上顧眠,但吊打一般人綽綽有餘。

不過高中還未畢業的她,身高才堪堪一米六,臉上也還帶著明顯的嬰兒肥。

高三時的程執,應該已經有一米八二了。也就是說他足足比她高了二十多釐米。

她被他喊一句小矮子,倒也不算是太冤。

薄歡有些不服氣,“我還會長高的。”

程執一臉不置可否。

薄歡雙手叉腰,“我喜歡你,難道你怕了?”

程執像是聽到了什麼有趣的事情一般,直接低低地笑出了聲,“怕?”

笑了一會兒之後,他雙手插兜,踢了一腳地上的石子,懶洋洋地說,“怕是不怕,就是覺得麻煩。”

薄歡哦了一聲,然後她面無表情地從程執身旁經過,直接上了程執這輛阿斯頓馬丁的駕駛位。

程執眉頭下意識蹙起,一臉不悅,“喂?你幹嘛?”

薄歡從視窗露出一顆腦袋來,她對著程執笑了下,“我帶你去飆車,快來。”

程執一臉懷疑,“你?帶我飆車?不是開玩笑?”

薄歡嗯了一聲,再一次催促道,“快來快來。”

程執上了車之後,先是仔仔細細地帶上了安全帶,他喂了一聲,“你先告訴我,你會開車麼?”

薄歡直接發動引擎,用嫻熟的實際行動告訴了程執她會開車。

程執聳了聳肩,接著,他想到了什麼一般,問,“你有駕照?”

薄歡握著方向盤,直接往目的地開,她抽空回了程執一句,“我和你同齡,今年十九了,謝謝。”

程執的表情原本是帶著幾分漫不經心的,但是當他發現薄歡開的地方越來越熟悉之後,他才好奇地問了一句,“你準備開去哪?”

“卞山。”

程執慢慢重複了一遍,“卞山?”

薄歡嗯了一聲,“你不是最喜歡去那邊飆車麼?”

程執這時候看薄歡的眼神慢慢變了。

他是家中獨子,他家老頭最注意他的安全問題。

飆車這種危險的行為,從來都不在他家老頭的許可範圍內。所以每次他飆車,都是偷偷瞞著家裡人的。

卞山這個地點很偏僻,港城的飆車黨一般都不會去那邊,而是去另一座山頭,所以他和江南可以說是在卞山佔山為王。

知道他會飆車,並且喜歡在卞山飆車的,除了他自己就只有他的好兄弟江南了。

他知道自己的兄弟,絕對不會告訴別人這種事情。那麼薄歡,她是從哪裡知道這一點的呢?

作者有話要說:  番外不會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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