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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第十二章九山王·倒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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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做火鍋底料的時候我在一邊幫著切肉,吃火鍋的時候肉必須切成薄片,越薄越好,薄得放進水裡一燙就熟了最好。本來小狼自告奮勇切肉的,也的確切的很薄,但我一看他用的工具,果斷讓他去擇菜,我自己切肉片。

別人切肉用菜刀,他倒好,切肉用的是狼爪,雖然的確挺鋒利,肉片切得薄如蟬翼,可我想想他或許用那雙爪子殺過人,還是算了。

古人認為猛獸的利爪有毒,其實不然,猛獸的爪子本身是沒毒的,但古人也沒胡說八道。爪子本身沒毒,可細菌多啊,抓個傷口,傷口妥妥的感染發炎,古人可不知道什麼是細菌,於是以為是中毒了。

小狼雖然是妖人,但他是有妖的形態的,那雙爪子恰好屬於猛獸的爪子。誠然,頂破天也就是吃壞肚子,但誰會沒事找虐啊?

有這麼個前車之鑑,我還讓白姐回去看電視了,白姐的爪子比起小狼只會更厲害,它可是水裡的生物,體型又龐大,百年清潔一次鱗爪就是不錯了。且就算日日清潔,想想地球現在的水質,嘖嘖.......

兩相比較,我還是用菜刀慢慢切肉片了。

費事總比吃壞肚子好。

家裡的幾隻都是大胃王,我片了足足十斤的豬肉,再剁了一隻雞、二十斤羊肉、三十斤牛肉,最後還片了一條魚,這條魚片得我無語,這魚是白姐知道要吃火鍋後弄回來的,什麼品種我不清楚,我也就認得鯉魚和草魚,但這條肯定不是。

這裡只提一下魚兄的體型,體長......我拿捲尺量了下,從頭到尾,足足五米四。

喵了個咪,淡水魚有這麼大體型的嗎?

這麼點時間白姐你該不會是跑海里去浪了一圈吧?

片魚片得我生不如死,等火鍋做好了,我必須大吃特吃,手都快斷了,必須補償自己,一定要補回來。

魚片了一半,我放下了菜刀揉手腕,手腕感覺都不是自己的了。

正揉著,一隻骨節分明的修長大手將菜刀拿了起來片。

我瞅向塵寰。“你會用菜刀?”

塵寰反問:“為什麼不會用?”

我道:“感覺菜刀是人用的,至少做膾這種料理,必須是人。”而你不是人。

在我的記憶裡,生長於雷澤時,妖魔鬼怪都是生食,君族倒是不生食,但......那料理跟原始人一個水平線,烤肉與燉肉,再不就是肉脯。

膾這種精細的東西,君族少有人吃,嫌麻煩,而且膾都是生食,最多就是拌點醬,腥味不輕。

一個雷球下去,什麼肉都熟了,但弄成片,技術難度太高。

用菜刀?

呃,那你先得瞭解一件事,雷澤是洪荒時代隔離出來的,生活方式一直保留著原始風貌。

什麼時代的風貌?

換算成人類的歷史的話,應該是石器時代。

阿父,我錯了。

沒出雷澤,我覺得你是個健全的殘廢,出了雷澤,我真心同情你,你一個享受慣了科技文明帶來的便宜的現代人被丟到一個群魔亂舞的石器時代,沒死就已經是個奇蹟了。

我不該歧視你,你不是殘廢,你只是天下第一號的倒黴蛋。

在我腦子裡想東想西的時候,塵寰道:“我並非生而非人。”

我一愣,對啊,半妖那是生而非人,但塵寰是妖人,而妖人是有妖族血統,但本質還是人族的人修煉妖族功法後產生的一種不人不妖的存在。

既然並非生而非人,那麼說明他曾經也是個人。

不過放著好好的人不當來當一個不人不妖的中間產物,也不知道塵寰是遭遇了什麼事。

妖人的壽命雖然比人長,但妖人之路根本走不到頭,哪怕是半妖,有朝一日也未必不能步雲登仙(歷史上真有),甚至成神(雖然從未聽說過)。

然而妖人,理科天才兼文科白痴去報考著重培養文科生的學校,雖然痛苦,但死記硬背的話也不是不能畢業。但一個人去修妖族的功法,從一開始就走的是岔路,就算換個神人來也不可能走到終點。

人與妖的生理是一樣的嗎?

若是一樣,那也不會有人.妖之分了。

就好比白姐,她頂著人形,什麼防護都不做的在深海裡生活起居,跟魚一樣悠哉。而人,普通人去深海裡,妥妥被深海的壓力給折騰死。即便是高階的修士能夠在水裡生存,卻也不能永遠,高階修士跟普通人一樣都需要做防護。唯一不同的是,普通人的防護是高科技產物,而修士的防護是法力罩,高科技沒電或法力罩沒電了,都會死翹翹。

白姐那家夥卻是真正意義上的什麼防護不做,不用高科技,不用法力。

由此充分說明:人與化形的妖也就皮是一樣的,裡子根本細究不得。

塵寰也是運氣好,妖人的壽命頂破天也就三四百年,但他遇到了y,雖然在神戰中y是失敗者,但它再失敗也是個神,而萬族最初的修煉之法都源自於那些誕生於天地初開時的神,它們是法則孕育的產物,是法則的具現化。

神即法則。

這四個字不是瞎扯的,少凰便是仗著神人的這項特權讓劉元起死回生的。

塵寰的問題在“人”這個範疇的生物眼裡是無解的,然而在神人眼裡卻是隨便撥拉幾下就能解決的小問題,甚至連問題都算不上,因為根本不需要費多少力氣。

y的指點讓塵寰能夠正常的修煉了,將他從岔路上撈了回來,雖然他現在走的正道跟人走的正道絕對不是一回事,但假以時日還是能成仙的,就是.......難度格外大一點。

只是,塵寰又不是先知,他不可能知道自己走上妖人之路後會遇到一個死了千萬年的神,事實上,別說現在這年頭,就是千年前,神也早絕跡於人間。

會幻想見到神人有奇遇的都是喜歡痴人說夢的傢伙,且就算真的發生奇蹟遇到,神雖然很強大,卻也只是代表強大,並不代表正義與善良。

若真的善良,又怎會絕跡於人間界?

這麼一群能無限爆炸又喜怒無常的人形核彈,人間界根本j不住,惹不起,躲得起,自然被每個人間界列為天字第一號的拒絕往來戶。

少凰還吃過人呢,而且吃得不少,塵寰是運氣好到爆,碰上個好脾氣的y。(不排除是y覺得這只螻蟻挺奇怪的,因而有了交談的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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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碰上的要是那個時候的少凰,嘖嘖,肯定死得不能再死。

這也就能得出一個結論:塵寰是清楚自己會有什麼後果,仍舊走上了這條路。

若是失憶狀態下的我必然完全無法理解這傢伙是發什麼瘋放著好好的人不當去當一個人與妖都不容的妖人,但現在,我估摸著,傷心人必有傷心事。

雖然挺好奇,挺想聽聽故事,但塵寰跟我不一樣,我是一天不剁了卜離,這事就沒完。但他的事情卻是幾百年前陳芝麻爛穀子的事了,說不定他自己都忘得差不多了,我何必再去讓他想起來?那不是造孽嗎?

雖然曾經生而為人,但塵寰的刀工我還是得說一句:真爛。

這切的是魚膾,魚塊還差不多。

這傢伙當人的時候肯定是被父母嬌養不要不要的嬌氣包,就這刀工,高嵐那個只會煮湯的傢伙來都比他有水準。

不過,起始雖然差了點,但這傢伙的進步倒挺快的,熟悉了菜刀的用法後很快就跟了上來,切得非常薄,速度也比我之前要快,嗯,不錯,有望在天黑前吃上火鍋。

我很是感慨:“小狼你要是個人,一定會是最佳男友候選人。”

塵寰詫異的反問我:“你打算找個人做伴侶?”

我道:“我沒這方面的想法,只是感慨把你放到人族中會有怎樣的吸引力而已。”

身高腿長,比明星還帥,還很有氣質,還會做飯菜,雖然不一定熟練,但就這傢伙的天賦,肯定能學成大師。

“人族女子如果看上我,那肯定是因為皮相,見了我的本體,肯定跑的比誰都快。”塵寰嗤道。

我無言,誠然,塵寰的本體挺高大威猛的,但談男朋友和養寵物可不是一回事,寵物高大威猛,牽出去好炫耀,但男朋友那種模樣......正常的人族都受不了。

閒聊間美人總算將火鍋湯料給弄好了。

因為這一屋子都是能吃辣的,美人做的火鍋是辣的,一眼望去,整個鍋裡都是紅彤彤的,跟過年似的,紅得耀眼灼目。

雖然吃火鍋是我的主意,但大熱的天吃這麼重口的真不會上火?

相信別人和我很有同感,不管是人還是狗,都沒動筷(爪?)。

美人將各種食材都往鍋子裡放了一些,魚膾切得最薄,也最快熟,美人夾了一片蘸醬嘗了嘗,嘴唇立馬就不點而朱,不知道古人常說不點而朱,是不是因為被誇讚的美女剛吃過火鍋。

喵了個咪,這是有多辣啊?

不過,看著美人一口又一口的吃著,感覺好像很好吃啊。

我也夾了一塊魚肉,蘸醬,送進嘴裡。

辣!

爽!

口感不錯。

挺有嚼勁的。

再來一片。

鈴鈴鈴......

我一手夾著魚肉往嘴裡送一手去抓電話。“喂,哪位啊?”

“小落你快來,救命......”

高嵐?什麼情況?我將魚肉嚥下。“什麼情況?你好好說。”說的沒頭沒尾的,誰知道怎麼回事?

高嵐深呼吸了一會,總算冷靜了下來。“我爸被那些東西給害了。”

這才對,這不就一句話的事嗎?不過丫剛才說什麼?

我愣了下,終於回過味來。“死了沒?”

“那倒還沒有,但還在急救室。”

“我馬上來。”我說著便掛了電話,撈了一大筷熟了的食材送進嘴裡。“你們慢吃,我去趟醫院。”

本來還想讓他們給我留點,但想到這去了還不知道什麼時候能回來,而這幾個除了美人全是大胃王,更是肉食動物,一頓飯吃十幾斤肉,這頓火鍋等我回來了估計連湯底都不剩了,便放棄了說這事。

難得有空吃頓火鍋還碰上麻煩,真是倒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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