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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六章大宅·老家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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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買了一棟房子,卻發現那房子裡就是座活生生的影視城,並且是夜夜笙歌的那種,你happy不?——君莊主。

山莊的大廳裡,我頭疼的瞅著面對面而坐的一人一半妖,不知道的還以為這兩位有仇呢,事實卻是,這兩位今天剛認識。鶴城近來的失蹤人口雖然不是塵寰做的,但他的名聲也談不上友好,雖然不吃人,但殺人,還殺過不少。顧昂覺得,這樣的妖孽便應該斬妖除魔以還天下太平,可真讓他動手,他也不會是動手,於是只得氣哼哼的坐在沙發上。

我拿瓜子丟了下顧昂讓他看過來。“你抽得什麼瘋?”我的地盤給我的客人臉色看,皮癢癢了?

顧昂不悅道:“小莊主怎麼將這麼個妖孽給帶回來了?”

我道:“他救了我,也變相救了你,積點口德。”

顧昂皺眉:“那可是殺人如麻的妖孽。”

“人也殺人,怎麼沒見你去當警察收拾那些殺人犯?”我反問,不是我想找茬,實在是我不喜歡這些修士,誠然,吃人的妖不少,但你能說個個都是壞的嗎?那可不一定,醫院裡杵著的那只旱魃就是個活例子,他吃人,可他不害人。這也是我跟阿吉瞭解到的,衛醫生在鶴城將近百年了,雖然沒少吃人,但一個人都沒害過。可你要說他完全無辜,那也有問題,殭屍最初誕生時是沒有神智的,只是行屍走肉,加之殭屍大多是因為死時一口怨氣死不下嚥以至於屍變產生的妖魔品種,使得殭屍一誕生便擁有狩獵生靈的本能,最初時是吃些小動物,時日久了,力量強大了則改成吃人,吃成高階妖魔時才會產生魔魄,擁有神智。而一個殭屍要修成旱魃,吃過的人......應該夠將鶴城給埋了,反正十萬八萬條人命是保底數。

面對這麼一頭旱魃,你說是殺還是不殺?殺吧,它都幾百年沒吃人了,一直在醫院裡靠醫院吃醫院,順帶救了不少人,堪稱鶴城醫界最大的外接良心,你把他殺了,肯定會有一大票病人或以痊癒的病人上門的丟你臭雞蛋爛菜葉;不殺吧,旱魃手上絕對滿手血腥。我最終的決定是效仿君長青,這些傢伙以前幹過什麼我管不著,但在這鶴城地界必須給我守著雪瑩山莊的戒律。同理,塵寰以前幹過什麼,我也不會過問,只要他不在鶴城裡吃人就行。

顧昂的心情我能理解,但我不會喜歡,一來這裡是我的地盤,老孃的地盤老孃做主;二來,談不上為什麼,我就是不喜歡人族的修士。

顧昂顯然不夠瞭解我的想法,因此還在繼續爭辯:“我是修士,不管凡人的事。”

我打了個呵欠。“那他要不是妖修,而是人族修士,殺人殺妖你也會管?唔,他殺人我相信你會管,但殺妖你肯定不會管,對吧?你會想,狗咬狗,一嘴毛,亦或是妖魔本性兇殘。”

顧昂無言以對,我繼續道:“鶴城的妖魔鬼怪很多,我不管顧先生你平時是怎麼做的,但在這鶴城地界,你必須遵守雪瑩山莊的規矩,除非他們在鶴城殺人了,否則你不能對任何非人生物出手。”塵寰不是一般非人,顧昂未必能將他如何,可鶴城裡別的妖魔鬼怪卻不一定,比如外頭街上的非人生物,都是非常溫和的物種化形,顧昂的存在在這裡簡直就是虎入狼群,必須警惕。自然,塵寰也不能落下,這傢伙不比顧昂安全多少。

至於這兩位會不會有意見,塵寰說不好,但顧昂,只要他閱歷足夠多,便不會給我找事。類似雪瑩山莊的存在在各個城市裡其實都有,唯一不同的是,那些存在都不是人,是強大的妖怪,也不像雪瑩山莊管得這樣多,最多約束一下妖族吃人時別吃得太過引起神仙的注意,除此之外,該群妖亂舞還是群妖亂舞,該吃人也......還是吃人。

成功讓顧昂閉嘴,我看向塵寰,塵寰沒回答我,而是看了我好一會。“還沒問小莊主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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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哦,說了半天都還沒自我介紹呢,雖然我知道他的名字,但他......好像是知道我名字的。“你之前不是喊了我的名字嗎?我是前莊主的侄女,現任莊主。”雖然我老子和君長青絕對不是兄弟,但我沒姓方,而是姓君,應該是有什麼原因,大家又都說君長青是我叔父,我推測,老爹當年可能做了倒插門。否則以人族的習性,沒道理會讓孩子跟母親姓。

頓了頓,我又道:“話說我們認識?”感覺這傢伙之前的語氣,不太像對陌生人,那種語氣是單靠資料,沒見過本人不會有的。

塵寰語出驚人。“還真是你,你變化真大。”

我愣住,還真認識?“我們以前見過?”雖然塵寰的模樣很是令人印象深刻,但我以前是個盲人,曾經見過,如今認不出來也很正常。然而盲人也有盲人的優勢,聽力強大,塵寰的聲音挺好聽的,若是聽過,沒道理會沒有印象。

塵寰皺眉。“這才多久,你便不認得我了?”

我好奇的問:“你我相識是什麼時候?”

“十八年前。”

塵寰話音才落我便見到顧昂以詭異的目光打量我,理解,我的長相,怎麼看都不像滿十八歲的成年人。

“我十年前發生過一些事,什麼都不記得了。”我道,也不知道君長青究竟是對我做了什麼,眼睛盲了十年不說,記憶直到現在都還沒恢復。“你既然十八年前便認得我,那我當時什麼情況你還記得多少?”

塵寰默然了一瞬。“你是打算?”

“我想,我十八年前肯定是生活在老家,可惜我如今不記得了,你既然知道,那我正好去找找,說不定能知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

塵寰道:“你回去了也沒用。”

我不解:“為什麼?”

“因為雷澤的君族人都死光了。”

我:“......”

過了足足一分鐘我才找回聲音,掏了掏耳朵。“我有點幻聽,能不能麻煩你再說一遍,我大概是聽錯......”

塵寰看著我道:“君族已被滅族。”

“多久的事?”

“我不太清楚,只知我十五年前離開雷澤時還好好的,但我九年前再回去的時候,君族人的聚居地到處都是被猛獸啃剩下的殘骸。”

我道:“......你莫不是想說,君族人是被猛獸給啃光的?”能養出君長青那麼個半神,能那麼容易被猛獸給啃了?

塵寰搖頭:“我推測,君族人應該是先被人給殺了,屍體沒有掩埋,引來了野獸......”

引來野獸之後怎樣,塵寰沒說,但白痴也猜得到,屍體都喂野獸了。

憑心而論,我根本不記得君族,更不知道雷澤曾經發生過什麼,但心裡怎麼就那麼不舒服?好像有一把鈍刀子在捅來捅去。

讓塵寰做了個妖口登記後我便送走了一人一半妖。

我問:“阿吉,君族發生過什麼事,你知道嗎?”

“我從未去過君族,也不清楚君族是什麼情況,只知道君族是神民的一支。”

我道:“神民應該不弱吧?”

“曾經很強大,是大地上所有階層裡最高的統治階層的一員。”

“後來呢,怎麼就沒落了?”

“神民的起源之一便是因為蠻荒時人族過於弱小,無法自保,因此獻女於神人享用,所育之嗣即神民。神民雖是人的分支,卻流著神的血液,與生俱來擁有非凡的力量,是人族早期的重要防衛力量。但後來,人族自身也強大了起來,人族煉氣士取代了神民的地位,自然就沒落了。”

兔死狗烹,鳥盡弓藏,很正常,但沒被滅族也挺不容易的,雖然神民也是人,但到底流著非人的血液。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可是人族的名言。我這麼想,也這麼說出了口,阿吉想了想,道:“一半是人族良心未泯,另一半是做不到。”

我挑眉:“做不到?”

“神民不是吃素的,遠古洪荒,大地上有很多智慧生物,人族只是萬族之一,如同滄海一粟,神民能為人族保駕護航並且真的做到了保駕護航的任務,你覺得能是吃素的?”

當然不能。“這也就說,一般人滅不了君族。”

“那是自然。”

我問:“人族的修士們有沒有這個能力?”

“你怎麼會這麼問?”

我道:“說不上為什麼,我挺討厭人族修士的,一種近乎本能的,好像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的厭惡。”我這人很難討厭什麼人,以前的自己是什麼性格不清楚,但如今的我,當了十年盲人,脾氣早就磨得差不多了。顧昂都沒得罪我,就因為他是人族修士,我就一直不喜歡他,這很不正常。凡事都有個因果,既然果都結出來了,沒道理沒有因。

“遠古時的人族煉氣士們說不定有這本事,但現在的人族修士界,沒這本事。”

“這麼肯定?”

“不是肯定,是必須的。”

“這又是為什麼?”

“神民的起源分為兩種,剛才說的是主流,但還有一種特殊的情況。”

“與妖族聯姻?”

“與妖族聯姻也是主流,與跟人聯姻差不多。”

“那特殊情況是什麼?”

“古神後裔。”

“不知道你這個古字的定義是?”

“跟奈何橋的那位差不多年頭,也可能更早。”

我想噴,奈何橋的那位一個年頭的?奈何橋的那位是什麼年頭的?諾諾隨口提過一句,比遠古更早的年代是洪荒時代,比洪荒時代更早的是大洪荒時代,奈何橋那位就是大洪荒時代的。這裡需要提一下,大洪荒時代又稱造神紀,天地間的第一批生靈加神靈就是那個時候出現的,那是神人最好的年代,也是最壞的年代,誕生的神人太多,資源不夠,最後掐起來了,很多神族都滅絕了。那個年代的神族被稱之為太古神族,在人族的神話史連只鱗片爪都有點難找的神族,就算找得到,也一定是面目全非的版本,不是瞭解的人根本分辨不出來。沒奈何,人族是在洪荒時代後期被創造出來的物種,大洪荒時代,造人的女媧娘娘也不知道她的受精卵有木有誕生。

人族的神話裡能有太古神族的一點殘片已經很不容易了,你不能指望人類對恐龍生活的年代是怎樣的風貌瞭如指掌。人類好歹能憑著化石瞭解到一點恐龍的資訊,但太古神族,通常沒化石,就算有化石,也多半是誰碰誰倒黴。神的骨殖含有神人殘留的神性與力量,而那些真神有著比小強還讓人無語的不死特性,只要有一點殘渣,都可能活過來。撿著個沒有意識的神殖是祖上燒高香,若是撿著個正在復活的,呵呵,很有樂子看。因此,就算太古神族有化石遺留,人類也根本不可能去研究太古神族的化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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