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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第七章鹿蜀·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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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嵐曾問過我一個問題, 君族是什麼樣的。

顯然, 在跟一大堆非人生物打過交道後她也意識到了一個問題:世界很大。

不過這個問題讓我怎麼回答?

高嵐問我:“不方便說?”

我搖頭。“我不確定你能否理解,畢竟,物種不同,三觀不同。”

高嵐表示還是想知道, 我組織了很久的詞,儘量用她能理解的字詞給她舉了幾個例子。

君族與人族一樣, 建立過大一統的王朝,也曾分裂,多次的分分合合。

而如今的君族, 對外是一個種族王朝, 但說是大一統王朝,倒不如說是聯盟, 因為是同一個種族而組成的聯盟,有點像現在的聯合國。但聯合國的威懾力, 也就那樣,反正人類現在是還有內戰的, 而在君族, 內戰者族誅。

原本是沒這規矩的, 或者說, 也管得不嚴。真正管得嚴起來是幾百萬年前又一次分裂的時候, 一盤散沙的君族被打敗,下場很慘,大部分族人淪為奴隸。也因此, 後來獲得自由,重新建立起自己的王朝後,內戰者族誅這句話便被刻在了族規的首頁。

現在的話,君族有九個王,若是算上我來的那個地方的部落聯盟制的話,那麼還有得分。

沒錯,君族不止有君王政體,還有部落聯盟體制。

我說到這的時候高嵐明顯一臉的“這tm也行”?

理解,君王政體與部落聯盟制貌似根本不是一個時代的,怎麼能湊一塊呢?但這種情況在那些佔據著多個世界的種族中還真是正常現像,這有點像少凰曾經提起過的那個腦洞清奇的在夏商時代搞中央集權制的穿越種馬男的情況,不同的是,種馬男腦洞清奇不合實際,而土著沒那麼超前的目光,因此始終踩著現實的土壤。

地盤那麼大,真搞中央集權,分分鐘崩盤。

而地方上的高度自治也有很大問題,容易造成內戰,讓族人的注意力不自覺的集中在改朝換代上。多番嘗試,各種失敗,幸運的沒把自己給折騰得絕種的種族不約而同的得出結論:這種分成不同地區各自建立適宜當地情況的政體是最合適的。

自然,這種方法也有風險,容易造成種族內部分散,嚴重點可能連散沙都不如。但對此,各個種族也有自己的應對方式。

君族的應對方式就是開放各個世界各個政體間的關口,允許族人自由往來。曾有一個氏族,子孫出色,才能過人,非常神奇的在好幾個政權中擔任了高層。更有兄長是此國的王,弟弟卻是另一國的公卿的情況。

除此之外還曾有一些在人族看來應該很不可理喻的事情。

有個君主制的王一直生不出孩子來,死的時候乾脆將王位傳給了另一個君主制政權的王子,值得一提的是,那個王子坑了這個王不止一次,雙方的關係不是很好,這個王一度想弄死那個王子,只是沒成功。

關係不好為什麼還將自己的王位傳給那個王子?

因為那個王子聰明啊。

君王要考慮的可不僅是如何將王位傳承下去,優先要考慮的是國的延續與利益,那個王子很出色,反正王自問自己不如那個王子,既如此,還不足以讓對方繼承自己的王位嗎?

這樣的王,就如孟凰一般,做朋友做情人做親人都必然讓人遍體鱗傷,但只是做為臣民與族人的話,倒是會覺得很安心。

這種例子並非單例。

君族的王位並非純然的世襲,有更出色的,就不屈從次一等的。

君族和人族是不一樣的,人族輸了,還有阿莯,只要阿莯存在一日,人族不管輸得多麼傾家蕩產,都不會走投無路。君族卻不然,因此血緣繼承制在王位傳承上並不穩定,誰也不能保證明君的父母生出的也是明君,秦始皇還是千古一帝,不也生了個超級敗家子的胡亥?同樣,政權的政體也不穩定,可能今天適合部落聯盟便是聯盟制,明天發現君主制更方便,那分分鐘換成君主制。

不過這種情況也讓我很放心,出事之前,能送走的族人都打包送走了,至於送到哪去了還沒定,最後會落到哪裡也不知道。事發突然,我們只來得及送走族人,連行李都沒收拾,很多人都是在睡覺的時候被家長從被窩裡拖出來的,被推進傳送陣的時候人都還沒完全清醒過來。估計誰也不會想到,那會是與親人的永別。

但不論怎樣突然,我都知道,傳送陣的另一頭是君族建立的國家,在那些國家,那些被送走的族人會得到很好的安置。那些王與聯盟會為它們準備住的地方,衣食,然後安排它們工作或是進學,它們會過得很好。

這已經是千百萬年來的慣例了。

一個地方若是出了事,那麼能夠送走的族人全部送走,由別的同族建立的國家安置。

但這樣的情況放在人族裡,只會得到一個腦有恙的評價。

捨棄自己的直系後代,江山拱手他人,不是腦有恙是什麼?

政權的政體變換無常,不是腦有恙是什麼?

當疑似有鹿蜀他爹蹤跡的訊息傳來時我的腦子裡不期然的想起了此事。

“阿莯,繁衍傳遞基因是動物的第一本能,可為了這份本能,人能捨棄多少?”我問阿莯。

彼時正坐在地毯上啃演藝書籍的阿莯聞言茫然抬頭看著我。

我將手裡的資料遞給她。

阿莯接過看了看,問我:“屬實?”

我說:“還不確定,正要去確認。”

“那就確定了再說。”阿莯說。

我微微挑眉,雖然這傢伙說得輕描淡寫的,但我看得出來,它的平靜之下是茫然。

為何是茫然?

我莫名的想到了這訊息到手後熊貓的反應。

恩,阿莯不是第二個看這份訊息的人,第二個是那只死熊貓,丫釣魚回來的時候正好趕上這份訊息到我手裡,百無聊賴的看了一眼,建議我讓阿莯知道此事,然後就拖著“魚”上樓了。

為何要讓阿莯知道此事?

若是屬實,不過是收拾幾個人族而已,殺雞焉用牛刀。阿莯這種戰略級的存在,非神戰就用它,那不就跟街頭鬥毆,然後一方扛出了核/武器嗎?很容易出事的。

只是如今看著阿莯的反應,又想想初見時阿莯的執念,好吧,我大抵能明白怎麼回事了。

當我與鹿蜀坐著飛機跑到另一座城市的時候,訊息被確認無誤。

訊息的主人公是個成功人士,出身高幹,改革開放以後辭了公務員的飯碗下海,家財萬貫,若說他這一生有什麼遺憾,那就一個:無後。

家裡紅旗一面,外頭彩旗飄飄,愣是一粒收穫都沒有。

家財萬貫,建立的商業帝國令人嚮往崇拜,卻無人繼承,不得不說,這挺幽默的。

不過,他沒後代,他的父親叔伯卻有,還不少,為了過繼誰的後代給他一度鬧得挺兇,不過當事人一直都不點頭,也就沒人成功。

自然,這是多年前的事,不是如今的,如今這位成功人士膝下有四子五女,兩個嫡出,七個庶出,唔,用現代人族的話來說就是私生子,真可謂子孫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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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總數,真能生,他不到五十歲吧。

好吧,君族也不是沒有生了七八個,甚至十幾個孩子的族人,但那是幾千年甚至幾萬年的綜合,不到五十年就九個孩子,莫名的發現,貧瘠原來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在我吐槽不已的時候,鹿蜀告訴我,那位成功人士的肩上披的是他爹的皮。

其狀如馬而白首,其文如虎,而赤尾,其音如謠,佩之宜子孫——《山海經》

我不會吐槽一個吃貨怎麼就能挖掘出鹿蜀皮的這種功能,活得太久閒得蛋疼不算什麼,閒得更有境界的大有人在。覺得閒的蛋疼的人很奇葩的人那是沒見過大洪荒時代那些放飛自我的神,我可以一睡幾十萬年,有一次醒過來的時候,我身上都被人築巢了。幾十萬年的時間,塵埃堆積成土壤,土壤裡生長出植物,植物長成參天大樹,最後是一片鬱鬱蔥蔥的山林,有著豐富的動植物資源,很適宜居住....還有媧靈,見過好動的,誰見過它那麼好動的,溜達個百萬年都不閒累,真真個是精力無極限。

說不定那個吃貨就是閒出境界來了,專門弄了幾張鹿蜀皮找人做的實驗,沒什麼好吐槽的。

真正讓我想吐槽的是,多狠的心才能用別人的皮來增加自己留下子嗣的機率?

那個遠古洪荒的吃貨也就算了,那年頭,弱肉強食,毫無道德可言,強者以弱者為食可以說是天經地義的事。那個吃貨就算做實驗,多半也是吃完了肉,還沒雜食到連皮毛都能吃,看皮沒用,這才廢物利用拿去做的實驗。

而現在的人,一邊宣傳著仁義道德,一邊幹著兇殘狠毒的事,典型的立著牌坊做著婊/子。撕了那張假面,光明磊落的殺人放火,好歹我還能讚賞一句呢。自然,讚賞完了要抓人也方便,一眼就知道要抓誰。

肚子餓了,宰殺動物吃肉和肚子不餓,只是覺得別人皮毛漂亮就把人殺了,性質截然不同。

我對鹿蜀說:“你有權報復。”

鹿蜀雖然不是受害者,但他是受害者的血親,依據我制定的條例,他有權利殺了那位成功人士。

君問這是哪門子的奇葩條例?真有創意。

我可以說,這奇葩條例還真不是我的創意。

這條例是我從血親復仇中挖掘出來的,事實上,這大概也是盤古世界最經久不衰的規則。然後就被我拿來用了,畢竟,我要打交道的大半是非人生物,而跟非人生物講人族的道德倫理和法律,你得了吧,每個種族的道德倫理捍衛的是統治階層的利益,而法律保護也是自身的利益,我拿人族的律法去跟非人生物講道理,別人肯定以為我腦子鏽逗了,我自己也會那麼認為。

血親復仇在我看來是處理兩族關係裡最合適也最公正的一個思路。

鹿蜀的父親被殺了,他要報仇,天經地義,就是不知道這只膽子比耗子都不如的人有沒有這個膽子。

顯然,鹿蜀是有的,畢竟是殺父之仇,幾人能嚥下?

那位成功人士死於一場“意外”的車禍,剎車失靈,油門不用踩都跑出高速公路上才能跑出來的速度,車禍是必然。

事情解決了我也就回山莊了,順便與熊貓說了下過程,熊貓表示很驚訝:“就只殺了一個?”

我問:“不然?”

“至少也應該株連三族啊,換了我,父親就算了,貓科動物的雄性不撫養幼崽,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老子是誰,但我的母親,誰殺了她,只要我當時有報仇的能力,我肯定株連三族。”熊貓說。

我心說,得虧鹿蜀沒你這思維邏輯,否則這事真的會很難處理。

熊貓感慨著還不忘偷偷用眼角餘光去看阿莯什麼反應,只是,大家都是上神,敏銳的緊,尤其是熊貓眼睛裡的幸災樂禍實在是太明顯了,阿莯就算瞎了也不可能一點感覺都沒有。

阿莯道:“若你想說人性的卑劣,我比你更清楚,畢竟,收拾了那麼多回爛攤子我還不至於天真的認為自己的種族是良善物種。”

真有自知之明,不過收拾了那麼多回爛攤子是怎麼回事?莫名的好奇在歷史中人族作死過多少回,聽這意思,總覺得不會只夏王朝那一次。

熊貓撇了撇嘴。“既然清楚,你還那麼執念?”

阿莯默了默。“我與你的情況不一樣。”

熊貓聞言深有感觸的頜首:“上神雖會顧念自己與種族之間的血脈聯絡,但絕不會成為執念,你我的確不一樣,尤其是你還很清楚現在的人族都是些什麼貨色。”

阿莯靜默不語。

瞅著阿莯,我也覺得挺稀奇的,我當年將命給搭上了,一部分是因為血脈聯絡,但那不是主因,主因是我所修的道,事實上,若我修的不守護之道,那我還真不敢保證自己能將自己給作死。在那個時候我就是個奇葩,一個超級大傻逼,血裔什麼的,能夠創造一次,難道就創造不了第二次?自己的命與後裔,自然是自己的命最重要,這才是那時的神人的普世價值觀。這就跟第一個孩子沒了,沒什麼,再生就是了,又不是生不出來了差不多道理。唔,這麼一說的話,神人與人類其實也是很像的。

阿莯的不同大抵就在於,我們那一代是創造者,我們的血裔都是我們自己創造出來的,因此種族歸屬感別說淡了,那是根本沒有,她卻不是,她生而為人,機緣巧合踏上了登神之路,成就神位,但她始終忘不了自己曾是一個人。但能夠達到執念的地步,阿莯也挺清奇的。

再然後....沒幾日特勤處就找上門來了,為那位成功人士全家死光光的事。

我很是驚訝,不是只死了一個嗎?怎麼就成死全家了?什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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