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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外篇琅鳥·初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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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最愛的人啊, 我愛你勝過一切, 所以,請你別再愛我。——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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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頓下來後,子珝和表哥被姨父叫了過去。

小表哥雖然是鳳凰與琅鳥的混血,但就算是混血種也是鳳凰的血脈, 到了年紀得入雛宮學習與修煉,但子珝不是, 子珝是一隻普通的琅鳥,自然不能入雛宮,姨父想知道子珝日後有什麼打算。

問子珝有什麼打算, 他也不知道。

以前最大的打算也不過是活下去而已。

此次鳳凰王廢除了鳳凰族不與外族通婚的族規, 雖然也沒表示支援,並且鳳凰五族內部還是排斥的, 但對於已經在外頭與外族通婚卻因為族規而不敢回來的鳳凰而言,這是個好機會, 麻溜的將伴侶給帶了回來認親戚,表示自己現在是已婚鳥了。

就是鳥流量不小, 別說鳳凰族的長老們了, 便是王, 估計臉色都不是很好。

然而臉色再不好也沒輒, 禽鳥是一夫一妻制, 不是同一時間只能有一個配偶,過段時間膩了,可以離婚再娶或再嫁, 禽鳥,尤其是猛禽的婚姻更是屬於霸王條款中的霸王條款:終生一夫一妻。

通俗點說就是,一生只一隻配偶。

任何敢於染指自己配偶的人,都將被撕成碎片,不拘公母雌雄。

綜合上述,找配偶,尤其是跟猛禽結婚需慎重,你得確定你這輩子都不會再換配偶,否則結了婚卻在事後反悔了,只一個下場:被撕成碎片。

礙於此種情況,長老們再嘔血這些小輩,也只能捏著鼻子認了,總不能拆了姻緣讓小輩孤獨終老吧。這一輩的後輩已經這樣了,但下一輩的幼崽們的思想教育必須從娃娃抓起,耳提面命,通婚必須找同族,絕不能再找外族,那樣的婚姻生下的全tm是殘疾,結婚必須考慮優生優育,配偶要找好,不能選個會生下殘疾的,懂不懂?

子珝對這些不太清楚,他的父母早已死去,因此跟著姨母生活,姨母跟著丈夫來到了南明,但他還是感受得到姨父的壓力的。

表哥在外頭的時候,所有幼崽裡就他最強壯,然而在這裡,他是殘疾。

“長遠的打算我還沒想好,但我想到處走走,瞭解一下南明的情況。”子珝說,姨父姨母已經很不容易了,自己若是能不給他們添麻煩就還是不要添麻煩的好。

南明的直屬疆域其實不大,至少相對於整個南荒而言不大,但琅鳥想走完也不容易,嗯,走完,他不會飛,一方面是太小,翅膀還沒長硬,另一方面則是他恐高,天生的,因此就算翅膀長硬了,於他而言也不過是裝飾品。

雖然如此,但琅鳥也有自己的辦法。

洪荒的飛禽大多在南荒,而王畿地域是最熱鬧的,尤其是到了如今這位王繼位以後就更熱鬧了,南荒多山,王畿更是一座不死火山,不過活火山區域只在群山深處,外圍的地方還是很安全的。王開放了王畿一部分山脈,允許別的物種在其上生活,就是要繳納租金,租金還貴得要死。但就算如此,也仍有無數的物種捧著大把的靈石來租地生活,原因?王愛論道,還不設禁音,因此只要不是離得太遠,都聽得到的。

妖族與靈獸大多修煉艱難,若是能聽王講道,毫無疑問可以少走許多彎路,花多少靈石都值。

人多了,先王時期建立的集市也隨之興盛了起來,各種各樣的服務興起,其中就有代步的。

會飛的物種願意給別的物種做代步工具,但得支付靈石。

子珝溜溜達達了兩年左右定下了目標,他想開商鋪。

集市並非時時都有,兩三年一次,但有的時候要買什麼東西,實在買不到就只能自己去找。雖然以前所有人都是如此的,有一片領地,然後自給自足,然而先王設立的集市已經打破了這種狀態,他也看得出,新王想徹底打破舊有的規則。人會越來越多,集市會越來越興盛,這個時候開一家商鋪是最賺錢的。

修煉需要很多資源,而他本身也沒有領地,但這種方式可以讓他獲得很多需要的資源,加上他有個鳳凰族的親戚,相信沒有人敢找他的麻煩,開店也會很順利。

對於子珝的想法,姨父姨母給予了大力的支援,但開店鋪也是需要商品的,借了姨父姨母一大筆靈石在集市上買了許多常用的東西,但還是不夠吸引客人的目光,須得有鎮店的東西,不過那種級別的東西往往貴得慘無人道,買的話太虧,子珝決定自己找。

但找什麼東西,又上哪去找呢?

這是個問題。

青鸞君給了子珝提示。

鳳凰有五個支族,每個支族都有一位君,地位僅次於王。

青鸞君,顧名思義是青鸞一脈的君。

現任青鸞君與姨父是發小,差點就湊成了一對的發小,嗯,差點。

青鸞君少時活潑可愛,確切說,熊得一比,因為熊,跑出了領地,遇到了一隻捕獵時喜歡折磨獵物,以至於獵物即使僥倖活下來也往往落下心理陰影的臭名昭著的妖。雖然奮力反抗,但自己還是太小,幸虧同樣熊的一比的姨父經過,兩隻幼崽合力將那只妖給滅了。

因著這事,倆熊孩子特有共同語言,玩得特別好,長輩們都想給他們定娃娃親了。但也只是想想,按著鳳凰族的規矩,婚姻之事長輩可以提意見,但最終拍板決定權在當事人自己手裡,而且婚事也都必須等幼崽成年後才能考慮。

不能替幼崽做決定,卻可以逼婚,自打成年起倆鳥就一直被逼婚。

青鸞君對長輩說,你看,我這麼小,見識也太少,結婚實在是太早了,不如讓我先出門遊歷一番增長見識吧。

長輩一想也是,幼崽一直都被拘在南明,見識的確不夠,想要出門遊歷見識也是好事,就批准了。

然後青鸞君就出門遊歷了,然後就死活不肯回來了。

姨父則在青鸞君跑了一萬年都未歸後也對長輩說,我去找她吧。

長輩們也愁青鸞君不肯回來的事,見他如此上道,麻溜的批准了,然後.....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現在回來了,姨父已經有了姨母,而青鸞君,仍舊單身,浪得飛起。

青鸞君正與姨父飲酒,抱怨著長輩們的逼婚,她連巢穴都不敢回了,就怕被堵上。

“你都十一萬歲了,換做龍族的神,在你這個年紀,連孫子都有了。”姨父道,面對這麼一隻剩鳥,擱誰是她長輩都想嘔血。

青鸞君理直氣壯道:“別拿我跟那些成天配種的龍族做比較,太噁心了。十一萬歲怎麼了?王可是單身了十七萬年。”她才十一萬歲而已,單身多好啊,放飛自我,想怎麼浪就怎麼浪,為毛一定要結婚呢?

姨父嘴角抽了抽,青鸞君口中的王自然不是王座上現在坐著的那位,但.....你還真好意思去跟鳳凰族近百萬年來最大的龜毛比。“先王再怎麼樣,也留下了兩個子嗣。”

青鸞君嘴角也抽了。“你不提還好,一提,你說王是怎麼生下這麼兩個怪胎的?一個比一個.....”青鸞君一時也找不到合適的詞了,這年頭還沒有基因變異這種說法,但碧梧宮那兩位已經身體力行的詮釋了何謂變異,除了一張臉,身上就找不到一點與先王相似的地方。

雖然回來不久,但碧梧宮那兩位的性格與豐功偉績,姨父這些日子已經從族人的耳朵裡聽了不少,對於青鸞君的話倒是頗有同感,生了兩個,一個比一個難搞,先王真是太會生了。

“說起來,也不知她們倆的父親是誰。”青鸞君頗為好奇的咕噥。

“先王那個時候也沒與誰在一起,應是她獨自生的。”姨父推測道。

女子有了孩子,正常人都會揣度一下孩子他爹是誰,但碧梧宮那兩位,壓根沒人去考慮這個問題。

古神族的特立獨行就在於,單獨孕育子嗣,一個人兼任父母的角色並不困難。想當年,始祖不就是一隻鳥繁衍出了鳳凰族?因此算了下日子,發現先王懷上孩子的時候並沒有與任何雄性或雌性有什麼超出正常友誼的接觸後便將孩子他爹是誰這個問題給丟歸墟去了。

啥?你問那只和先王愛恨糾纏了幾萬年,強佔了先王將先王的神生攪得一團亂,逼得先王一度想死的兇獸?從某種意義上說,桓寂也挺有才的,先王的神經堪比天柱,哪怕是亡國之難都沒把她逼到想發瘋,桓寂卻做到了。

就算不提他把先王給禍害得有多慘,就說它的死,它可是先王親手殺死的,先王得多腦抽才會一邊想著怎麼殺死一隻兇獸一邊與其孕育子嗣?

只是,說起孩子沒爹這種問題.....聽說王近來正在研究交/合之氣,想試試能不能自己生產,顯然是打算走無/性繁殖族群的路子。而根源,姨父瞅了眼青鸞君這只浪得最歡的單身鳥,能夠將一族之王給逼到這份上,這些單身鳥也挺有本事的。不過新王也的確很有創意,面對這群浪得飛起的龜毛鳥,先王也很頭疼,很想擼袖子拔光這些騷浪賤鳥的毛,但最終還是氣到沒輒,也沒立場,她自己就是浪得最飛起的那個。就算要逼婚,身為王也應以身作則,作不了則,也就只能默默內傷。新王卻是清新脫俗不走尋常路,你愛騷浪賤就騷浪賤吧,我不會管你們怎麼浪,但你們必須給我生個孩子,簡直神邏輯。

姨父拿這事安慰了青鸞君,有了孩子,逼婚應該不會再那麼頻繁了,至少長輩們不會再逼婚逼得她連巢穴都不敢回了。

青鸞君:“.....雖然知道你是在安慰我,但我怎麼就覺得那麼彆扭呢?”

“不然你想結婚生子?”

“我還是自己生吧,不過,王也不知道靠不靠譜。”青鸞君有點愁。“罷了,她若是不靠譜,我到時出門找找哪裡有交合之氣。”

姨父:“.....”所以你是打定主意要浪到天荒地老嗎?幸虧我不是你的長輩,不然遲早被你氣出心臟病來。

這兩隻鳥的對話讓子珝有了個想法:做交/合之氣的生意似乎也挺不錯的。

交/合之氣,聽名字像是催情用的東西,但還真不是,它是助孕的,哪怕你沒有與任何人上床,它都能讓你有孕。鳳凰當年便是感交/合之氣而生的孔雀與大鵬,助孕的成功率高達百分百。

子珝翻閱了大量的資料,交/合之氣是天地初開時陰陽之氣交/合時產生的東西,數量稀少,至少現在很稀少,大洪荒的時候,那並不是什麼稀罕玩意,否則最初的古神也無法繁衍出後來萬類霜天競自由、諸神族征戰不休的情況來。只是,這種東西的產生不易,大洪荒時代被消耗太過,到了如今,已經很多年沒有出現了。

在子珝查閱資料時,伙食一個勁的上升,若只是如此也就罷了,查閱資料也挺費神的,吃好點補補也是應該的,但姨母還天天給他保養梳理羽毛。

“我的羽毛怎麼了?”子珝很是不解。

羽毛對於禽鳥而言是非常重要的東西,成年後求偶,羽毛越漂亮的禽鳥在求偶時成功率越大,畢竟——禽鳥求偶第一標準就是羽毛必須好看,顏控屬性與生俱來,無藥可救。也因此,快成年和已成年的鳥兒對於羽毛的愛惜可謂是變態級別的,關乎鳥生大事,照三餐的保養羽毛都不過分,但他才三十幾歲,毛都還沒長齊,離成年還遠著呢。

面對子珝的疑惑,姨母坦言道:“王很喜歡毛絨絨的、摸起來很舒服的小動物,我和你姨父商量了下,將你的羽毛保養好,到時候帶你去見王,看能否讓她收你為弟子。”

王的絨毛控屬性與“移情別戀”的速度是整個鳳凰族人盡皆知的事情,為了滿足自己擼毛的欲/望,王也是拼了,小小年紀就學著別人收徒,然後使勁擼徒弟。但不管是多麼好的毛,她的興趣往往很難長久,到手之後就會被別的毛絨絨給吸引目光。

姨母對此也很是無語,但她也敏銳的意識到了裡頭的機會。

王的“移情別戀”速度雖然很快,但她也不會因為有了新歡就把舊愛丟到角落裡自生自滅,既然收了徒弟,做為師父的責任她還是會承擔起來的。而王的弟子們,姨母打聽了下,發現都教得很好,若是子珝能夠成為王的弟子,想來也能受到更好的教育與培養,有更好的前途。

子珝也無語了,王可真是.....有個性。

“若是如此,那我更得找到交/合之氣了。”子珝心想。

王在研究交/合之氣,而研究是需要素材的,拜師的話是要交束修的,自然,王不介意這個,她只要有毛絨絨擼就行了,但如果拜師的話,子珝還是希望能給師父留個更好的印像。

查閱了大量的資料,子珝最終找到了一個可能的地方,與姨父姨母打了招呼便出發了。

王畿及周圍的治安很好,安全有保障,就算沒保障,子珝的身上也帶著姨父的一根羽毛,別人看了也就知道他和鳳凰族關係匪淺,不會對他做什麼,因此成鳥都對孩子獨自出門很放心。

一路溜溜達達,子珝碰上了不少不錯的藥材與礦石,年份足夠的藥材都採了下來,礦石則是撿幾塊喜歡的。

快到目的地的時候,子珝松了口氣,可算是到了,這一路為了搭乘交通工具,他花費的靈石可不少,再不到,回程就該成問題了。

下了鳥後子珝又走了兩日,拿著地圖比比對對,覺得應該就是這附近,找了一圈,交/合之氣沒見著,反倒是美鳥見著一隻。

很美很美的鳥,通身的羽毛都是非常純粹的黑色,宛若最深的夜,傾瀉而下,取其精華製成。

黑色的禽鳥,子珝也不是沒見過,但黑色的翎羽並不是什麼鳥都能駕馭的,以前見過的禽鳥那一身黑,不是像黑炭就是像烏鴉,怎麼看都不美。然而,這只華美的大鳥卻完全駕馭了黑色這種顏色。

桀驁、華美、高貴.....

子珝將自己腦子裡所有讚美詞都給挖了出來仍舊覺得不夠,小心臟砰砰砰的跳著,跳比逃命的兔子還快。

太美了。

子珝很想上去認識一下那只美鳥,如此美麗的鳥,就算自己和對方都還沒到求偶期,也可以先留個印像,不然等以後對方成年了,自己不知道要排多麼長的隊,對方又對自己一點印像都沒有,豈不是一點機會都沒有了?然而,子珝還沒來得及將心動變成行動,便見那只鳥看了自己一眼。

那是怎樣的一雙眼睛啊。

璀璨奪目,彷彿絕美的寶石。

然而,寶石雖美,卻是冰冷的無機質。

這雙眼睛裡自然不是無機質的,卻也是冰冷的,子珝在那一瞬有一種自己是一隻兔子,而對面是一隻獅子的感覺,肚子不是特別餓的獅子挑剔的看了眼兔子,好瘦,根本沒幾兩肉,算了。

然後,獅子,啊不,是美鳥頭也不回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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