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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第十章端午·收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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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是什麼?千年時光流轉, 諾言還能當回事嗎?——莊主

我越來越好奇孟凰是個怎樣的神了, 疑似人格分裂,還是多重的,學識與智商方面卻是學神中的學神,靜心寧神的咒語雖然我一個字都不明白, 甚至就連音節(這咒語絕對不是為靈長類生物發明的,單憑人族的喉嚨根本無法發出正確音節)都是死記硬背下來的, 但不可否認的是,效果還不錯。感覺自己這些日子越來越向變態發展的心理正在慢慢平靜下來,至少在念了一晚上的清心咒後我也意識到了自己之前的種種想法偏激過頭了。

恢復了正常, 我仍舊報了警, 那名死了全家的男子被送進了牢裡,上了報紙頭版頭條, 虐殺孩童,雖然未遂, 但鴆鳥的主人的慘狀......判他個十年八年顯然不是問題。誠然,我明白, 他情有可原, 畢竟是別人先殺了他全家, 但我還是得說那句話, 勿以善小而不為。我不信他對他老爹的情況一無所覺, 但他沒有阻止,這本身就已經埋下了隱患。

受害者不是包子,被人打了一巴掌尚且知道打回去, 何況這種折磨,但凡正常人都會想要報復回去好不好?

既然沒有阻止自己老子加害別人,也沒有對趕盡殺絕的弄死受害者,那麼今日被受害者報復不是很理所當然的事嗎?至於死了全家只能說他倒黴,碰上的報復者是個特別狠的。

殺人全家也是要賠命的。

男子自然也反擊了,奈何鴆鳥的事特勤處不會允許他公之於眾,而鴆鳥的主人,那還是個十二歲的孩子,連最起碼的負起刑事責任的年紀都沒到,而且,他也沒證據,鴆毒的投毒時間太過久遠,而且小女孩當年下手挺謹慎也挺仔細的,沒有證據,哪怕所有人都清楚是她做的又有什麼用?

什麼?

驗毒?

且不說屍體已經火化,就算沒火化,這天下的鴆鳥可不止那一隻,腦裂而亡這樣的特徵,大部分鴆鳥的鴆毒都具備。

回到鶴城後安安問我:“那個男人會被判死刑嗎?”

“不會。”我說。

安安頗為感慨。“人族的幼崽為何如此不值錢?”

我茫然,什麼意思?

“虐殺幼崽,放在南明,不論是否未遂都是死罪。”

我道:“君族也一樣。”雖然君族崇尚斯巴達教育,孩子不聽話吊起來抽一頓是常態,但虐殺這種事,仇再大也做不出來。可惜人族與我們都不一樣,有人會虐殺同類的幼崽,並且被抓著了也不會判死刑。也因此,我估摸著這一段恩怨並不會因為法院的判決而告終,等男子出獄後必然會繼續上演,就是不知道下一回是誰弄死誰了。

“等他出獄,他們之間會是誰弄死誰?”

我道:“當然是小女孩弄死那個男人,吃一塹長一智,我相信,下一次她不會再留下漏網之魚了。”不過這也得怪律法,虐殺幼崽若是判死刑,多年後小女孩也就不必頭疼怎麼繼續殺人了。

“為何不是男人弄死小女孩?”

我笑道:“因為她會是我的第一個弟子。”

安安疑惑的看著我。“雖然我很欣賞她的心狠手辣,但我不認為你也會欣賞。”

“我的確不欣賞,但我也覺得勿以善小而不為。”

“她有什麼特別的?”

“那個女孩是極陰之體。”

“人族的極陰之體最易吸引亂七八糟的東西,擁有此種體質的人大多在幼崽時期就會因種種意外而夭折。”

“她撿到了一隻從盜獵者手裡逃出來的母鴆,母鴆傷得很重,產下卵後便死了,她救了沒有獨立生存能力的幼鴆,而幼鴆成長後也保護了她不被亂七八糟的東西侵擾。”

這個例子告訴我們,人還是應該多做好事的,善惡終究有報。

“極陰之體修煉起來的確事半功倍。”安安說。

我說:“嗯,不過我想收她為徒還是覺得她的心性不錯。”雖然對那個男人的全家她挺殘忍的,但對於綠兒,她卻是非常的溫情,而且,她養了鴆鳥那麼多年,死於鴆毒的只有那個男人全家,足可見她養鳥養得很上心。這讓我覺得,這孩子還不算沒救,既如此,幫她一把又如何?

安安也贊同。“她的心性是不錯。”

我的計劃是等人出院了再找小女孩談收徒之事的,不過計劃沒趕上變化,老臘肉給我打了個電話,小女孩想出院,在發現自己因為年齡無法自己辦理出院手續後她就帶著鳥跑了,只留了一筆毛票當醫藥費,就是那一沓毛票連醫藥費的零頭都不夠。

安安安靜的聽完電話,問我:“鴆鳥身上的香應該散了吧?”

我點頭。

熊孩子真愁人,你跑什麼跑?醫院又沒妖怪要吃你。

不過你可以跑,我也能找,諾諾那裡可是一堆的鬼,等入夜了,找她發動閒著也是閒著的鬼群找人,只要熊孩子還在鶴城,就一定找得出來。這是我的計劃,就是計劃沒趕上變化。

下午的時候和安安在白梅街的兔子麵館吃麵的時候忽然覺得周圍氣氛不太對,抬頭一看,臉頓時就黑了。

這裡得說一下兔子麵館的情況,門面是兩間,一間是廚房,專門做面和米粉,湯的炒的都有,另一間是給客人吃飯的地方,上面還吊了個大風扇,不過大熱的天,又是室內,還不止一個人,就算有吊扇也還是大汗淋漓,因此更多的客人還是喜歡坐在外頭。開麵館的兔子用塑料布在門口搭了個遮陽的棚子,下面又擺了兩張桌子,八面來風,相對舒服些。

室內沒幾個人,外頭的兩張桌子倒是做得挺滿的,一共九個人,就兩個是人族,因為前些日子的混亂,做為唯二剩下的淨土中唯一能夠大規模容納難民的白梅街湧入了大量的非人生物,以前是一眼望去,妖魔鬼怪很是醒目,而今.....一眼望去,不仔細看都發現不了其中可憐的幾個人族,在一堆妖魔鬼怪裡實在是太不顯眼了。

我抬頭的時候,不管是坐著吃麵吃米粉的還是外頭大街上走著的妖魔鬼怪都露出了垂涎之色,不少新來的更是在擦口水。

我敲了敲桌子,刷的一下,所有“人”該吃麵的吃麵,吃米粉的吃米粉,要外出的繼續外出,沒一個人再多看一眼。

“威信不錯。”安安將嘴裡的米粉嚥下,如此感慨。

的確不錯,我現在在大部分妖魔鬼怪和人修中的名聲也就比少凰在神族中的名聲好點,能沒威信嗎?發自內心的畏懼。前段時間殺人殺妖殺太多的後遺症,我現在沒事都不敢隨便離開鶴城境內,就怕出去了就回不來了。

想想就淚目,在雷澤界的時候我可一直都是別人家的孩子,乖寶寶的榜樣(問我君族的幼崽都是什麼樣的,三個字可以形容:熊熊熊。所以我真的是乖寶寶,別人是熊熊熊,而我只是熊。),怎麼到人間界來了就成這個樣子了?

肩膀上站著只鳥的小女孩在看到我與安安後愣了下,旋即看向鴆鳥。

鴆鳥有氣無力得活似剛失戀又屋漏偏逢連夜雨的死了死爹死娘般的點頭。

小女孩立馬拄著柺杖挪了過來。

我趕緊過去扶她,人族的體質可沒我和安安這兩個比小強還變態的生物那麼誇張,被打斷幾根骨頭完全不影響活動,話說這傢伙是怎麼頂著這麼一副身殘志堅的模樣找到白梅街來的?

“小丫頭怎麼找到這裡了?”我很是好奇的問,就是她看不出來,她肩上的鴆鳥也應該看得出來,這條街上,人族是稀有物種。就算鴆鳥眼瞎了看不出來,我就不信這位高智商殺人犯會看不出來別人看她的眼神是什麼意思。

嗯,高智商殺人犯。

既然動了收徒的心思,我又怎會不把準徒弟查個底朝天,否則日後教出個禍害來豈不是害人?

這一查我才發現,準徒弟的經歷真是有夠狗血的。

生在一個貧困家庭,這也沒什麼,生於貧困,也可以透過努力改善自身的生活,但問題是,不是所有人都知道合理的去改善生活,反倒是去糾結一下挺無聊的事情。準徒弟的父母就是這種奇葩,一定要生一個兒子,並且完美詮釋了越窮越生,越生越窮這八個字。連生三個,全是女兒,還要生,不過生之前終於知道考慮一下家庭情況,養不起了。因此為了繼續生,兩個女兒被賣掉了,成功減壓後終於生了一個兒子,但這還沒完。

說實話,明明流著人類的血,我卻覺得自己與人類是兩個物種真的不是我無情和冷血,而是我與人族的思維,很多時候真的相差太懸殊了。

在君族,沒人會賣掉自己的孩子,每對父母都會認認真真的養大孩子,確保孩子在成年的時候擁有獨立生存的能力(過程兇殘了點,斯巴達教育什麼的,只能說物種不同,習俗不同),然後.....大路朝天各走一邊。孩子成年後,父母不會再管孩子,而孩子也不需要贍養父母,因為有可能孩子的孩子都死了,父母還活蹦亂跳的,這不是誇張,這種情況在君族並非稀罕事。會和自己的孩子生活在一起讓孩子贍養自己的父母通常是那些身有殘疾失去了捕獵能力的族人,因為無力再獨立生存,自然需要人照顧,但這種照顧,大部分族人都不願接受,寧願在族裡找一些不需要外出的工作換取微薄的酬勞也不願被人當成殘疾人(已成年卻沒有獨立生存能力=殘疾)。

人族與君族截然不同,人族認為養兒防老,因此一定要有兒子,然後生了一個兒子還不保險,還要生兩個以防萬一。不過,講真的,我所看到的,很多的人族在孩子長大後仍舊不能休息,因為他們還要為孩子買房娶妻,等孩子的孩子出生了還要照顧孩子的孩子.....一直到死。

準徒弟的父母生了一個兒子後還想著再生一個,但又生了兩個,都是女兒,最後一個便是準徒弟,有多失望可想而知。

後來大概是死了再生一個兒子的心,加之膝下只有一個兒子,父母所有的心思都在兒子的身上,三個女兒根本不管。

兒子讀書上進,父母可高興了,積極攢錢為兒子存學費。

女兒讀書讀得好,讀了也沒用,一個小學沒畢業就沒讀了,另一個倒是小學畢業了,然後被拉回來務農了。

兒子考上了大學,學費不夠,沒事,將兩個女兒嫁出去,彩禮錢湊學費。

大女兒被嫁給了一個四十多歲的鰥夫,鰥夫有酗酒打人的毛病,前妻就是被他給打得實在受不了自盡的。

二女兒嫁的倒是個年輕人,家境也不錯,但男方是個弱智。

唯一的共同點是彩禮錢相當不錯,以及,兩個女兒嫁人時,大女兒滿了十八歲,小的還是上初中的年紀。

有了彩禮錢,兒子的學費得以解決,在學校讀書讀得很好,呼朋喚友,還和校花談戀愛,日子過得相當滋潤。遺憾的是,這位學習成績好,在學校挺出風頭的學生放假回家的時候與朋友喝酒,走夜路回家的時候掉水裡溺死了。

唯一的兒子沒了,這打擊太大了,夫妻倆都很受傷,而妻子因為年紀太大,以及頻繁生育傷了身體,不可能再生了,因此沒幾個月,丈夫就拿著家裡全部的錢跑了,但他的屍體在一年前在山溝裡被發現,根據屍檢,這位的死亡時間和他當年離家的時間是吻合的。

兒子死了,男人跑了,妻子遭受打擊太大,精神恍惚,很快就瘋了,經常往外跑,說兒子沒死,要找兒子,而準徒弟每一次都很認真的去把人給找回來,然後,女人又一次離家後再也沒有找回來。

以上還能說是巧合,不一定是人為,但配上另一些就很讓人懷疑了。

大女兒嫁的那個鰥夫在走夜路的時候被野獸給叼走了,被發現的時候,人已經被野獸給啃得差不多了。

二女兒的婚姻也沒有堅持下去,倒不是她的婆家知道人性了,而是準徒弟上了一次門,曉之以理,動之以情,還是直白一點吧:她將彩禮錢退了回去,然後威脅自己姐姐未滿十八歲,婚姻是不作數的,她完全可以起訴他們,起訴不贏也沒關係,弄死個傻子也不是什麼難事。

亂七八糟的事情結束後,準徒弟的兩個姐姐各自拿著妹妹給的一大筆錢離開了山村。

以上都是警察查出來的,但查出來了,也知道準徒弟有非常明顯的殺人嫌疑也沒用,因為她做得太乾淨了,什麼痕跡都沒留下。就連那些錢,她也說是母親的私房錢,父親並不知道,因此就沒有卷走。

我不知道警察當時的心情,但挫敗感肯定是有的,明知道別人是殺人犯,就是沒證據,因此只能將人無罪釋放,心情肯定很複雜。

我現在都還記得趙哥將資料給我的時候對準徒弟的評價:“這人簡直就是天生的罪犯。”

我不否認準徒弟挺有犯罪天賦的,但天生罪犯,這評價就過了。

少凰是兇獸後裔,百分之九十九的兇獸血脈,雖然不是好人,但也不是大惡,很多血脈濃度不如她的兇獸後裔根本控制不了自己,做為最接近兇獸的她卻能夠完美的控制自己的理智,不會被血脈天性所操控,足以證明:沒有人天生就該是罪犯,真成了罪犯那也是先天加後天的綜合因素所致。

至於準徒弟的這些過往,她也沒殺害無辜。

養著一隻鴆卻沒去從事無本萬利的生意,而是靠著從山裡捕獵和採藥維持生活,這孩子真是不錯。若換了我或少凰處在她那個位置,我會夷人三族,她會進行物種滅絕,雖然在我們自己的三觀裡,這是應該的,但對於人族而言,我是變態殺人狂,少凰會是恐怖大魔王。且,從實際上來看,我會很成功,而少凰,眾神不會放任她隨便搞物種滅絕,最起碼會留幾個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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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徒弟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安安,大概不太確定誰是主事的,但最後還是看向了安安。“綠兒說它的內丹換給了你們,我希望換回來。它這麼小,若是沒有靈力和鴆毒,很難長大。”

安安道:“內丹可以再修煉回來。”

我佩服不已,說得真輕鬆,重修內丹可不是一般的難。

許是看出了我在想什麼,安安道:“五萬歲那年,我被長姐廢去全部修為,破而後立,我後來又修煉回來了。”

我一怔。“孟凰不是很疼愛你嗎?”廢去一個神人所有修為,這懲罰,真心不是一般的重。頓了頓,我又問:“該不會就是為了讓你破而後立吧?”

“不,因為我犯上作亂,弒君殺姐,沒成功,自然要被秋後算賬。”

弒君,孟凰怎麼沒把你給殺了?

專制獨/裁的時代裡,弒君之罪,哪怕是親生兒子,也照殺不誤。

唐玄宗為何一日殺三子?不就是因為太子兄弟三個帶兵入宮,唐玄宗以為他們是要殺自己嗎?

孟凰真心是聖人,做為一個王,攤上這種事居然都沒殺了少凰。

還有,少凰你不是挺在意你長姐的嗎?怎麼會做出這種事?

少凰沒有回答我的疑惑,而是看著準徒弟。

準徒弟有點愣,顯然有點反應不過來,但很快就不糾結自己聽不懂的內容了,道:“鴆很值錢吧?”

我與安安:“?”

準徒弟繼續道:“我撿到綠兒的時候,它母親剛從盜獵者手裡逃出來。”

安安瞅向我,我道:“鴆的確挺值錢的。”鴆毒可不僅能殺普通人,厲害的鴆毒連修士都能殺。

“綠兒說,鴆要六十歲成年,而我只是普通人,活不到那個時候,就算能活到那個時候,我也不認為自己能保護它到成年。現在知道綠兒存在的人與妖肯定不少,我們就算繼續躲在鄉下也沒有用了。”準徒弟很是失落。

呃,我明白準徒弟為毛不搬家了,但我還是提醒道:“綠兒是用內丹換的解藥,解藥應該已經用了吧?”

養鴆有風險,不管多麼小心,相處久了,沾染上鴆毒是必然,但準徒弟的身體現在挺不錯的,至少身上裡沒有什麼毒素。

準徒弟咬牙道:“.....我可以用別的換,只要我有,沒有我也想辦法去弄來給你們。”

“可我們沒什麼想要的。”我說。

準徒弟快抓狂了,我估摸著,要不是打不過,她這會都可能在考慮當街搶劫了。

逗夠了,我笑說:“不過我缺個徒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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