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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第七章吾王·順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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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孟凰所料, 一群熊孩子湊在一起, 熊孩子王必然是最能打的熊孩子,已經四萬歲的熊孩子少凰是整個南明的孩子裡當之無愧的孩子王,做為孩子王,有個好處, 那就消息靈通。

雛宮裡最初只有神族的孩子,但孟凰上任後瞧著那無論什麼時候都透著一股子空蕩蕩味道的雛宮後便下了個命令, 允許南明所有附屬族群的孩子入讀雛宮。雛宮可以說是洪荒時代的清華北大,以前是想進但沒那個血統,現在不講究血統了, 只要有意向就能進, 不論是什麼族群都會將自己的孩子送過去,一來是一種變相的宣誓效忠, 以自己的幼崽做為質子,二來, 雛宮的教學資源與質量是洪荒時代最好的,與之齊名學府不是沒有, 但只收神族幼崽。

自然, 就算那些學府真的收人, 也沒幾個人敢送自己的幼崽, 怕自己的幼崽進去沒幾日就被玩死了, 畢竟,那年頭,神族弄死幾個非神族的幼崽, 別說賠償,連道歉都不用。道理跟人族的小孩虐殺了一隻雞差不多,誰會讓小孩賠命?沒有人,不論是道德還是法律都不允許小孩為一隻雞賠命。

洪荒時代,沒有法律,也沒有道德,即便有,也只詮釋著一個亙古的真理:弱肉強食。

便是孟凰,也是它自身的性格與信譽太好,加之南明神族雖然以驕傲聞名洪荒,但也只是驕傲,從不因為別人弱小就隨意踐踏他人的生命,對於弱者也會給予尊重。雖然只是對生命的尊重,但在那年頭,有人尊重自己的生命,便足以讓任何弱者感激涕零了,至於平等什麼的,那是神人之間才有的東西,普通生靈就算有人希冀,不如洗洗睡更實際。

正因為確定幼崽不會有危險,這才有人敢送自己的幼崽進雛宮。

所有族類的孩子都有,少凰只要願意,她連xx族的族長與族長配偶是否吵架,吵了什麼的訊息都能收集到,沒輒,一群熊孩子你就不能指望它們有多少保密意識。

雖然少凰沒有發展情報組織的資訊,但這並不能改變她的耳朵很靈敏。

少凰找到的孟凰的時候孟凰正在打理一片草地,少凰瞧了瞧,發現草地是很普通的草,雖然已經有了些許微末道行,卻是靠本能修煉出來的,別說化形,連完整的靈智都還沒修出來,能夠思考幾個問題都是問題,頓時疑惑。“你在做什麼?”

“有幾株草被人踩斷了,我正在治療呢。”

少凰無語:“草被人踩斷是很正常的事好不好,有什麼好治療的,過些日子就會重新長出來。”

“雖然失去的部分很快就會長出來,但傷口癒合前是會痛的。”孟凰回道。“我知道,它們的靈智還不完整,不會說話,也不會思考什麼,但痛覺是每個生靈最基本的感知(說到這裡的時候我順嘴問了有千世草木經歷的少凰,還沒修成妖的草會疼嗎?少凰明確,或者說咬牙表示:會!)。”

少凰忍不住翻了翻白眼,吃飽了撐的。

孟凰修為強大,很快就將草的傷口給治好了,這才拍了拍手,走,確切說是飄,孟凰在有草木的地方走路都是足不沾地,避免踩著草木。

什麼?很麻煩?

是有點麻煩,但這傢伙覺得自己不過是費一點微不足道的法力,草木卻能避免傷害,反正自己有這個能力,又有這個心情,予草方便又何妨?而這也是少凰覺得無聊的地方,既然生而為草,被千人踩萬人踏不是很正常嗎?

慶幸的是,姐妹倆的三觀雖然相差懸殊,但都很珍視自己這唯一的親人(桓寂不算,此時此刻的她們壓根不知道自己老子是誰),因為珍視,姐妹倆勉強能和睦相處,且兩萬年過去也沒因為三觀差異就產生滅了對方的想法。

將少凰抱入懷裡擼毛。“發生什麼事了?你的心情很不好。”

心情當然不好,耳朵太靈敏,聽到了一隻麻雀在那糾結要不要告訴王,天族的昀息帝子似乎有情人了,還生了孩子,當時反應過來自己聽到了什麼勁爆內容的少凰好懸沒給氣得炸肺。

“你頭上長草了。”少凰說。

(莊主:話說,我還以為少凰會先把昀息的頭顱砍下來找個匣子盛起來再帶回南明給她姐當禮物同時說清怎麼回事呢。)

孟凰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腦袋,扎著總角的頭上什麼都沒有。

少凰氣怒道:“不是這個,是昀息。”

孟凰哦了聲。“這個啊,我已經知道了。”

昀息真的很努力和未婚妻培養感情,幾百年就見一次面,不時送禮物,但他自己大概也沒發現,最近幾百年他送的禮物,見面時他的舉止,完全把她當成晚輩了。

昀息遮掩得很好,奈何孟凰是個敏銳的。

少凰嘎了聲。“知道了你還這麼淡定?”

“算算時間,這個時候人應該已經抓來了。”孟凰說。

少凰茫然的看著孟凰,但很快就不茫然了。

少凰都能得到的訊息,孟凰會得不到?

人族中有句話叫做百鳥朝鳳,可不僅僅是形容鳳凰美麗與強大的詞,更透露著另一個本質:鳳凰是所有飛禽的王。

發現自己腦袋上長草了,應該如何反應?

委曲求全?

no,不論是禽鳥的天性還是身為王者的驕傲與自尊都不允許孟凰如此做。

找到三,讓它滾蛋,然後當這事沒發生過?

同樣有違天性。

殺了狗男女?

昀息是天帝長子,天族的內部矛盾這會已經嶄露,在這個節骨眼上殺了昀息不是給天帝一個轉移內部矛盾的機會嗎?孟凰可不幹這種犧牲自己成全他人的事。

這也不行,那也不行,什麼都不做又無法說服自己的本心,孟凰便讓人將昀息的女人與孩子給抓了起來。

只是,這世上有個東西是永遠也計劃不了的,那就是變化。

“越歆!”認出狗男女的女是誰後孟凰萬年不變的淡定無害表情終於破功。

看清孟凰,淡定得彷彿自己不是階下囚的女子也愣了下。“阿離?”

少凰站在孟凰肩頭問:“你們認識?”

孟凰嘴角抽了抽,豈止認識。“你怎會與天族帝子在一起?”

女子不解:“我的情況你又不是不知,怎可能與天族帝子在一起。”

孟凰瞅向女子懷裡正酣睡的女童。“那這是什麼?”

“別這種口氣,這是我與一條龍生的幼崽。”

很好,幾句話的功夫,三個“人”裡不管哪個都是人精子的“人”霎時便心思百轉理清(腦補?)了怎麼回事。

一個時辰後,碧梧宮的一處偏殿裡,越歆一邊飲著醴泉水釀的美酒一邊總結道:“所以我的那個伴侶,他不是普通的龍,是帝子。”

孟凰頜首,很想為昀息的眼光點個贊,真不愧是本王看上的男人,你究竟知不知道你招惹的情人是怎樣兇殘恐怖的存在?這眼光,槓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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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歆問孟凰:“你原本是打算怎麼做的?”

孟凰彷彿說今天天氣如何般的口吻道:“過些日子我會提出提前舉行婚事,看看他會是什麼反應。”

“順理成章的成婚又如何?逃婚又如何?”

“若是逃婚了,我正好順理成章的要求天帝給予利益賠償。”

“若沒逃呢?”

“自然是揭出此事,解除婚事,找天帝要賠償,同時將你們母女剁成肉醬製成肉餅請昀息品嚐。”

越歆默,她是該慶幸自己跟孟凰認識還是先吐槽真不愧是王?不管是哪一種應對都不忘利益最大化。不管昀息是什麼心思,吃了情人與親生骨肉的肉做成的肉餅,相信他這輩子都得對肉餅落下心理陰影。“在剛才之前我還對你是阿離半信半疑,現在完全信了,你骨子裡一點沒變。”

孟凰不置可否,她這些年的變化是有點大。

“打個賭如何?”越欣道。

孟凰用手勢表示請說。

“昀息不會成婚,但也不會逃婚。”

孟凰半信半疑的揚眉。

越歆道:“若是我說對了,你可否幫我兩件事?”

“先說是什麼事。”孟凰謹慎道,嘴把不住門一時爽,轉身腸子悔到青,當了幾萬年的王,孟凰已經養成了除非確定自己真的做得到,否則絕不隨便應允什麼事的習慣。

“第一件事幫我照顧我的幼崽。”

“那是你的幼崽。”不是我的。

“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第二件呢?”

“我有個東西,希望你在妖族中尋找合適的人傳承下去。”

孟凰微怔。“你倒是信任我,就不怕我私吞了?”

“不會,若此事,八荒眾神還有一神能信,非你莫可。”越歆含笑道。

“我是神,私吞對神族的利益更大。”

“若你是一個遵循傳統的神,你就不會修順心意。”越歆瞧著年紀不大,但修為境界卻快趕上那些修煉了數十萬年的古神的少女,頗為驚歎,雖然早就知道這個神思維邏輯不走尋常路,但怎麼也沒想到一別數萬年,變化如此之大。

三千大道條條可證道,而順心意可謂最前途無量的道,也是被譽為瘋子才會修煉的道,坑人的程度與守護道齊名。

不同的是,守護道坑的是修神者自個,而順心意,那是比魔道還能禍禍的道。

何謂順心意?

自然是順從本心,道德倫理什麼的全都丟爪哇國去,絕對的服從本心。

因而提起順心意就不得不提到一個哲學命題:人性本善還是本惡。

若是本惡,那麼修順心意,必然修出絕世大魔頭來。而絕世大魔頭與普通惡人的區別在於,殺人如麻的惡人,終究會有殺人殺到麻木厭倦的時候,而殺完了人,會覺得空虛茫然,而絕世大魔,它殺人是出於本心,不會覺得空虛更不會茫然,因為殺人時是懷抱著熱情的。

若是人性本善,那麼修此道,必定造就一位真正意義上的聖人出來。

遺憾的是,盤古世界修此道的人不是沒有,但就沒一個是人性本善的,反倒是人性本惡的一抓一大把,每次都是一場不小的災難,以至於到了如今,順心意已經成了禁忌,不允許修神者再挑戰此道。

好吧,直白一點就是,古往今來修順心意的煉氣士全是變態,沒一個正常的。

這本來也沒什麼,眾神本身就沒哪個是五講四美三熱愛的,但順心意最坑的地方在於必須絕對的遵從本心,不能有一點違背本心的地方。然而世事艱難?有幾個人能夠做到一生都順從本心?人活著,就不可能不向現實低頭。

也因為太坑,古往今來除了從不考慮現實我行我素的九兇獸,就沒哪個能堅持順心意,但九兇獸越是強大,芸芸眾生就越是悲催,這例子不提也罷。

說起來,順心意道都消失很多萬年了,越歆這還是頭回見到一隻修順心意的修神者,且是活的。

不過,神經病歸神經病,修此道的神人,信譽度屬於絕逼滿分。

除了少數崇尚謊言與欺騙的奇葩,此道中人答應了事情就一定會做到。

而孟凰此神,越歆還是瞭解的,善惡難辨,善良的時候她比聖母還善良,但不善良的時候,她比魔還恐怖,不過誠信是這個神經病為數不多的優點。

孟凰笑了。“本王答應你,可你輸了呢?”

“我若輸了,便請你吃昀息羹。”

“沒創意。”

“但你喜歡這種答案不是嗎?”

“不錯,本王喜歡你的這個答案,但本王怎知你到時不會對心上人下不了手?”

“我不會輸,所以不存在這個問題。”

“你對他真有信心。”

“我是對自己有信心,我相信,我愛上的男子,他值得我愛。”

若是不值得,那就不是心上人了,都不是心上人了,自然就不存在下不下得了手這個問題,孟凰秒懂。“這個賭,本王賭了。”

事後少凰問長姐。“她是誰?”少凰隱約能感覺到,孟凰對越歆有那麼一點......忌憚,這太罕見了。

“她是妖聖級的大妖。”

妖族卑賤,確切說,洪荒之初,除了神族,所有物種都是卑賤的,而妖便是大部分物種的統稱。雖然卑微,但諸神族對妖族也無法小覷,這一族的個體實力是不夠強,但架不住人多啊,死活撲不滅,雖然只有幾位妖神,但人口基數恐怖,神人以下的存在多如狗。眾神自個是無懼的,螻蟻再多也是螻蟻,但他們還得考慮自己尚未成長起來的幼崽,妖族沒能力屠神,卻有能力威脅到他們的後裔。

妖聖是僅次於妖神的存在,相當於神族的上仙,與上神只有咫尺之遙,但這咫尺之遙,無數妖聖終其一生都無法跨越。不過這並不代表它們就差勁,相反,妖族的特性就是活得越久就越彪悍,活得特別久的幾個妖聖甚至擁有與上神掰腕子的資格。

別小看這資格,這種資格可是很多生靈求都求不到的,因為有了這種資格,眾神便不會再視其為可以隨手抹殺的螻蟻,而是變成了具有一定威脅能力的大螻蟻。

少凰想了想,什麼都沒想起來。“我沒聽說妖族有那個妖聖叫越歆。”

“沒聽說過很正常,她成名於數十萬年前,那會,母親都尚未出生,何況你我。”孟凰擼著妹子的毛笑答。

(莊主腹誹:年紀比這對變態姐妹的老孃還大,昀息口味也忒重了吧?)

“對不起,我終究沒愛上你。”昀息很是抱歉的對孟凰說,孟凰不能說不好,紅衣獵獵,人卻比紅衣更絕豔嫵媚,性情溫潤謙和,善良純真,這是一位無愧神族第一美人美譽的真·女神,昀息不否認自己的驚豔,卻也只是驚豔,就是.....不來電。

不是每個男的看到美人而自己又有能力得到就一定要得到,至少昀息沒有這種嬌妻美妾的收集癖。

孟凰聞言微微揚眉,道:“我們還有很長的時間。”

少凰默默往嘴裡塞著靈果玉英,怕自己忍不住笑出來,說得真是感人,感人的她都要相信這真是一位賢良大度的絕世佳人了。做為男子,人生得妻如此,夫復何求?

死人當然沒有什麼可求的東西了。

清楚眼前這一幕是怎麼回事的少凰默默在心裡為人生得妻如此夫復何求這句名言添了一句補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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