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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第七章吾王·禽鳥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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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種生物都有其天性, 你知道禽鳥的天性是什麼嗎——莊主

安安就在醫院, 見起來相當容易,與小姑姑說我想吃在鶴城另一頭的白梅街的肉包子當午餐,又可憐兮兮的哀求了一番,睡了半年, 一直都沒吃到牛叔的肉包,真的很想。

看得出來, 小姑姑很想抽我一頓。

怎麼看出來的?她眼睛裡就差寫上“你皮癢癢了吧”六字。

我忙道:“我可是病人。”你不能虐待病人,尤其是病人還是你侄女。

小姑姑還是去買肉包了,她一走, 高嵐和安安也很快就知道我醒來的事了, 我躺床上啃水果啃到第六個的時候,這兩位終於出現在了我的面前。

瞧著半年過去明顯橫向豐腴發展了不少的安安, 我默,日子過得挺滋潤哈。瞧著就肉嘟嘟的, 還粉嫩粉嫩的,讓人瞧了便忍不住想伸爪捏一把。我也不例外, 但想想這粉嫩嫩的嬰孩之軀下是什麼, 我就沒什麼衝動都沒了。

“我睡了半年。”我說。

“嗯。”安安點頭。

“你沒跟我說我會長眠。”

“這不是很正常的嗎?你這個軀體, 太脆了, 沒有崩毀已是不易。”

我好懸沒嘔血, 卻無可辯駁,神民雖非人族,但在廣義上, 仍屬於“凡人”範疇,軀體和神人的自然不能比。

安安繼續到:“而且,你動用了本源力量,原本應該長眠幾十年的。”

長眠幾十年?那我醒來的時候鶴城都該面目全非了,呃,也有可能不存在了,被人與非人的戰爭給殃及,變成了廢墟。小姑姑,她要麼變成了白髮蒼蒼的老人,要麼已經化為黃土。

好吧,我大概有點理解王質回到家時的感受了,不過我比他幸運,是差一點,而非已經。

“本源力量很難恢復嗎?”

“顯而易見。”

“那我怎麼這麼快就恢復了?”我奇道。

安安隨口道:“哦,我把那個玄仙給吃了。”

我一怔。“吃了?”

安安評價道:“連皮帶骨肉帶靈魂,味道不錯。”

上神真真是吃嘛嘛香,百無禁忌,牙口胃口都槓槓的。正腹誹著,忽然察覺到高嵐的神色有些怪異,我略有些納悶,問:“高嵐你怎麼了?”

高嵐猶豫了下,還是道:“沒什麼,你還是不知道比較好。”

什麼意思?什麼叫還是不知道比較好?既然不知道比較好,你就不應該讓我有感覺,如今這樣讓我察覺到了,卻不肯說,這不是讓我心癢難耐卻無法抓癢,折磨我媽?

我看向安安。“她什麼意思?”

“我進食時用的是你的軀體,因而攝食所得的力量分了你一部分,你才能短短半年就醒過來。”

我木然道:“.....麻煩再說一遍。”

安安從善如流道:“我分了一部分收穫給你。”

“前面那句。”

“我進食時用的你的軀體。”

我捋了捋思緒與邏輯。“這意思就是說,你吃人的時候用的是我的嘴巴和腸胃。”

安安頷首。

我一把拔掉了手背上的針直奔洗手間,胃裡翻江倒海的鬧騰著,將之前吃下的所有水果與飯菜都給吐了出來。

安安很是無語的聲音自外頭傳來。“且不說我吃玩後就立刻百分百的消化吸收了,一點殘渣都沒剩,便是有,你覺得半年過去,你還能吐出來什麼?”

媽噠,您老人家吃人吃同類都快吃出一部美食大全來了,可我不是您老人家啊,對於吃人,我真心有心理障礙。再怎麼非人,我也得承認一個事,自己的身體裡有一半的人族血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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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得快虛脫,確定自己肯定吐不出來了,我的心理障礙終於向生理妥協,再吐下去就真得虛脫了。

努力轉移注意力,我與安安聊了起來,我比較好奇,為什麼同樣是需要犧牲自我的選擇,這個傢伙卻能做出截然不同的選擇來。然而,當真的聽了她的回答,我默了。

浮初界的人族,沒法說他們做得是否正確,因為這種事,答案永遠都沒法統一。但在大部分人的三觀裡,犧牲一個人拯救千萬人,很划算,但終究只是大部分,不是全部。

比如我,換了我,我肯定不會配合。

我去,我活得好好的,居然讓我為了個封印去當祭品,想得美。

雷澤的封印千萬年,我們可從未想過用人民去加固它,一直都是縫縫補補的加固,以便延續得更久,同時不斷轉移族人。嗯,轉移族人,沒人認為封印能永遠,因此雷澤裡留下的族人只要足夠保護封印就行了,至於多出來的族人,君族不止雷澤界一處聚集地,洪荒破碎,雷澤界只是洪荒雷澤的一部分碎片,主體仍在,大部分族人都在那裡繼續繁衍生息,多出來的族人也會送到那裡去。

我們也未必願意去死,只是要維護封印,就必須有人留下來,而當封印無法持續的時候,留下的人必死無疑。這也是沒辦法的事,若是在封印解除後,還能有生路,沒人願意死。

說起來,君族是無奈也是因為與兇獸這一族類的血仇,以及與眾神心知肚明的交易。

君族的天賦是最適合看守兇獸的,不會被兇獸所迷惑,就算被迷惑,一億伏特的雷霆下去,什麼邪祟力量都被轟乾淨。

而那個時候,洪荒大地不是一般二般的亂,君族因為歷史上的諸多浩劫元氣大傷,不復大洪荒時代的強盛,在目睹了一個又一個智慧物種消亡後,沒人敢說,君族不會滅絕。

成為兇獸封印的守衛者,雖然風險很大,但回報也豐厚啊。

我們都這麼付出了,高高在上的眾神啊,若有一日君族瀕臨滅絕,你們總不能熟視無睹吧?

沒錯,這就是一份保險單。

雖然同樣是死,但封印解開後與兇獸奮戰而死和成為祭品而死,絕對不是一種意義上的事。

前者是勇者,後者是毫無價值與意義的犧牲品。

當要求別人成為祭品變成一種理所當然的現像,這個族群還能有多少血氣?

君族也曾有過屈辱的歷史,匍匐於異族的腳下,但那是為了蟄伏,恢復力量後第一件事肯定是將奴役壓迫自己的物種給滅了。

我們從不會因為退讓了就一退再退,退到沒路再退的時候才會奮戰,退個幾步就差不多了,休養生息,緩過氣來接著幹才是硬道理。

雷澤界的那個封印,別看我們一直都往外送人就以為我們什麼都沒幹了,千萬年的歲月裡,我們將蒐羅到的所有破壞力強大的陣法、法寶、咒術全都佈置得妥妥的,密集度之恐怖,估計將雷澤界毀滅個百八十回都不是問題了,哪怕最後還是幹不過,也一定讓兇獸吃不了兜著走。

浮初界的人族,它們只想著封印能永遠,因此一直用祭品加固封印,說白了就是一種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息事寧人心態。

再反觀南明神族的作為,我不是支援它們那引外敵入侵轉移注意力的行為,而是,我相信,不管是誰,處在少凰那個位置上,一定會感動得鼻涕眼淚一起掉。

呃,自然,不包括少凰。

“你的族人為你那般付出是在之後的事吧,你一力承擔因果是在那之前吧?”我奇道。

少凰以一種理所當然的口吻道:“南明不死火山是我的家。”

她沒有感動,因為在反應過來後她第一反應就三個字:應該的。

雖然很感動,但我還是忍不住感慨:“雖然如此,但你的族人攤上你這麼個王,也挺有意思的。”

安安瞅著我,挑眉:“你什麼意思?”

“你姐給人戴了綠帽子被殺,你為此發動戰爭.....話說,這種事,你根本沒站在道德制高點上,如此,發動了戰爭,能有多少盟友?”

“誰告訴你我沒站在道德制高點上?”

我不解:“你莫不是想說你姐是有理的。”

“當然,長姐只在天族太子的頭上種了一根草,而天族太子在長姐的頭上種了一片草原,自然是我們佔理。要知道龍性本淫,有個後宮在龍族是很合情合理的事情,但南明神族雖是神,可我們的本質,是禽鳥。”少凰很是感慨的道。

我茫然的看著少凰,什麼意思?“禽鳥又怎麼了?”

“你們可曾聽說過禽鳥鍾情嗎?”少凰問我與高嵐。

高嵐脫口問:“是有人對禽鳥一見鍾情嗎?”

少凰:“.....”

我:“高嵐你少打架鬧事,多讀幾本書不會死的。”

高嵐反問我:“你知道?”

我輕緩而感情飽滿的頌道:“天津弋人得一鴻其雄者隨至其家,哀鳴翱翔,抵暮始去。次日,弋人早出,則鴻已至,飛號從之;既而集其足下。弋人將並抓之。見其伸頸俯仰,吐出黃金半錠。弋人悟其意,乃曰:“是將以贖婦也。”遂釋雌。兩鴻徘徊,若有悲喜,遂雙飛而去。弋人稱金,得二兩六錢強。噫!禽鳥何知,而鍾情若此!悲莫悲於生別離,物亦然耶?”

我自覺念得挺有感情的,奈何聽的人不是知己。

“說人話。”

我好懸沒噎著,只得翻譯道:“天津有個以獵鳥為職業的人某一日獵到了一隻雌雁,回家時,雄雁一直尾隨著他,哀鳴翱翔,暮色四合才離去。第二天早上,弋人剛打算出門,就發現雄雁已經在門口等著自己了,便叫便跟著他,最後都跑他腳邊來了。”

高嵐忍不住插嘴道:“那只雄雁腦子壞掉了吧,做為一隻鳥居然自己送到捕鳥人的手裡去。”

我:“聽完再發表評論可以嗎?”

高嵐只得閉嘴,故事繼續——

“其實你說的挺人性的,看到鳥跑到自己腳邊,弋人就想著抓了湊一對賣個好價錢。雄雁卻突然吐出了一塊黃金,弋人這才明白它什麼意思,它是來贖自己的妻子的。弋人還不算沒人性,捕鳥是為了賺錢餬口,雄雁都拿了錢來贖鳥,他也就將雌雁給放了,沒有即拿了錢卻同時抓了雄雁再賺一筆。不過,他要真那麼做了,八成會死的很慘,都懂得拿黃金來贖鳥了,這鳥顯然成精了,就算修為薄弱,還鬥不過人,但結下私仇後一直跟你耗著,耗到自己有能力對付人的時候再復仇並不稀奇。哪怕當事人已經化為黃土,這些認血緣的妖怪十之八.九會找上仇人的後代來個祖債子孫償。而放了兩隻鴻雁後,兩鴻在天上纏綿徘徊了很久,悲喜交加,而後才一起飛走。而它們走後,弋人稱了下金子,足有二兩六錢之多,別說買兩隻鴻雁了,買幾百只都不成問題。”

高嵐忍不住感慨:“鴻雁還挺重情的。”

少凰頗為蒼涼的道:“這是大雁的禽鳥天性,一生只擇一次配偶,若是有一隻死了,另一只要麼單著一輩子,要麼會鬱鬱而終,更有甚者,會無意識的啄自己的羽毛自殘而亡。南明神族也是禽鳥,也有這種天性,我打小的時候對這種天性也沒多少感覺,頂多就是覺得族人龜毛了點,挑來挑去把自個給挑成了剩神。直到.....”

直到什麼,少凰沒說,但看她的神情,估計不會是什麼好事。我想追問,少凰卻將話題給拉回了最初。“反正,天族,也就是龍族,他們的婚姻觀同我們差的太遠了。”

我提醒道:“據我所知,你長姐除了一個合法的丈夫,還有個情人。”出軌這種事,出一次和出一千回有區別嗎?

“不,從頭到尾就一個。天族太子太髒了,南明所有族人都不承認他是王的配偶。而且,因為他都不知道被多少人用過,長姐雖與他政治聯姻做了幾萬年的夫妻,卻從未同房。畢竟,對著一盤沾了許多人口水又回了多次鍋的山珍海味,不是誰都有勇氣動筷並且在吃進嘴裡後能控制不會反胃得嘔吐出來,至少,長姐做不到。”

我由衷敬佩道:“你長姐真是我的偶像。”

看電視的時候看到古裝劇,那些皇帝皇子後宮佳麗如雲,愛他們的女子一大堆,我特麼的特想吐。政治聯姻也就算了,利益所驅,犧牲婚姻也在所難免,但真的愛上一個昨天睡在x妃的床上,今天睡在自己床上,後天睡在xx的床上的男人,這得何等胸懷出能愛上?不嫌髒嗎?

少凰長姐太tm的棒了,不僅沒愛上,還反過來嫌棄太子髒,不同房,雖然這有因為太子只是太子還不是皇帝,而她卻是一族之王,掌控實權的關係,但能夠做到這一步,足可見這是一位女神,真正意義上的。

我決定了,我以後就是你的骨灰級粉絲。

不過——

“既然嫌棄別人髒,幹嘛要聯姻?”

“天族那個時候已經在走下坡路,諸神族大多都不怎麼給天族面子了,天帝的威信岌岌可危,加之早些年征戰四方,屠族無數,諸神族就沒哪一個是跟天族沒仇的,只是礙於天族勢大,打不過,因而選擇蟄伏,等有能力的時候再揭竿而起反屠殺回去血債血償。天帝便想利用聯姻來讓諸神族忌憚一二,爭取更多的時間準備更多的籌碼以便鎮壓諸神族。正好,長姐那時有求於他,加之天帝開出的價碼相當可心,長姐也就心動了。”

“這種聯姻違背了禽鳥天性吧?”

“所以她始終無法愛上太子,更無法與之同房,因而在殺了太子的心上人後便一直努力離婚。”

高嵐奇道:“既然不愛,甚至連同房都覺得噁心,為什麼還要去殺太子的心上人?”

我問:“太子的真愛威脅到她的地位了?”

“雖然太子一直都擔心長姐傷害他的真愛,因而一直對其保護有加,更給予了她很高的地位與權利,但長姐本身就是王,又瞧不上太子,又怎會對一個太子妃的地位有所在意?”

“那是為什麼?”我疑惑。

“一次宴席,太子為了表示真愛的地位,讓別人不因為那只是一個姬妾而輕視於她,便讓人將她的席位安排在自己的身邊。”

我不解:“這有什麼問題嗎?”

“只有太子妃與太子才能平起平坐,她的位置在太子的身邊,便代表著,她的地位與太子妃等同。”

我無語:“這也太作死了吧,他們當自己是漢文帝和慎夫人啊。不對,漢文帝貴為皇帝最終也不得不委屈真愛,讓真愛的席位位於妻子的下方。太子還不是皇帝吧,而且,他的妻子也不是出身庶人權勢依賴與丈夫和兒子的竇皇後。”少凰長姐可是統治一方的實權君王,而且於君王而言,這已經不是得罪,而是赤.裸裸的拉仇恨啊,引發戰爭都不足為奇。將心比心,華夏王朝時的皇帝若是在宴席時被人安排與姬妾同等地位的席位,只要那個皇帝不是包子,一場大戰在所難免。

“所以長姐當著所有人的面讓真愛魂飛魄散了。”少凰好笑道:“那女人真有意思,長姐殺完了人才發現真愛已經有了身孕,立刻就明白了她為什麼會覺得自己有資格與長姐平起平坐,以至於太子因年少得志將腦子喂了狗,她也跟著喂了。”

“這必須得離婚。”我道,別說離婚了,我估摸著太子剁了少凰長姐的心都有。

“離不了,若是可以離,他們倆一開始就不會成婚。畢竟,男的有真愛,女的嫌髒。不過這也難不倒長姐,離不了,分居便是,反正政治聯姻能撈的利益她已經撈得差不多了。”

我與高嵐不由一呆,前半段還是言情劇,最後一句卻殘酷的揭露,這壓根不是什麼言情劇,這是冷血的政治。太子玩不過少凰她姐太正常了,一個會因為真愛而昏了頭,另一個卻是會因為利益可觀而捨棄婚姻,這倆根本不是一個段數的。

我抹了把臉。“她的情人,不至於也是因為政治吧?”若是這樣,我真得寫個服字了,從事政治這一行業的人,多為政客,政治家,很是罕見。但再罕見,歷史長河那麼漫長,積累起來也不少了,可純粹的政治家,仍舊是稀有品種。人生在世,不可能完全摒棄七情六慾,總有那麼一兩樣喜好,不為利益,只因喜歡而喜歡。

少凰道:“她為她的情人生下了孩子。”

我秒懂,古神是可以控制自己要不要子嗣的,而因為孕育子嗣時,力量會下降一個境界,仇家多半蜂擁而至,因而古神對於傳宗接代這種事大多不怎麼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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