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場盛大的演唱會, 一場只屬於一個人的演唱會。
孫小姐, 文.革結束,娛樂圈蓬勃發展後較早嶄露頭角的大明星,嗯,大明星, 真正的大明星,無數人為之瘋狂, 無數人是其忠實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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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為難得的是,這美人還不是單靠臉蛋的大明星,雖然她也的確很漂亮就是了, 唔, 至少在人族裡絕對是一等一的大美人,至於非人生物....還是算了。
大明星不僅唱歌厲害, 演技更是不錯,是一位影視歌三棲的大明星, 演的戲都是精品。
啥?
我一個平日根本不怎麼關注娛樂圈的人怎麼這麼清楚?
我被她圈粉了?
no.
雖然平日裡沒少被臭狗拉著看各種肥皂劇,但我始終沒有被哪個明星圈粉, 電視裡流露的很多觀念我完全無法理解。
為什麼夫妻結婚了要與父母生活在一起?媳婦要受婆婆的氣?
君族的人成年就會離開父母自己生活, 結婚的時候, 更不可能生活在一塊。君族雖然聚居, 但都是獨門獨院的生活, 一大家子,老老小小都扎堆在一塊生活,恕我想像不能, 而且也沒那麼大的房子。最重要的是,幾十世同堂,你分得出你的孫子的孫子的孫子是那個孫子的孫子的孩子嗎?
反正我是分不出很多族人之間的輩分關係,因此一直是各交各的,哪怕你是我祖父母的祖父母的叔伯兄弟,你與我交友,那你我就是平輩。
另外,面沒事找茬的婆婆,媳婦會忍氣吞聲什麼的,君族沒這美德,婆媳父子父女打起來是很正常的事,長輩會很高興的,因為還能大戰三百回合證明他們仍舊年輕。
最後也是最關鍵的婚姻觀念,君族的父母理會孩子嫁誰娶誰嗎?
呃,反正在我的記憶裡,我沒見哪對父母是管這閒事的。
真要有人管的話,就不會有我和君長青這種血統不純的神民存在了。
只要不是和族群的敵人扯上關係,比如兇獸,比如古神,隨便你愛和什麼人在一起。
為何不能與古神搞在一起?
靁的隕落雖然在當時在看來是偶然,純粹是倒黴催的,正好趕上逃出,急需進食恢復元氣,看到這麼一隻肥羊,自然不會錯過。但事後深究起來,值得推敲的地方真的挺多哈,多得......打那以後,除了靁的道侶,別的古神,君族都敬而遠之。
這不是偏激,而是一種細密的分析,將所有因素都給分析後得出來的結論。
好了,不科普這些陳芝麻爛穀子的事了,言歸正傳,說回這位大明星。我雖然不是追星族,但高嵐是,她粉的就是這位大明星。這次來長沙便是因為大明星巡迴演唱會恰好有一站在長沙。當時小姑姑和小姑丈正琢磨著去哪玩,她一個勁的喊著長沙長沙。
過去那些年一直都是在鶴城境內溜達,就沒出過鶴城區域,因此想了想,倆人都同意了。高嵐看演唱會,小姑姑與小姑丈帶著安安三人世界。我覺得他倆應該更想二人世界,奈何安安的身體,不帶在身邊著實不放心,因此二人世界毫無懸念的升級為三人世界。
帶著個奶娃子,哪怕這個奶娃子的身體裡是個活了至少千萬年,比地球還要古老的活化石,但奶娃子再配合,這三人世界也浪漫不起來。也因此,在我提出能否帶上我一起出遊時這夫妻倆一口就答應了。
嗯,沒錯,現在奶娃子正陪著我看演唱會,夫妻倆二人世界去了。
我為什麼要帶著奶娃子來看演唱會?
不是我想來看,而是我也不知道該去哪裡,正好高嵐被罰面壁思過,不準出門(雖然小姑丈很贊同高嵐收拾碎蛋男,敢佔他女兒的便宜,打死他負責,但高嵐這種一動手就把人給打殘的行為他就有點接受不能了,尤其是那方面的殘疾,女兒你真是讓人目瞪狗呆,需要好好教育,必須好好教育,趁著年紀還小,這種過度暴力的歪苗還能扳回來。)。
高嵐不能出門,那她攢了一整年零用錢買的票不用就可惜了,而我又正好自己卜了一卦,今日宜出行,便乾脆拿了她的票來看演唱會了。我發誓,我拿著票抱著孩子出門時,高嵐的眼神活似要吃人,那眼神兇悍的便是真正吃人的妖魔鬼怪都要自嘆弗如,追星族真可怕。
不過,高嵐雖然很多方面跟個太妹似的,但不可否認,她在粉明星這方面的品味還是可以的。這大明星的歌唱得還挺不錯,就是太抒情了,我問安安:“困嗎?”
“太難聽了,影響睡眠。”
我:“.....我覺得還是可以的。”雖然我也覺得沒什麼意思,但那是因為是我君族,生於雷澤長於雷澤,我最愛的是萬物自然的聲音,尤其是雷霆之聲,澎湃宏大,阿母說,那是天地的精靈在以此訴說天地間曾經發生過的故事,必須用心聆聽,因為那是這世上最美的聲音。聽慣了雷澤的音樂,你不能指望我對這小夜曲還能有多少興趣,尤其是,這抒情歌曲裡根本沒幾分真情實意,完全就是在唱,在演。但你也不能要求人族唱一首歌時真能百分百唱出歌曲裡的感情,人唱歌和天地的精靈以雷霆訴說過往的歌曲可不是一個概念。
安安說:“雖然我從未認真學過音律,但我唱得肯定比她好聽。”
我詫異:“你還會唱歌啊。”
安安翻了個白眼。“我又不是屠夫,只會殺戮這種事。”
事實上,我一直以為你只會殺人吃人。不過我如今細想這也的確不可能,這傢伙修的道雖然兇殘,但千萬年紅塵歷練,哪怕每天只學一分鐘,千萬年下來,不管什麼東西,都該學精了。
我說:“你唱得出她的感情?”雖然大明星的感情不夠飽滿,但我也不認為安安這麼個傢伙能夠唱出抒情曲裡的飽滿感情?千萬年苦修,七情六慾早磨得差不多了。
安安果然默然以對。
雖然如此,但我也相信她肯定會唱的比大明星好聽,鳳凰本來就是能歌善舞的族類,鳳凰的聲音動人悅耳,令人心醉,尤其是雛鳳初鳴之聲,更是動人,更感動的是,雛鳳初鳴之音,普通的草木蟲獸聽了會化出靈智,凡人聽了亦可延壽數百載,不過長壽成那樣,就算曾經是人,也活成精了。
據說遠古的時候,曾有妖用法器記錄了鳳凰的歌聲,然後當胎教,保準生出來的孩子一定是有靈智的妖,不是野獸,那才是真正意義上贏在起跑線上的胎教。
不過那只鳳凰的脾氣還真是不錯,被人這麼冒犯竟然沒生氣,真的准許別人將自己的歌聲錄下帶走。雛鳳初鳴之所以能夠令聞著產生變化,究其根本是因為雛鳥太小,還不會控制自己的神力,加之鳳凰是天地間真正的精靈,初鳴時靈氣聚集,多種因素湊一塊,因而能夠令獸化妖,令人長壽。
能夠令孩子贏在起跑線上的胎教,必然是因為歌聲裡有神力,錄音機能夠錄下,但錄不下聲音裡蘊含的神力,必然是那位鳳凰神人見妖著實為孩子憂慮,看在它是個好父親,也可能是好母親的份上,讓它錄下的聲音裡有了那麼一絲神力。
我順嘴將想起的這個故事與安安說了。“也不知道這個故事是真的還是假的。”
安安神色莫測的回答:“真的。”
我一怔。“你認識?”
鳳凰雖然與神民同為神人後裔,但鳳凰是生而為神,也因此,繁衍困難,下個蛋是非常愁人的事,因此南明神族的鳥口再多,做為君王,安安還真有可能認得她的每一個臣民。
安安吐出了兩個字:“長姐。”
我:“.....我說,你長姐真是清新脫俗。”
蒼天為證,我這真不是貶義,而是褒義,勉強算吧。
在一個弱肉強食,弱小即原罪,只有強者才有資格生存的時代,一個神,且是一方神族的王竟是個會給失去家園的螞蟻逐巢,會耗費讓擔心孩子出生後沒有靈智的父母得到胎教音樂避免孩子是毫無靈智的野獸的悲劇......它圖什麼呀?
若是在人族的時代,一個人這麼做肯定會得到一個好名聲,是很不錯的養望之法。但在那個時代,一個神如此做只會被人視為腦殘,名聲雖然有了,卻絕不會是好名聲。而一個神王如此養名,所有人都會覺得這是一塊超級大肥肉,不吃就是傻子。
我說:“你長姐是個庸君還是昏君?”
啪!
噗!
伴隨著餘音未絕的耳光聲我吐出了一口血,血裡還有兩顆牙齒。
我怒瞪安安,安安也冷冷看著我。
我無奈問:“我說錯什麼了嗎?一個那樣的王,通程都是這兩個型別。”
安安抿了抿唇,許久,道:“若將南明比作一個最強大的諸侯,那麼長姐就是幼年繼位的諸侯王,孩童繼承了最強大的諸侯之位,而它的上頭有一位雄心萬丈,希望吞併消滅所有諸侯,真正君臨八荒六合的皇帝。”
安安神色複雜的道:“它當了九萬年的王,天帝始終無法控制或毀滅南明。”
我愣住,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她長姐還真是很厲害。
誠然,在人族的歷史上,集權是很有好處的事,但在非人世界,尤其是神族中,那絕非好事。
種族不同,誰敢信對方?
打個例子好了,華夏歷史上的異族王朝多不長命?概因風俗習慣與文明都不一樣。但再怎麼習俗不同,終究還是人族,因此還是能接受。可若是換成妖族當人族的王,人族會答應嗎?
除了腦殘智障和人奸,我相信沒有任何人族會答應。
非我族類其心必異雖然有些偏頗,卻也有一定的道理。
每個人的第一立場是由出身決定的,生而為人,那麼在思考種族利益時,必然將人族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天帝與南明神族雖然都是神族,但神族並非一個種族的名字,而是對站在眾生之巔的那些存在的稱呼,神與神,本質上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種族,實屬正常,天帝與南明神族便是這種情況。
物種不同,我可以拿你當朋友,但我不會支援你成為我種族的王,若你一定要統治我的種族,那麼,我會殺了你。
也因此,那個時代,天帝與諸神族不過是一種類似宗主國的關係,諸神族向天帝稱臣,同時躍躍欲試拉天帝下馬取而代之,而天帝,它干涉不了諸神族的內政。
大洪荒時代,無數神族就是在這種情況下絕種的。
物種不同,根本沒法做到完全的統治,既如此不如全部殺光好騰出生存空間給自己的族人繁衍更多的神口。
這麼一分析,少凰她姐繼位後面對的情況不是一般的險,人族的君王一步走錯不過是王朝更迭,皇族死絕,但整個種族仍會延續,但南明先君一步走錯,那不是王族滅絕,而是種族滅絕。
我沒忍住:“你確定你姐沒精神分裂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