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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第 2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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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過年期間, 李天陽都呆在g市, 私心裡想再見王錚一面。

雖然他沒想好,再見到王錚要如何。

他不只一次地想,要自己再年輕十歲, 不五歲,該多好。

如果再年輕一點, 他想自己還真幹得出堵在王錚家門口這種事。

堵在王錚面前,死纏爛打, 說盡所有肉麻的話, 或者什麼也不說,就把人抱緊了,不撒手, 他要打要罵隨便, 如果哭了更好,那麼事情就有轉機有希望。

年輕時候李天陽從不屑做這些, 差不多二十出頭的時候, 他冷眼旁觀周圍一幹直男為了泡妹妹醜態百出,盡幹什麼女生宿舍樓下點蠟燭抱鮮花,跟傻冒喊口號似的高喊我愛你,他覺得這種行為很愚蠢,把個人生活公眾化, 猶若戴了高帽踩高蹺,以為弄上這身行頭,就真比別人高, 以為當著眾人的面把自己那點小情緒喊出來,那點愛就比別人的真誠。

卸了妝,還不如別人的呢。

李天陽只要看到這種誇張似的示愛,都會在心裡嗤笑一聲,無聊。

但直到現在,他才忽然覺得,那些死纏爛打的招數,有時候並不全是因為無聊,而是人在一時之間想不到更好的辦法了,又被心裡火燒火燎的慾望催著逼著,恨不得立刻見到那個人,得到那個人,明知道有些招數用了適得其反,可能會惹得對方厭煩,但還是用了,迫切地希望用最直接的辦法來達到目的,如此而已。

比如對王錚。

他實在受不了,要疏遠客氣地跟王錚說話。

記憶中,在王錚跟前,從來就是想說什麼說什麼,就連當初那麼決絕的話語,也是遵循本心意願。

可現在,再也不行了。

其實王錚那句“天陽,你從來不是糾纏不清的人”,已經令他分外難堪,只覺得脊樑骨一陣冷汗竄出來,自己都覺得自己不地道。是的,他李天陽從來拿得起放得下,講究好聚好散,知道進退得度,他是一個做事乾脆利落的大老爺們。但此時對上王錚,他卻寧願自己能性格再無賴點,年紀再輕點,最好能年輕到做再蠢的事都有青春年少做掩護,做再肉麻的舉動,都有激情打底,顯得堂而皇之。

如果可以,他想對王錚做很多以前從來沒為他做過的事,比如聽他說話,陪他看他想看的電影,帶他去吃他愛吃的食物,送給他一些不值錢的小東西,在他做飯的時候在一旁打下手,在他看書的時候給他沏杯茶,在他回家的時候趕在他之前到家,先開玄關的燈,再親手給他遞雙拖鞋。

最重要的,想好好陪他,跟他過日子。

但這些,在擁有他的時候,李天陽都不曾為他做過。

因為他總是很忙。

可那時候到底在忙什麼?就真忙到這個程度?

誠然有很多表面上的理由:當時他的小公司成立才幾年,應酬很多,業務很繁瑣,遇到阻力很大,他也不過出身一般家庭,白手起家,總是有料想不到的意外。

但怎麼解釋說,他有一回出差,兩個人半個月都沒見著,好不容易回家了,可屁股還沒坐穩,朋友哥們一個電話過來,可能轉身就出了門,喝酒唱k照樣不含糊。

他不是沒注意到身後王錚失望的眼神,像只等待主人撫慰的小狗,眨著水潤的大眼睛,一覽無遺地,裡頭全是小心翼翼地感傷。

為什麼那時候從來不覺得,這就是一種不公平呢?

沒有。

反而好像很理所當然,事業很重要,朋友圈很重要,什麼時候只要事情一來,原本給王錚的時間,都可以隨時推到日程表最後,王錚確實就如家裡豢養著的小寵物,得空了愛怎麼寵都行,但只要事情一來,誰顧得上逗一隻小貓小狗?

他這麼做的同時心裡也許會有瞬間的愧疚,但從來不會超過五分鐘,他甚至想過,難道等他,候著他,愛他,不都是王錚該做的嗎?

李天陽還記得,有一回,好像是王錚本科畢業,為了慶賀他保研成功,本來已經說好了倆人去趟雲南旅行。但他突然接到一個大單,忙起來這事早擱一邊,等到那一天,他回家看到王錚笑吟吟在收拾東西,還覺得奇怪了,問:“幹嘛去啊你?”

王錚臉上的笑還留著,聲音卻猶豫而膽怯了:“我們,不是說好了去麗江,機票都訂了……”

“哦,”他恍然大悟,卻正累得慌,揮手說:“還是下回去吧,機票什麼的能退就退,不能退就算了,對不住啊寶貝,我最近太忙了,抽不出身,下回我帶你去馬爾地夫,乖,別生氣啊。”他隨口許諾著,“我保證我保證,乖啦,別哭喪著臉了,累死我了今天,我洗澡的毛巾呢?”

下一刻,還白著臉好像要哭出來的王錚,卻顛顛地跑去給他到陽臺拿毛巾。

但同樣的事,如果物件換成於書澈,借他倆膽,他也不敢這麼忽悠那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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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於書澈一定會跟他鬧脾氣,如果李天陽沒有順著哄他,那麼這個小脾氣很快就會變成冷嘲熱諷,如果李天陽還回了嘴,那更不得了了,於書澈立即就會反唇相譏,所用言辭慣於上綱上線,從他對情感的責任一直數落到他的道德品行,讓李天陽徹頭徹尾地成為一個背信棄義的典型。

這是於書澈在談判桌上的才幹,下了談判桌,他一樣牙尖嘴利,得理不饒人。

這其實是所有聰明又驕縱的人的通病,李天陽也不是不能忍,但次數多了,他也會覺得累,會覺得煩。而且戀人之間,如果用到忍這個字,一般人又能忍多久?

等到於書澈有一天氣過了頭,一不留神把對他的責任感數落到他的教育缺陷時,李天陽深深覺得,這事必須得了結了。

說來他也不知道到底為什麼跟於書澈走到今天這一步,當初兩人明明感覺那麼好,但真正相處下來,兩個人的分歧越來越大,甚至於有時候到了想動手揍對方的地步。他們在一塊分分合合,折騰彼此,用了快三年時間,第四年才算分清楚了,那一天李天陽終於說了句重話,他說,於書澈你或許是個不錯的情人,但絕不是適合自己,能跟自己過日子的愛人。

如果可以,沒人願意這樣來否定曾經真心付出過的感情。

他們如何相識的情形,李天陽還記憶猶新,那時候李天陽的小公司得了一個與知名外企合作的機會,李天陽不敢怠慢,親自掛帥,而於書澈是對方公司過來洽談合同的談判者,幾回合下來,這個人的形象已經銘刻在李天陽心裡:他有優雅的談吐,衣著品味一流,舉止魅力十足,擁有超群的反應能力,知道如何動腦,如何敏銳而全面地把握整個談判的進度,如何不動聲色地為己方爭取利益最大化,甚至於,如有必要,他會帶著優雅漂亮的微笑,親自給你設陷阱。李天陽很清楚,這種人是天生的團隊領頭人,他會嚴格地統合下屬,研究對手,制定戰術,給每個人分派力所能及的任務。因為有於書澈做對手,那場談判李天陽做得格外辛苦,卻也格外興奮,最後雙方各退一步,做了一次雙贏的合作案。

接下來的事就如多米諾骨牌,接二連三照著媚俗的劇本順溜著往下演:於書澈跟他太相似,相似的人總是很容易發現對方身上的優點,並自然就能親近起來,很快對方就成為你思想上不可多得的摯友。隨後,雙方又經常喝酒聊天,於書澈走進他的世界一點也不費勁,用不了多久,他們哥們的聚會,經常見到於書澈的身影,這個男人只要他願意,跟別人打成一片似乎不費吹飛之力。他的朋友漸漸習慣看到他身邊出現的人是於書澈而不是王錚,李天陽自己也習慣了,這種聚會,帶於書澈出來,絕對比帶王錚要有面子的多。別的不說,於書澈的名片一拿出來,是知名外企的中層管理員,沒人會不給他面子,但王錚,只是個什麼也不是的大學生。

後來發生的事也就自然而然,兩人發現對方都是同志,條件都不錯,看在彼此眼裡都帶了三分欣賞三分誘惑,外帶三分壓抑著的期盼。於是某天兩人借酒意上了床,第一次發生關係的時候只顧著那點偷情的刺激,做完後腦子一片空白,事後回想起來竟然沒什麼太深的印象,只記得下了床,兩人故作瀟灑,把這歸咎為酒後亂性,於書澈甚至還開他玩笑說大家都是男人,紓解慾望而已,犯不著覺得對不起家裡那位。

但偷情就如嗑藥,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而且越是壓制,心裡燒著的那股邪火就越旺,兩人各自有想要偷情的理由,又從沒遇到過想對方這樣合心意的人,等到李天陽想懸崖勒馬的時候,已經停不了了。

其實這種關係將之解釋為愛也不為過。因為當時李天陽心裡確實有過野火燎原那樣的熱情。他跟於書澈在一塊的時候,一塊交談也好,一塊工作也好,他們都能互相理解,也能輕易從對方那獲得信任和支援。在床上彼此配合得也很好,一個星期試過的花樣就比李天陽睡了王錚四年還多。這還不算,他很快發現,於書澈工作之餘,也是個很有情趣的人,懂的東西不少,喜歡燒音響,家裡專門闢出一間隔音室來做音響試音房,且品酒品雪茄品古董樣樣精通,室外運動也不差,網球高爾夫球都打得很好,甚至練了一身好馬術。

李天陽捫心自問,他能欣賞於書澈這些優點,並且真心地為他取得的任何一點成就而感到高興。於書澈給他的感覺,有時候甚至就像另一個陰柔版的自己,不能名正言順在一起的時候,他每次見於書澈,確實都有從嗓子眼冒出來的珍惜感,每次分別,都有纏綿的戀戀不捨,這些感情都是真實的。絲毫不亞於他最初遇上王錚時的悸動,甚至因為帶了成年人的理性和打量夥伴的眼光在裡面,他對於書澈產生的愛情,其實比跟王錚在一塊還要濃厚,因為這是一次在能為自己行為負責的狀況下,發生的令人心醉神迷的戀情。

所以那個時候,他才別無選擇,必須要回家跟王錚攤牌,同時搬出來,住到於書澈的房子裡。

但是,幸福似乎握在手裡了,但卻猶如大熱天藏了一罐鮮奶,揭開來全變成了酸。

平心而論,李天陽不覺得自己是薄情寡義的人,他也不是本性上見異思遷的人,相反,他在對待感情上一向很冷靜,他分得清什麼人適合搞搞一夜情,什麼人又是可以帶回家——而只要帶回家,如果可以,他也不打算把人再送出去。

可跟於書澈在一塊,他卻感覺到一種嚴重的缺失,原本擁有一個志同道合的戀人是件夢寐以求的事,但真過起日子來,這種彷彿從心裡頭被人狠挖一塊的缺失感,卻漸漸在每一個日常相處的細節中呈現出來:於書澈從來不煲湯;他心情好了,會下廚弄兩盤精緻得像法國餐廳大師傅弄的牛扒;他忙起來連李天陽都不知道上哪找他,好容易回來了,也是累得只趴在床上喘氣;他喜歡燒錢的那些玩意,李天陽一開始還挺欣賞,但日子久了,他的錢也不是白撿的,看著就忍不住一陣陣的心疼。

李天陽不是對於書澈不滿,在認識他的時候,他就知道這是個多精彩多優秀的人,但他沒想過,跟這樣精彩優秀的人生活起來,他竟然不能很好地找到自己的位置。他跟這個漂亮男人,跟他所謂高尚優雅的生活,存在嚴重的錯位。他開始可以去忽略,既而感到不知所措,但最後卻不得不去面對自己置身於書澈房子裡那種格格不入感。以前他跟王錚在一塊的時候,可能會抱怨沒激情沒感覺,但那卻是他的世界,飄著老火湯味道,玄關亮著橘黃色小燈,有個人小心翼翼,如小動物一樣看著你,眼神清澈無邪——這是他的家,他的世界,他在裡面成就了自我。但現在呢,世界甚至不能成為世界,他也不能稱之為他自己。

李天陽捫心自問,自己並不是一個家庭觀念很濃的人,他從小父母就離異,跟著爺爺奶奶長大。唯一一個姐姐跟母親去了加拿大,後來嫁在那邊,李天陽也只是在她們回國的時候見見,平時逢年過節打個電話問候一下,出國去加拿大看望她們,他連一次這樣的念頭都沒有。他的父親後來另娶,給他生了一個妹妹,妹妹有聲樂方面的天賦,十六歲就被推薦去加拿大留學,他的父親與後母不放心,李天陽就透過點關係,給他們辦了陪讀,一起去了加拿大。親生父母透過這種奇異的方式,幾十年後生活在一個城市裡,彼此兩家倒有些來往,年輕時那點不愉快,此刻反而煙消雲散。

他們不太想得起李天陽,李天陽也不太想得起他們,雙方處得像彼此的遠方親戚,也沒覺得有什麼不好。在他三十幾年的記憶中,關於家的概念,除了爺爺奶奶那邊,想得起來的,其實是有王錚呆著的那套房子。

他也想過,如果他之前經歷的戀人不是王錚,或許李天陽跟於書澈會走得久一點,但因為有了王錚做對比,李天陽才明白於書澈並不是能跟自己過日子的人,同樣的,因為有了於書澈做對比,李天陽才知道,原來之前王錚跟著他過的那些個日子,有多委屈,有多難。

他只要想起自己帶出來的孩子,居然都沒好好待過他,他就覺得心裡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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