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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五十七章 離開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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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望著眼前跑著的那只狼,內心有一種憂傷。

我的狼是西境犬嗎?

那是草原狼?

狼在草原上跑得很厲害,但遇到敵人卻不敢輕易下手。

初遇之狼,和軍隊裡看到的西境犬一樣,就是毛色要重些。

“草原狼來了!”

此刻,狼覺得自己要不可能,我們又不願意槍斃。

彪子哥準備生擒,是活追著死,是活累死。

狼再也跑不起來了,我們揚了揚鞭子發出了聲音,要催狼又跑掉了。

可是,狼並沒有反應過來,它仍然縮著脖子,一動不動地坐在地上。

不管我們如何揚鞭把狼趕走,是不動的、縮成一團的、齜牙咧嘴的,一聲怒吼,尾巴縮得很緊,如今已累到口吐白沫。

不知狼有多耐力和多快。

狼的眼睛是圓的,所以我們只能看到一個圓點,那就是它的嘴。

可那時候的草原上,我們生龍活虎的追著一頭狼,吐著白沫。

它已經被我們趕走很久了。

如今,狼不可能,如果稍事休息,也可能緩過神來。

我知道這是不可能的事,它的力氣太大了,我們根本不能用手槍打它。

但我們又怎能給予這樣的機遇,也沒敢與狼過分接近,就是不停的發聲恐下去了,企圖再把它趕走。

“在野外的時候,如果遇到危險,我們可以把自己的武器拿出來使用,這樣就能讓它們知道什麼是危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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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手中有一根繩子,皆欲生擒之。

但我們只拿衝鋒槍,我們又不願浪費子彈。

足足折騰了狼一小時,它就不能再跑了。

如今已只進不出了。

這就是狼,它已經把自己關在籠子裡,沒有任何辦法出來了!它的主人彪子也已經跑到外面去了。它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好。“狼來啦!”它叫起來。“誰?”有人聽見。馬上跑過去。什麼?狼?狼!狼!

彪子哥更大膽下馬一腳踹在腳下那只狼身上,那只狼並沒有任何回應。

我還下馬去看腳下那只狼,狼此刻已全身痙攣、發抖,嘴角已泛起白沫,本來活頭不長。

我走過去一看,原來是那只母狼,它正趴在地上,用前肢把自己緊緊地抱在懷裡,彷彿有什麼東西壓在身上。

觀望片刻,狼安靜地死了。

它是我見過最可憐的狼,我也想去看看它的屍體。

一頭狼死在我們面前。

草原上,到處都是死狼,死得很慘烈!

心中湧起了幾分英雄末路之悲、狼來了之悲,草原上的狼,也被活活的奔死,活活累死的。

我和夥伴們都在草原上奔跑,我騎著一匹駿馬,它是狼。

彪子哥撿到了那只死了的狼,在馬背上,我們騎在馬上,悠然自得地回去了。

我想,這大概是他最後一次和狼戰鬥吧!

今天也好,沒有開炮就把狼追得死死的。

回帳篷裡的那幫人也喝了起來,我們外出差不多有3個小時,這幫人都還沒吃完。

“老軒,你說咱們是去哪兒?”

看老軒手捧白瓷小碗,準備離開時,與蒙古大哥一起離開,這些天,大家相處的非常融洽,想要這只白瓷碗,應該算不得什麼吧,總之,蒙古大哥並不知道這些白瓷碗到底有多大價值。

還得歇一晚,明早走吧。

我們都是草原人,都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看著蒙古包裡面一片狼藉,殊不知,這幫人晚上也是不吃不喝。

午間燉著兩隻黃羊,此刻已基本吃光,地下都是啃剩的羊骨頭,酒瓶也是七零八落,一看,這群人中午也沒少喝酒。

他想,要是它活著,肯定會有更多的狼肉吃!

見我們又來了,蒙古大哥率先出帳,看草原狼身體,前後左右端詳著那頭死狼,未見血跡及槍眼。

於是蒙古大哥對彪子哥通蒙古語。

“我們活活追死的。”

彪子哥說道。

蒙古大哥一臉的敬佩,把草原上的狼殺了,才是英雄,就是應該被牧民們所欽佩,所喜愛。

狼是狼,狼的皮毛很好,所以我想用狼皮來做衣服,我把狼皮套上再做成褲子。

這種狼還能被我們稱為話據,你知道,我們還有繩子,你能活的把它抓回去。

我們吃著狼肉,狼血,狼骨,還有狼的皮毛......我們都喜歡吃狼的東西。

狼皮趁鮮剝開,這樣皮子就能比較完整了。

狼肉要把它切成兩半兒再吃,不能讓它的肉裡有骨頭。

蒙古大哥真的很牛逼,喝了酒這麼多,我的手一點都不發抖,熟練剝狼皮,露在狼體外面的白胴/體。

蒙古大哥哥準備做一道好吃的,是狼的內臟。

他把我從廚房裡拽出來,讓我去看看狼的心臟和肺。

就看見了狼的肺,大家大吃一驚,狼肺已腫得不像了,真把活話憋得慌。

不要說了,狼性內臟味道還可以,有點象狗肉味。

於是就把狼頭割下來,切成小塊送去做湯,狼皮也一起切了出來,然後把狼肉放入湯中煮。

蒙古大哥與彪子哥的對話,彪子哥翻譯告訴了我們,即狼肉食之則大補。

我們都想吃,但又怕狼,不敢多碰。

如今皆不知老軒大勇酒力如何,中午喝了酒,現仍可堅持飲用。

吃掉了至今仍熱氣騰騰的狼肉,覺得還可以,是肉絲粗,比狗肉更粗、更嚼勁。

今天是星期天,我決定去買一輛車。

明早動身,到蒙古牧民聚集地,如果一帆風順,收羊毛就能把兩輛車裝得滿滿的。

他是個騎手,每天都會騎一輛大車出去拉羊,但是每次都被老闆拒絕了。

彪子哥表示,自己也僱了兩輛汽車,如果羊毛很多的話,這一次能一次性收起來。

他說這也不奇怪,這兩天他們都在忙著收羊毛呢!

這一去,收人應在萬元以上。

彪子哥說他要賺一萬塊!

在當時,1萬不是個小數目。

如果把這一萬多元都花在孩子身上,那可就是一筆不小的開銷了!

一家數年才賺得起,彪子哥跑的一週之內賺的盆滿缽滿。

上午出發時,離開一會兒,我們一下車,銀質的馬鞍子也被埋到一半。

我們想,要是有一隻馬鞍子,那該是多麼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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