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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第77章(倒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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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是清朝啊!

漸漸步入中原, 王叔叔帶著王經綸去整理了一下頭髮著裝, 兩人新剃的頭髮才讓丹鳳看出了一些端倪,之前見的時候,王經綸總是帶著瓜皮帽子, 就是王叔叔也有一定狗皮帽, 竟是一直沒讓丹鳳看到原來他們是留了辮子的。

是那種典型的經過美化的月牙頭,並不是金錢鼠尾的辮子。

好吧, 還算好看,不是那麼不能入眼。

街面兒上, 也多了很多類似髮型的男人,只是,大部分人這種髮型都算不上好看。

平民營養不夠, 皮膚都養不好,更何況是頭髮, 大多數人的頭髮都顯得有些稀疏, 辨成了辮子之後,愈發如同“鼠尾”。

“聽說皇帝要下江南?”

客棧之中, 丹鳳詢問起了王經綸, 一路上,兩人相處得不錯, 也能如朋友一樣說上一些話了。

在知道丹鳳選擇之後,王經綸還跟她彆扭了幾天,躲著她不見人,後來不知道王叔叔跟他說了什麼, 他又正常了許多,也能跟著丹鳳說幾句話了。

“是啊。”王經綸回答得很自然,完全沒覺得這有什麼問題,街面兒上不少人都在議論紛紛。

要說當今這位皇帝陛下,也是難得的年少英才,咳咳,喜歡美色,所以… …

“你不會是… …”王經綸的目光變了變,哪怕早就知道丹鳳是個貪慕虛榮,愛好金錢的女人,但是這麼沒有遮掩地表現出來,他還是會覺得自己受不了這種反差。

丹鳳白了他一眼,她倒是想吶,可是看到那功德值就要糾結一下,再者,清朝的後宮可不好混啊,更不用說這位乾隆皇帝了,雖然這些在魅惑術的情況下都不是個問題,但… …

說不出來心裡到底是彆扭什麼,丹鳳把瓜子一放,乾隆啊,她還真是不喜歡。

好像這位總是深情,總是愛對非皇后位置上的妃子深情,總是愛對包衣女子,就是在當世身份比較低微的女子表示深情,然後就是那種在名人字畫上亂蓋章的習慣了。

這一點,被後世不少人詬病。

而他自身的品味什麼的,好像也不是太高的樣子。

呃,越是說越是覺得討厭了,好吧,為了功德值不再低下去,她還是老老實實選一個更有錢的吧,比如說在乾隆朝最出名的大臣和珅。

想到和珅,丹鳳的眼睛一亮,拉了王經綸問:“你去問問你叔叔,他到底是要把我送給哪個,我覺得和珅和大人非常好,你們覺得呢?”

王經綸看向丹鳳,目光中是深深地不解,他對丹鳳的感情有點兒複雜,一開始見到,這樣的容貌不可能不喜歡,但,這人,怎麼就能這麼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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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勢,富貴,她怎麼就盯著這些不放了?

“我覺得,我什麼都不覺得。”王經綸經歷過了暗戀失敗的打擊,現在已經有些百折不撓了,說,“行了,我知道了,我去問,就說你想要去和大人府上,行了吧。”

這個時期,和大人是乾隆面前的紅人兒,也是這些大商人最喜歡打交道的人,只要錢送到位了,一切都好談。

王叔叔沒有王經綸這麼好說話,最終沒有同意丹鳳的意見,丹鳳的心情有點兒不好,甩了王家的人去街上逛,這是一條比較繁榮的街道,處處可見繁華盛世之景。

丹鳳獨自行走在路上,幕離遮住了她的面容,走過人群之中,目光散漫,突然眼睛一亮,卻是看到了一個比較面熟的姑娘,牽著一匹白馬,明明是走在熱鬧的街上,卻彷彿踽踽獨行,周圍再無旁人,獨她一人,雖不是絕色,卻佔去三分春景。

這樣的人… …能夠讓自己覺得特殊的人,如果不是真的特殊,就是劇情相關了。

翻出劇情來,一眼看到了後面,除了人物之外,那匹亮眼的白馬也是個主角啊!

“姑娘、可是李文秀?”

貿然上去搭話的丹鳳很有些冒犯,更是引起了對方的戒備。

李文秀這時候沒有騎馬,手上捏著韁繩,頓住了腳,看著丹鳳,有些疑惑的樣子。

“我曾在哈薩克族那裡見過你一面,當時便想認識一下,可惜錯過了,沒想到竟在這裡能夠遇到,真是僥倖。”

丹鳳說得興奮,好像是遇到久別重逢的好友,上前拉著李文秀的手,就要把她往旁邊兒的酒樓裡引。

李文秀猶豫了一下,知道面前的姑娘並不會武功,這才跟著走了過去,交代了小二要照顧好她的這匹老馬,這才跟著丹鳳上了二樓。

“恕我眼拙,實在不曾記得見過姑娘。”

丹鳳點了幾個招牌菜打發走小二,兩人面對面坐下,各倒了一盞茶,李文秀就迫不及待地說。

這姑娘還真是實誠,竟然這樣著急。

丹鳳摘了幕離,露出來的臉上帶著淺笑,說:“文秀可真是個急性子,我難道像是壞人嗎?讓你這麼防備。原是路上偶然碰到,便覺有緣,請你來一敘,若是談得來,以後當個朋友也是好的,若是不行,也只當咱們緣分不夠,當不了朋友。”

“沒想到你竟然是這樣的一個性子。”李文秀有些訝然,看見丹鳳外表的人絕對不會想到這女子的性子如此爽朗,然而發現之後,又覺得這樣反而相得益彰。

“是啊,是啊,可還能與你相交?”丹鳳笑著問。

李文秀正逢失意,想要去見識見識江南繁華之景,見識見識不同的人,江湖人士,自有一番灑脫,若可相交,一句話便可託生死,若不能交,縱然十年交情不過一朝背棄。

想到這些,難免想到之前所經歷的事情,情緒略略回落。

“能得丹鳳青眼,是我的榮幸。”

李文秀以茶代酒,與丹鳳喝了一杯,相視一笑,兩個女孩子就這樣簡單成了朋友。

在之前,李文秀從不曾受過大家閨秀的教育,吃起飯來也會說話,丹鳳雖然知道那些禮儀,但她自來不愛被拘束,裝一裝樣子算是偶像包袱,裝的多了也就想要一個時候放鬆放鬆。

邊吃飯邊說話,女孩子聊天,難免就會說到感情問題,李文秀從不諱言自己的曾經,丹鳳也樂於講一講她的經歷,當然這其中少不得一些美化,免得缺了感情的修飾,讓一切都過於赤、裸、裸地功利。

從李文秀口中聽來,那份單薄的劇情也多了些血肉,聽起來讓人更多了感慨。

丹鳳很少試著這樣瞭解主角,她總覺得自己和主角是兩條並行線,尤其在跳出劇情之後,主角怎樣,死了活了,活了死了,跟她的關係都不大,除非主角很有錢,或者是她很喜歡的主角,否則她很少會關心。

但不可否認,既然身為主角,那麼必然有自己的魅力在,瞭解之後,也很難說討厭。

李文秀說得多了,說完了之後覺得有幾分交淺言深,卻不後悔,只覺得心中的抑鬱都紓解了一些,痛快了很多。

“你是要去哪裡的?”

“江南吧。”丹鳳不是很確定地說,她好容易找到了一條門路,暫時不想跟王家翻臉,至於他們選的人不合心意怎麼辦,很容易啊,只要給她一條門徑,她自信能夠接近目標。

“你沒聽說嗎?皇帝下江南了,咱們去看看,說不定還能看一眼皇帝到底長什麼樣吶。”

“好啊,我本來也想要到江南的。”李文秀從善如流,她雖是漢族,是中原人,但她對這中原,還不如對沙漠的熟悉。

王家的商隊之中多了一個人,王叔叔對此沒什麼意見,王經綸有點兒陰陽怪氣:“你這是找了一個小丫鬟,還是跟她說了你要做什麼?”

丹鳳瞪了他一眼,趕走了這位敗事有餘的,然後跟李文秀解釋了一下自己的目的是要去懲治貪官劫富濟貧,只是這話不好跟這些人說。

“你明明不會武功,卻比我還像江湖人士。”李文秀接受得很快,很容易就認同了丹鳳的觀點。

丹鳳淺淺一笑,卻也沒有謙虛,只說:“做好事還要想那麼多嗎?我想著,如果能夠把一個貪官變好,能夠受惠的人也會更多吧,不至於如現在這般,便是自己努力,所救的也不過是一二之數,又哪裡比得上身在高位,一言一行,舉動千百。”

這樣說著,丹鳳都覺得自己的形象格外光輝了許多,更不用說李文秀了,她本來也沒什麼目標,聽到丹鳳的說法,頓時被感動了,生怕她受了貪官的欺負,也有些遲疑:“以色侍人,豈能長久?”

“我又哪裡是要一個長久呢?”丹鳳笑得無奈,她撈了就走,才不想要在這裡耽誤時間。

窗外春光正好,李文秀只覺得站在窗邊的女子卻似站在秋景之中,蕭索寂寥。

作者有話要說:  嚇死我了昨天,我還以為自己又斷更了好久,突然就從28到2號,中間好像錯過了好幾天,反應了一下才發現,哦,其實就一天。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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