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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雪人和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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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行人回到家的時候,杜春華正坐在沙發上邊看電視邊喝杜秋煲的羊肉湯,她沒有用調羹,而是右手端著大碗,左手握著一把花生米,喝一口,吃幾粒,身姿坐的筆直,配合盤起來的長髮和斗篷式的風衣,剛柔並濟,綽約多姿,彷彿一個縱橫江湖,豪氣幹雲的俠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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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華,哪有你這樣喝湯的,跟個酒鬼一樣。”

唉喲!老爸你可真是沒情趣……

“我這樣喝怎麼了?”杜春華果然和林大偉不來電,白了他一眼就不理會了,問杜秋道:“小弟,你這花生米炒的不錯,味道有點奇怪,但是很好吃,怎麼做的?”

“我把謹言平時吃的海苔揉碎了當鹽放進去了,然後又澆了一點白酒防止返潮。”杜秋牽著兒時的自己站在門口,並沒有換鞋進屋,解釋過後說道:“姐,謹言喊了一天要去堆雪人了,現在雪停了,咱們下樓去堆幾個吧。”

杜春華端著湯碗走到門口,彎著腰問道:“謹言,真要去堆雪人呀?”

“嗯。”林謹言大力的點了點頭,然後舉起戴著手套的小手,仰著頭請求道:“媽媽,我不要堆四個了,就堆一個,好不好?”

小孩子藏不住心事,臉色中帶著忐忑,眼神裡全是期待,讓杜春華愛心氾濫,根本沒法拒絕,她一口氣喝光了肉湯,然後把碗交給杜秋,抱起兒子,用額頭蹭了蹭他的小臉,承諾道:“早上說好了要堆四個的,怎麼能只堆一個呢,我們現在就下去堆,堆四個大大的雪人。”

“媽媽你太好了,我愛死你了!”

林大偉從主臥旁邊的雜物間裡拎了一把鐵鍬和兩把鏟子出來,見狀笑著說道:“只愛媽媽,不愛爸爸嗎?”

“爸爸我也愛你。”

“那你更愛爸爸還是更愛媽媽?”

“爸爸媽媽我都愛,就是不愛舅舅,因為你總是挑撥離間!”

“喲,謹言現在真是不得了,出口成章,連挑撥離間都知道了,下午他居然跟我說讓我識時務……”

一家人一邊談笑一邊離開了房間,下樓的時候聽完林大偉的講述之後,杜春華也是笑的前仰後合,說道:“明天晚上有個少兒話劇團要表演岳飛精忠報國的戲,這些詞估計是謹言在看他們彩排時學會的。”

“難怪了,我說他怎麼會忽然蹦出來一句識時務,這個詞我當年讀初中了都還不懂。”

“你哪有謹言聰明。”

杜春華雖然同意出來堆雪人,但不敢讓林謹言玩的太過放肆,帶著他站在雪少避風的地方,指揮林大偉和杜秋去鏟雪。整整下了一天的鵝毛大雪,地上積雪很厚,兩人都是血氣方剛的青年人,體力好,也不怎麼怕冷,很快就堆了四個大小和形狀各異的雪人,不僅惹的林謹言歡呼雀躍,還吸引了好幾個沒有休息的鄰居,紛紛帶著孩子走出家門,住宅樓下面一片熱鬧。

“好久沒動彈,鏟了一會雪居然腰有點酸了。”林大偉杵著鐵鍬,看著在四個雪人之間跑來跑去的林謹言,說道:“阿秋,自從你來了之後,謹言比以前活潑了好多,以後你多照看照看他。”

這話怎麼聽著有點託孤的味道……

看來親爹早就決定要離婚了啊……

“我是他舅舅,又不是他爸爸。”杜秋有些心煩,沒好氣的說道:“就算離了婚,該你負責的,你還得負責。”

“廢話!我已經對不起你姐了,絕對不會再對不起自己的兒子。”

林大偉把鐵鍬一丟,大步走上前,把林謹言羽絨服上的防雪帽繫緊,帶著他去和幾個小朋友打雪仗,惹來一陣陣的尖叫和歡笑聲,杜秋站在旁邊圍觀了幾分鐘之後,找到正和鄰居聊天的杜春華,說道:“姐,家裡有沒有相機和膠捲?把這幾個雪人拍下來吧,留個紀念。”

“我這就回去拿。”

杜春華很快拿了一個照相機下來了,杜秋接過來一看,心裡泛起了見到老朋友的親切感,這是林大偉1991年為了拍攝兒子1歲生日照,特意買的尼康FM2,每年都要用它拍一次生日照,直到2008年才改成了數碼相機,杜秋穿越前還偶爾拿它出去裝逼——FM2外型美觀,堅固耐用,被認為是機械單反相機中的精品,在2016年的時候還備受膠片攝影愛好者推崇。

“小弟,剛才我上去的時候,正好有個人打電話找你,好像叫陳大有或者陳大友,我問他有什麼事,他說沒事,就是想告訴你一聲,說你的文章在美國很轟動。”杜春華有些驚疑,問道:“你寫了什麼文章?”

“他是青雲山量子物理研究所的一個研究員,叫陳大猷,明朝抗倭名將俞大猷的那個大猷。”杜秋一邊擺弄相機,一邊解釋道:“其實沒什麼,我寫了幾篇關於計算機程式設計的小文章,今天在他那發到網際網路上去了,可能老外看了以後覺得我寫的不錯。”

“是麼?”杜春華半信不信,側著頭問道:“你真會寫電腦程式?”

親媽的表情很生動,融少女的俏皮和少婦的嫵媚於一身,杜秋於是抬手搶拍了一張照片,璀璨的閃光燈晃的杜春華眼前一黑,反應過來之後彎腰抓了一把雪砸了過來,惱怒道:“你個死小弟,我又不是色狼,閃什麼閃!”

杜秋微微一愣,然後才想起來這是之前英雄救美的梗,忍不住笑了起來,本來有些壓抑的心情為之一松,轉身走到雪人附近,大聲招呼道:“謹言,快過來,舅舅給你和爸爸還有媽媽一起拍幾張照片。”

雖然熱熱鬧鬧,其樂融融,但不管是杜春華還是林大偉都心有餘悸,不敢讓兒子在雪地裡呆太久,等拍完相機裡的膠捲之後就拖著他回家了,大概是林大偉剛才打雪仗表現的很出色,林謹言晚上選擇了跟他一起睡,父子倆都有點疲憊,連故事都沒講,很快就熄燈睡著了。

杜秋洗漱過後正準備回自己的房間休息,卻被杜春華叫住了,她從一個紙袋裡拿出幾卷毛線,問道:“小弟,你喜歡哪種顏色?”

“怎麼,姐你要給我織毛衣?”

“春節回老家了之後很無聊的,除了看電視和家長裡短的閒聊之外沒別的事可幹,正好給你打一件。”杜春華舉著毛線在杜秋身上比了比,問道:“你想要亮色一點的還是暗色一點的?”

90年代幾乎每個家庭婦女都會織毛衣,杜秋知道老媽是個中高手,織的毛衣不僅細密結實,而且款式時尚漂亮,很受街坊鄰居歡迎,但織這玩意挺累人的,就推脫道:“你給謹言織吧,我不怎麼怕冷。”

“謹言一年一個樣,織小了明年穿不了,織大了現在穿不了,我才懶得織,直接買成衣更好。”

“那就幫我織個小背心吧,正好開春了穿。”杜秋隨手選了個鐵灰色的毛線,說道:“這個不錯。”

“我也覺著這個不錯,看起來又穩重又有朝氣,可以直接穿在外面。”杜春華拿出一卷軟尺幫他量腰圍,等繞到背後的時候,她忽然問道:“小弟,你怕不怕?”

“怕什麼?”

“怕回家。”杜春華幽幽說道:“你已經十幾年沒有回去了,很多人和事都變了,尤其是咱爸,現在嚴厲剛硬的很,你想好了怎麼見他嗎?”

近鄉情怯是人之常情,如果是真的杜秋實,可能會很忐忑和畏懼,然而杜秋是假的,從小到大在老家呆過的日子加起來都沒有一年,雖然外公退休之後搬到了雲城,兩人一起相處了七八年,但畢竟是隔輩親,印象中只有祖孫之間的慈愛,並無父子之間的嚴厲,因此談不上有什麼緊張的情緒。

杜秋本來就屬於性格冷淡,情緒波動很少的人,現在穿越時間還短,尚未徹底融入這個時代,總有一種隔著玻璃看世界的感覺,除了親生父母和兒時的自己之外,和其他人相處都戴著面具演戲,付出的感情不多,雖然有時候顯得不近人情,但也減免了很多紛擾,保持了一顆冷靜從容的心,他敏銳的感覺到親媽其實自己很緊張,就笑著說道:“這事有什麼好想的?見面喊一聲爸不就得了,如果他覺得不夠尊重,那我喊一聲老爸總可以吧?”

杜春華噗哧一下笑出了聲,不輕不重的捶了他兩拳,說道:“哪有你這樣沒心沒肺的!離散了十幾年,見面至少得跪下來哭著喊老爸才行。”

“姐,你古裝電視劇看多了吧?”

杜春華又捶了他一下,然後指揮道:“去把凳子搬過來,你太高了,我夠不著肩膀……哎,你在RB的時候天天都吃些什麼東西?”

“怎麼了?”

“弄點給謹言吃,以後好長得像你一樣高。”

擦!我還想讓謹言長矮一點呢,這樣以後就算容貌一樣,也不會被認為是一個人了……

算了,以後天天做好吃的進行填鴨式增肥,讓謹言長的更高更胖一點好了……

量好了尺寸和選好了款式之後,杜春華就回臥室休息了,杜秋則拿起客廳裡的電話,撥打了陳大猷的宿舍號碼。

電話剛響了兩下就被接了起來,陳大猷一反早上那種不緊不慢的領導腔調,用明顯帶著興奮情緒的聲音說道:“杜秋,我剛才去了趟機房,用你的帳號收到了上百封美國發過來的電郵,呵呵,這下你要出名了。”

1995年網速慢,收費高,又沒有智能手機和WIFI,沒人能像2016年那樣24小時隨時隨地線上,而且雲城和美國之間有十幾個小時的時差,中國的白天相當於美國的晚上,杜秋早上10點左右上傳文章的時候,是美國的傍晚6點,現在雲城是夜裡10點,而美國那邊是凌晨6點,也就是說,在這12個小時裡,美國絕大多數人都在休息,能收到上百封電子郵件,說明那四篇文章確實引起了很多人的重視。

“有什麼知名人物發來的嗎?”

“我剛從機房回來沒一會,還沒仔細看,不過剛才下載的時候看到了約翰·霍爾的名字。”

“那是誰?”

“他是美國一家資料公司負責Unix技術服務的專家,也是Linux國際組織的創辦人和負責人,在Linux圈子裡知名度很高,據說他有一把能垂到肚臍眼上的大鬍子。”

這不就是Linux之父林納斯·託瓦茲在自傳裡提到的那個大鬍子麼,他可是林納斯第二個女兒的教父,兩人關係非常親密……

難道說我要一鳴驚人,一夜成名了?

…………

注:書中時差以矽谷為參照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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