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端送走李靜,那端筱筱開始在寢室裡走來走去。
這些天李靜頻頻上門拜訪,還"順道"給自己把脈,再遲鈍也知道是什麼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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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他想要她懷上他的孩子?
怪不得每到夜晚通宵達旦頂著一副"債主"的萬惡臉孔勤奮播種,原來單純是盼著種子發芽來。
可是...他就這麼希望,她懷上他的寶寶嗎?
為了這個問題,筱筱很疑惑,先不說他們倆的事還有很多地方說不清,以後是留是走也是未知之數。
兩人日後要相安無事,生個寶寶組建圓滿家庭也並無不妥;
可萬一到時自己選擇離開...唉,隨便用腳趾頭想想就知道一個人走會比帶球跑走的輕鬆瀟灑。
而對於十月懷胎的傑作,肯定不甘心雙手奉送給人家——雖然那個人家不是別人,是孩子的爹。
可孩子的爹因為孩子的娘不在,終究會找其他女人回來,然後...
筱筱很自然想到了一句話:一旦鬥不過小三,人家小三就會登堂入室,花咱的錢,住咱的房,睡咱的老公,還打咱的娃。
好吧,她承認,像她這麼胸無大志的人,遇見小三,肯定主動退讓,堅決不爭鬥,可...不管怎樣,自己的孩子交給別的女人養?
怎麼想就怎樣的不好。
歌詞有唱,沒媽的孩子像根草,那女人不算媽,肯定待她的孩子為草。
那麼,不丟給孩子的爹,就得自己負責去,可自己都還是個大小孩呢,孩子生下來怎麼教怎麼養?
這又是個很嚴重的問題了。(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