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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章 李陽的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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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星河一進到大禮堂,就見一個穿著白毛衣的黑人正在舞臺上唱著《我的肯塔基故鄉》,饒是一愣。

剛剛在蘇大校園裡走著,看到了幾個外國留學生,但杜星河沒想到,有外國的留學生會參加吉他社的演唱會。看那黑人的架勢,明顯是在彩排參演曲目啊!

這首《我的肯塔基故鄉》,杜星河在上一位面鑑賞過,他在中央音樂學院時,主修的一門課就是西方音樂史。所以對這首歌的作者斯蒂芬-福斯特算是比較瞭解。

這位斯蒂芬-福斯特,是十九世紀中期的美國作曲家,並沒受到中國蝴蝶效應的影響,其身份和履歷與上一位面是完全相同的。

而這首歌,算是斯蒂芬-福斯特的代表作之一,其音樂素材一如既往的精練,幾乎只是一句的簡單反覆,結構卻十分完整,使人並不感到單調。

不像其他歌曲高潮部分那麼抒情和釋放,這首歌的高潮音調並不高揚,就象安慰人的語調一樣,十分親切。整首歌的音域都沒超過八度。

在杜星河的記憶中,這首歌應該是首很朗朗上口的經典老歌,可由舞臺中央那黑人大塊頭唱出來,卻好像放慢版的黑人rap,他完全是在說詞,根本演繹不出來歌曲原作的那種樸實真摯的情感。

杜星河對於這樣的表演,只能用四個字來形容,那就是真的好爛!

和那黑人搭配的四個中國學生,中音與高音的中文版四重唱。倒是不錯。如果單由那四個學生用中文的方式來演唱這首歌,效果會好很多。

“親愛的。”

正在忍受著舞臺中央那大老黑對於他耳朵的折磨,突然就聽到身後出現了更讓他難以忍受的稱呼。

杜星河肉麻的轉過身,就見呂琴正和一個穿著白色運動外套的男生一起朝他走過來。

這男生個頭相當高,足有一米八五,就像大部分都愛健身的大學男生那樣,他身材練的很壯。乍一看就跟強壯版的小瀋陽似的,不過他的眼睛要比小瀋陽更小,真的是兩條縫。

不用介紹,這傢伙肯定就是呂琴嘴裡那個李陽。

既然演戲要對付的正主之一來了。杜星河只好硬著頭皮接受了呂琴的稱呼。

呂琴一過來。便親密的挽上了杜星河胳膊,給杜星河介紹:“這是李陽,我跟你提過的,他可是吉他社的骨幹哦。吉他彈的很好。寫歌也很棒。你可以重點關注一下。”

杜星河朝李陽微笑點頭致意:“你好。”並主動伸手握手。

李陽在進大禮堂的路上,被呂琴說,他的師公是家唱片公司的老闆。他還以為杜星河是個成熟的中年呢。

沒想到一會面,發現杜星河是個嘴上連毛都沒長的孩子,年紀不過十六七歲,那是相當的詫異!

呂琴怎麼會找這樣的人當男朋友啊?

李陽極度費解!

皺著眉,他隨便的和這個比他要小好幾歲的“師公”握了下手,連一句“你好”都沒說出口。在他眼裡,這傢伙完全配不上呂琴啊!

呂琴見李陽木木的和杜星河握了下手,也不說話,笑道:“你怎麼這麼沒禮貌啊,也不叫一句師公?”

“哦……”李陽被呂琴督促著,才不情願的叫了杜星河一句:“師公。”

杜星河微微一笑,心想這孩子性格可真肉,不像呂琴說的那麼大方啊,或是是對他抱有情敵的敵意吧。

“這是什麼歌啊,好難聽。”將注意力從杜星河身上轉到舞臺中央的大老黑後,呂琴極度無語,她才跟杜星河誇了半天吉他社的水平高,沒想到一進來就聽到這樣的歌,真是給她丟人啊!

遠遠的還能看到徐靜薇正在臺下坐著揉太陽穴,呂琴不解的問李陽:“這位黑人同學不會在演唱會上唱這首歌吧?你們社長怎麼定的啊,她怎麼要這樣的表演啊?”

李陽苦笑道:“這不是社長定的,是校方定的,一定要這位詹姆斯同學演唱這首歌,為了表達一下對黑人同胞們的支援。”

“要支援也不用這樣吧!這首歌好難聽啊!”

“我也覺得這首歌好難聽。”李陽在呂琴面前明顯話多了些。並且他和呂琴說話,完全不看杜星河。他實在認可不了杜星河這個小屁孩是呂琴的男朋友。

“親愛的,你覺得這首歌有救嗎?你能不能給這首歌改改啊,這也太難聽了!”呂琴完全接受不了詹姆斯的演繹,只好求助於杜星河。

“這首歌並不難聽,只是這位黑人同學的唱法不對。”杜星河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李陽不認同杜星河的說法,帶著隱隱的敵意道:“唱法對了,這首歌也很難聽吧?這首歌超土的,據說是美國南北戰爭前的一首老歌了。”

呂琴訝聲道:“南北戰爭前?那麼早啊。”

“是啊,寫這首歌的人,在美國好像挺有名的,叫斯蒂夫特。這首歌就是他給自己的故鄉肯塔基寫的,名字就叫《我的肯塔基故鄉》。”李陽特意和呂琴介紹起了這首歌的背景,也在向杜星河顯示他的博學多才。

呂琴聯絡著道:“這位叫詹姆斯的同學,我記得就是從肯塔基來的,怪不得他要唱這首歌呢。”

大禮堂裡溫度很高,李陽將運動外套的拉鎖往下拉了拉,透出口氣,繼續對呂琴介紹:“是的,詹姆斯的故鄉是肯塔基州,和斯蒂夫特算是老鄉。那邊在南北戰爭時應該有很多黑奴,這首歌就是講那邊黑奴的故事的。要說起來,黑人的音樂天賦真是很差,寫出來的歌都好蒼白啊。”

呂琴白李陽一眼,道:“你這傢伙,怎麼能有這種種族歧視的想法啊?”

李陽忙搖手:“我這不是種族歧視,我是實事求是。我很喜歡這黑人兄弟的,他打籃球很棒,我很佩服他的身體天賦。但說到唱歌,他就真的不行了。”

杜星河隨便的插一句:“他唱歌確實不怎麼樣,但也可能是歌路不對,他的節奏感蠻好的,但不適合唱這種太慢太抒情的歌。”

李陽聽到杜星河對詹姆斯的評價,有點不屑,道:“他這也叫節奏好?我感覺他唱歌都一個調啊。”

“一個調並不代表節奏感不好,黑人同胞的節奏感天生都很好,就像他們的運動天賦一樣出色。”

“反正我沒聽出來他哪節奏感好。還有,我也沒覺得這首歌哪抒情了,中文版的四重唱倒是抒情,詹姆斯唱的卻一點都沒有抒情的感覺。”

心底的敵意,讓李陽完全不認同杜星河的師公身份,所以對杜星河的話,李陽也都不認同。

呂琴能嗅到李陽話裡的一絲絲醋意,笑著打圓場:“可能黑人同胞的抒情方式和咱們不一樣吧,也許咱們覺得他們不抒情,但他們自己聽起來就很抒情呢,你看那詹姆斯唱的多投入啊,他自己肯定感覺很抒情。”

對呂琴的話,李陽很是贊同:“嗯,很可能是這樣,咱們聽不懂他們這種抒情的方式,只有詹姆斯本人才能品味出這首歌的原作者斯蒂夫特的那種創作情感。畢竟,他們擁有相同的膚色。”

杜星河實在是聽不下去了,他以為蘇大的學生思想都很開放,對國外的文化瞭解的也會更多一些,但這李陽,完全就不瞭解國外音樂啊!竟然連這首歌的作者斯蒂芬-福斯特是白人黑人都分不清楚!虧得他是非科班出身,這要是這邊音樂學院的學生這麼說斯蒂芬-福斯特,杜星河非得吐血了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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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琴又轉回了之前的話題,求助杜星河:“親愛的,你覺得這首歌到底能不能改啊?”

杜星河嘆氣道:“這首歌根本沒必要改,它本身就是經典之作,只是這詹姆斯唱的比較差勁。”

李陽不屑:“這首歌也算經典之作?黑人同胞們不會只有這種創作水平吧?”

杜星河可憐的望了一眼李陽,只好打擊一下他的信心了,講說:“這首歌的作者,不叫斯蒂夫特,他名字的正確讀法是斯蒂芬-福斯特,他也不是黑人,而是個白人。”

李陽聽得一愣,有點不願相信杜星河說的。對於這首歌,他只是從詹姆斯那邊聽了幾耳朵介紹,瞭解的並不是很深,更別提這首歌的原作者,他都是自己聯想的,所以不敢那麼肯定。

呂琴聽杜星河說的這麼肯定,很是一訝,她沒想到杜星河對美國的音樂文化還有涉獵!眼睛一下就放亮了,崇拜的問:“你聽過這首歌啊?”

杜星河淡然道;“當然,只要研究過西方音樂的人,通常都會接觸到這首歌。”

李陽哼說:“只是接觸而已,你確定這首歌的作者是白人嗎?如果是,他為什麼寫自己的故鄉肯塔基啊?那裡不是黑人聚集的南方州嗎?”

杜星河無奈道:“福斯特只是以黑人的角度來寫這首歌罷了。還有,肯塔基不是美國的南方州,更不是福斯特的故鄉。斯蒂芬-福斯特1826年出生於美國東部州賓夕法尼亞州的匹茲堡,他是個地地道道的美國東部白人。”(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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