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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末世與豪門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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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從仙氣繚繞的靈力空間眨眼間就來到沒兩年就破敗蕭條的末世是一種什麼樣的體驗呢?

林琳只能說這感覺非常的糟糕以及暴躁。

如果說唯一能讓林琳感覺還不錯的事情, 那就是太叔攻不用跟著來這裡了。

幸好她在太叔攻修煉的時候動了手腳, 將他的記憶做了封印。不然再一次來到末世,以那男人的性格和他們的存貨, 還不得成為救世主呀。

腦中想到某種畫面, 林琳不由打了個哆嗦。真那樣了, 她非得瘋不可。

還好,還好。她手腳做的及時, 那男人不用跟著她吃苦受罪,她也不用糟心糾結了。

因為當時可以修真, 所以林琳不但對太叔攻的記憶做了封印處理, 就是她自己的記憶也被做了些手腳。

她還記得太叔攻, 也記得他們之間相濡以沫那麼多年的點點滴滴, 但只要她不看見太叔攻的人, 她的那份關於太叔攻的感情和記憶就像是被什麼東西圈了起來,上了一把堅固的大鎖。

林琳不知道她這樣沒完沒了的穿越什麼時候才會結束, 她也不知道將來結束的時候還能不能再見到太叔攻,所以她不想讓他們成為彼此的束縛。

他們彼此都應該有屬於自己的生活了。

話說當年他們倆被關在清祖秘境一百來年,一出秘境就被整個修真界測目。

在回宗門的路上,收到蘇雪妍傳來的訊息, 說是多年前宗門就發現她無端消失在開了閉關禁制的房間裡, 再加上他們沒有被秘境抹殺, 懷疑她與太叔攻身懷異寶,現在宗門裡正準備對他們來個三堂會審呢。

有些事情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異寶動人心, 修真界又沒有什麼是非道德觀。於是林琳與太叔攻商量了一下,倆人就撒丫子顛了。

不過走之前太叔攻還是將當初為宗門收集的靈草和妖獸託人送了回去。

而且還是雙份的。

林琳那個烏龜殼二次煉製的時候又添了些更實用的陣法,再加上它速度夠快,所以倆人離開的時候,一般人追不上他倆。

修煉越到後面想要提高修為就越發的艱難和費時,一百年的時間在清祖秘境那個靈氣濃郁的地方,倆人也才堪堪結了金丹。

到了金丹期,他們對壽命的長度就已經很滿意了,所以倆人對修煉和修為都是可有可無的態度。

兩人商量了一番,便決定回凡塵界。

想來一般人不會想到倆人會回到靈氣稀薄得幾乎算是沒有的凡塵界。

凡塵界不利於修士修煉,林琳他們有靈力空間還有大把的靈石可以揮霍,想要修煉不是問題。

就是晉階的時候有些麻煩。

不過那跟兩個沒啥進取心的人也沒多大關係就是了。

在凡塵界利用法術弄了個身份,之後按著以往的習慣買下一座山。

之後林琳布上在桃花島學的陣法,倆人便在那座上隱居。

在一個地方呆久了,林琳又煩了,再加上壽命極長。所以倆人時常會像普通人那樣駕上一輛馬車,從東走到西,再從西走到北。

經歷了朝代更迭,看過了蒼海桑田,漸漸的,倆人的心境又跟著提升了不少。

日子過得平凡無波,兩人每隔七.八十年就會換個地方生活。

然後太叔攻仍然每天早上會打座修煉一個小時候,再煉上一遍劍。

之後與林琳一道做早飯,飯畢喝些解油膩的茶水便上山開荒種地去。

林琳照就開了一家小診所,日常給人看看病,做點成藥丸子。

晚上倆口子或是靠在一起看看書,或是做些有利於家庭和諧的事。

修煉?

習了雙.修功法後,林琳就差不多放棄了這項活動。至於太叔攻,看他每天就一個小時的安排,也知道這位就比林琳強一些罷了。

等到了現代,倆人平時能幹的事情就更多了。

以前太叔攻總是忙這忙那,再加上他總覺得拿著國內給的工資跑到國外去消費是一件特別不好的事,所以倆人以前就很少出國去。

現在...他們倆出次國,還真的沒多少花銷。

飛機可以在國內網站上定華夏自己的航班,住就住在空間裡。吃嘛,也就是吃一些特產小吃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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倆人時不時的還會賣一些太叔攻自己做的木雕,這麼一算,沒白給外國人送錢不說,他們還掙了不少外幣。因此太叔攻對於這樣的旅行還挺能接受。

╮(╯▽╰)╭

修真者的感覺很靈驗,林琳在感覺他們倆快要到大限的時候,便決定這一次一定要趁早動手。

雖然她捨不得全部洗去太叔攻的記憶,但她卻可以封印他的記憶。

......

林琳這一次是穿越到一本末日小說裡來了。

原主叫吳桐,是個普通人,末世前和末世後都是。

不過原主卻有個不普通的身份。

她多年前便去逝的母親是某個人心中的硃砂痣。當年上大學時與某個富家子弟愛得死去活來,然後那男人最後迫於壓力還是在畢業時娶了個門當戶對的富家小姐回去。

原主媽一見這情況,果斷分手遠走他鄉,老死不相往來。

若真能這樣就好了。沒想到幾年後,男人有了自己作主的能力,又成熟了不少。女人也從初入社會的小菜鳥熬成為一名白骨精。倆人在那富家小姐懷二胎的時候又來了一場暴風雨似的相遇。

總之就是春風一度後,某人事了拂衣去,又一次深藏功與名的跑了。

原主她媽死前,擔心閨女呀,於是就將她與那個男人的感覺糾葛告訴了三觀還沒有成形的閨女。本來原主她媽是想要告訴一下自己閨女親爹是誰,將來如果真的遇到她自己解決不了的事,還可以有個人可求助。

然而這些話聽在原主耳朵裡就不是那麼回事了......

總之就是一句話,原主發現搶別人的男人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

原主長的極似生母,機緣巧合下被她爸找到了,然後接回去認祖歸宗。

與她爸那位受法律保護的妻子生的一雙兒女天天發生這樣那樣的小磨擦。

她爸覺得虧欠了她們母女,所以可勁的寵著。寵到最後也將人寵得無法無天了。

不但要搶人家婚生子的財產,還搶人家閨女的未婚夫。總之就是將一個三兒的閨女能有多惡毒表現得淋漓盡致。

這麼個身份,囂張成這樣也挺奇葩的。

然後,末世了。整個家裡就只有她和她爸的那位太太不是異能者。可哪怕都這樣了,她還是靠著她爸,利用她哥她姐的孝順,先後害死了那兩個婚生子。

看到這裡,乃們一定知道這是一部重生的小說了吧。然後一定以為以原主那遭人恨的黑歷史,重生的是那對婚生子或是那位兒女慘死的太太吧?

按照正常的套路,確實是這樣的。可惜這本小說的畫風比原主還要奇葩。

重生的不是這一家人中的哪一個,而是他們家暗戀大少爺的小保姆。

她重生的時機很好,正好是原主剛剛回到這個家裡的時候。然後...由於其詭異的氣息,狼一樣的血腥眼神,還有無論是吃東西,還是看人吃東西的兇狠掠奪的蠢樣,以及一直在所有人耳邊說著原主一定怎麼怎麼樣......於是在原主入主那個家的第三天這妹子就被解僱了。

雖然她走的時候說了些‘瘋言瘋語’,不過誰都沒當真。尤其是原主和原主她爸還都以為這人是正房太太特意安排出來給原主下馬威的。

→_→

之後小保姆因愛生恨,見死不救,落井下石,馬後炮什麼的就不用多說了。當然,那些事情現在還都沒發生呢。

現在擺在林琳面前的是接下來會有的認親。

原主媽生前買了保險,再加上一些積蓄,特意請了專門的理財人員幫忙打理,所以哪怕原主媽只是一個孤兒,原主的生活也沒有因為跟她媽一樣成為孤兒後降了生活質量。

原主今年高一,一直住在s市的一所初高直升的寄宿學校裡。

現在正好是放暑假,原主和幾個同學參加了學校組織的夏令營,跟著學校的老師和同學去了帝都。

夏令營有個比賽,是帝都吳家出資贊助的。

對,這個吳家就是原主吳桐她爸家。前兩天遇到了,然後按著小說提示差不多是今天,人家就會再找她......

從洗漱室裡出來,林琳一邊將花房的載體帶在手腕上,一邊想著她的那個空間至少這次沒將事情做得太絕。

雖然又不讓她進去了,可到底是能夠拿出東西來。和她之前想的一樣,她這副身體不能修真,還有就是比較萬能的魔法......

嘆了口氣,林琳想到末世沒有魔法,她只能將武術撿起來了。只是想到現代人的思想特別的清奇,她武功要是太好,會不會又是一個bug?

頭疼~

將放在床上的長袖防曬衣穿上,林琳便與同房的室友去食堂吃飯了。

八月初,帝都這個偏北的城市也是炙熱難耐。這樣的天氣一會兒還要在室外做活動,林琳看了一眼身上的防曬衣,總覺得又悶又熱。

林琳一直不太喜歡防曬衣,無論什麼牌子還是多薄的質量,都會讓她感覺像是將一塊塑料布披在身上。

再加上她有冰火蠶絲布做的衣衫,所以林琳只要條件允可都會穿它。

夏令營是統一的運動三件套。

長褲,短袖,長袖的外套上衣。因為天熱,所以同學們便只穿短袖和長褲。

愛美怕曬的女同學們還會在短袖外面罩一件又薄又透明的防曬衣,原主就是這樣穿的。

好在夏令營給學生們發放的遮陽帽是那種長帽簷的棒球帽,遮陽效果非常贊。

女同學走在一起都喜歡牽著手,林琳壓下那股不適應,與人牽著手去食堂。

早餐的種類很多,可能是照顧這些學生都來自不同的地方吧。

林琳取了一顆雞蛋,兩粒小籠包子,又夾了一塊蔥花雞蛋餅以及一碗香軟的枸杞百合粥。

和同學坐到一張餐桌上,一邊小聲說話,一邊吃著自己取的餐食。這個年紀的女同學,話裡除了學習就是校草和名星。

飯畢,也不用他們刷碗,只要將餐盤送到指定的區域便可以了。

剛吃過早餐,這一次帶林琳他們來帝都的帶隊老師就走了過來。

她將林琳單獨叫過來,然後對林琳說她家在帝都的親戚來看她。

林琳眼睛微微眯了一下,到底沒缺德的來上一句:‘她沒親戚,怕不是人販子吧?’。

乖巧的跟在老師身後走著,林琳心中卻在想著如何說服原主他爸任她自生自滅。

作者有話要說:  木有太叔攻了。想想這是什麼世界,再想想他的性格。如果有他,估計會耗光林琳所有的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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