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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寫書掙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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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光匆匆而過,稍縱即逝,轉眼間又過了三年。

凌雲如今也已八歲有餘,不得不感嘆,來到這個世上已經八年多了。

在書院也由童子班,正式升入童子班。

這裡要說明一下,童子班是要備考童試的班級,而不是一開始幼童的童子班。

童子班的孩子,一般複習足夠,有一定把握,夫子就會讓其下場試試,若是過了童試便是童生。

童生以後若是有幸能過登科,便是秀才,考上秀才便有功名在身。

開春三月份,凌家人忙裡偷閒,圍坐在庭院裡,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著天。

凌雲休沐在家,閒來無事便講起了故事。

至於講什麼故事,那肯定是後世家喻戶曉的西遊神話故事啦!

“話說混沌未開之時,天上人間一片漆黑,有一巨人舉著神斧破混沌,萬物皆又此所滋生,稱之為盤古巨神開天闢地。”

“話說女蝸補天留下了一塊五彩神石,置於東海之處,這塊五彩神石長年累月吸收天地靈氣、日月之精華,由此誕生出了一個石猴……”

凌雲稚嫩的聲音在庭院中緩緩響起,故事光怪陸離,聽得眾人匪夷所思。

當他由石猴誕生講到石猴大鬧天空,引起了眾人的一陣驚呼,就連他爹孃也都聽的出神。

凌雲講得口乾舌燥,頓了一會,將一旁碗裡的水一飲而盡,眾人眼巴巴的看著他。

三娃忍不住催促,“弟弟,然後呢?後面怎麼樣了?”

看著眾人期待的眼神,凌雲腹誹,心想這不是沒事給自己找事嗎?

見到凌家眾人被西遊記給吸引住,凌雲突然靈光一閃。

話說這西遊神話在後世本就備受喜愛,如此精妙絕倫、膾炙人口的名著,若是自己將其寫出來,在古代會不會…

本來他一直想著做點什麼賺錢的生意,寫小說也一直他念念不忘的計劃。

只是這麼想,心裡個機靈,隨即想到西遊神話在明代的時候可是禁書啊!

想想那句“皇帝輪流做,明年到我家”,如此大逆不道的言辭,怕是連書店都不敢售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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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孃,孩兒剛剛講的故事,你們不要傳出去。”凌雲心有餘悸告誡凌家眾人。

“這是為啥?”

凌大仁不解,他覺得凌雲剛剛講的故事精妙絕倫,引人入勝,這麼好聽、新奇故事,他還想著出去剛剛炫耀一番呢。

“我也是聽書院藏書閣老爺爺提起的,說這是本禁書,因為大逆不道,鋃鐺入獄,朝廷也不準其他人傳談他寫的故事,若是被發現,其結果便是視為同黨,關押大牢。”

凌雲輕描淡寫,但眾人一聽,不由得心頭一緊。

“啊?不說了,兒啊,咱不聽了,你也不要再講了。”話音剛落,楊氏果然被驚嚇到了,連忙制止凌雲要接著講的舉動。

三娃此時也是咬緊牙關,緊張的看著他。

看著緊張的氣氛,凌雲笑了笑,“沒事,咱自家聽,也不會傳出去。”

“不不不,兒啊,以防萬一,隔牆有耳,咱還是不講了。”楊氏連連擺手,不同意的他提議。

凌雲內心竊喜,表面卻是不情不願地點了點頭。

彷彿再對眾人說,你看不是我不說下去的,是你們不讓我說的,這可不能怪我。

西遊記不能寫,那紅樓夢怎麼樣呢?

不過剛有此想法,就被凌雲自己給按下去了,不說紅樓夢的枯燥,單是各種錯綜複雜的家族關係,他覺得也不會受古人喜愛。

水滸傳更不用說了,那可是造反啊!

仔細想想,現代人穿越回古代寫水滸傳,引領古人造反豐巢,新書釋出的第二天便被捕入獄,十八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

三國演義倒是可以,那可是每個武將都渴望的建功立業,只不過群雄逐鹿,三分天下這些劇情萬萬不能表現出來。

於是凌雲著手寫下了這部三國演義,只不過劇情略微有點波動。

話說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週末七國分爭,併入於秦。及秦滅之後,楚、漢分爭,又併入於漢……

凌雲三天休息時間,竟然整整寫了五萬字。

上學的前一天,凌雲就讓周老伯載他去縣裡。

原本周老伯還有所疑惑,平常不都是第三天一早再去,怎麼今兒竟然提前了,提前一天下午就要走。

凌雲只是說自己有事,要到縣城書院買些紙墨筆硯,第二天一早怕是來不及,再說就他那個時辰,書店未必開業。

凌雲懷著忐忑不安的找到書店老闆,告知他的意向,老闆驚訝的看著他,一臉不可置信。

老闆是認識凌雲的,因為一年前凌雲曾到書店找他,問這兒能不能抄書。

凌雲來到書院抄書的本意是為了練字,因為練字不僅要花費時間,還要浪費大把的紙墨。

凌雲靈機一動,想到這個方法。

當初老闆一看凌雲這麼小的小孩,竟然要接抄書的活,自然是驚訝不已。

不過他也沒有拒絕,畢竟開門做生意,不論年紀。

面帶微笑的他拿來一本書,一張紙,讓他在紙上照著抄。

凌雲也不膽怯,就這書本抄了起來,書店老闆看他字寫得雖然不是很好,但也勉強看的過去。

畢竟願意抄書的人本就稀少,大都是沒有錢度日的窮酸書生。

這是因為抄書的利潤並不是很高,除去筆墨紙硯的成本,書店給的報酬,千字竟然只在100-200文之間。

聽得書店老闆的講解,凌雲這才知道,並不是會寫字的人就能抄書的,且不是誰抄的書都能賣出去的。

抄書最起碼、最基本的要求是,要抄寫得工整,字體大小要一致,一張紙一個字都不能錯。

這樣的要求導致凌雲,每每抄書都抄得小心翼翼。

抄第一本書,是一千字左右的,還記得當時大約花了半個月的時間。

凌雲一開始抄書的時候,紙上不僅有錯字塗改的痕跡,還有被墨水汙染的地方,字型也不大一致,甚至有些還有些潦草。

導致他花了半個月抄的第一本書,到頭來一分錢賺不到不說,甚至他隱隱發現書店老闆,還想要他賠償紙墨的損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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