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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美女救英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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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市屬於山區地帶,一個靠近北方的南方邊遠城市,有著南方的秀美又有著北方城市的剛硬,層層的山脈像母親保護孩子一樣把這個城市圍住,只留下一個缺口供人們出入。

這樣的城市理應安寧而祥和,這裡人理應善良而純樸,這裡理應是幸福的歸屬!可是,卻總有一些不和諧的因素。

醫學院依山而建,從大門就去就呈上坡趨勢,一路向上,兩邊是宿舍樓。再最後一個宿舍樓的對面是寬寬的樓梯,上完樓梯再走一百米就是圖書館。

圖書館只有五層,不算很大,但對於這個小兒精緻的醫學院來說已經很大了。

圖書館左側面是一汪小池塘,取名未名湖,湖上架起一座橋,把小池塘分成兩部分,因此取名斷橋。

小池塘再往上就是情人坡,情人坡左面依山,右面依水,地理位置十分的好,風景優美,是情侶們約會的最佳場所。

單身的明雪也喜歡這裡,這裡有她家鄉的味道,大自然的清新美好總是能洗滌這塵世間的垢塵。明雪讀大學之前所住的小縣城經濟雖然不發達,但是環境優美,汙染很少,是個山清水秀的地方!

今天是星期六,明雪一大早就來到情人坡看書,厚厚的解剖書拿在手裡分外沉重。

明雪尋了個比較暴露的位置(偏僻的地方都早被情侶們佔了,呵呵,大家都懂得),坐下開始看書。

解剖書雖然厚,裡面的知識繁多而複雜,但是只要看進去,聯絡自身的身體,看起來還是很有趣的,就像解剖課上老師說的,要想學會解剖,一個重要的方法就是學會*,自己身體上的部位搞熟,其他人的也差不多了,因為大部分人的器官位置都大同小異。

明雪因為爸爸的緣故,從小開始聯絡武術,對於人體的一些要害之處都有大致的瞭解。

比如太陽穴和鼻樑部,現在學習人體解剖,她經常將兩者聯絡起來,人體各個部位的柔弱程度都有所瞭解,對於攻擊敵手能達到傷害程度自己都有個大概印象,比如鼻樑部,因為那裡的毛細血管比較豐富,打破易出血,而且它和額竇相通,故此處很危險。

明雪想到這些很是興奮,於是學習的勁頭更加強烈。

看書的勁頭都停止不了,可是學校熄燈時間都規定,如果自己開個檯燈又怕影響室友休息,明雪果斷選擇回自己的小天地,打算通宵,反正週末,早上又沒課。

明雪說幹就幹,立馬會宿舍收拾些簡單的東西,告別依依不捨的程芳。

明雪回到小天地,開啟房門就漂來一股洗衣粉的香味,已經有一個星期沒來了。

上次那個混蛋不辭而別後明雪把這裡裡裡外外的洗了兩三便,現在看起來可是舒服多了!明雪把包包扔向床頭的桌子,包包穩穩的落在目的上,明雪好心情的在心裡誇讚了下自己。

抱著書本躺倒在床上,剛看了一下下,可是心卻靜不下來,腦海中的那個身影老是揮之不去,拉起壓在身下的被子聞聞,那個混蛋的味道真重!

明雪一陣煩躁,她把她的煩躁歸於是因為想要為爸爸報仇的心切引起的!明雪乾脆起來,決定再收拾收拾房間,反正也看不進去書。

房間裡裡外外都打掃了一便,看起來舒服多了。

明雪的心情這才好些,想起別人都說學醫的多多少少都有點潔癖,明雪初聽時嗤之以鼻,可是現在自己卻真的有向潔癖那方面發展的趨勢了,明雪一陣苦笑,不管怎樣,不能讓自己的眼球遭罪啊!

收拾完坐下來休息,肚子卻呱呱的叫了,明雪這才想起來自己晚飯沒吃,看看表,才八點半,拿上包包去外面吃點東西。

明雪所租的房子雖然挨著學校,但是屬於一個巷道裡面,進出都得穿過長長的巷道,巷道兩邊的居民也比較雜,但明雪並不害怕,一來她住這裡的時間少,就算住自己也出去的時間少,二來自信自己的身手足以保護自己。

夜晚的S市很冷,即使是初秋,可是讓明雪竟然有一種入冬的感覺。

S市地勢較偏,工業發展並不發達,在這個工業化的城市,環境質量上算是數一數二。

晚上的S市太過安靜,給人一種蕭條的感覺,走在馬路上,儘管只有七點多,可是人卻只有三三兩兩。

明雪邊走邊打量馬路兩邊,路的兩邊都栽種著銀杏,銀杏在這個城市隨處可見,這讓明雪有一絲的驚訝,書本說銀杏是國家一級保護樹木,銀杏還是一味很好的中藥,可以說幾乎全身上下都是寶,但這裡的人好像對銀杏沒有什麼特別的,從這條馬路上就可以看出來。

銀杏上纏著電線,電線上綴著很多個小小的二極體燈,紫色的,燈光從上而下,就像墜落的流星,很美。

吃完飯,大概九點半了。

明雪打道回府,就在進巷道的時候明雪敏銳的耳朵聽到了不尋常的聲音,那是金屬相撞的聲音,明雪是有一副熱心腸,但得看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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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聽那聲音就知道是一夥混混在血拼。

s市一個山中之城,地屬較偏,治安也就不怎麼好,可是再怎麼不好也沒有混混敢在學校附近鬧事,還是聚眾鬥毆!這群混混可真是膽大包天!這樣的人少一個社會就會安寧一分!

明雪本就看不起混混,現在更加不會管這個閒事了,雖然她自信自己是個俠女,而且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事情從小到大也做過不少,但是今天,對於那些不知珍惜生命的人,她選擇視而不見。

於是步子又邁開了。

生活就是那樣,各種各樣的人都有,總有一些不把理應珍惜的東西好好珍惜,比如時間,比如生命,比如。。。。。。

爸爸說他這一生是為正義而活,這個世間如果沒了正義,那人們還怎麼活得下去,爸爸最後的時刻都是在為他想要的正義而戰,所以明雪猜想他應該沒什麼可遺憾了吧。

可是,有時候她又很自私的想,她甚至希望爸爸能沒有那麼高的追求,她不求自己的爸爸是個英雄,如果能,她想要自己的爸爸像同學們中的那些爸爸一樣,一份普普通通的工作,每天按時上下班,平平凡凡的。

如果那樣,他們一家三口此時是不是幸福的在餐桌上吃著晚餐,或者爸爸看著電視,媽媽收拾家務,自己認真的做著作業。

她寧願不當英雄的女兒,她只要爸爸能守在她身邊。

如果這個世界太平,那麼很多悲傷的故事就可以不發生。

就在明雪的身子要沒在巷道中的時候她回頭往打鬥的地方撇了一眼,那時馬路上來往的車輛開啟了照明燈,一束燈光剛好照亮了路邊那金屬響聲來源之處,明雪正好看到了那個人,汗溼的劉海粘成一股,露出標誌性的疤痕。

那個人,終於又出現了;那個人,果然就是個混混!

明雪停住腳步,回頭走了幾步,倚在銀杏樹下,就那麼看著對面,就這麼隔著馬路正對著那群鬥毆之人。

這個世界上總有一個人,每次在你想見到的時候,總在你危及的時候,總在你渴望支援的時候,她,總在!------程峰(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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