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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8章 放眼看去黃光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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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等,我要去我叔叔!”

那個自稱是皮卡凌死者90人之一的遠房侄子的隊員對百里良騮說。

剛才百里良騮下了命令,離開那艘1800年的沉船繼續朝前走。

“有什麼特殊理由嗎?”

百里良騮皺眉道。

他不是不講親情,但是對一個死去二百多年的叔叔要多花額外的時間,那就超出他的底線了。

同時,他剛說過不久,任何隊員都不能單獨離開無前二號,以免造成意外傷亡。

因此,他斷不能同意那小子單獨出去,去拜訪他那位死叔叔。

“對!我有特殊的理由!因為我知道我叔叔他們那艘船上有一些特殊的東西,而不是表面上的那些日用雜貨!這是我叔叔開航的時候告訴我嬸嬸的,然後我嬸嬸在再告訴她後面的家人,一直傳到我這裡;除了我叔叔的原話,還有我嬸嬸一個遺囑,就是什麼時候見到我叔叔,就取回一樣東西;既然我們正巧遇到,我自然就想把那個東西取回來;也許那個東西早就不在了,但是不試一下,我是不甘心的。”

“那些船上到底有什麼東西?”

百里良騮問道。

“是黃金!當時,我叔叔是船長,同時接受了兩類委託,一類是明託,就是運送一些日用雜貨;同時也接受了一個暗託,就是運送一批黃金,一共有四噸左右,在那個時代,應該是大宗貴重貨物了,為了保險,我叔叔還專門僱傭了一個專業保膘隊,一共有五十人左右,故此那條船上才一共有人總數達到90人,那次的航行,航線是從瓜德羅普至特拉華,結果就在途中經過百慕大三角海域的時候,突然不見,也就是永遠沒再回來,全體船員全部失蹤,一共九十人,包括那些保膘!在那個時候,誰都知道,那個保膘隊是全世界最好的,我叔叔為了把那次運輸搞成,也是拼了。”

“我倒是覺得,恰如其反,你叔叔這樣做,豈不是自找麻煩,自掘墳墓?”

百里良騮皺眉道。

身懷重寶,應該不露聲色悄悄行動才對。

僱人保護,豈不是在鼻子上貼個紙條,明白告訴人你有好東西,快來搶吧。

還有,你的保護隊伍大,放在明面上,不也是透露軍情,告訴那些心懷叵測的人,你要來的話,別小瞧人,做好準備再來嗎?

那個隊員,名字叫做班楊,聽了百里良騮的質問,也附和道:“我知道了這件事情以後,一直就琢磨,我叔叔到底遇到了什麼事情,後來也意識到,就是他那些多餘的保安動作,給他招致了禍患!那不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嘛!你不是貨物貴重,幹嘛用那麼多保護?所以我傾向於他們是銀錢露白,給別人給搶了!所以我要找找,有沒有其它線索。”

班楊心道,運氣好,或許能找到那個坐底的人是誰呢。

百里良騮聽了班楊的解釋,覺得有這樣一個情節在裡面,把這個例證搞搞清楚,也未嘗不可。

或許從中瞭解到一些東西,知道一下那些搶掠的人是什麼動機呢。

一直就知道那些海盜對黃金特別嗜好,簡直貪婪到為了黃金不惜圖財害命的程度。

更有甚者,為了爭奪黃金,甚至自己的命都不要了。

百里良騮答應了班楊的請求,但是不同意他走出無前二號,而是把無前二號開到了那個標誌著1800年號的沉船那裡。

到了近前一,果然那些遠乾癟黝黑的東西都是乾屍。

有好事者熟了一下,正好九十具。

這個至少說明,這條船就是那條皮卡凌。

確定了船隻,確定了人數,下面就是確定誰是班楊的叔叔。

不過,這就讓班楊抓瞎了。

老美的識人本領本來就一般,比如他們亞洲人都一樣,老種老日老韓什麼的,沒有什麼區別。

對他們自己的老美雖然好多了,但是對於同樣成為死屍的老美,班楊就徹底變成了臉盲。

他急得簡直就要求了。

問題是百里良騮可不會給他很多時間。

急得他又是鞠躬又是經理還作起揖來,求大家給他幫忙,就差跪下磕頭了。

他的所謂幫忙,就是讓他們對比他叔叔和他自己的臉部形象,是不是出自一個家庭。

給大家都搞得哭笑不得。

大家並不是不願意幫忙,可是那種死人和活人的面部比較,需要的可不是一般的技術,那要專業技術。

這裡雖然能工巧匠不少,卻沒有一個人專精死人對比活人。

最後忙活了一陣,都沒有辦法,結果驚動了華升。

那小子對醫術的鑽研也是沒得說了,別人捉海盜,哪怕還沒有到海盜什麼樣子,也趁機欣賞風景,可是他卻在作解剖。

那些實驗材料,還是他從一點原那裡帶回來的異種生物。

他被驚動,出來就問“何事喧譁”,眾人告訴他對比兩個人,確定是不是叔侄關係。

華升毫無難度,說:“好辦!”

要求百里良騮開啟一扇窗子。

百里良騮大驚,以外他要外出。

別人外出,百里良騮也許還考慮一下,這個醫術專家絕對不能方。

趕緊給他重申紀律,強調不準走出機車半步!

華升哈哈一笑,說道,誰要出去?笨死!

聽到他說不出去,百里良騮放下心來,小心翼翼地開啟了一扇窗。

與此同時,一道白光飛了出去。

原來是他的手術刀。

人們頓時回憶起,這個華升的傳奇刀術。

以前他可是整日刀不離手,被稱為華升飛刀。

只見那刀飛到90具乾屍的第一個那裡,一個小小的飛旋,就在臉上割下了一小塊幹皮,又飛了回來。

眾人都傻了。

這刀術也太神奇了!

這就練成了迴旋刀!

懂行的可就知道厲害了,這比飛刀厲害多了。

班楊也是目瞪口呆,也不在乎那個是不是他叔叔了。

更顧不上他叔叔已經被破了相。

發呆的過程中,忽然感覺耳朵一疼。

他心裡還罵了一句。

怎麼蚊子哪裡都有,竟然跑到海底世界來了?

難道是海蚊子?

直到旁邊的人一陣喧譁,他才明白。

原來是剛才那把飛刀經過他身邊的時候,順便也去了他一塊標本。

這個時候,華升已經迴轉去他的實驗室。

一邊走,一邊跟大家說了一聲,他去作DNA化驗,一分鐘之內有結果。

班楊到現在也沒有回過神來。

這樣的標本採集方法,怎麼可能準確?

那個什麼華升再厲害,能從九十人當中認出那個人是我的叔叔?

還有,那把手術刀剛剛從一個死人身上割下一塊東西來,又在我的耳朵上來一下。

你真的很確定那個沒有任何問題?

我和那個一百多年的殭屍真的可以相處融洽?

我們二人的血液混合一下,沒有什麼負面影響?

許多問題紛至沓來,可是他連一個都沒有縷清,華升就出來了。

大聲宣佈:“沒錯,你們兩個是數值關係!數值再高一些就是父子了。”

說完就要往回走。

他這種DNA測驗,只是小打小鬧,主要精力花在解剖提供對各種生物的認知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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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楊實在忍不住了,問道:“我可怖可以問題?你是如何確定那個人是我的叔叔,然後就從他身上取下標本的?”

已經轉頭要走的華升轉過頭來,說道:“那個很難嗎?我聽說了你叔叔是船長,即使死了也該躺在第一個位置上吧?那些人躺的那麼整齊,這個可以推測到,如果亂放一堆,我就沒有辦法了。”

班楊一聽,果然如此!

拱手一揖,外加一個鞠躬:“佩服!謝謝!”

華升道:“不用,舉手而勞而已。”

翩然去了。

百里良騮問道:“既然那個人是你的叔叔,我開近那片乾屍,你去……摸屍?”

班楊一愣。

摸屍?

對!

想起嬸嬸的遺囑,那個東西的位置。

還真得去摸屍。

百里良騮把無前一號開了過來,靠近班楊叔叔的那具乾屍,到了觸手可及的距離,停了下來,開啟窗子。

班楊帶上手套,一隻手空著,一隻手拿著一把牛耳尖刀。

伸手過去,開始的時候還顫顫巍巍,到了他叔叔腦袋近前,一手拽過領子,另一只拿著刀子的手,嗖的一聲捅了過去。

那技術,透著無比的嫻熟!

眾人這個時候都在屏住呼吸著,這個班楊到底在幹什麼。

這個時候,一那把閃亮的刀子直接捅向他叔叔的脖子,不禁大驚!

有一半人甚至驚呼出聲!

心中起疑,難道這小子要把那具死屍的腦袋砍下來拿走?

這是因為腦袋裡有秘密?

還是因為他們有什麼古怪的風俗,人死要把腦袋留下,擺上一熘,供後人瞻仰,時時祭祀?

這時候,只見刀光一閃,從脖子後面的衣領裡挑出一塊白絹。

班楊飛快地退了回來,喊道:“趕緊關上窗子!”

百里良騮親自動手,把剛剛開啟的窗子關好。

這個事情,他要自己負責,牢牢把關,否則一旦出現鬆動之處,一到關鍵時刻,就可能出問題。

比如潛入深海水域的時候。

就在這時候,班楊送了一口氣,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只見他渾身大汗淋漓,似乎剛剛完成一個全程馬拉松。

百里良騮問道:“到手了嗎?”

班楊抖抖那塊白卷:“到手了,就是這個!”

喘了一口氣,道:“這個你拿去,有什麼幫助沒有。”

百里良騮奇道:“你費盡心機到了手,不是對你的家族很寶貴嗎?幹嘛給我?那不好吧。”

班楊搖頭道:“如果對掃蕩海盜有用,你只管去用!用完以後,那個白絹退還給我就行了,我家族留作紀念。”

百里良騮一聽,心裡稱讚,也不客氣,坐了過去,說:“既然這樣,一起便了。”

開啟那塊白絹上面密密麻麻都是字,但是顯然有些是原來就有,有些是後來新增上去的。

以他們這些人的閱讀速度,先了一遍,只用了三十秒時間。

全部內容大概分成兩部分,一個是起初的遺書,寫給妻子的,也就是班楊的嬸嬸。

其實應該叫奶奶才對,因為班楊是隔了好幾輩子的後代。

另一部分只關於他了這裡以後的情況。

來他們沒有在被抓來以後馬上被殺死,所以有時間把他們的被捉和以後瞭解到的一些情況寫了下來。

關於第一部分,寫的是他叔叔接了一樁暗託,說富貴險中求,為了家族的富裕,他冒險也認了。

但是暗託風險很多,如果他發生不測,他積累下來的暗託收入可以到一個隱秘的地方取出來。

這個地名使用的是家族規定的暗語,有點類似後世的密碼。

那個時候,絕對是領先的技術,可是要放在現在,百里良騮覺得可以分分秒秒之內就給破解了。

不過,班楊自己就知道破解方法,他問百里良騮需要不需要解開,如果需要,他馬上就作。

百里良騮當然對那部分不感興趣,當即說不用,那是他家裡的事情,帶回家族就好。

百里良騮感興趣的是後半部分。

他明確寫道,他們被捉到這裡,禍根就是那是那些金子!

他說他可以清楚地感覺到,那些逮住他們的人,對金子有一種不顧一切的痴迷!

為了攫取更多的金子,他們的方法無所不用其極。

對於他受託運送的金子,後來他才知道,那些海盜早就盯上了。

他負責運送,只是給那些海盜提供了方便。

即使主人沒有委託他運送,那些海盜依然會用其它辦法,把這些金子弄到他們手裡。

他們為什麼如此對金子痴迷,恨不得把天下的金子都弄到自己手裡呢?

經過很長時間的瞭解,才知道他們聚集金子的目的只有一個!

那就是喜歡金子的顏色!

在他們的觀念裡,世界上的各種顏色中,金子的金光燦燦顏色最漂亮。

在沒有其它照明設備的時候,他們在夜間都用金子當作照明的燈光。

他還從其他海盜那裡瞭解到,那些海盜之所以成為海盜,至少有一半的原因是因為金子。

百里良騮特別注意到一處,他提道了這個空間裡昏黃的亮度,也是因為金光照耀。

百里良騮立刻就驚訝地張大了嘴巴!

那得多少金子啊!

我要趕緊去!

欣賞一下金子的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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