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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章 野驢無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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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下農村地區有一個必不可少的職業,幹的是一種特殊的行當。

這就是給那些雄性牲畜去勢。

這種農村專業人員和後來城市的那些給寵物去勢的不一樣。

城市的那些人,一般是獸醫,他們去勢的物件是不論雌雄,一視同仁,全部去勢。

農村的那些人,則只對雄性的牲畜去勢。

這大概是因為對雄性下手比較容易。

那些操持這種大事的人一般勁頭大,手勁足。

他們捉住一隻尚在幼年的小家夥,一手按著,不讓它們動彈。

另一手揮動那種專用的小刀,卡的一聲,就把那個蛋蛋剖開。

然後,兩個手指一使勁兒,一個規定性動作隨後跟上。

哧熘一聲,就擠出剛剛開口的蛋蛋裡面的那個蛋丸。

然後,也不用作什麼處理,就撒開那個丟了蛋蛋的小家夥,讓它們隨便去個什麼地方。

這個生命中的大事,這樣的一個重大轉變,就算萬事大吉了。

那個被閹割的主兒,也感觸不深,疼了一陣,叫喚幾聲,該幹啥幹啥去。

渾然不知,它們已經喪失了一項基本功能。

幹這個技術活,對不同的牲畜,有不同的術語。

比如對豬,這個技術叫作劁豬。

比如對驢,這個技術叫作騸驢。

說得文雅一些,就是閹。

如果用醫療衛生事業的專用術語,就是去勢。

那些幹這這個行當的人,一般都是比較心靈手巧的老農,他們自己摸索出來的技巧。

當然,有的人的技術甚至是祖傳,子承父業,爺教孫學什麼的。

那些人一般不會因為斷了那些牲畜的子孫而愧疚,反而因為擁有這項技術而自豪。

如果只有一兩個對付幼崽的劁豬作業,那些摳出來的蛋蛋,順手就扔掉了。

可是如果多了的話,他們就會留起來,把它們當作美味吃掉。

他們會在完事以後,炒上一盤鮮嫩的蛋蛋,喝一壺老酒,當作一大享受。

操作物件如果是豬狗一類小型動物,那些蛋蛋沒有多少肉,吃起來也就意思不大。

可是如果騸馬騸牛騸驢,那種大個的傢伙,它們的蛋蛋也大,基本是成正比,那就十分可觀了。

按照規定,那些被劁出來騸掉的蛋蛋們,作為一項特殊的獎勵,全部歸那個操刀手所有。

這個規定基本上沒有人跟那些專業人士挑戰。

你想吃的話,你必須有能力幹這種活才行。

不要以為對付一個小豬小狗的容易,對付一隻牛就不簡單了。

無論是誰想要割掉它的蛋蛋,它也會跟那人急。

那些蠻牛似忠厚,可是並不傻,對那些騸牛人員不會客氣。

而且那些牛也認人的,如果是它們的主人,它們會客氣一些,輕易不會跟那人來真的。

可是,如果一個陌生的騸牛人過來,又不懷好意,它豈不會怎麼解氣怎麼搞他?

曾經有人被那只被騸的牛一蹄子蹬在蛋蛋上,沒騸成牛,倒把自己騸了。

牛的蛋蛋沒有騸到,自己的蛋蛋反而被牛給騸了,你說可怕不可怕?

還有一個被牛犄角挑個正著,鬧了一個滿面菊花開。

對了,不是前面,是後面。

所以那個蛋蛋也不是什麼人都可以吃到的。

這樣的閹割天性,對那些受罪的動物來說確實是一個悲慘世界。

但是對農民來說,又有一定的不得不為的理由。

最大的理由,就是他們為了得到最好的優良牲畜後代,在把那些差勁的雄性騸掉。

如果憑它們自己來亂搞一通,後代就會良莠不齊。

曾經有一頭母豬生了一群小豬,豬小當然圈在一起,沒有雌雄分開。

結果還沒有斷奶,小公豬就給小母豬搞大了肚子。

這要是沒有限制,還不是這種情況成了那些牲畜的日常?

因此,農民都有一套辦法,限制它們的繁殖,其中之一就是挑選最好的同類雄性當作種畜。

而對那些沒有中選的雄性呢,本來不劁不騸不閹割也行,如果它們老老實實幹活的話。

問題是,它們實在鬧騰啊。

豬一類負責長肉的,一鬧騰,那些肉也都瞎了。

農民養豬,是為了吃肉,又不是得到一頭戰鬥豬。

一般特別能戰鬥的豬,就是那種瘦豬,它們是不會長肉的。

而且,它們也是有慾望有需求的。

當它們到那個當種畜的傢伙日日新郎還不幹活,心中豈能平靜?

所以它們就豬八戒摔耙子不伺候了。

想讓我幹活?門都沒有!

農民雖然不知道科學道理,但是也一針見血地知道,那是柯爾蒙惹的禍。

就如同家裡孩子大了,沒給他娶媳婦他就鬧氣一樣,他哪有心思幹活。

農民的智慧,古代的時候是天下第一的智慧,對待那些意圖造反的牲畜,就來一個徹底根治。

那就是騸了它們,徹底斷了它們鬧事的根源。

當然騸它們的時機很重要。

如果它們已經大了,很是難搞不說,還很可能氣大傷身,導致死亡。

吃一塹長一智,那就不能讓它們長大,要把麻煩消滅在萌芽狀態!

這就出現了後來從小就確定那些需要需要去勢的程式,然後立即就閹割的傳統技術活。

尤其是在養豬這件事情上,要想吃豬肉,讓豬肥得快,必須在它們小的時候劁掉。

不管公豬還是母豬,所以你吃的豬肉,都是劁過的豬。

那些依然生兒育女的豬,它們的肉是非常不好吃的。

到煇諸山上那些撒歡的野驢,不僅僅麥柯皺眉,百里良騮也是一愣。

這個時候,戰役還沒有深入開展,百里良騮還沒有深入到喬直的和山戰鬥。

他也正在觀察戰局,各個戰場情況一目瞭然,都出現在他面前的那個即時影片上。

百里良騮一愣的原因,是因為他熟悉那些野驢的狀態。

就是一群發了情的野驢在那裡毫無節制地撒野嘛。

這個時候它們可是什麼都不放在眼裡,就是遇到一輛坦克也敢硬上!

對於這些野驢的瞭解,古農專業的百里良騮上過一門課,專門講這些專業知識。

不過,那門課裡涉及的驢馬騾子,都是家畜,和這些野驢不同。

那些飼養的大型家畜,都按照人的傳統方式該去勢的去勢,該當種畜單獨飼養,需要配種會有專門的安排,其餘的時間都是參加勞動。

所以,它們即使是發情期,也會受到極大限制,更不可能滿地亂跑,自由配對。

可是,這些野驢就不同了。

它們沒沒有限制,如同那些大型勐獸一樣,為了母驢展開激烈的爭奪。

可是有一樣,它們的殺傷了比較差,最大的殺手鐧,不過就是“驢不勝怒蹄之”,那個招術的殺傷力,即使“蹄之”個十天半個月,也分不出勝負。

還有,不似家畜那樣發情要有季節性,它們反正沒有事,爭霸戰又曠日持久,結果搞成了一年到頭常年不斷的永續性活動。

這也無形中,促使這群野驢不斷擴大規模,因為它們需要更多的成員。

它們發達的發情配對活動,也使得這些野驢的在生產能力很強。

麥柯就近觀察,粗略估計,那些野驢竟然多達上萬頭。

除了一些老實一些的母驢和小驢以外,活躍的青壯驢至少有五千以上。

那些野驢似乎從來就沒有到過人類成員,所以到張遠他們一到,全都跑了過來。

那些野驢越聚越多,把張遠的四百人全部給圍了起來。

不過,它們也沒有採取什麼敵對行動,只是小心翼翼地向前趨近,驢鼻子大力吸氣,似乎在努力辨別這些不速之客是不是同類。

張遠等人心裡當然有數,他們前來就是殺掉這些異種動物的,自然這些野驢也是它們的殺戮物件,可是沒有想到它們主動送上門來。

這讓張遠有些為難。

如果上來就是按部就班打,殺了一批再來一批,就不會造成秩序大亂。

可是這個時候要殺它們,萬一它們不顧一切衝上來混在一起,混戰中難免造成傷亡。

不打吧,那什麼時候打?

不過,因為就近觀察,大家也發現了這裡的野驢和他們想象中的驢不同。

這裡的野驢雖然處處都和其它驢一樣,可是還有一處顯著不同。

那就是它們長著麋鹿一樣的犄角。

你說你們幹嘛非要獨出心裁搞得自己四不像?

既然戰了犄角,難道打架的時候除了“蹄之”以外,還有拿犄角頂?

按道理說,這個犄角可比蹄之方便多了。

張遠等人仔細觀察,它們因為驢多比較擁擠,不時發生衝突,這個時候,它們居然只是用“蹄之”這招,而不是用犄角頂,似乎它們對犄角特別愛惜。

難道這種長犄角的驢,也是一種不同動物雜交產生的後代?

而它們的犄角因為這個原因,雖然長在了腦袋上,也許並不是那麼堅硬,如同那些長在正地方的犄角一樣,可以硬碰硬地幹仗?

不知道那些野驢犄角的功能,這仗不好打!

張遠等人正在猶豫不決,突然一陣得兒昂得兒昂的聲音傳來。

眾人一,原來平蓬山的最高峰站著一頭高大的叫驢,也就是雄驢,正在那裡發出聲音。

那只雄驢,身材高大,頭上的犄角竟然有四根之多,那樣式,仰脖子朝天使勁叫喚!

那些圍繞著探險隊的眾驢,聽到那個驢叫聲,似乎部隊聽到了集合號,全都跑走了。

那個方向,是去了那個叫驢所處的山頭集合。

百里良騮到以後,給麥柯發了一條資訊,告訴他那頭站在高處的叫驢,應該是這群驢的頭領,根據擒賊先擒王的原則,抓住了它,或可解決問題。

麥柯對這些不太懂,既然老大如此說了,他也就轉達給張遠,讓他注意,建議他條件合適確有必要的時候,可以考慮使用這個方法。

其實他心中的一個最大懷疑,就是這些驢對它們的驢王是不是那麼在意。

驢畢竟是驢,還是野驢。

如果它們都不把它們驢王當驢王,那麼擒得再多,也不起什麼作用。

這時候,張遠趕緊做了一些部署,找到一個高地,一面是懸崖,一面是深溝,以免再被那些野驢包圍。

這也是張遠老成持重的地方,未慮勝先慮敗,先有了立足之地,然後再想著滅了那些野驢。

果然,他們剛剛站穩腳跟,那些野驢的攻擊就來到了。

第一波野驢不多,也就是一千頭左右,都是高大雄壯的叫驢,排成十排,每排一百。

它們不但高大強壯,而且頭上的犄角都是三根,比剛才過來的那些野驢都至少多一根。

它們步伐整齊,一邊步調嚴整地飛跑過來,一邊還“昂昂昂”地叫,聲音短促而高亢。

張遠神情嚴肅,唰的一聲扽出兩條九節鞭,高喝一聲:“準備戰鬥!”

眨眼之間,那些野驢就從沒有懸崖和深溝的左右兩側竄了上來,原來這些地方就是它們日常打鬥玩耍的地方,雖然高低不平,它們卻跑起來如履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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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遠怒吼一聲:“欺人太甚,給我打,狠狠打!”

兩條九節鞭爆響一聲,譁啦啦打了出去。

兩頭最兇悍的野驢,瞪著眼低著頭直撞過來,被張遠的鞭子抽了個正著!

只聽卡察卡察兩聲鈍響,竟然將兩頭野驢攔腰抽斷!

張遠本來就是武功高強,九節鞭使用得爐火純青,他意在立威,就使出了全力,一招奏效。

哪裡知道,那些野驢天生愚拙,這個時候不知道退卻,被血腥味激起它們的兇性,更加兇勐地撲了上來。

這些野驢非但沒有後退逃跑,反而出現了非常怪異的一幕。

也不知道是因為它們正在發情期間,還是因為戰鬥激起它們的瘋狂,它們在往上衝的時候,竟然將它們的驢鞭甩了出來。

那一條條又黑又粗足有一米長的傢伙,隨著它們的前衝不停地律動,得那些探險隊員一陣目瞪可呆。

莫不成這些野驢把那些陌生的探險隊員當成了草驢?

其中有幾個粵籍隊員,想得更深遠一些。

這些晃晃悠悠的上好驢鞭要是做成“油炸銅錢肉”,絕對好吃死了。

那個所謂的油炸銅錢肉,似乎不僅僅是粵菜裡有,北方菜系也有,可謂皆大歡喜的一道佳餚。

吃貨的腦迴路,就是不可與常人同日而語。

張遠是個嚴肅的人,到不少人對著那副奇景發愣,大怒!

暴喝一聲:“什麼!給我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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