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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幻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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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稀拉拉的小雨下了一個上午,等薩賓醒來的時候,雨剛停不久。他睜開眼,打了個哈欠,看著在自己眼前打盹的白尾巴和他身邊的其餘幾個地精。

看見黑龍醒了,懶懶散散的地精們立刻都集合了起來,有些畏懼的看著眼前高大的黑龍。

“我睡了多久?”薩賓活動著身子問。

“主人,沒多久,剛到中午。”白尾巴頂著笑臉回答。

薩賓抬起頭,看了看四周。森林已經被清理過了,地精們都不見了,同時不見的還有那些野豬的屍體,整個森林寂靜的只剩下一隻黑龍和他身邊的幾隻地精。正午的陽光從樹葉間灑落下來,似乎早上什麼事情都沒發生。

“其它地精呢?”薩賓看著空蕩蕩的森林問。

“都帶著戰利品回去了。”白尾巴立刻回答。“主人,特爾斯留在這裡是為了等您去看看特爾斯的部落。”

“哦,為什麼?你的部落裡有什麼值得我看的東西嗎?”薩賓有些好奇的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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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頓時讓白尾巴很為難。因為他知道自己的部落並沒有什麼能讓黑龍看得上眼的東西嗎?但他必須的讓黑龍去自己的部落裡看看,的找些能給主人留下印象的東西。

因為根據死去多年的老酋長的說法和白尾巴自己多年所觀察到的,龍是一種散漫,自私,強大的生物。是森林裡真正霸主,所以他們並不在乎其它弱小生物過得怎麼樣,即使是他們的下屬。

所以,白尾巴必須討好黑龍,的證明地精們對黑龍有用。不然等主人飛走了,可能沒過幾天就把他的部落忘了。再遇上不知要過多久,所以他必須的抓住這個機會,的上供些東西,讓黑龍覺得地精有用。

可自己的部落裡有什麼東西能讓黑龍印象深刻呢?這些年自己的部落過的挺慘的,商道上人類的巡邏隊越來越厲害,還有人類強盜跟他們競爭,地精們只能偶爾打劫落單的路人,現在部落裡的黑龍喜歡的金幣根本沒幾個。

不過部落裡還有一樣東西,白尾巴知道,黑龍肯定喜歡。

“當然是有一樣好東西好送給您,到了部落您就知道了!”白尾巴掛著笑臉說。

“很好,帶路。”薩賓爽快的答應了。“我還有很多問題要問你呢。其實你不邀請我,我也會跟你走的。”他在心裡偷樂著。

薩賓跟著白尾巴在森林裡慢騰騰的走著。自從他成為黑龍,已經很久沒走過這麼長的路了,飛行真是一項很不錯的技能。不過他也很享受走路的感覺,因為他現在獨自一個,不愁吃,不愁住,更沒有什麼牽掛,壽命長的近乎無限。現在他有大把的時間可以隨意揮霍,無論是在山巔看一天風景,還是在林中小路裡閒逛一天對現在的他來說,都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如果不是害怕自己變成純粹的野獸,他可不想這麼快就出來在這個世界亂竄。

“年假,永別嘍!”他慢騰騰的跟在白尾巴身後,享受著午間森林的陽光,心情舒暢無比。

一路上,薩賓問了一些地精關於這個世界上人類的問題。不夠另他失望的是,這些綠油油的小家夥似乎並不關心森林外面的事情。

他們知道向東方走兩三天就會來到山脈地區,有一條人類的山路在森林邊緣。他們也知道商道上有拿著劍,騎著馬的人類巡邏隊,還有南方和北方都有很多人。但其它,比如人類有幾個國家,他們的國家是什麼樣子的?這些小家夥則完全沒有概念。

看著從地精這裡瞭解人類的計劃落空了,薩賓只好換了一個問題。

“偉大的主人為什麼不再管你們了,你們不是她最好的僕人嗎?”享受著林間的陽光,

薩賓假裝隨意的問。

“主人,是這樣的。”白尾巴有些失落的說。“十幾年前,偉大的主人要生孩子了。據特爾斯所知,龍類生孩子是對母龍是一件非常漫長,非常危險的事情。這森林附近的人類一直想要殺死我們和偉大主人。所以偉大的主人放棄了她原來的巢穴,驅散了所有的僕人。從此消失在了這片森林中。主人,可以告訴我您現在的巢穴在哪裡嗎?特爾斯會將部落遷移過去的。”

“我現在的巢穴在高達幾千米的雪峰之上。就算你們知道了也很難在那附近生活!”薩賓在內心笑著。

“不行。”他乾脆利落的拒絕了白尾巴。他自己知道,母龍已經死了,而自己現在只是一隻孤獨的幼龍,是沒有能力庇護這些喜歡四處作惡的地精的。即使有能力,他也不想。現在跟著地精們純粹只是想弄清楚這個世界的是什麼樣的,好讓自己更好的生存下去。

只是聽完白尾巴的回答,他再一次感嘆起母龍的謹慎。遣散了所以的僕人,選了一處極為隱蔽的巢穴,自己捕獵撫養幼崽。薩賓可以想象,她為了將她的孩子養大,付出了多麼大的代價。但她還是死了,死於狡猾的屠龍者之手。

想到這裡,處於對母性的敬意,他無聲的嘆了口氣。

“現在還不是時候。”薩賓隨意敷衍著找了個理由。

“是的,主人。”聽到這個回答,白尾巴也只能無奈的接受,這便是身為弱者的悲哀。

“除了發射火焰,你還會其它什麼法術嗎?”看著白尾巴手中的那鑲嵌了紅寶石的手杖,薩賓假裝無意的問道,其實他對這個世界的超凡力量一無所知,所以他必須掩飾這一點。以一個隨意的問題作為瞭解的突破口。

“除了將自己的聲音放大和放射火焰,特爾斯還可以在短時間內製造校區域的光亮和黑暗,發射酸液球,短暫的將弱小的生物催眠,暫時改變物體的顏色。主人,都是一些小把戲。”

“這麼多年你就沒學會其它的。”薩賓試探著問。

“主人,特爾斯是一隻地精,偉大的主人說過,地精是智力低下的生物。偉大的主人說在智力低下的地精中,像特爾斯這樣的已經很不容易了。偉大的主人說特爾斯會法術是天生的,並不需要像其他智慧生物那樣學習。但由於地精們比較笨,特爾斯並不能學會很厲害的法術。”

“只能感知到一點點魔法能量,偉大的主人說這樣說。”白尾巴做了個一點點的手勢。“多年來也確實如偉大的主人所說。”

這個世界是有魔法的,魔法是需要學習的,但有些生物天生就會一些法術。從白尾巴的回答裡薩賓只能分析出這麼點東西。

“這麼多年,你有遇見強大的人類法師嗎?”薩賓接著問。

“人類法師?”白尾巴困惑著重複著,似乎他從來沒有聽過這個詞語:“特爾斯沒見過人類法師,人類法師非常稀少,但特爾斯只見過元素師。”特爾斯小心翼翼的回答。

“哦。”薩賓並不知道“元素師”是什麼,只能“哦”了一聲。他還想繼續問下去,但介於自己其實對超凡力量的一無所知的事實,他有些擔心再問下去會讓白尾巴產生不該有的疑惑。

“那麼特爾斯,我考考你,人類要怎麼成為元素師呢?”薩賓故意裝作一副已經知道的樣子。

如果你對一個問題不知道,你的下屬知道,但你想知道該怎麼辦呢?當然是以考察或類似的方式來提問啊,這是薩賓從前世的專案組長哪裡學來的。他決定冒險試試,還好地精們將他視為主人,又很怕自己。

“當然是喝魔藥,特爾斯知道的。”白尾巴興奮的回答,似乎自己做了一件很厲害的事情。

“那麼魔藥又是什麼呢,你知道嗎?”薩賓見白尾巴已經上了自己的當,急忙順著問下去。

“這個特爾斯也知道,偉大的主人說過。魔藥就是捷徑,喝過魔藥就可以像特爾斯一樣天生就會法術,無論多笨的笨蛋都會,只是笨蛋只會用很弱小的法術,而聰明的傢伙則會很厲害的法術。偉大的主人還說,魔藥的副作用也非常厲害,喝過魔藥後就不能像特爾斯一樣使用各種法術了,他只能使用一類的,就像元素使只會使用火焰和閃電一樣,他們連擴大自己的聲音都做不到,還沒有特爾斯厲害。偉大的主人這樣說。”白尾巴得意的回答。

“很好,你說的非常正確,那麼你還知道其它的魔藥名稱嗎?”薩賓對這個回答很滿意,繼續問。

“主人,特爾斯很抱歉,特爾斯並不是很清楚。”

看著特爾斯一副窘迫的樣子,薩賓放棄了繼續深入追問下去。不能對一隻地精要求太多,現在得到的資訊已經讓他很滿意了。

薩賓沒有多說什麼,白尾巴也不敢多說,只是沉默的在前方帶路,其餘幾隻地精畏懼的跟在他身後。

這時,一隻鳥從路邊驚起,飛到數值上“呱呱”的叫了兩聲便飛走了,一支羽毛飄落到薩賓眼前,正好落到了一段枯枝的尾部。看著地上的和枯枝似乎組成了一支長箭的羽毛,薩賓忽然想起了什麼。

“森林,弓箭?我知道了。”薩賓突然想起來了。

“白尾巴,你在森林裡見過長著長耳朵,喜歡拿著弓箭,喜歡在樹林間穿行的人類嗎?”薩賓以非常繞口的方式問。因為他在通用語裡實在找不到“精靈”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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