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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傳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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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在清晨中醒來。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回去後就能解決一些謎團,今天的心情真是特別的好。

今天就是我們回去的日子。

我從來沒覺得鄉下這麼好,真的,這該死的中心城裡人們詭異的品味,接二連三出的岔子,明明只是出來送個信,卻活生生耽誤了兩天,而且連組織中的人也沒見到,只和接頭人呆了一天。

當然,這奇異的幾天唯一的福利大概就是美麗的莉娜小姐了。從我11歲那年見到車裡的那位少女之後就再也沒見過那麼好看的女性了,性格也非常直爽,還有一副好嗓子。

可惜她愛的是卡索拉。她對卡索拉的感情如此真摯露骨,但是好像在大家面前卡索拉對莉娜並沒有什麼表示,對於那天晚上的承諾也不知真假,希望卡索拉只是因為想要保護莉娜不受傷害吧。

不過等我們回去之後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再來中心城,希望他們能有一個美滿的結局吧。

“喂,安德烈!收拾好了嗎?走了!”鄧肯高喊一聲把我拉回現實。

“來了!”我應了一聲,拿起裝有自己衣服的袋子,轉頭對艾維克道謝,感謝他昨晚的收留。

艾維克沒有帶眼鏡,眼睛依然是彎彎的一條縫,他整個人看上去是那麼普通,唯獨那雙眼睛流露出了精明的感覺。

當然了,作為接頭人必須得精明,不然這個組織也距離分崩離析不遠了。

“一有任何訊息我們就會通知你們的。”他笑呵呵的站在門旁,目送我們離開。

中心城依然是我們來時的樣子,但我們卻和來時的我們不一樣了,想想這三天其實發生了很多事,被路人唾棄、跟著估計是城中通緝犯的人一起跑路、見識了城中城的壯觀、最後完成了我們的使命。

而且……我斜了一眼弗蘭克,鄧肯在他旁邊嘰嘰喳喳的吵著不知道在說什麼,而他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樣子。

我並不是不願意信任他,只是他身上的謎團太多。來到了這個一切都是未知的城市發生了這麼多的事情,真的給我帶來了極大的不安全感,導致我現在對於未知的恐懼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畢竟,以前他說的那些我不是也信了嗎?

看他的樣子,眼下有些黑青,整個人都顯得有些陰沉,搞得我有些內疚。或許我本不該逼他?這麼斤斤計較實在太難看……

不,有些事情必須要知道,我們以後還會一起經歷很多事,畢竟還要去找出真相,一定要最大限度的控制不確定因素。

我必須要知道弗蘭克的一切,他太聰明,要想騙過我易如反掌。要是像鄧肯一樣就好了……至少他很好懂。

弗蘭克,我相信你,請你也別讓我失望,這都是必要的過程。

“對了,弗蘭克,鄧肯,我們先去一次迷宮門口好嗎?”我突然想起來之前和卡索拉的交易,“之前我擺脫他幫忙調查關於羅米的情報,既然現在我們要走了,就讓他把調查結果交給艾維克先生吧。”

“對啊!”鄧肯拍了下腦袋,“我完全把這事忘了!”

你要記得我才奇怪好嗎!

於是我們改乘車去迷宮門口,順便還能把肯尼借給我們的東西一併還給他。

下車後走了一會兒,周圍的房子又開始變得密集,層層疊疊的,牆壁顏色不知道為什麼顯得有些發黃。路也不像外面那麼乾淨,有些紙屑菸頭什麼的丟在地上,遠處有個老太太一邊嘆氣一邊收拾地上的垃圾。

今天這裡有些奇怪,昨天我們出來時雖然不能說是熱鬧,但是好歹還有幾個小孩子在玩,怎麼今天一個都不見了?

我們又在這個片區找了很久,最後連那個掃地的老太太都回去了,也沒看見一個人。

“喂!安德烈!”鄧肯拍拍我,另一只手指著一個方向,“是不是有個小鬼趴在窗臺那往外看呢?

我轉過去一看,喲,還真是,那小子抱著窗臺外沿,上半身稍稍往外傾,看那樣子估計是踩著凳子往外看呢。看那留著清鼻涕手肘上還有傷痕的樣子,估計是個皮小子,沒少挨爹媽揍的那種。

鄧肯揉揉小腿說:“不然直接把東西給那小子算了,訊息也讓他傳。”

看著鄧肯可憐巴巴滿臉都寫著“不想再走”,我還是同意了。

其實一開始我是想找個看起來就很聰明老實的小男孩或者小姑娘的,找個皮小子萬一轉眼就把這事兒忘了呢。

那個小子一直盯著我們直到我們走到他旁邊,窗臺有些高,搞得我們還需要仰視他。

沒等我問他,鄧肯先開口了:“那個……小朋友,你家有大人嗎?”

氣得我差點想揍他一頓!會不會說話啊!搞得跟要入室盜竊拐賣小孩兒一樣!

那小子的反應更加直白,只見他勾起一抹諷刺的笑,從鼻腔裡重重的發出一聲“哼”,充滿了嘲笑意味。

趁著鄧肯還沒轉過彎來,我趕緊把他扒拉到一邊,帶著和善的微笑問:“小朋友,你認識珍寶城的肯尼嗎?能不能……”

我話音未落,那小子就已經熟練的伸出一隻髒兮兮的小手往我面前一攤。

我還有些納悶,看著那個有些黑得小爪子發神,就聽小孩兒用十分嘲諷老練的語氣說道:“傻啊,傳話費!”

“傳……傳話費?”我傻眼了,沒聽說還要什麼傳話費啊……

這時一直沒有說過話的弗蘭克突然擠到最前面,從兜裡掏了個什麼東西塞在小孩兒手裡。

我還愣在那呢,小孩兒就舉著剛才弗蘭克塞到他手裡的東西往太陽底下照了照。那是個亮晶晶的東西,折射著白色的光亮。

原來是個玻璃彈珠。

“恩……”小孩兒老到的拖著長音,不知道的還以為是什麼鑑寶師在鑑定手中的寶石,“雖然不是按規矩應該給的棍兒糖,但是這個成色也還行……”也不知是跟誰學的,他小手往窗臺窗臺一拍:“行吧,看在這個黑髮小夥子的面子上我就幫你們一次。”

鄧肯感恩戴德的把東西給小孩兒,現在鄧肯身上穿的是艾維克先生借給他的衣服,感謝艾維克。

“記著一定要把情報告訴安寧街10號的艾維克啊,記得啊!”我又重複一次以強調這條資訊的重要性,而小孩兒的注意力依然在手裡的玻璃珠子上,另一只手像趕蒼蠅一樣不耐煩的扇著:“嗯嗯我記住了,你們走吧。”

看著太陽幾乎已經正當空,我們確實也應該回去了。

旁邊鄧肯還勾著弗蘭克的脖子興奮的叫著:“行啊弗蘭克!什麼時候手裡還藏了這麼個東西!”

弗蘭克不客氣的把快把自己勒死的鄧肯壯碩的手臂從脖子上扯下來:“剛路上撿的,肯尼說了得拿根糖答謝幫忙的小孩,沒有糖就只能找個小孩子可能感興趣的東西了。”

鄧肯還在試圖勾住弗蘭克的脖子,但是卻一直被對方靈巧的躲開。我卻隱約看到遠處走出這片房子的出口處停了一輛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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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車?財閥大老闆們的車為什麼會停在這種地方……我有些不好的預感。

牢騷:組圖還沒畫突然又讓設計一個logo……老師你還記得我不是學視傳的嗎……

說下為啥這篇文以安德烈的第一人稱來寫,當時動筆之前我也考慮了很久,也問了好基友的意見,知道第一人稱難寫而且很多人不愛看(包括我),但是由於設定,還是第一人稱更能營造氣氛。

因為這篇其實最爽在結局嘿嘿嘿,畢竟一開始是準備寫個小短篇的,估計也就是10章左右。其實每天都好想好想直接到結局……但是新大綱需要安德烈不斷成長遇到各種各樣的事情才能更合理的做出那個重要的決定。為了最後的爽大家請堅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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